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信仰很自由,同时也很私人化,我们也一直认为,信仰是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是私人的事情。换句话说,我们把信仰自由理解为仅仅是私人的事情了。然而,信仰表达并不仅仅局限于私人领域。
近日北京出现的假僧人兄弟这一现象,虽然与佛教信仰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它从一开始就成为了媒体、公众关注的对象,同时也说明当代中国的佛教信仰,在“被承包”、假僧人盛行、佛教界打假的社会舆情之中,早已成为了一大公共事件。所以,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在央视新闻评论中认为,北京的“僧人兄弟”的行为不仅冒犯了佛教界,而且也冒犯了整个社会。
这对假僧人兄弟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广大佛教信徒的感情,诋毁了中国佛教的形象。可是,如何处置他们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仰难题。法律惩罚?至今还没有透露出他们有借助于佛教名义行骗的罪行。如同有人说的那样,这就是两个穿了黄袍子的光头,做了点儿吸引眼球的事情,貌似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要判罪的话,他们的罪名是什么?仅仅因为剃着光头、穿着海青、搂着美女在宾馆?法理的基础又是什么?这就好比一个人,如果他也装扮成一个官员,却没有以假官员身份去做坏事,法律也无法对其进行法律惩罚。但事先具有明文规定,如果非正式军人、警察身着军服或警服,自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僧装本身是不与信仰发生直接关系的。然而,在屡禁不止的假僧人现象之中,的确包含有信仰表达的真问题。按照一般现象,中国人的佛教信仰习惯是,“自己心愿自己了,个人香火个人烧”,仅在功德与愿望之际,以个人方式表达信仰与情感。这种单一的线性信仰传统与习惯,不得不使这种信仰方式亦步亦趋地走向信仰的私人化。于是,在社会上的佛教信仰与僧寺的住持方式之间,似乎已经呈现了某种距离。假僧人兄弟事件正是说明了私人信仰的局限性。
当代社会急剧的变迁,促使人们不得不把原来私人的信仰悄悄地转换成为公共的信仰,僧寺的住持不得不与社会上的佛教信仰构成频繁的互动关系。很多佛教信仰者甚至发出了“二宝信仰”的声音,仅仅信仰佛、法,而不信仰僧人。信佛不进庙,希望基于私人的信仰而走向对整个佛教的关怀、对社会的关怀。这些信仰者认为,如果是依人不依法,就会造成仅仅是对僧人、法师个人的信奉与供养。
笔者非常赞同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的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事件进行严肃查处,以保护真正佛教僧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对此类事件进行深刻揭露和澄清,还给佛门一个清净。
(引自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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