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要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而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必须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挤压宗教极端活动空间。昨日,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任红接受记者专访时对此进行了解读。
记者:为什么说必须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挤压宗教极端活动空间?
任红:宗教极端主义总是以所谓的“宗教信仰”为伪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最大的危害是损害了宗教的声誉,歪曲了宗教的正信,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秩序。
信教群众对所信仰的宗教有着朴素的宗教情感,他们有学习宗教知识的渴望和需求。宗教极端主义活动之所以猖獗,很大程度上与目前供需失衡、供需矛盾突出是有关系的。如果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在正常渠道下无法满足,他们就会从非正常渠道获取。
当前,境内外“三股势力”通过各种渠道大肆传播带有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对于普通的信教群众来说,由于宗教知识匮乏,很容易被蛊惑、蒙骗。所以,必须要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让信教群众有多种正常的途径掌握把握宗教信仰的基本宗旨与标准,以此来挤压宗教极端活动空间。
记者:为什么要采取这些方法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这些方法能取得何种作用和效果?
任红:宗教团体作为信教群众自己的组织,应该在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多编写出版符合信教群众需求的宗教书籍,引导信教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学习和了解正确的宗教教义、礼仪等。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加紧利用网络与我争夺信教群众的现状,我们也要利用好网络,探索建立正规的伊斯兰教知识网站,用维吾尔语、汉语、阿拉伯语等多种语言向信教群众宣传正确的宗教知识、答疑解惑。
近年来,新疆社会上流传着一些歪曲宗教教义的极端谬论,比如“圣战殉教进天堂”、“不戴面纱就不是真正的穆斯林”、唱歌跳舞是“阿拉木”等等……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古兰经》和“圣训”,这些经典中根本没有上述内容,即使在沙特、伊朗等伊斯兰教国家,也极力反对宗教极端行为。所谓的“圣战”是宗教极端主义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图谋而冒用了“宗教”的名义。伊斯兰教是爱好和平的宗教,在伊斯兰教教义中,滥杀无辜和“自杀”的行为都是大罪,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而且天堂也不会接纳犯下大罪的人。宗教极端主义宣扬的极端谬论,不仅与国家法律相背离,还与伊斯兰教教义思想格格不入。
通过合法渠道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一方面能够促进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使优良传统得到继承和发展;另一方面能够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思想蔓延,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信仰,自觉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宗教在漫长的岁月中积累了如何塑造人格、陶冶情操的方法,而理性的宗教教育有助于消除愚蠢的迷信和狂热的疯狂,有助于消除精神空虚、利己主义、道德感缺失所引发的道德等危机。
记者:我们如何正视在这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方面还有何建议?
任红:过去新疆正规的宗教出版物非常少,信教群众了解和学习宗教知识的途径也比较少。尽管这几年政府和宗教界做了一些努力,但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当前信教群众的宗教知识水平普遍不足,“三股势力”得以利用并择取《古兰经》中的只言片语,肆意歪曲解释。所以有必要在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县市开办一些宗教基础知识培训班、宗教礼仪学习班。可将培训班和学习班开在清真寺内,清真寺在信教群众的心目中,是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交流、学习知识的地方。
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学识水平也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年轻人面对社会转型期的诸多困惑急需通过宗教教职人员在经典中找到答案,但是现有的宗教教职人员在这方面还较为欠缺,这正好为从事地下讲经活动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必须要注重培养高层次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如此才能将信教群众引到正规宗教活动场所,使新疆的宗教秩序恢复正常。
(来源:亚心网)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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