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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秀:天主教对中国祭祖态度的历史演变    2017年7月27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114日,天主教台湾辅仁大学在利玛窦大楼举行“侨陆生春节祭祖暨感恩餐会”,辅仁大学使命副校长聂达安神父等带领学生拜祭及感恩中华民族列祖列宗。(资料图片)

 

祭祖是中国最古老、流行最普遍的文化习俗之一,也是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最容易产生礼仪冲突的关键所在。

 

中文字不仅用于神灵,也表示对人的尊敬。中国远古时期,祖先崇拜就已经存在。祭祖活动在周代形成定制。春秋时期,遵周礼祭祖之风盛行。孔子在《论语·为政》篇说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意思是说,人在世时,要以礼对待;去世后,要按照礼仪下葬和祭奠。这就是儒家提倡的核心表现。由此可见,祭祖是孝的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伦理价值、社会价值和宗教价值。

 

中国古代哲人荀子在解释祭礼时说,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他还用祭者,志意思慕之情来解释祭礼的起源和作用。在荀子看来,祭祖具有双重性。既可以是世俗性的,表达对逝者的思念,也可以是宗教性的。对君子而言,意在思念之情;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祭祀亡灵。

 

到上世纪中叶,崇拜祖先一直是中国人普遍奉行的信仰礼仪之一,也是中国人宗教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后,不可避免地与中国人的祭祖传统发生冲突,最终以佛教接受祭祖而关系缓和。

 

明清之际,天主教内部因敬孔祭祖分歧,引发中国礼仪之争。至清道光年间,中国官民普遍对天主教没有好感,认为外来宗教破坏了中国固有道统,伤害了原有的儒家传统。百姓信教被迫砸祖宗牌位,领受洋人的好处,是一群吃教的。

 

19世纪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同样排斥祭祖,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对。指责洋教士藐视圣贤,不让信徒敬祖宗,不孝父母。

 

这些现象给西方传教士造成极大挑战。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中国人的祭祖,可否允许教徒祭祖,成为他们争论不休的中心问题之一。

 

明末清初的分歧

 

明朝末年,利玛窦(1582-1610年在华)等耶稣会士来华不久,便对盛行的祭祖敬孔活动采取宽容立场。利玛窦发现,祭祖敬孔在中国社会生活和礼仪中非常重要,且沿袭已久。他说,在中国,从皇帝到平民,儒教最隆重的事,是在每年的某些季节,给逝去的祖先献供……他们认为这是孝道。……他们并非认为死人会吃上述东西,或要那些东西。他们说是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别的方法,来表达对祖先的爱及感恩之情。有些人曾对我们说,订立这些礼法主要是为着活人,而非为死人;即是说,那是为了教导子孙和无知的人,孝敬仍然在世的父母。……无论如何,他们并不认为逝去的人是神,……与偶像崇拜无关,或许也能说那不是迷信。清朝末年,耶稣会司铎萧若瑟指出,利玛窦等人认为敬祖先、立牌位,是为表达敬孝思念的诚意,而不是为求保佑,不是把牌位当作祖先灵魂,所以可以容忍,可以原谅。这样是为大开进教之门,也是一番善意。

 

利玛窦在世时,其同会、同国籍司铎龙华民对其观点持有异议。1610年,利玛窦逝世后,其他传教修会如多明我会、方济各会、奥思定会、巴黎外方传教会也来华传教。随后,传教士之间就包括名词译名在内的中国礼仪展开旷日持久的激烈争论。1643年,西班牙多明我会会士黎玉范赴罗马向教廷质询中国礼仪是否可行。在呈送教廷圣职部的报告中,黎玉范未以中立立场,而是使用严格的宗教术语,致使中国礼仪的意义在传到欧洲前,已被设定具有强烈的宗教特征。

 

1645912日,教宗英诺森十世颁布有关敬祖礼仪的教会首个文件,采纳了黎玉范同仁的观点,反对耶稣会把祭祖仪式解释为世俗性质,下令禁止中国信徒参加祭祖。

 

1654年,在华的耶稣会士派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至罗马,请求重新审议中国礼仪。他申明中国宗教礼仪与世俗和政治礼仪的区别,指出敬孔礼仪是在大厅而非寺庙举行,葬礼上举行的祭拜礼是在桌子前,而非在祭台前举行,旨在澄清二者均无宗教性质。于是,1656323日,教宗亚历山大七世采纳了卫匡国一派的立场,下令准许中国信徒参与祭祖,但要避免迷信活动,避免危及信徒的信仰。

 

此后,传信部又颁布过一些法令,支持和反对祭祖指示相互交替。最后,1742年,教宗本笃十四世颁布谕令《自上主圣意》,重申了教宗克莱蒙十一世《自登基之日》诏书的一切禁令,下令当时及后来的所有在华传教士一律宣誓遵守禁令;与此同时,严格禁止教内人士讨论中国礼仪问题。可以说,《自上主圣意》是20世纪前罗马圣部就中国礼仪问题发表的最后通令。

 

这一时期来华耶稣会士与其他修会成员之间的祭祖敬孔分歧与争执,受到各自不同传教修会的影响。多明我会、方济各会传教士是从菲律宾和台湾进入中国大陆福建省的。以往,他们在南美洲和菲律宾的传教对象大部分是文化落后的民族。因此,他们到处用欧洲人的习俗强加于当地人民。这种做法显然与耶稣会士在华有幸服务朝廷,与士大夫阶层交往,研习中国经典,尤其是先秦诸子思想,尊重和适应中国文化传统和习俗的做法相去甚远。

 

礼仪之争期间,康熙皇帝多次召见耶稣会士等西洋传教士和教宗特使,反复重申敬祖仅为表达思念之情,客观上支持了耶稣会的立场。康熙皇帝的意思是,中国人供牌位的事情,不过是想念逝去的父母。把名字写于牌上是为牢记莫忘,而没有把灵魂写在牌上的道理,这和洋教士画父母像,是为牢记、思念,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的另一个批文里,康熙再次说明,中国人供祖先牌位,是为表达子女思念父母养育之情。比如幼小动物,其母若逝,亦必思念,呼号数日。何况人为万物之灵,自然会用行动表达思念之情。传教士都是出家修道人,若父母逝世,内心肯定悲痛不已。假如对父母去世置之不问,那还不如动物,怎么和中国文化传统相媲美、相竞赛呢?由此可见,康熙皇帝的立场是十分鲜明的,如同荀子的观点一样,祭祖完全是世道人情的体现。

 

1939年的弛禁

 

然而,有意思的是,约200年以后,教宗庇护十二世就中国敬孔敬祖礼仪,于1939年通过教廷传信部下令,明确声明该礼仪完全为社会礼仪,收回以往敬孔敬祖禁令。

 

1939128日,传信部颁布《中国礼仪敕令》,推翻了1742年的《自上主圣意》诏书的规定。该文件指出:“1、中国政府屡次公开声明人民信仰自由,政府不愿对宗教事件颁布法律。因此,政府机关所举行或下令举行的敬孔典礼,不是向孔子予以宗教敬礼,乃是向这位伟人予以相称的尊荣,兼以尊重本国文化的传统。因此,公教人可以参加在孔庙或学校内在孔子像前或牌位前所举行的敬礼。……4、在亡人前,或在亡人像前,或只写姓名的牌位前,鞠躬或行及其他社会敬礼,乃属善事,理应准行。从此,在敬祖礼仪问题上,罗马天主教会的官方立场完全回归到利玛窦和康熙皇帝的观点。然而,考虑到正值战乱期间,1939年文件的意义在当时并不明显。

 

当代中国天主教祭祖的实践

 

上世纪60年代罗马天主教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召开,鼓励地方教会学习本地文化和传统,让基督讯息进入并圣化本地文化,进行教会礼仪改革。在梵二会议精神的激励下,1971127日,台湾天主教神职人员首次主持敬祖仪式。仪式中不仅有献花、献辞,还有食物、饮品、香烛,参礼者行鞠躬大礼。致辞内容将天主教信仰的天主观和天主教诸圣相通的传统,与儒家传统孝道中尊重和追思亡者的思想融为一体。

 

1974年,台湾天主教会颁布了追思祖先的规程。目前,台湾和美国的天主教华人教会,都在每年春节和其他规定节日举行这种基督化的敬祖礼仪。

 

今天,我国大陆的天主教徒除教会规定的诸圣瞻礼纪念亡者节日外,其他日子如春节期间、清明节或父母忌日等,均可以去墓地扫墓,有的教徒和司铎也采取奉献鲜花、食物和饮料等物品的做法。若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任何宗教的亲戚朋友去世,教徒也可以前往帮忙,但不得参与焚烧冥币一类的活动。而且,不会上前谴责他人的此类活动,而是采取坚守自己的信仰、立于一旁旁观的态度和做法,以示对他人信仰和习俗的尊重。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教会对教徒有这样的教导,判定祭祖是追念祖先。因此,天主教会对祭祖的做法原则上宽容接纳、实践中灵活对待,缓和了与中国传统习俗及周围人群在这一问题上的关系,有利于天主教在传统层面上与中国习俗相容,有利于与其他信仰的人们的交往与和谐。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201744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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