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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撰稿: 编辑:许津然 来源: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6年6月3日 时间:2016-06-03

422日至23日,中央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未来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容丰富,其中关于如何引导宗教中国化是一个突出的亮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那么传统文化有哪些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的观念可以用来引导宗教?各种宗教又应当如何使自己的基本教义与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这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中华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儒学无疑是其主导部分,儒家的宗教观对于中国古代宗教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孔子提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孔子把宗教问题提高到了务民之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政治高度,而敬而远之则包含了今天所说的政教分离的含义。中国古代佛、道教都很发达,历史上宠佛信道的皇帝不少,但是国家从来没有把佛、道教当作意识形态,国家的官方文件也从来没有用佛教术语写成的。

 

我们还要注意到远之的前提是,不是真的尊敬鬼神,而是尊敬宗教、尊重信教群众。当前宗教学理论上的一个大问题,就是有人将有神论、无神论两种世界观上的对立,作为宗教政策的依据。所以,很多干部认为信仰宗教就代表着落后愚昧,宗教徒多了就是宗教政策的失败。如果片面、过分强调这一点,实际上是把我们党放到了国内几千万信教的少数民族、几亿汉族信教群众,全世界几十亿信教人民的对立面。这对于在民族地区开展党的工作,在广大汉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在国际上创造和平发展环境极为不利。

 

儒家宗教观还包括神道设教说。《易·观》: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中国古代的圣贤把宗教看成是圣人教化百姓的工具,信仰内容并不重要,重在信仰的后果必须有利于社会的教化。神道设教可以说是古代的统战理论,是儒学政治智慧的集中表现,这也是中国人对待宗教认识上的特色。古代政治家一向以教化论的世界看待宗教的社会价值,把佛教、道教、景教、祆教、伊斯兰教都看成是和儒教一样的教化工具。在历史发展中,这些宗教也都在努力开掘自身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的因素,并用这些思想教化信众,共同促使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根据儒家和而不同殊途同归的价值观念,无论对于鬼神是否有信仰,双方交往的归宿不是谁消灭谁,而是在保留信仰差异的前提下和谐相处。儒家的这一价值观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应当允许不同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的合法存在;二是不同的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应当求同存异,和谐相处。作为外来文化的一方,佛教主动接受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念,放弃了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气派,主动在教义中寻求和谐与圆融的文化因素,强调自己与中华文化的和谐。其中,天台宗的止观并重三谛圆融,华严宗的六相圆融一多相摄理事无碍等思想,就充分显示了中国文化和而不同价值的思想光辉。据佛教方面专家研究,中国佛教界广泛使用的术语圆融二字,并非出自佛经。在梵文、巴利文佛经中,也都没有这样的字眼,圆融二字是中国的佛教徒将佛教思想与中国文化相结合而创造出来的。在这种圆融观念的指引下,佛教内部众多禅师纷纷写作撰述,大煽禅教合一三教合一之风。不仅造成了佛教内部教、宗二派的和谐相处,也形成了中国文化中儒、释、道三教的和谐相处。有了宗教的和谐、文化的和谐,自然也就有了社会的和谐。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在汉文化汪洋大海中的回族来说,过分强调排他性的一面,无疑是自绝生路。所以,明清之际,王岱舆、刘智、马注、马德新等著名伊斯兰学者,纷纷著书立说,以儒释经,创造了一种中国化的伊斯兰教,为回族与汉族社会的协调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推动了回汉民族文化的融合。为了论证伊斯兰教在中国存在的合理性,明清回儒们提出了二教同源说,认为伊斯兰教的教义与儒家的纲常伦理同出一源。例如,王岱舆说:吾教大者在钦崇天道,而忠信孝友略与儒者同。(《正教真诠》)刘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礼》中,将五典与伊斯兰教天命五功相并列,即人们常说的天道五功,人伦五典。正如《天方正学》所说:东方孔子仲尼,西方穆罕默德,心同理同,道无不同,均能尽其性,以尽人物之性。他们在抽象的人心、人性上,找到了儒教与伊斯兰教的共同性。在政教关系上,王岱舆在《正教真诠》中大力宣扬二元忠诚的思想,提倡:人生在世三大正事,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在回儒们的注释下,伊斯兰教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汉回民族的相互理解创造了条件。

 

中国古代各种宗教相互交流、融合的实践充分说明,各种宗教只有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的沃土,才可能变成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同样,当今社会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也可以引导各宗教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

(来源:2016524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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