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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虎生: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发展及实践*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7年1月18日

[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对包含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的宗教理论的提炼概括。它经历了创立、发展、丰富和成熟的阶段,既一脉相承又具时代特性;包含了党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观点及经验总结;体现了其实践特性和理论价值,在其指导下党完成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全面提高了党的宗教工作水平,引导宗教发挥了积极作用。它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与时俱进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随着宗教工作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关键词]:宗教理论;发展历程;基本内涵;实践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对包含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的宗教理论的提炼概括,包含了党对宗教属性、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等的认识,以及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总结,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经历了创立、发展、丰富和成熟阶段,既一脉相承,又各具时代特性,始终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了党对宗教属性、宗教问题、宗教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和理论体系的日趋完善。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系统阐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197810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当前宗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两个政策性问题的请示报告》,标志着党的宗教理论政策开始恢复和宗教领域拨乱反正的开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探索的开端。19799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报告,强调“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党正确处理群众宗教信仰的一项根本政策”[1]1980年,邓小平在约见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时提出,“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2],表明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探索有了新的进展。19823月,中共中央正式下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以下简称19号文件),从12个方面对新中国建立以来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系统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在宗教理论方面,19号文件全面恢复并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宗教观,阐述了党关于宗教的本质特征、存在根源、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基本的宗教理论;宗教是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还有复杂的根源,但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在宗教政策方面,提出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争取、教育、团结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活动场所合理安排,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作用,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等内容。对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的系统阐述,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初轮廓,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创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形成发展的基石。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新认识,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第三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对新形势下宗教问题的复杂性、民族宗教问题、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及共产党人对待宗教的态度等问题有了深刻认识。199012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江泽民特别强调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宗教工作的基本政策以及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会后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较为系统地阐明了党的宗教工作的政策方针。199311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做出“民族、宗教无小事”的科学论断,强调“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200112月,江泽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体现了这一时期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新认识:一是对宗教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国际局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宗教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二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特点的认识,指出我国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特殊复杂性的特点;三是对民族宗教问题的认识,指出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处理,有利于维护和加强各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和祖国的统一;四是对宗教工作基本任务的认识,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五是对宗教社会作用的认识,提出要把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奋斗;六是坚持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认识,指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我国社会和宗教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和深化了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由此得到重大发展。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积极构建和谐宗教关系的思想,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党情和宗教的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宗教工作。20067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并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宗教关系的重要思想,认为宗教关系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3]之一。宗教和谐关系包涵了宗教与社会、宗教与宗教、宗教与政党等等一系列和谐关系的构建。一是关于宗教与社会之间,要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宗教关系,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关于宗教与宗教之间,要“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4]。三是关于宗教与政党之间,要坚持求同存异,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政治领导。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宗教关系问题,立足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战略高度提出构建和谐宗教关系的思想,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了党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臻于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5]20164月,他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6]一是要坚持党关于宗教问题的正确理论和方针政策,要始终坚持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坚持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二是明确了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要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这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全局性工作的重大关系,也是党的宗教工作的价值追求;三是明确了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明确了宗教工作的任务,制定了新目标,着重强调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并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全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已臻于成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历程,是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有机结合的过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科学性的本质属性以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实践属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内涵丰富,包含了党对宗教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等宗教属性的新概括,党对宗教问题基本判断、原因揭示和处理原则等的新认识,党对宗教工作本质要求、方针政策、组织保证、价值目标等的新观点,以及党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总结。

 

系统概括了宗教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理论内核。一是对宗教本质特征的认识。宗教本质上是有神论的信仰文化。宗教是一种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宗教在劝人向善方面有很多智慧,有很多有益的阐述。”[7]宗教属于有神论的世界观,宗教作为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与我们党执政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础有着根本的不同。宗教是一种群众性信仰,是人们的思想信仰问题,倾注着信教群众的情感。我国各宗教对信教群众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形成一种有宗教信仰支撑的社会力量,其社会作用和社会影响不容忽视;二是对宗教发展规律的认识。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历史过程,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其深刻的自然、社会、心理和认识论的根源,有其发展的规律,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和产生作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8],我们必须“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9];三是对宗教社会作用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10]。一方面,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宗教教规、教义和道德中含有积极因素,是社会主义道德和文化建设的重要补充;另一方面,宗教具有消极作用,受各种因素尤其是“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11],宗教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来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成为社会动荡的诱因;要准确把握宗教双重性,要“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宗教,减少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12]这些认识,克服了对宗教属性认识上的误区,为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奠定了理论内核。

 

体现了党对宗教问题国内外形势的基本判断、原因揭示和处理原则的全面认识,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时代特征。一是对国内外宗教问题形势的基本判断。改革开放以来,世界宗教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宗教走向分化和变革后积极向国外拓展生存空间和宗教市场,新兴宗教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网络宗教成为宗教在当代世界生存的全新方式。中国宗教格局也发生了变化,我国宗教发展速度较快,面临着如何接纳和消化传统宗教的问题,新兴宗教发展或刺激我国产生若干变异性的宗教,邪教(包括由新兴宗教蜕化而成的邪教)始终是影响我国社会安定发展的毒瘤,网络宗教的勃兴给宗教事务管理带来各种挑战;二是对宗教问题的原因揭示。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13]宗教领域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二者相互交织;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统一国家,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宗教问题与国际宗教问题相互交织,这主要表现为美国、西方国家打着宗教旗号企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我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三是对宗教问题的处理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14]要妥善处理国际宗教问题,坚持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宗教交往,同时坚决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注意“一定要善于具体地分析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的不同情况,善于体察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区别和联系,并且正确地加以处理。”[15]要妥善解决我国传统宗教存在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管理佛道教寺观,加强教风建设。党对宗教问题国内外形势的基本判断适应了当前宗教格局的重大变化,深刻反映了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科学分析了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时代特征。

 

阐释了党对宗教工作本质要求、方针政策、组织保证、价值目标等重要内容,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实践特性和指导价值。一是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宗教工作,最根本的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1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17]我国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党同信教群众的联系也是血肉联系,要善于用做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做好宗教工作;二是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它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是基本政策和原则,后一句是根本方向、重点和目的,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18]三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宗教领域的调查研究;提高领导干部的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切实做好党的基层宗教工作;要加强对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19]四是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全面阐述了我国宗教关系的内涵,“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20]在这里宗教关系是宗教同各领域的关系,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之一。党关于宗教工作本质要求、方针政策、组织保证、价值目标等的观点,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内涵,反映了它的实践特性和指导价值。

 

总结了党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经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不断发展。一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科学的宗教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21]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开拓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新境界;二是支持中国宗教中国化的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22]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文化传统、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充实时代内涵。要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宗教,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的宗教工作。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组成部分,“宗教活动是在社会中进行的,必然会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必须依法予以管理,”[23]宗教活动必须在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政策范围内开展,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2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因此,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之道在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的宗教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与时俱进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现了丰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在其指导下党完成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全面提高了党的宗教工作水平,引导宗教发挥了积极作用。

 

指导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一是指导了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文革”期间,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机构一度瘫痪,甚至被撤销,宗教工作干部被攻击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遭受残酷迫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逐步确立了科学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党对宗教工作的正确认识,指导宗教工作开展拨乱反正。党中央在报告中明确指出:“给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扣上‘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罪名,是完全没有依据的”[25],这就彻底推倒了强加在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工作干部头上的不实之辞。党开始逐步恢复了各级宗教工作机构,落实地方宗教工作部门编制,为被错误打倒的干部平反、恢复名誉,并正式成立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这些举措为贯彻和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彻底完成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奠定了基础;二是指导了宗教界的拨乱反正。宗教界是“文革”冤假错案的重灾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统战部门根据中央平反冤假错案的精神,逐步恢复对宗教界的正确方针和政策,对遭受迫害的宗教界爱国人士一律予以平反。中央提出:“必须以坚定的态度,大力克服各种困难,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尽快地解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所需要的场所、用品和主持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26]“文革”期间,大量宗教活动场所遭到破坏,宗教团体房产被占。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指出,退还被占用的教堂、寺庙、道观及其附属房屋,归还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从客观上满足了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需求。此外,在党和国家的帮助和支持下,“文革”期间被迫停止活动、解散的全国性宗教协会、爱国组织重新恢复活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先后召开了全国代表会议,为宗教活动正常化提供组织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对宗教属性、宗教问题、宗教工作的新认识,廓清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误区,指导党完成了宗教工作和宗教界的拨乱反正,使宗教工作又回到了正常的轨道,重新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在实践层面上的第一次胜利,初步验证了它的科学性和实践特性。

 

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的形成。理论是政策的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直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的形成,这一政策体系由三个层面构成:第一,中国的基本宗教政策,即基于中国现代国家性质规定的宗教政策,包括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中国公民必须遵守的政策,是党制定其他宗教政策的原则依据;第二,中国特色的宗教政策,即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性质规定性的宗教政策,包括涉及民族问题的宗教政策,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中国特有的宗教政策;第三,具有党性特征的宗教政策,即基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规定的宗教政策,包括党与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共产党员不能信教,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等。这一政策体系完整、层次分明、有机统一,其中基本宗教政策是人人都要遵守的,中国特色宗教政策是中国特有的,党性特征的宗教政策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性质决定的。宗教政策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从理论层面走向实践层面的关键步骤,也是系统指导宗教工作的前提。

 

全面提高了党的宗教工作水平。新时期以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这一切都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指导。一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保护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伤害信教群众情感的各类违法事件,及时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的纠纷和矛盾。目前,全国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已增至14万所,教职人员队伍已有36万人,宗教团体达到5500多个,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求。依法处理伤害信教群众情感的各类事件,及时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的纠纷和矛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宗教工作的必由之路和必要手段,新时期以来党的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已经成为中国宗教健康发展和友好交往的保证。宗教界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果显著;二是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治理法治化既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又是新时期以来党的宗教工作经验总结。1991年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并要求加快宗教立法工作,此后陆续颁布了《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第一部宗教事务综合性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27]新时期以来,我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现已颁布行政法规2部,部门规章11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60余部,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其他法律为支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体、其他行政法规和规章为补充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框架。宗教工作有法可依,政府用法律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宗教工作法治化程度明显加强;三是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处理宗教问题必须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这是党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新时期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指导下,党和政府积极应对国内外宗教局势,妥善处理了宗教领域的重难点问题。有效治理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规范露天宗教造像建造,引导宗教活动场所文明秩序,建立和完善了藏传佛教法规制度。规范了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的设置,建立了完善的朝觐活动机制,引导解经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定了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始终引导天主教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指导“一会一团”稳妥推进自选自圣主教工作。依法规范基督教宗教活动秩序,进一步加强了对私设聚会点等问题的管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下,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彻底贯彻,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顺利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得以妥善处理,党的宗教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引导宗教发挥了积极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28]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做好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的经验总结。一是发挥了宗教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新时期以来,中国宗教界为经济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中国宗教界紧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围绕经济建设这个核心,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宗教文化资源是市场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宗教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宗教文化资源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十分可观,与宗教文化有关的餐饮、服装、民俗工艺产业也日益兴起。特别是以佛、道教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产业,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很大驱动力。此外,宗教具有劝人向善、安慰心灵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发挥了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中国宗教文化融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元素,提倡互相包容、尊重、平等、以和为贵的观念,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中国宗教有着乐善好施、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宗教在灾害救助、扶助残疾人、养老、托幼、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慈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2008年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大地震开展的灾害救助活动,2012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捐款捐物数额超过8亿元。中国宗教主张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促进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起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等保护自然环境的活动;三是发挥了宗教促进文化繁荣的积极作用。宗教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以来,党和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掘优秀宗教文化,促进文化多元繁荣。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时代精神的解读,发挥了宗教文化提升道德素质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基础上,不断开展宗教文化的对外交流与对话,搭建了中国宗教同中亚、东亚、东南亚、欧洲等各地区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平台,组织宗教界参加亚洲博鳌论坛等各类国际会议,推动文化之间相互借鉴;四是发挥了宗教促进民族团结的积极作用。宗教在我国信教少数民族中的影响较大,做好少数民族的宗教工作有利于民族团结。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从民族团结大局出发,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信仰自由,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团体的合法利益,借助宗教界人士力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强了各民族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党和国家支持下,藏传佛教界主动反对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藏独分裂势力,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伊斯兰教界积极批判和抵御了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活动;五是发挥了宗教促进祖国统一的积极作用。宗教是海峡两岸社会交往的重要纽带。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积极开展两岸宗教交流,组织佛教圣物赴台供奉活动,主动吸纳台湾宗教界人士参与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推动两岸基督教会、教派共同举办基督教论坛,两岸之间互派宗教交流团。频繁的宗教交流促进了融合,增强了两岸同胞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对推动两岸和平发展和促进祖国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新时期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指导了党的宗教工作实践,充分发挥了中国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具备实践特性,成功地指导党完成了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体系,全面提高了党的宗教工作水平,促使宗教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且在认识宗教属性、处理宗教问题和做好宗教工作的实践中又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标题注释:本文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研究”(14jdkda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1][15][25][26][2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2014年,第1268312216页。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67页。

[3][4][9][23]胡锦涛:《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95103103103页。

[5][6][17][18][19][20][21][22][24]《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人民日报》,2016424日。

[7]《把祖国的新疆建设得越来越美好——习近平总书记新疆考察纪实》,《人民日报》,201454日。

[8][11][12][13][16]《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0379376373393页。

[10][28]《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人民日报》,2015521日。

[14]《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团结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疆》,《人民日报》,2014530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3期)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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