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论及的中国宗教,主要指具有合法地位的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中国宗教的现状,是继承了数千年的传统、近百年的历史而形成的。要适应现代化的进程,就必须改革。改革,就是充分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转变。中国宗教,要以美好理想引导信众,要以善良心灵启迪信众,要以清净操守约束信众。在政治目标一致的前提下,极需要建立一种以共产主义教育为主导的包容多种规劝形式的庞大的多层次的教化体系。各种宗教的改革都面临着一些共同前提,其要点则必须结合实际,其中文化、教育、经济三方面不容忽视,各自的特殊性也要根据历史和现状有针对性地处理。
作者王志远,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佛教文化艺术研究室主任、中国宗教学会秘书长,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缘起:“刍议”之由来
因一偶然的机会,读到何光沪学兄于1994年5月发表在《东方》杂志“东方论坛”栏目的大作《中国宗教改革论纲》。读后,由《论纲》一文而生的种种感想拂之难去,常想一吐为快,遂有此“刍议”。
“刍议”者,普通老百姓之言论而已。
言“改革”中国宗教者,大约可有三种人。第一种是宗教事务管理者,即政府有关官员。“在其位,谋其政”,改与不改,他们有很大主动权,具体说怎么改,也要经他们批准。所以,谈“中国宗教改革”,首先应该看他们的态度。但他们也常常体恤下情、礼贤下士,于是便有第二种、第三种人可以发言。第二种人是宗教神职人员或信徒。他们是被改革的主体之部分,又是参与改革的主力之部分,因此,他们是否愿意改革,具体接受怎样的改革,都是不容忽视的。“改革”,当然要听他们的意见。第三种人才是宗教研究人员即学者。学者是游离于前二者之间的,有的向第一种靠近些,有的向第二种靠近些,最佳状态当然是“中庸之道”,但往往很难做到,经常是两边不讨好,两边都不爱听。其原因一方面是不在其位而谋其政,难知其艰辛困苦,夸夸其谈,往往说的是“便宜话”。另一方面是缺乏宗教感情和宗教体验,许多事都是“想当然耳”。因此,他们的意见可讲可不讲,可听可不听,称“刍议”最为恰当。当然,这第三种人也有其好处,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前两种人都会有点启发。或许这还是有一点可讲可听的价值。
光沪兄和我同属于第三种人,这一点大约可以无诤。而我看光沪兄的《论纲》,基本上属于“不着两边”的书生之论,距现实确实不近。因此,我才有此“刍议”,与光沪兄商榷。
前提:“中国宗教”之界定
光沪兄在《论纲》中开宗明义,对“中国宗教”做了界定,即“儒释道”,即Chinese Religions,而不是Religions in China。对于他的文章而言,这种界定很有必要。但如果未读其文,先睹其题,望文而生义,作为一个研究宗教、关心当今中国宗教的学者,我臆想中的这个“中国宗教”便与光沪兄的界定有了很大的差距。这个差距也是社会与书斋的差距。社会现实告诉我们,“中国宗教”现在指的是“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排名不分前后),而不是“儒释道”。作为宗教,“儒教”基本上已消亡,只留下点所谓“本原性的集体无意识”;“道教”虽有团体,教徒和信众却不多;唯有“佛教”名符其实。洋洋万言的“改革论纲”,针对的却是一个已死去、一个信众不多的“三种”宗教,“改革”从何谈起,为谁而谈呢?
当然,可以换个角度来界定,所谓“中国宗教”,即是否“具有中国属性”。据光沪兄认为,不管其生其死,“儒释道”是“具有中国属性”的。那么,至今也在中国传播广泛的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是否就不“具有中国属性”呢?据我所知,即便是清末民初时,若讲中国宗教,也还要讲“孔释道基回”。这后两种宗教之所以仍能在中国传播,在其传入和发展的过程中,恰恰是由于出现了“中国化”。无论其“化”的程度是否已达到了佛教那个水准,多少年来,“中国化”却一直陪伴着这三教。当今世界的信息沟通,使一部分人误以为这三教会从此“外国化”起来。其实不然。作为教徒,中国人仍有不同于外国人之处,只要这三教还在中国的大地上,它们就不可避免地要带上“中国属性”。如果引证一段基本原理,那便是普列汉诺夫讲过的:“同一的宗教适应着信奉它的各民族的经济发展的阶段而本质地改变了它自己的内容。”因此,即便从“具有中国属性”这一点来衡量,即便不排除已基本消亡的儒教和并不兴旺的道教,也应将“天、基、伊”纳入“中国宗教”的范畴。
既然对基本概念的理解便有如此大的歧义,那么注定了本文与光沪兄所论会有更远的距离。为了使双方或他人的思路都更清晰,我想有必要列出如下几条:
1 迄今为止,中国宗教包括哪些教种?处于何种状态?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2 中国是否需要宗教?需要什么样的宗教?宗教与科学的关系如何处理?
3 中国宗教的改革有没有共同的前提?中国宗教各教种的改革要点各是什么?
一、中国宗教的现状和改革的方向
中国宗教,经政府认可取得合法地位的,目前包括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此外,在学术界中,认为可以体现中国宗教精神的,还包括已没有任何教团组织及活动的儒教和虽有零星会道门活动却无合法地位的民间宗教,以及不容忽视的“新兴宗教”的社会倾向。
中国宗教之现状,是继承了数千年的传统、近百年的历史而形成的。
数千年的传统,主要是多神信仰。中国本土的神,大致有两种来历:一是血缘神,即从祖宗崇拜而推演至公众普遍信仰的神,如黄帝、炎帝,另一是自然神,即从自然崇拜而推演至无所不在、无所不是的神,如天帝、雷公、风伯、山神、水神、树神。前者带有浓厚的民族情感,后者带有强烈的象征意义。这两者又并非截然分开,往往一神兼二性。譬如天帝,既是大自然中天的象征,但又有名有姓有籍贯有简历,是个中国人。
所有这些神,中国人都曾信过。但中国终归是礼仪之邦,信归信,还是要对神做些等级的分别。所以,中国的传统神祇,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是人世间等级制度在彼岸世界的一个倒影。中国的多神崇拜,并不像望文生义所想象的那样因“多”而乱,那样缺乏“专一性”。这种崇拜的对象虽是许多个体,但这些个体都集合于一个整体之内,其基本精神和宗旨是一以贯之的。所以,当“辞灶”拜灶王时,其最高崇仰还在天帝那里,并不因眼前的形式而改变内在的精神。凡是游离于这个集合体之外的神鬼,都被称为“淫祠”,即没有被信仰的合法地位。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淫祠”是个屡禁不绝的社会问题,但也无妨正统大局。
中国传统的多神信仰发生过几次巨变。第一次在西汉武帝时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同时,以孔子为教主,重新整理了中国的神系。此后两千余年的中国神,始终以此为基本体系。
第二次巨变在东汉之初。佛教的传入,带来另一个完整的神系。从东汉到隋唐,历时800余载,中国人逐渐接受了当时的“西方”佛教神系,并将其与本土儒教神系结合起来,同时在其刺激下,完善了道教的神系。此后大约近千年的时间,中国人完善了“儒释道”的信仰体系,“三教合一”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三教各自的高层知识精英在理论上相互吸收。折射到平民百姓那里,虽然有时能分出谁尊谁卑,但常常还是分也分不清楚,甚至达到“模糊”、“混沌”的程度。“宁可拜错,不肯放过”是不少信徒的心态。随着封建时代的结束,传统意义上的“三教合一”已经彻底完成了“合一”的历史使命。“三教合一”是以“儒”为主体而进行的,背后是封建的皇权。皇权倒了,神权也就失去靠山,从此只有分而不会有合。合是遥远未来的另一层面的事。
第三次巨变是鸦片战争之后实现的。西洋的神随着西洋人和西洋枪炮一齐降临到中国大地上。中国人突然发现佛教的“西方”极乐世界之外又多出个现实的“西方”,而这个“太西”的西方诸神从一出场就十分强悍。尽管其后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基督之爱”的滋味像蜜一样浸润开来,但许多中国人仍然怀疑高鼻子白皮肤的上帝会不会平等地对待矮鼻子黄皮肤的“罪人”。新旧神系的并存,在中国已是现实,但要让大多数中国人像看待佛那样看待上帝,不是短短若干年所能做到的。
今日之中国,是三次巨变后的中国。数千年的具有强烈象征性和浓厚民族性的系统清晰的多神信仰并没有彻底消失,而近百年来的民族历程更给这种信仰打上深深的烙印。
近百年来,前半个世纪是军阀混战,外族入侵,人民革命,无论哪一种宗教,都不占有绝对优势。原因很简单,在这种激烈动荡的岁月里,救亡图存才是真理。在强敌面前,请什么神,念什么经都不灵。所以,中国人此时只盼一个“为人民谋幸福”的“大救星”。能做到这一点的,就超越任何宗教。
1949年之后,各种宗教都走入低谷。这绝不仅仅是行政的或思想说服的力量所致。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仍是民心所向。疾风暴雨式的革命及其之后带来的短暂的平均主义或称军事共产主义,对大多数人来说近乎一种理想境界。在宗教描述中有这种“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境界,这种“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境界,这种“上帝挑选世上的穷人,并让他们充满信心”的境界,……当这些境界都已出现在现实世界中的时候,还有什么宗教能饶舌呢?还有什么人非要去听描述而不是去看现实呢?
然而,毕竟不可能在一个早上把共产主义建设起来。直到80年代,明确的概念指出,目前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曾经被自己和别人共同造就的“大救星”终于走下了神坛,人们像做醒了一个梦。
但人们不能没有梦,宗教正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超越自己、引导自己的梦。于是,各种宗教随着社会环境的骤变、人生际遇的莫测、贫富贵贱寿夭健残的永不平衡,又重新回到人们身旁,做出种种解说,提出种种引导。但这种解说和引导,并不能尽如人意。
不如人意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宗教自身还没有从几千年的影响和近百年的烙印中走出来,没有实现自身的现代化。这就是中国宗教改革的原因,一个现代化的中国需要包括宗教在内的各个领域的现代化。而没有各个领域的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也就落了空。宗教已不适应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必须改革。
至此,在1949年之后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宗教从“精神鸦片”,从“迷信”“落后”的同义词,从一度成为专政的对象之一,终于转变为可以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以以其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样一种现状,历经坎坷,来之不易,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意识到可以而且必须“适应”,可以而且必须“服务”的重大意义。
如果讲“中国宗教改革”,不抓住“适应”与“服务”,无异空谈。
中国宗教还没有充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转变,还没有充分适应改革、开放的大形势。
中国宗教还没有充分服务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转变,还没有充分服务于改革、开放的大形势。
中国宗教之改革,正是要从自身变起,从而实现“适应”与“服务”,同时,在“适应”与“服务”之中,使中国宗教实现现代化。
光沪兄在《论纲》中也对历史做了回顾和判断,有不少可取之处,但其论证的结论之一是“宋明以来尚未完成的三教合一的进程……更可以成为新的改革之基础和动力。”就此而言,是一个基本判断的失误,正如上文所讲到的那样,“三教合一”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再也不可能继续进行。自封建时代结束以来,宗教界、知识界所做的都是把三教“剥离”开来的工作,不剥离,就无法实现各教的独立的创造性的变革和发展;不剥离,就无法扭转混淆历史、混淆神系、混淆信仰、混淆行为方式的愚昧落后局面。时至今日,电视电台报纸刊物以及政府文件常常抨击的“乱建庙、乱拜佛”现象,几乎无一处不是未经剥离的“三教合一”历史沉渣在泛起,这种“合一”在理论上走到了尽头,在现实中只有被取缔的一条出路。
由于光沪兄以“尚未完成的三教合一进程”作为立论的基础,因此,在《中国宗教改革的方向》一节中,他进而提出了“作为集合体的中国宗教(趋向合一三教)的改革方向”。
光沪兄的改革方向,在理论方面,是反历史、反现代的。历史的潮流是多元化,是个性化,是创造性的独立发展;寻求一元,强调共性,抑制独立发展的创造性,当然是反历史。现代的标志是以人类一切可考的历史知识为依据,找出清晰的思想体系,辨析各种思想的本质差别;格义、类比、归纳、从模糊到混淆,当然是反现代的。
在实践方面,这种“改革方向”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从政府执政的角度看,这种“改革”只能导致对各种宗教的强制干预,或有意识地向一种模式“推进”。早在公元574年(北周太建六年),北周武帝就已做过这种事。他经过数年的准备,执意要建立一种统一的“中国宗教”,所以佛、道二教俱废,而以佛、道名德者120人为“通道学士”,设“通道观”。只不过,仅仅过了六年,这种“改革”便告失败,佛、道复兴。光沪兄认为:“‘会而不通’的局面早就应该结束。”其实不然,“通道观”是修不起来的!各种宗教能共存共荣,会于利民,已是千古幸事,又何必一定要搞个一元化的“通道”呢?
从基层实践的角度看,这种“合一”的改革只能带来民众思想的更大混乱,引发“邪教”的出现和滋蔓。明清两代的各种民间宗教中,从事“三教合一”的宗教家不胜枚举,仅以最符其名的“三一教”教主林兆恩而言,他对三教已绝非“会而不通”,而是“儒为立本,道为入门,释为极则”。难怪何心隐评价他说:“儒、道、释大事也已为孔、老、释迦做了。此后只三教合一是一件大事,又被吾子作了。”当代民间宗教学家马西沙先生在引述了何心隐这段话后曾指出:“认为三教合一是世间大事,却反映了那一时代知识分子相当普遍的认识,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光沪兄已是20世纪90年代的学者,学贯中西,居然又将“三教合一”作为“中国宗教改革的方向”,岂不怪哉?!
况且,我几年来曾读到不少以气功面目出现,实则带有民间宗教(或邪教或新兴宗教)萌芽色彩的材料,它们的主张不仅是“三教合一”,甚至是“五教合一”,“万法归宗”、俚俗粗劣,不一而足,但它们的主张,就实质而言,与光沪兄指出的“改革方向”并无区别,只是缺少些“有序化”、“无序化”、“象征体系”、“终极关怀”的概念修饰而已。仅以即将迈入21世纪的今天而论,照这种“合一”、“归宗”的方式去“改革”,在日本已有“奥姆真理教”在放毒气,在中国已有“麒麟文化”在大放异彩,民受其毒,国受其害,实在是致乱之道。
二、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宗教?
在谈“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宗教”之前,我还想假设一个命题,即“中国是否需要宗教”,必须申明的是,不管需要与否,宗教是客观存在,而且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存在下去,据说要到阶级消灭、民族融合之后,才能轮到宗教消亡。那就不知何年何月了。这一点本该毋庸置疑。但为什么仍要提出“是否需要”之问呢?恰恰因为有人不愿正视上述的客观性,似乎中国可有些例外。因此,讲讲“需要”还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宗教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从社会存在、发展、进步、提高的角度去认识,宗教的存在也应得到更多人的主观理解。如果承认宗教是人创造的,就应该承认人还可以将它改进得完善一些、美好一些。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宗教?这个问题如果用另一种表述方式,或许更为明确些,即中国民众是否缺乏一种足以使其保持自律、保持对人生价值稳衡判断、保持始终不渝操守的精神上的心灵上的超越力量。毛泽东就说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更确切地讲,与宗教更密切一点的,是人要有心灵,譬如良心、良知、恻隐之心、悲悯之心。失去了这些,照孟子的话说,即“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光沪兄的文章之所以引起我的兴趣,除了意见不同的方面之外,还有相同的方面,即他所讲的:“说到底,精神不但是使一个人成其为人的东西,而且是使一个民族成其为人群的东西。”我同意这个观点。不过,可能是排印的不当,这后半句似乎应排作:“使一个人群成其为民族”。使中华大地上的一群人结合而构成为中华民族的,当然必有其精神的心灵的支柱在。
我们正是要去发现和肯定这种精神、这种心灵,以使中华民族能永不崩溃、永葆活力。
而这种精神、这种心灵,它的超越性、它的终极性、它的纯粹性……恰恰相当多的体现在宗教中。
我们说需要宗教,正基于这一点精神、这一点心灵。同时,也基于它的超越性、终极性、纯粹性等等。
中国是近13亿人口的大国。中国以共产主义思想为立国之本。中国有5800万共产党员。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宗教“决不是私人的事情”。对党员及向往共产主义理想的群众,当然只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去衡量要求。但这只占总人口的24分之一以上。至于信教群众,据国家公布的资料,则在一亿以上。也就是说,一亿人是必须以宗教信念去引导的。于是,在这5800万和一亿之间,还有近11亿的庞大人群。也就是说,在中国,有一个游离于共产主义信仰和宗教信仰之间的庞大人群客观存在着。这个庞大人群在接受共产主义教育的同时也受到各种传统道德观念、各种宗教信念影响。但也有很大比例的人们是“什么也不信”或者“只信钱”。宗教之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恰恰要在这个人群中得到体现。
列宁说:“就国家而言,革命的无产阶级力求使宗教成为真正的私人事情”。
千千万万个人的“私人事情”,会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在中国,对这个社会问题的处理自古以来都不是放任自流,而在目前的阶段,在这种“私人事情”上,更要运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去引导,走出中国自己的路。
中国宗教,其问题的关键不是信的人太多,而是真信的人不多;不是信得矢志不渝,而是信得摇摇摆摆;不是信得明明白白,而是信得稀里糊涂。因此,鼓励弘扬真正的宗教精神,推崇认真执着的信仰态度,普及体现宗教本义的知识,是中国宗教的共同课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对提高中国人的国民素质会产生深刻影响。
中国是否需要宗教,需要什么样的宗教,讲到这里才挖到了根子。我们常常指责不少中国人目前缺乏社会责任感、缺乏献身精神,缺乏悲悯之心,包括一些宗教徒在内,都有此通病。因此,中国需要的宗教,是能克服这些弊病的宗教,是能以美好理想引导信众的宗教,是能以善良心灵启迪信众的宗教,是能以清净操守约束信众的宗教。宗教,我在这里特指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于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宗教。
如果按照列宁的观点,在宗教和“目前实际解决的真正重要的和根本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二者之间,吸引群众注意力的应该是后者而不是前者。1982年以来,党的政策也十分明确:“总之,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由此看来,信教人数多少不应该成为困挠我们对社会现实中民众精神状态进行衡量的障碍,关键是信的什么教,这些教能不能有助于群众的联合,能不能有助于集中他们的意志和力量,能不能有助于实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只要有助于这三个方面,信教人数多少都不足为虑。如果违背了这三个方面,即使都不信教又有什么意义?
从中国的现状来看,人口众多,而且文化、修养、素质差距极大。在政治目标一致的前提下,极需要建立一种以共产主义教育为主导的包容多种规劝形式的庞大的多层次的教化体系。应该重新理解中国传统意义的对“教”的解释:神道设教、巡民教化。以期对整个社会的心灵整合起到润滑和调节作用,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取向的各类人的各方面的精神的和心灵的需求。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不应把科学(确切地讲是指科技)与宗教对立起来。在人类历史上,曾有过这种悲剧,但今天不要再重演了。历史的记载表明,宗教曾把科学绑在火刑柱上。那时宗教错了,它干预了它不了解的事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时至今日,科学可以再反过来把宗教绑在火刑柱上。如果这样做,科学也会犯历史的错误,因为它也干预了它并不了解的事物。当然,宗教自身更应清楚,它的所长在精神、在心灵、在道德、在伦理,而不必在自然科学或科技方面求得证实或滥加引证发挥。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宗教与科学往往是协调存在的,它们所解决的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层面的需求。科学使一个人增加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增强了本领,但科学并不能使人获得一个真善美的心灵,不能使人感到做人的幸福和荣耀,不能解脱心灵的痛苦和渴望。套用中国的一句迂腐的老话讲,科学是“奇技淫巧”,它要改变物质世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将人类带入几万年、几千年来都未曾得到过的物质享受中去。而宗教则不同,它要改变主观世界,抑制人类征服自然、破坏自然的无穷欲望,节制财富的消耗,为人类保持相对平静的持久安定的生存。二者孰是孰非?恐怕不能简单就下结论,起码以二者相反而相成才为相宜。
人们在发展科学时,痛恶“伪科学”,因为伪科学以科学的名义骗人害人。我想,当我们改革宗教时,也一定要反对“伪宗教”,即那些以宗教名义骗人害人的邪恶勾当。使经过历史磨难的纯正的宗教发扬光大,革故鼎新,适应和服务于新的社会、新的人群,这要比多冒出无数个大杂荟式的新教和新教主好得多。
中国宗教改革的前提和要点
中国宗教改革,在本文中已明确是指在中国大陆境内一切合法宗教的改革,在设想各教的具体改革要点之前,很有必要再明确一下各教改革面临的共同前提。
一、政治前提。即宗教改革必须以适应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为前提,任何改革措施都不能背离这个前提。
二、思想和实践前提。即宗教改革必须以发挥本教中积极向上的因素为主,引导信众以出世精神献身于入世事业,造福于人间。宗教经济是宗教实践的保障,但决不可以成为宗教实践的目的。
三、道德和伦理前提。即宗教改革必须以传统宗教中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合理成分,引导信众发现善良的本心,成就悲悯的事业,协调人际关系,保护人类环境。
四、文明和文化前提。即宗教改革必须以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所创造的文明为参照物,任何背离现代文明的野蛮、落后、专制、愚昧的成分都不能借改革之名义而复萌。对既往宗教必须从文化的角度予以继承,而对未来宗教也同样必须按文化的标准去发展。
五、正知和正信前提。即宗教改革必须以经过严肃学术研究和严格宗教体认而确定下的知识为传播的内容,即排除明显臆造的与历史严重不符的传说成分,这种严谨的科学态度事实上已为各教所接受。同时,也不应忽略,宗教毕竟不同于学术,其中必有基于信仰而成立的成分。因此,必须提倡与正知相协调的正信,因正信而确立宗教之正宗。
以上五个前提,对任何一种中国宗教都是适用的,失去这些前提,改革必然盲目。但仅有这些前提还不够,还要结合各教的具体情况,提出改革的要点,才能有可操作性。
光沪兄在《论纲》中实际上提出了一些改革的要点,即他认为可操作的具体内容。但恰恰是这些具体内容告诉我们,他所指导的改革是不可取的。在提出我的观点之前,我想仍有必要对光沪兄的观点做一点批评。
首先是“思想观念的改革方向”,光沪兄提出“敬天而不祭祖拜物;修行而不遁世出家;贵生而不迷信方术”。
“敬天法祖”,是儒教的典型特征。保留敬天而除去祭祖,不知何以厚此而薄彼?其实,祭祖拜物与敬天一样,都是一种形式或仪礼,它们所表现的内在诉求都是一致的。就儒教而言,敬天与法祖二者的内在联系是不能割裂的,甚至可以说连祖都不祭又何以敬天?不祭祖而只敬天的是“天主教”,天主教罗马教廷当年不就是因为中国人要祭祖便连“天”也不许他们敬了么?康熙皇帝不也是因为天主教不许祭祖索性把他们的“天”也请出国门之外了么?康熙皇帝为什么那么“固执”呢?因为他懂得“敬天”与“法祖”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光沪兄要做康熙帝执意不肯的事,那么是改革儒教还是阉割之呢?
“遁世出家”,不是佛教的典型特征,更不是中国大乘佛教的典型特征。中国僧人,特别是近百年来的高僧大德,无一不是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业的,无一能忘却国家与民族的苦难命运。所以,将“修行”与“遁世出家”做为对照的反义概念,有逻辑上的缺欠。况且,“修行而不遁世出家”者,优婆塞、优婆夷是也,不用改革,古已有之。
同样的道理,作为道教,贵生与方术有不解之缘,至于是不是“迷信”,要就具体内容而定,这也是一条无所谓改革与不改革的内容。
光沪兄对改革做了一个小结:“扬弃三教中一切过时、粗俗、低级、迷信、自我中心和偶像崇拜式的消极因素。”此话没有错,但具体落实下来,仅从上述的“三而”来看,就出现了问题,起码可以说是将儒、释、道的最基本的宗教特征去掉,留下的都是非宗教化的倾向。如果结合他紧接着提出的“民间化、学术化、入世化”“三化”改革来看,还有什么宗教可言呢?
既然是论“中国宗教改革”而不是论“中国宗教消亡”,则“三而”、“三化”皆可休矣!
中国宗教改革,要的是中国宗教的健康的和谐的存在和发展,是兴旺而不是衰亡。
至此,还是来谈谈各教的改革要点吧。
一、佛教
就生命力和信众及中国化程度而言,在中国最强的还是佛教。汉传、藏传、南传三系佛教,是中国一亿多信教人口中大部分人的崇仰对象。佛教改革,其要点有三:
(一)教义及经典的现代译释。如重修大藏经及择要译释,并编印普及读物。
(二)僧团成员的学历学识培养。如建立佛教大学和各级佛学院。
(三)寺院建设及管理的现代化。如对寺院经济的研究和探索。
以上三点,可以概括为佛教文化、佛教教育、佛教经济三个方面,可以说与太虚大师提出的“教理革命、僧制革命、寺产革命”一脉相承,只不过在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国家危亡的情况下未能实现,1949年之后历经运动也未能实现,只有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才能重弹此调。但是,比起太虚的时代,在这三方面的改革,从本质到形式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在第一方面,实质是建立佛学研究暨佛学思想的现代体系,成为社会主流文化的一部分。要在大量吸收人文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信仰,要以信仰去激活建立人间净土思想在社会中的推广应用,以出世精神成就入世事业。在保持佛教基本要素的前提下,使佛学重返人间、贴近社会、服务人生。这需要一整套新的理论准备。但是,对于佛教界来说,学术化不能与信仰冲突,否则就失去了宗教精神。
在第二方面,仍要坚持佛教“戒、定、慧”的原则。在这方面,光沪兄在《论纲》中提到的“人世化(如允许僧道婚娶家居……)”是十分刺眼的。在这一点上,中国佛教决不能向日本佛教学。出家人的超越性,与其无妻无子无家有直接联系。也可以说,僧人如果婚娶家居,在“舍身奉法”这一点上,失去了令人敬仰的理由,佛教僧团也就土崩瓦解了,甚至像一部分日本僧人那样成为职业化的骨灰守护人都没有可能,因为中国人并没有将骨灰人寺院保存的风俗。道教之不兴旺,与群众对“正一派”道士的婚娶家居有所鄙视是不无相关的。
中国佛教是否能现代化,是否能面向社会、服务人生,关键并不在僧人可以婚娶。若僧人娶妻则佛教大兴,则不妨一僧一妇,只怕佛教不因此而兴盛反因此而衰乱。
在这方面,关键是深化教育,提高才干。目前,从北传、藏传、南传三系来看,从戒律角度讲,汉地僧人应多向南传上座部派遣学僧。出家人,他们中的领袖人物应该是政治观点鲜明、宗教立场坚定、文化修养出色、奉献精神彻底的杰出人物。出家人要具备常人所具备的学识本领、学历、学位,还要具备常人所不具备的戒行悟解、法腊法愿。在中国,若有十位海内外知名的大德,百位教化一方的高僧,千位定慧双修的僧众,佛教何愁不兴?而且洋洋13亿人口之中,出现这样一批人物又有什么不好?
与第二方面相关的,还有两个重要的因素。
一是居士佛教。一百多年来,居士在佛教的传播和发展中,处于不可忽视的地位,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有目共睹,有口皆碑。在中国佛教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居士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就居士整体而言,其中一部分造诣颇深,堪为师表;而大部分诚信有余,知解不足,与某些僧众一样,需要教育和提高。没有居士作为僧团的基础和护持,僧团就缺乏活力和后劲;没有僧团作为居士的核心和前导,居士就容易流于空谈和狂妄。佛教之改革,居士佛教务须重视。
二是比丘尼众。比丘尼众在佛教历史上虽代有奇人,但依据佛教传统,地位不高。进入现当代以来,世俗社会中妇女地位的改变,对佛教内部有相当影响。比丘尼众自身的品性特点,也促成了她们的作用日益重要。由于某些社会因素,今后一段相当的时间里,比丘尼众的数量将会有所增加。如何教育、提高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一个重要的特别的课题。
在第三方面,要改革的内容更为丰富。简单说来,基本上可以吸收基督教的某些建设特点和管理经验。譬如新建殿堂不要再一律延袭旧模式,殿内昏暗狭小,容人甚少,易出事故,有损庄严,不利大众。应以光明宽敞为主导思想,建设21世纪的新式佛殿。
特别应予指出的是寺院经济,如何在与世间法相协调的情况下,除接受布施之外,提高自养能力和济众能力,都要有新思路。目前,传统佛教戒律所规定的僧众个人不得私储财物的戒条基本打破,而新的财务制度尚不完善,不少寺院已成为个别人聚敛财富的捷径。此弊不革,神圣遭到亵渎,清净遭到污染,僧团遭到腐蚀,祸莫大焉!
二、道教
道教能否像佛教那样复兴?我执怀疑观点。关键在于道教思想的两极化:一极是极神,即实实在在的各种各样的神,令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无法接受。另一极是极不神,即实实在在的各种各样的养生术,接受倒容易,但与世俗又何别呢?
因此,依我孤陋之见,道教从教义上要强调神的象征意义,神而不神,使现代人能接受:从实践上要强调养生的超越意识,不神而神。
我附带要说的是关于神秘主义。我认为只要人类还有未知晓的领域,神秘主义就不会消失。没有一种宗教是没有奇迹的,没有一种宗教不保留着一个神秘的端点。因此,宗教有一点神秘色彩,不足为怪,应属正常。当然,神秘失去了控制,招摇撞骗,则另当别论。
三、伊斯兰教
作为宗教的具体改革,文化、教育、经济即教理、教团、教产三个方面都是不可少的,对于伊斯兰教,我想补充一些话。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也堪称久远,且与许多少数民族结合密切。由于伊斯兰教教义的严格规定,如“认主独一”和“厚养薄葬”等,与汉族习俗有诸多不同,所以虽然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了一千多年,汉族人皈依伊斯兰教的并不多。因此,伊斯兰教在中国社会仍有一定的封闭性,其兴衰对汉族地区的社会没有太大的影响,而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则举足轻重。伊斯兰教在民族团结、国家统一、领土完整诸多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因此,如果说伊斯兰教也要改革的话,除了上文提到的五个前提之外,还可以在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维护祖国统一完整方面多发挥自身引导教徒的优势。
在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怀西方之学问,习东土之儒书”的“回儒”,他们以宣扬伊斯兰教为己任,“会通诸家而折衷于天方之学”,为中国宗教做出过杰出贡献,也推动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这个优良的传统在当今的改革中应得到继承和发扬,使中国伊斯兰教成为更具中国特色的,与中国当代社会生活联系更为紧密的,以爱国为“伊玛尼”(信仰)的现代宗教,为带动少数民族与汉族一道迈向现代化做出贡献。
四、天主教和基督教
我把天主教与基督教放在一起谈,仅仅因为它们都来自西方。作为“洋教”,它们比其它宗教更容易具备现代色彩,但据我所知,与当今西方的天主教、基督教相比,中国的两教却保存了相当浓厚的传统特色。要实现适应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两教仍需努力。两教的教徒近年来有所发展,于是也就出现提高教徒素质的问题,针对两教而言,这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的专业是研究佛教,所以对于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改革,我只能讲这么几句朦朦胧胧的话,如果有关专家能提出更实际的见解,我愿洗耳恭听。
在这里,我还要谈到不在改革之列的三种宗教。
一是儒教。首先要设定它算是一种宗教。是不是可以复兴呢?我看不可能了。但我认为其中不少因素很有价值,值得再思。
首先应论祭祖。从散布于世界的华人传统社会来看,这是维系民族信念和情感所不可缺少的。一个民族、一个家族、一个家庭,不能没有根。“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这八个字,语重心长,引伸开来,有一点宗教的意味,起码是庄严肃穆。所以,黄帝陵要祭,每家的祖宗也不能忘记,民风、民德的培育,还要从这里做起。儒教还有许多可取之处,这里不多讲了。
二是民间宗教。民间宗教并不都是邪教,但荒诞不经者居多,且容易吸引信众。对它也谈不到改革,但光靠行政命令取缔也不行。因此,首先要提高信众的文化水平,扩大其知识面;其次是扶正斥邪,鼓励正统的宗教吸收分化这些民间宗教的信众,改迷信为正信。
三是新兴宗教。新兴宗教是将传统与现代杂揉成一片的能手,最擅长臆造新理论,也最具危险性。必须对其防范于未然。“宗教改革”,搞得不好,恰恰会滑向新兴宗教,这是务必加以清醒关注的。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也是个读书人,尽管有一些社会调查和实践,毕竟有限,上述文字,仅仅是数年来个人的一点想法而已。我之所以很想讲出来,是因为在某些方面与光沪兄具有同样的紧迫感。我们既然来研究宗教,就有责任讲几句切实的感受。
引自《世界宗教研究》199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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