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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筠: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兼论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宗教工作部分    2022年6月10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宝贵的统一战线经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了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统战理论。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这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下,汇聚全党全国智慧编制而成的行动纲领和政治宣言,擘画了中国面向未来的宏伟蓝图,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是“十四五”时期开局之年。2020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是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上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修订是新时代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

 

2015年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新修订《条例》是对2015年《条例》部分内容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形势新任务对统一战线工作格局的新要求,为新时期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2017年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对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安排。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时代特征和阶段性特征,由过去主要集中于经济层面拓展到社会发展层面,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新时代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作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做到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矛盾发展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这要求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全会提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而奋斗。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对于统战工作、宗教工作都提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强调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因此,2020年12月对《条例》进行修订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条例》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标志着党对统一战线发展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为统一战线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充分发挥重要的法宝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提高新时代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新修订《条例》第六章专门论述了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宗教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就新时代宗教工作而言,如何在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创新推进宗教工作,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就显得尤其重要。

 

二、新修订《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新修订《条例》第一章第三条阐述了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新修订《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深化统一战线领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着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胜利、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三大法宝”之一,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当前“在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我们党的统战工作面临着新挑战,必然要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势实现调整与提高,统战工作也要与时俱进。”

 

新时代坚持大统战格局,做好宗教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推进新时代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颁布一系列重要文件,对统战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科学回答了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统一战线事业长远发展,对构建大统战格局高度重视,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是推进新时代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新时代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坚持大统战格局,推进宗教工作,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全面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感,更加广泛地凝心聚力。

 

三、新修订《条例》着力加强政治引领,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统一战线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使命任务也在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在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的新形势下,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内涵更加丰富。就宗教关系层面而言,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是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就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着力重点,新修订《条例》主要是着力加强政治引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新修订《条例》着力加强政治引领,坚持大统战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加强政治引领是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一个着力重点。新修订《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强调,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新修订《条例》第二章明确了组织领导和职责。第六条强调“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在第二章第九条明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明确了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政治引领作用。

 

新修订《条例》强调,实现广泛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基本前提。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政治领导是核心要义。只有切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进一步发挥新时代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突出凝聚共识、服务中心大局、注重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统一战线是培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平台,能够将思想意识化作行动,凝聚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宗教工作实践、解决宗教领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二)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研究掌握宗教工作和宗教自身规律,夯实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石。

 

新修订《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三条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十四条提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原则和指南。

 

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我国宗教形势大体是好的,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宗教格局。同时,我国在宗教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既有国家政策法规层面的不断完善,又有宗教内部系统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更有社会治理体系层面的不断探索,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在新时代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是夯实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他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新发展阶段,宗教工作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在大统战格局下谋划宗教工作,研究宗教工作规律,研究宗教自身规律,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形成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的重要内容。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核心是坚持“四个必须”,即“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也为宗教中国化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宗教与国家最高利益、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和谐一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宗教中国化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表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既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历史过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党的宗教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做好新时代的宗教工作,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这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原则和要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既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也必然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历史进程,是一个文化创新过程,需要我们不断探索新方法,实践新路子。多年来,各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以推进宗教中国化为重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较好成效。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要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正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华传统文化正日渐焕发出新的生机。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需要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守正创新、固本培元的文化创新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内生动力。当代中国宗教结合自身的历史发展规律和现实实际,积极探索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具体实践路径。在中国宗教分布格局中,各宗教各具特色。各宗教在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进程中,既表现出鲜明的共同特点,也具有差异性特征,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具体实践路径,各宗教都在积极探索“怎么化”的新方法和“化什么”的新内容,逐渐形成了新模式和实践路径。

 

四、新修订《条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大统战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一)新修订《条例》强调加强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经过几十年的积极努力和探索实践,中国的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宗教事务立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成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宪法外,中国现有涉及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数十部。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法治建设。2015年制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委统战部门的宗教工作职责。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着眼于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为规范和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2020年12月颁布的新修订《条例》第六章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提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新修订《条例》着力加强宗教工作方法制度建设。要坚持大统战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就要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就要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讲究方式方法,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按照宗教自身规律办事,创新推进宗教工作,“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新时代大统战格局下的宗教工作,要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在具体的宗教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积极引导,加强制度建设,在方法论上,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导”之有方。辩证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努力搭建公开的信息渠道分享平台,加强对话、沟通和交流,正确宣传我国的各项方针政策,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更好地与世界对话。

 

第二,“导”之有力。在国家安全观的框架下,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加强宗教工作体系建设,同时,在深入研究宗教工作规律、研究宗教发展规律及其特点的基础上,按规律办事,走群众路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

 

第三,“导”之有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坚持大统战格局,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建构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这需要明确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基本职责是“积极引导”。这就要求从国家治理、宗教治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多维度来妥善处理宗教事务。与此同时,坚持宗教治理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尤其是重点关注热点问题、活跃程度,建立舆情疏导体制,积极发挥宗教工作在网络舆情中的作用,防范和化解宗教领域的重大风险。

 

五、新修订《条例》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大统战格局,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

 

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是新修订《条例》关于宗教工作的重点。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是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一个着力重点。

 

(一)新修订《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专门提出,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首先,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因此,要鼓励和帮助宗教界提高素质,服务社会,做好宗教健康发展所需要的各项社会服务工作。其次,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需要正确处理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与宗教的关系,正确处理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信教公民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内不同宗教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中国宗教与外国宗教间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几层关系,才能建构好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才能团结、发展和巩固统一战线工作格局。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与宗教工作体系,完善组织和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与重视基层社会治理是进行宗教治理的有效途径,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新修订《条例》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重视基层宗教工作,有助于形成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要有效进行宗教治理,首先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其次,必须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宗教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宗教综合治理和国家系统治理的根本;最后,不断夯实宗教综合治理的基础,加强社会治理,积极完善宗教自身体系建设,规范宗教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切入点,不断提升宗教综合治理能力,创新推进宗教工作是新时代的历史必然要求。各宗教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管理模式和治理经验,因此,要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就要总结经验,补足短板,加强基层社会层面的宗教治理,规范宗教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切入点,探索适应新时代的宗教治理途径。

 

新修订《条例》第六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这一规定有益于加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运行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助于基层宗教的良性发展,有助于防范和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是新时代创新推进宗教工作的要求。

 

综上所述,新修订《条例》关于宗教工作,是强调大统战工作格局,谋划宗教工作,着力加强政治引领、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新时代统一战线法宝作用,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发展新时代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是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上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发展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就新时代宗教工作而言,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掌握宗教工作规律,固本培元,按照宗教自身规律,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守正创新推进宗教工作,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应对挑战,防范和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作者:郑筱筠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实施中的宗教风险研究”(项目编号为16ZDA168)、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云南基地“中国(云南)与越南跨境民族社会文化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宗教》2021年第4、5期

 

(编辑:许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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