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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活佛转世”也要打假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5年12月23日

今天是第十一世班禅坐床20周年纪念日,班禅坐床是藏传佛教活佛传承历史上的大事,对信仰藏传佛教的群众也是光明、吉祥、欢喜的佛门盛事。但也有心术不正的人,图谋在活佛角色上捞一把,以假充真、以假乱真。不久前演员张铁林的一起坐床闹剧,揭开了近年来一些假活佛招摇撞骗的社会乱相。活佛界需要去伪存真,活佛转世也要打假。

 

不是谁都可以立地成佛

 

藏传佛教的一些寺庙有活佛,一些信众崇敬之,是其特有的信仰方式。一些活佛要转世,一些信众追随之,是其特有的传承方式。讲特有,是因为在宗教发展史上,这毕竟是特例。活佛,作为有一定神性的活着的凡人,这种信仰和传承方式,也就是藏传佛教还保存着了。

 

基于对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遵循,对藏族信仰方式选择的尊重,对藏族特有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对修其教不易其俗的传承,现在人民政府对一定范围的、有序的活佛信仰和传承,仍然是支持和保护的。

 

活佛,顾名思义,一方面是着的,具有凡人没有的宗教性或性,但必须按特有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产生,必须依托特有的寺庙活动,不是谁都可以随心所欲立地成佛”“神性附体的。另一方面,活佛,毕竟又是活着的凡人,要吃饭穿衣;毕竟也是普通公民,要遵纪守法。

 

活佛的宗教性或神性,决定其必须遵循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的特有方式产生。活佛的人性或公民性,决定其也必须在政府的依法管理中活动。

 

活佛打假,依法来打

 

今天,在我们国家,任何人、任何团体和任何宗教都应努力做到四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如果随意册封、自立乱立,如果违法乱纪甚至公然践踏四个维护,那就一定是假活佛。所以,活佛也要打假,必须打假。

 

活佛打假,历来都在打,而且都是立下法规、依法来打。北京的雍和宫里,现在还立着一块清朝传下来的石碑,上面镌刻着《喇嘛说》。针对当时活佛转世中存在皆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假活佛的严重弊端,指出近日其风日下,所生之呼必勒罕(注:即转世活佛),率出一族,斯则与世袭爵禄何异?为此,兹予制一金瓶,送往西藏,于凡转世之呼必勒罕,众所举数人,各书其名置瓶中,掣签以定各蒙古之大呼必勒罕转世,令于雍和宫之金瓶内掣签。由此,奠定了重要大活佛经过金瓶掣签并报经中央政府批准的历史定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整治流弊定国家清平之基于永久

 

以后藏传佛教的大活佛转世,都要遵循确定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即成立一个以前世活佛住锡寺庙的高僧为主的寻访班子,按照宗教仪轨和程序进行转世灵童寻访,把参加掣签的候选儿童报请中央政府批准,由中央政府派员举行金瓶掣签,把掣签认定的儿童报请中央政府正式批准继位,由中央政府派员主持举行转世灵童坐床典礼。这其中,金瓶掣签最重要,它既坚持了中央政府的主权,在宗教上又体现了释迦摩尼的法断,有助于排除各种干扰,杜绝营私作假的流弊,为广大藏传佛教信徒所信服。

 

今天,我们必须遵循的法规,则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在佛教团体的指导下,依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办理,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依据《宗教事务条例》,2007年又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名义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的认定实行金瓶掣签。显然,无论是班禅转世还是达赖转世,都必须遵循这一条,否则就是假活佛。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擅自办理活佛转世事宜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活佛打假所依之法。

 

活佛转世乱象今天更要打

 

活佛打假,依法来打,历来都在打,今天更要打,因为近日其风日下活佛转世乱象又露头了。也难怪,连大活佛——达赖喇嘛,也在转世问题上胡言乱语,一会儿要转世一会儿又不转世,一会儿要转成个洋人一会儿又要转成个女人,总之是要他自己说了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如此乱了方寸,既不讲神性也不讲人性,下面的人不也可以乱来,都去弄个师长、旅长干干

 

达赖喇嘛的理由是,政府是无神论者,怎么能管活佛这种神仙的事?好吧,就算他已经到了不懂得、不在乎活佛,毕竟又是活着的凡人,要吃饭穿衣;毕竟也是普通公民,要遵纪守法的道理,那他总该承认,历史上任何一世班禅、达赖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认定或认可;他也总该记得,其达赖喇嘛的封号——“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就是清顺治九年(1652)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亲赴北京觐见清朝皇帝,次年由顺治帝赐以满、汉、藏三体文字金册册封的。

 

(作者是中国宗教学会顾问,第十一世班禅转世国务院特派专员)

(来源:2015128日《环球时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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