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机构
党建工作
研究领域
期刊年鉴
专家学者
学术著作
搜索

杨曾文:佛教的社会教化:以佛教哲理、道德净化人心

来源:2011年7月14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时间:2011-07-14

佛教自成立以来在面对社会实施的各种教化中,最重视的是从思想上进行教化,也就是净化人心,引导信众自我净心。那么,佛教以什么来净化人心呢?自然是佛教的基本教理,主要是佛教哲理和伦理。这里仅讲述四点。

 

一、引导信众少欲知足并进而断除贪嗔痴(无明)

 

在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时期,一切教理是围绕苦、集、灭、道“四谛”展开的。四谛的哲理根据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和“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杂阿含经》卷十)的因果缘起思想。既然人生苦恼源自于苦因(集),只有苦因灭,苦才能灭。什么是苦因呢?是贪(贪求、贪取之心)、嗔(愤怒、恚恨之心)、痴(也称无明,不懂得缘起的道理)。因此,要从人生苦恼中解脱,必须灭除贪嗔痴这三种苦因,其中最重要的是“痴”(无明),被认为是导致产生贪求、嗔恚的根本原因。所以,佛教基本教理之一的“十二因缘”就将“无明”置于首位,认为只有通过体悟佛教的真理,消除“无明”,才可以从根本上摆脱生死轮回,真正达到解脱。这一过程是净心的过程,要求人们做到少欲知足,最终目的是消除无明、贪、嗔,达到解脱。《四分律》等律书中一再倡导的“少欲知足”;《法句经》中的“息心自省”、“知足知止”和“少欲好学,不惑于利”等,皆是遵照佛教义理净心所要达到的境界。

 

二、教人止恶行善

 

佛教不仅教导信众要体悟缘起的道理,懂得一切事物有聚有散,生灭无常,努力克制贪欲,同时倡导修德行善,多做利益人群,造福于社会的事。《法句经》所说“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被认为是过去七佛的“通戒”。在止恶行善过程中净心,在净心过程中止恶行善,修身与净心相辅相成。

 

关于止恶行善,佛教有与社会公德相契合的五戒、十善,是对信奉佛教的广大信徒的基本道德要求。五戒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不妄语、不饮酒。所禁戒者是五恶,反过来,不做这五恶就是行善修德的基本要求。十善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挑拨是非)、不恶口(不说粗话不骂人)、不绮语(不花言巧语)、不贪、不嗔、不痴。是从身、语、意三个方面提出的道德要求,在内容上包括五戒,又包括克制贪、嗔、痴的净心要求。

 

对五戒、十善在维护社会公德和安定社会秩序中的作用,南北朝时宋朝何尚之在回应宋文帝所说佛教可以导致天下太平的话时,曾这样说过:“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按:有户籍的民众)千万,则仁人百万矣。……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则万刑息于国。四百之狱,何足难措(按:措,废除不用)。雅颂(按:雅乐、赞美的颂词)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弘明集》卷十一载〈何令尚之答宋文皇帝赞扬佛教事〉)

 

直至今日,佛教倡导的五戒、十善等伦理思想,对于净化人心,构建和谐社会仍具有极为积极的意义。

 

三、教人慈善,爱护人乃至一切生灵

 

佛教五戒中的不杀生,不仅包括不伤害人和杀人,也包括不杀害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不少佛教经典在解释不杀生时,往往从反面补充仁慈的内容。例如《法句经》中有“不杀为仁,慎言守心”,“守以慈仁,见怒能忍”,“智者乐慈,昼夜念慈,心无克伐,不害众生”,“履仁行慈,博爱济众”。《十善业道经》在解释不杀生时,提出“常于众生起大慈心”。隋代天台宗创立者智顗在《法界次第初门》中说,做到不杀生只是做到“止善”,还应进一步修德行善,应以慈心行“放生之善”。

 

大乘佛教提倡的菩萨之道,是以“大慈大悲”为至高道德原则的,并通过《法华经·观世音普门品》等经典对观世音菩萨及其他菩萨以各种化身为解救众生苦难的事迹作生动说明。菩萨的神圣使命,就是在众生之中实践大慈大悲的精神,普救一切众生。佛教在引导信众修持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佛法的同时,还努力从物质生活方面救济众生。在菩萨修持的“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中,就有这方面的内容。

 

四、宣传“天地同根,物我一体”的思想,会通人与自然的关系

 

佛教在中国长期流传中深受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一些出身于儒者的高僧在诠释佛教经典过程中将中国儒道的哲学思想、伦理观念吸收到佛教的义理中。中国人习惯于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所谓“天人之分”、“天人之际”),世界万物与个人的关系来观察事物。儒家、道家的不少著作中有这方面的论述,中国的佛教学者也运用佛学的语言经常发挥与此类似的思想。大乘佛教的般若中观思想、以真如法性为本体和本源的法界缘起思想、以佛性为觉悟基因的心性论等,为此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华严宗、禅宗说法中常提到的“色心不二”、“理事圆融”、“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此语原出自后秦僧肇《肇论·涅槃无名论》)等,就蕴含相当于传统文化中天人关系、天人合一的思想。然而他们这样讲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宇宙万有皆是真如佛性的显现,人人具有与佛共同的本性,物我是同体的,佛与众生是不二的,无需离开自性去寻求觉悟解脱之道,只要体悟自性就可达到解脱。

 

从这种思想的实质内容来看,既蕴含宇宙万物统一的思想,又含有人与自然界相互依存和彼此会通的思想。这种思想即使在今天也十分可贵,对我们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也有宝贵的启示意义。

 

(引自中国佛学网)

免责声明

1.来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2.文章来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永久域名:iwr.cass.cnE-Mail:zjxsw@cass.org.cn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京ICP备050727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