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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奚:黄老道家与阴阳家——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引发的思考   2019年3月22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论道家并非老庄道家,而是汉代流行的黄老道家,学术界对此早有定论。对于黄老道家的研究,学者们主要集中于对道法结合、以道论法的理论体系之探讨,故而黄老道家曾被称为“道法家”。太史公从道家同百家之学的关系概括其学术要旨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其中阴阳家列于首位,可见黄老道家同阴阳家的关系非常密切。此种关系具体如何往往语焉不详,直至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出土,黄老道家同阴阳家的关系才得以显现。

 

帛书《黄帝四经》的阴阳思想

 

《黄帝四经》被认为是战国黄老道家奠基之作,蕴含着丰富的阴阳思想,“四时教令”、“阴阳刑德”、“阴阳灾异”和“阳尊阴卑”是其主要内容,对后来兴起的阴阳家学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时教令是《黄帝四经》的一个重要理论创造,它承续春秋以来盛行的阴阳观念并做了关键性的推进。阴阳观念在春秋时期只被用来解释星陨、地震等异常和灾害性的自然现象,《黄帝四经》则将其引入社会领域,用于解释和论证社会现象,特别是政治活动。四时教令以阴阳观念为理论基础,以“因天时”为基本原则,强调人的社会行为必须依循天地四时阴阳之气的消长之序。

 

阴阳刑德是黄老道家阴阳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对四时教令的理论提升。《黄帝四经》首创阴阳刑德理论,提出“刑阴而德阳”的思想,把一年分为春夏和秋冬两段,并同德(即“德政”,温和的政治,体现“天”对万物的仁爱)与刑(即“刑政”,严厉的政治,体现“天”对万物的威严)两种治国手段相对应,主张“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和“赢阴布德,宿阳修刑”,以符合“阳节”和“阴节”。这是把阴阳消长的自然节律作为如何运用刑与德这两种治国的基本手段的天道观根据,使得刑德之施具有可操作性,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原则。

 

阴阳灾异是《黄帝四经》的一个特色理论。重视自然灾异并试图进行解释是中国古代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但人们往往将自然灾异的原因简单说成是主宰之“天”对人类的警告。《黄帝四经》放弃了这种神秘的传统解释方式,运用阴阳四时理论解释灾异,认为灾异与其说是天灾,不如说是人祸,天地间的阴阳失调乃是社会政治刑德失序所致。

 

阳尊阴卑是《黄帝四经》的另一个特色理论。《黄帝四经》概括出“贵阳贱阴”的命题,并根据“凡论必以阴阳大义”和“诸阳者法天,诸阴者法地”的原则,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所能观察到的一切现象和关系概括为阴和阳两类,属于阳的一类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属于阴的一类居于从属和被支配地位。《黄帝四经》列举的“天地”、“主臣”、“上下”、“男女”、“父子”、“贵贱”等大量的对应关系都是阳尊阴卑的关系,决定这一切的是“阴阳大义”,即人道取法于天道,天道之阴阳决定了人道之尊卑。

 

《黄帝四经》的上述思想(“阳尊阴卑”除外,该思想未见于《黄帝四经》之外的先秦典籍),为战国中后期的黄老道家所继承和发展,在《管子》《吕氏春秋》等典籍中可以看到明显的理论发展脉络。

 

黄老道家与阴阳家的关系

 

以上所论四时教令、阴阳刑德、阴阳灾异、阳尊阴卑四种理论,都与阴阳观念有着密切关系。笔者认为,这四种理论都是先秦黄老道家将阴阳观念运用于人类社会政治伦理领域而做出的思想创造,是黄老道家对春秋以来阴阳观念做出的重要推进。由此必然联系到一个重要问题,即黄老道家与阴阳家的关系。以往学界通常把四时教令、阴阳刑德等思想归之为阴阳家,而笔者认为这四种理论是战国中期道家黄老之学的思想创造,为战国晚期阴阳家汲取而成为阴阳家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由如下。

 

一是阴阳家是先秦重要学术流派中最晚出现的一家。一般来说,某家之学之所以能够称为“家”,须具备代表人物或创始人、代表著作、独具的思想体系、传承系统等条件、要素,用这些条件、要素来衡量,阴阳观念虽产生甚早,但一直比较零散,还不能称为阴阳家,直到战国晚期的邹衍才开创了学派并有人传承。而此时的道家黄老之学,至少已活跃了半个多世纪。

 

二是现存史料所见的邹衍思想,其中只有五德终始说和大九洲说,并无四时教令等思想内容。邹衍的著作早已亡佚,其中是否包含了四时教令等思想,尚无确凿证据。据《史记·太史公自序》和《汉书·艺文志》,阴阳家思想的要旨是“序四时之大顺”、“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即所谓四时教令。当然,我们可以推论,既然四时教令等思想是阴阳理论的主要内容,邹衍作为阴阳理论的集大成者,思想中理应包含这部分内容。但退一步说,即使邹衍著作中确有四时教令等思想,也不可能是首创或独创,因为在他之前的道家黄老之学中就有了比较成熟的四时教令等思想,《黄帝四经》《管子》早于邹衍,这在学术界是没有异议的。

 

三是《黄帝四经》是道家黄老派的奠基之作,内容反映了战国中期黄老道家的思想成果,其中的四时教令等思想是迄今所见最早的以阴阳推论社会政治与伦理的史料,明显早于邹衍。《黄帝四经》的四时教令、阴阳刑德等思想推天道以明人事,将早期的阴阳观念提升为哲学理论,这对于阴阳理论的发展至关重要,显然,阴阳观念如果一直停留在用来解释异常的自然现象阶段,就不会大行于世并发展为一家之言。可见,阴阳家终能成为“六家”之一,离不开《黄帝四经》的理论贡献,也离不开《管子》《庄子》外杂篇等黄老道家著作对这一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四是阴阳家是阴阳五行家的简称,邹衍“深观阴阳消息”、“明于五德之传”学说即阴阳说与五行说的结合,而《黄帝四经》却只见阴阳不见五行,说明成书时阴阳说与五行说尚停留在各自独立发展阶段,未合流为阴阳五行说,但四时教令、阴阳刑德等思想已在《黄帝四经》中出现并比较成熟了。阴阳说与五行说合流于《管子》,学界对此大体无异议,没有阴阳说和五行说的合流,就不会有阴阳五行家的出现。邹衍创立阴阳五行学派,离不开《黄帝四经》《管子》的理论贡献。

 

五是《黄帝四经》的四时教令、阴阳刑德等思想,在《管子》中大体都有传承和发展。《管子》成书于战国中期,早于邹衍,可看作《黄帝四经》与邹衍之间的中间环节。如果齐人邹衍的已佚学说中包含四时教令、阴阳刑德等内容,也应是通过齐文化的代表著作《管子》传承而来。

 

六是《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文献中确实包含着丰富的四时教令、阴阳灾异等思想,但都是阴阳家出现后的作品,有可能传承自阴阳家,也可能直接传承自黄老道家,需要具体论证。

 

七是黄老道家的某些同阴阳观念有关的思想乃是自家独有的特色理论,如阳尊阴卑的理论仅出现在《黄帝四经》中,邹衍的遗说以及《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典籍中都未出现。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对阳尊阴卑的思想大加发挥,这部分内容只能是直接承自黄老道家,同阴阳家并不相关。

 

总之,四时教令、阴阳刑德、阴阳灾异、阳尊阴卑的思想是黄老道家的重要思想创造,不能因为其中有浓厚的阴阳观念就把它们看成只属于阴阳家的思想。在邹衍创立阴阳家学派之前,这些思想就作为黄老道家的理论一直在流传和发展,后来的阴阳家接受了这些思想并纳入自己的体系,成为阴阳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阴阳家对汉代学术思想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很多学者在讨论汉代学术(例如董仲舒)的相关思想时,都把它们看作受阴阳家理论的影响。从阴阳家的成熟形态及其历史影响看,固然是未尝不可的,但不应忽略一个事实,四时教令、阴阳刑德等理论在成为阴阳家学说的有机组成部分之前,曾经作为黄老道家的重要理论而长期存在。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来源:2018123日《中国社会科学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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