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据国务院新闻办6日发表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介绍,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住寺僧尼4.6万多人;现有活佛358名,其中6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认定。
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各种宗教、各个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
白皮书说,在西藏自治区,各大宗教的各种传统节庆活动正常进行,大型宗教活动如转神山神湖活动、萨噶达瓦节、展佛节、跳神节、朝觐等40多种群众性重大宗教节庆活动得以保护和继承。信教群众家中几乎都设有小经堂或佛龛。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达百万人次。为满足不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目前西藏还有清真寺4座,天主教堂1座。这些宗教也依法得到了尊重和保护,依法依规开展正常宗教活动,与其他宗教平等和谐相处。
活佛转世制度作为西藏宗教特有的信仰和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藏传佛教僧人学经制度不断完善。在北京和拉萨分别建有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和西藏佛学院,作为藏传佛教高级宗教人才培养基地,系统招收培养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西藏60多座各教派寺庙开办有寺庙自办的学经班,完全按照传统习惯进行宗教学修和学位学衔的考核晋升。
2005年开始,每年在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举行藏传佛教“拓然巴”高级学衔考试和授予仪式,在大昭寺和拉萨三大寺进行格西“拉让巴”学位考试。截至目前,已有84名学经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46名僧人获得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拓然巴”高级学衔。(记者崔静、任珂)
(来源:新华网)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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