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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道儒: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及其基本特点    2023年12月8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摘要:本文从六个方面论述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问题,包括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本质、个性特征、始终时间、结果与影响、研究的新境界以及中国化宗教思想基本特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文特别指出:强调爱国爱教及其辩证关系,强调和平、和睦、和谐三者的统一与实践,强调适应主流社会、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强调针对社会问题弘扬平等观念,乃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化宗教思想的基本特点。

 

关键词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爱国爱教和平和睦和谐

 

作者魏道儒,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中华思想通史”(20@ZH026)阶段成果之一,拟作为《中华宗教思想通史·总前言》一部分,此处发表有个别文字改动。

 

一、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本质

流传至今的五种全国性宗教中,外来宗教有四种,所以研究中国宗教必须深入研究外来宗教中国化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宗教中国化逐渐成为热点话题。外来宗教中国化与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涉及的方面更多,后者是前者的核心内容。本文论述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问题,主要从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本质、个性特征、始终时间、结果与影响、研究的新境界以及中国化宗教思想基本特点等六个方面展开。

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系统、全面、深刻地向全世界阐释了中国自己的文明观。这个高瞻远瞩、胸怀广阔、思想深刻、内容丰富的演讲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划时代现实意义,为我们认识人类文明的性质,认识文明交流互鉴的价值、动力和前提指示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明是多彩的,人类文明因多样才有交流互鉴的价值;文明是平等的,人类文明因平等才有交流互鉴的前提;文明是包容的,人类文明因包容才有交流互鉴的动力。在这个重要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列举佛教中国化的例子论述文明交流互鉴的问题:

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但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中国人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佛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佛教理论,而且使佛教从中国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1]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种宗教篇幅最长的论述,我们从文明交流互鉴角度来理解,有两个重要内容:其一,“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是“佛教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中产生的。这个论断提示我们,佛教中国化是中印两大文明体系交流互鉴的成果,因此,其它外来宗教中国化就是它们所在文明体系与中华文明体系交流互鉴的结果。其二,“中国人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佛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佛教理论”。这个论断提示我们: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本质,就是“中国人”在文明交流互鉴中“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外来宗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宗教“理论”。

综上所述,外来宗教中国化的本质,就是中国人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宗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宗教理论。外来宗教能够走中国化的道路,从一个方面显示了中国文化的包容性。

 

二、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个性特征

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各派系在传入我国之前,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教义、严格的教规、灿烂的文化,它们的思想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阶级特点、民族特点、时代特点。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每一种宗教都会随着传入地区的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思想是一成不变的。这就决定了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既有共同的本质,又会展示个性特征。个性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不同外来宗教思想与中华本土文化的契合度不同,决定了中国化的过程有差别。

四种外来宗教的思想教义与中华本土思想文化的契合度并不相同,尤其是涉及到核心信仰领域的内容,与中华本土思想文化的契合度如何,对该宗教的中国化进程影响很大。佛教思想与儒道为代表的中华本土思想文化的契合度,要远远高于包括伊斯兰教和基督教诸派系在内的所有外来宗教,所以佛教思想中国化就呈现出鲜明的个性样貌、特征。佛教思想与中华本土思想文化的高度契合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佛教的核心信仰与儒道两家有相似性和相通性。佛教不是排他性的一神宗教,从信仰者与被信仰者的关系来看,佛教信徒与最高崇拜对象释迦牟尼佛之间本质上是师徒关系,这与儒道两家有关信仰者和被信仰者的关系基本相同。佛教初传中国时,当时人们对佛学知之甚少,但很快就把释迦与老子并列祭祀,进而再把释迦牟尼、孔子、老子等量齐观。在中华文化环境中成长的人士理解佛教的这个核心信仰是比较容易的。

其次,佛教作为一种成熟形态的宗教,具有满足社会各阶层人士多种精神需求的功能。佛教在汉代进入中华大地,当时中华文化已经形成自己的成熟系统。但是,当时中国还没有类似佛教的成熟宗教形态。对于社会各阶层的部分人士来说,佛教宣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死观,佛教的基本道德准则、禅修实践、概念思维,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认识世界、社会和生命现象的需要,满足了他们治疗心理疾病和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需要,满足了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以便解决某些现实问题的需要。佛教具有的这些满足部分中土人士多种需要的功能,成为促进佛教中国化的不竭动力。

最后,在佛教到达中土的时候,中华文化已经繁荣昌盛了几千年,载籍浩瀚,经典深沉。凭借自身与中华本土思想文化多方面的高度契合,佛教很容易找到与之交流互鉴的思想途径和理论通道。概括说来,《论语》为理解释迦牟尼的言行、形象提供了直接参照系统,《周易》《老子》为理解佛教的哲学思辨、概念体系指示了方向,《庄子》为理解佛教的禅定修习提供了形象说明,发达的经学为创造性诠释汉译佛典起到了示范作用,盛行的民间鬼神、灵魂信仰为接受佛教的生死轮回、善恶报应教义架设了桥梁,受到崇拜的神仙信仰为理解佛教的解脱理论提供了参考。[2]这一切都是促进佛教思想中国化的有利因素。

第二,不同外来宗教由于自身教义特点、民族特点和各种特殊历史原因,在相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它们的思想中国化也会呈现出不同的个性特征。

由于各种外来宗教自身思想教义不同,带有的民族特点不同,在相同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它们各自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面临的主要任务不同,导致思想中国化的进程呈现不同特点。比如,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国佛教和伊斯兰教在大部分地区实行了民主改革,首要任务是通过对寺庙土地和房产等生产资料的改造,割断宗教与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的联系,在宗教组织内部取消宗教上层的封建特权。在部分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传播较广的少数民族地区,党和政府采取了慎重稳进的方针,区别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政策、方法和步骤,排除宗教领域敌对势力、分裂主义势力的干扰破坏,平息局部地区的武装叛乱,逐步废除了封建制度、农奴制和奴隶制度。在这个时期,天主教、基督教革新的首要任务是要反帝,切断同美帝国主义之间的联系,把充当帝国主义侵略工具的教会改造成中国人的三自爱国教会。这种宗教革新运动一开始并非出自宗教界自发行动,而是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积极督促、引导下发生和发展的。在过渡时期,中国天主教、基督教基本实现了教会的自治、自养、自传,以“三自”为主要内容的爱国进步思想经历了由被动到主动、自发到自觉、松散到有组织的革命性转变。不同宗教的具体情况不同,党对不同宗教的政策也有区别,各宗教的思想变化也不能完全整齐划一。

第三,不同外来宗教的起源地环境发生不同变化,决定了它们中国化的历程、任务有显著差别。

相对于佛教的起源地古印度,中国一直被称为“佛教的第二故乡”。公元13世纪,古印度佛教灭绝了,中国成为佛教的最大输出国。当今世界佛教分为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和巴利语系佛教,影响更大、流传更广的前两者都是中国人的创造。相对于近现代世界佛教的起源地,中国不是佛教的第二故乡而是第一故乡,即便现代复兴的印度佛教也是以中国汉藏两系佛教为主。所以,把佛教称为“外来宗教”,13世纪以后就有些名不副实了。同为外来宗教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其外部环境没有出现类似佛教的变化,所以,我国佛教在坚持中国化方向过程中所面临的任务,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与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更接近,而是与土生土长的道教更接近。

 

三、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始终时间

关于一种外来宗教中国化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的问题,历来有很多观点,尤其是关于佛教中国化始终时间的观点尤其丰富多彩[3]。我们认为,外来宗教思想的中国化从这种宗教进入中国就开始了,也就是说,一种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历史与该宗教成为中国宗教的历史是同时开始的。以佛教为例,两汉之际,当西域各国使臣,商人,归化民众把佛教传入中国的时候,中国佛教的历史就开始了。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佛教”之前还有一段“佛教在中国”的历史。我们认为,没有史料能够证明这种说法。中国佛教的历史和佛教中国化的历史是同时开始的,因为,任何一部佛教汉译典籍,包括现在可以考证的第一部佛教译籍《浮屠经》,不管是从哪一种西域文字翻译成汉语的,都已经带有中国人的特有认识和理解,都是佛教中国化的表达和阐释。我们这样认识佛教的传入及其中国化,也这样认识以后陆续传入我国的琐罗亚斯德教(祆教)、摩尼教(明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等外来宗教。历史表明,外来宗教如果不与时俱进走中国化的道路,就丧失了在中国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必然灭亡。我们认为,外来宗教中国化没有结束时间,外来宗教中国化永远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所以,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是我们研究外来宗教思想始终要重视的问题,而不是只在某个时段要关注的问题。

 

四、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结果与影响

从东晋至今,中国社会形态发生了两次变化。在这个历史时期,就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思想中国化的结果和影响而言,大致有三个方面,即产生中国特色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思想体系,各自对中国整体思想文化产生全面影响,各自对世界文化产生影响。当然,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产生的影响也是因宗教的不同而有差别。相对说来,在东晋到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的1420年间,佛教在这三个方面产生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其他三个宗教,可以作为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产生结果和发生影响的代表、典型。

第一,产生了中国特色的佛教思想体系。正如上引文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人根据中华文化发展了佛教思想,形成了独特的佛教理论”。佛教思想中国化的第一个成果,就是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思想体系。中国佛教信众在不同历史时期吸收中华固有文化素养,通过撰写新经典、提出新思想、创建新宗派、建立新圣地、塑造新偶像、创造新艺术,使佛教具有了崭新的外在风貌和内在精神,中国佛教的思想体系也就由此建立起来。就中国人建立的独特佛教思想理论的构成内容而言,主要有保留的域外佛教思想要素,加入的中国本土思想文化要素,不同于域外佛教思想和中国本土思想的创新思想等三个部分。总的说来,适应中国主流社会,与中国主流思想保持一致的中国佛教思想体系,承接古印度佛学的内容;吸收以儒道学说为主的中国固有思想内容;融合中印文化后的独有创新内容,已经与域外佛教之间有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第二,对中国整体思想文化产生全面影响。佛教思想中国化的影响是远远超出宗教领域的,可以说,在中国封建社会,佛教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中国人创造的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大都带有了佛教文化的印迹。这正是佛教文化影响中华传统文化的“广覆盖”特点,是佛教融入中华文化基因的一个重要表现。中国人建立的独特的佛教思想理论体系,既是中国佛教信众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标志着中华思想文化的丰富和发展。

第三,超出国界,具有国际影响。从隋唐开始,中国开始从最大的佛教输入国向最大的佛教输出国转变,以宗派佛学为主体的中国佛教思想在古代传播到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受汉文化深刻影响的国家、地区和民族,在近现代传遍了世界各地。没有中国人发展了的佛教思想,形成了的“独特的佛教理论”,当今世界佛教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外在风貌和内在精神。

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宗教格局彻底变化,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产生的影响也发生变化。从1840年到2022年,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思想中国化在这三个方面可谓各有千秋、各擅胜场。

 

五、研究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的新境界

“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各大宗教思想的核心精神,也为研究外来宗教思想中国化开辟了新境界,2015年5月,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一步作了深入系统论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和推进我国各宗教中国化的方向,就是新时代宗教思想的主旋律。

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现实背景下,有的宗教出现了一些与中国化方向相背离的倾向和苗头,因此,必须强调“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必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必须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团结信教群众,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以推动宗教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为目的,并不是要“改造宗教、改变信仰”。在坚持我国宗教走的中国化方向过程中,也决不能用强制命令的方式,不能搞运动,不能瞎折腾。“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宗教健康发展传承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我国宗教优良传统的进一步弘扬。“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中国共产党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党的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党和政府各个部门现在和未来的宗教工作有指导意义。在“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新理论指导下研究“外来宗教中国化”,其考察的视野更为宽广,其探讨的内容更为丰富,其针对性、实践性、政治性、创新性也更为强烈。任何一种中国宗教,无论是外来的还是本土的,无论是汉族信仰的还是少数民族信仰的,都毫无例外要坚持中国化方向。

 

六、中国化宗教思想的基本特点

自原始社会中华原生形态宗教最初形式萌生,到中华成熟形态宗教发展至今,中华宗教思想已经有一万多年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有着显著的连续性。其中,强调爱国爱教及其辩证关系,强调和平、和睦、和谐三者的统一与实践,强调适应主流社会、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强调针对社会问题弘扬平等观念,是中国化宗教思想的基本特点。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特点,促成相关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社会作用,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

(一)强调爱国爱教及其辩证关系

中国宗教爱国思想起源很早,不同历史时期都有新增加的具体内容。强调爱国爱教及其辩证关系,更是中国宗教思想的特色。

中国宗教的爱国思想起源于奴隶社会的西周时期。当时祭祀制度趋于完善,有专职的管理官员,礼仪讲究,程序复杂,名目繁多。负责祭祀官员的重要职责就是“以佐王建保邦国”(辅佐王建立和安定天下各国)。从这种十分明确的、唯一的政治目的中,透露出早期宗教形式中蕴含的炽热爱国情怀。

在整个封建社会,作为中国宗教主体的佛道两教,始终把忠君与爱国统一起来。尤其是佛教,作为外来宗教,忠君爱国的调门更高,影响更大。东晋慧远倡导“沙门不敬王者”,主张出家人不必在礼仪形式上尊敬王者,在当时社会各阶层产生广泛影响。但他同时强调,出家人通过自己的修行可以“协契皇极,大庇生民”,有利于君王的统治,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所以,即便中国佛教历史上倡导“沙门不敬王者”的最著名宗教领袖,骨子里仍然有“爱国”的情愫。东晋南北朝之后,宗教僧侣必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更是社会各阶层的共识。两宋之际,国难当头,宋代禅师更是提出“菩提心即忠义之心”,直接把忠君爱国理念加入到佛教神学的核心领域,影响极为深远,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宗教界的爱国情怀主要表现为救亡图存、革新宗教、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进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中国宗教爱国思想内涵发生根本性转变,爱国与爱党紧密结合起来。进入新时代,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界爱国主义思想增添了新内容。宗教界弘扬爱国精神要防止宗教“去中国化”“逆本土化”,警惕宗教假借“中国元素”“中国符号”危害主流意识形态,伤及国家安全。弘扬爱国精神要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对于宗教信徒而言,如何处理爱国与爱教的关系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中国宗教界的传统是把爱国放置在爱教之上,没有爱国,就谈不上爱教。建国初期,赵朴初明确指出,宗教无国界,教徒有祖国,既要爱教更要爱国。这是中国宗教界领袖对爱国爱教及其辩证关系的深刻总结。宗教信徒真正的“爱教”,就表现在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同生共长的实践过程中。

(二)强调和平、和睦、和谐三者的统一与实践

中华宗教强调和平、和睦、和谐三者的统一,并强调要贯彻在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实践上。中华宗教思想的这个基本特点的形成,与中华本土源远流长的“贵和”思想的长期熏陶、浸润是分不开的。

中国传统讲的“贵和”,是指强调“和”,崇尚“和”,弘扬“和”,实践“和”;“和”是指由千差万别事物或现象组成的统一体保持的和平、和睦、和谐的关系或状态。这种“和”的关系既是宇宙万物的理想状态,也是人际关系的理想状态,更是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关系的理想状态。“和”被用来说明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再到人的精神境界的所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一直追求和传承的理念,中华民族的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王称霸的基因。”[4]贵和思想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精神基因,在保持中国传统文化统一性方面,在推动中国传统文化丰富繁荣方面,都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华宗教正是秉承了这种传统。

中国贵和思想对于促进外来宗教树立和平、和睦、和谐理念,并将其转化为全面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有四个方面。第一,中国佛教华严宗提出了“法界缘起”的新说,为中国贵和思想增加了新内容。该宗认为,世间无穷无尽的事物、现象,无论表面上看来有多么大的差别,本质上都处于没有矛盾、没有冲突、没有隔阂、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平、和谐、和睦的统一之中;任何事物与现象,包括整体与部分、本质与现象、本体与作用、主与伴、一与一切,都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普遍联系之中。人们的理想追求,就是在个性中寻求共性,在差别中寻求统一,在对抗中寻求和谐,从而达到最高的和谐圆满境界,也就是“事事无碍”的境界。所谓“融通万法,令无滞碍”[5],就是华严修行的最终目标。华严宗倡导的“事事无碍”圆融之说,无论在古印度佛教理论体系中还是在中国固有思想体系中,都是前所未有的新说,实实在在为中国贵和思想增添了新内容。这种思想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强调“和”的重要性,追求和平、和睦、和谐的最高境界。

第二,中国宗教从社会功能的角度倡导不同宗教以及非宗教思想体系的分工互补,实现了不同宗教以及非宗教思想文化的和平交往、和睦相处、和谐共荣。在封建社会,儒释道在思想上相互学习、吸收、借鉴,彼此形成和平、和睦、和谐的良好关系,起到积极社会作用。这种模式也逐步影响了中国的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四种外来宗教从相互矛盾、斗争发展到“五教”(包括道教和四种外来宗教)和平交流、和睦相处、和谐共荣。在中国形成的这种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不同的有神论之间的相互包容、尊重、友好、互补的关系,成为整体中华宗教的特色,这是西方宗教文化中没有的现象。

第三,在长期历史过程中,中国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始终没有鼓吹宗教战争的说教和实践,而是逐渐把贵和思想落实到社会实践的各个方面。从整个世界的局势看,唐代以后的一千多年里,域外发生过许多次规模不等的宗教战争,而中国的各宗教受中国文化的制约,始终没有产生成功倡导宗教战争的事例。各种宗教走中国化道路,逐渐接受儒家“以和为贵”的理念,追求宗教与社会的和谐、与其他宗教的和谐,不强调、夸大和渲染各宗教之间的差别、矛盾、对立和对抗。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中国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比以前更强调自己是“和平的宗教”。

第四,从古代到今天,这四种宗教文化都是在有宗教信仰人士和没有宗教信仰人士共同推动下演进发展,丰富繁荣的。在这方面,佛教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可以看到,自东汉开始,佛教文化每一个重要的发展,佛教文化向每一个领域的开拓,几乎都是教内人士和教外人士共同推动的。长达千年的佛经翻译,从古到今的佛教典籍整理、佛教思想研究,佛教艺术创造,往往不被看作是佛教信徒的“自家事”,而是国家的文化事业。参与宗教文化事业发展的非宗教信仰者,无神论者,不是为了吸收其中特有的有神论信仰,而是为了开发其中有利于个人修养、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人际关系和平和睦和谐的有益内容,为了推动全民族道德素质的提升和文化的多姿多彩。[6]

(三)强调适应主流社会和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宗教都强调适应主流社会,强调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这是中华宗教思想能够与时俱进丰富发展的一个动力,也是中华宗教思想的一个特点。

在中华封建社会,道教从产生之日起就与作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保持一致,吸收、接纳、信奉儒家的一整套政治伦理观念,弘扬道教思想的同时也弘扬了儒家思想。佛教在传入中国之初,曾与儒家伦理有过矛盾、对抗和冲突。经过一个阶段的磨合,逐步开始吸收、接纳、信奉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政治伦理体系,坚持以儒家原则处理与王权、社会和家庭的关系。从宋代开始,儒家的纲常伦理成为高于佛教清规戒律的道德准则,渗透到佛教修行的诸多方面。

最为显著的例子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五大宗教在每一个阶段都保持与主流社会相适应,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实现了古老宗教的转型。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各大宗教高举反帝爱国、民主改革的旗帜,实现自身的变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各宗教把建章立制、奠定制度基础作为思想的主旋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各大宗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下,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各大宗教“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大宗教正是在适应主流社会过程中,在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过程中,实现了在封建社会的思想演进,在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思想嬗变,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转型。各大宗教适应主流社会和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的过程就是它们思想丰富的过程,也是它们实现自身变革的过程。中国宗教特有的爱国爱教、关爱众生的传统,倡导慈善公益、扶危济困的传统,以及爱好和平、重视文化建设、注重国际友好交流等传统,都是在与主流社会相适应的实践中,在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过程中形成的。

(四)强调针对社会问题弘扬平等观念

从东西方各个文明体系中生成的主要宗教,都特别强调平等观念,有丰富的平等思想内容。中华宗教不但有丰富多彩的平等思想,而且各宗教都强调针对社会问题弘扬平等观念,收到积极社会效果。

一般说来,由于各个宗教的核心教义不同,讲“平等”的范围不同。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的情况相似,都从整个人类的范围讲“平等”。比如,从《古兰经》开始,伊斯兰教认为人类都是阿丹和他的妻子的后裔,生而平等,不能因为有语言、种族、肤色、信仰、文化、男女、贵贱、贫富的差别,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更不能因此互相诋毁、互相攻击。根据伊斯兰教的传统,这种平等观也要贯彻到社会生活实践中,而不只是挂在口头上。

道教的平等观植根于中国本土文化,主要是发挥演绎老庄道家的思想形成。道教认为世上一切万物来源于“道”或者“无”,由于万物同源,自然生而平等,不假造作。通过“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的理念,消除了现实世间的一切差别,得出平等对待世间万物的观念。在这种万物平等的思想中,也就包含了人与人的平等、人与神的平等。

佛教的平等观脱胎于古印度文明,是在“众生生死轮回”的范围内讲平等。佛教认为,一切“众生”(生命体)都是根据其生前思想、语言、行为的或善或恶在“六道”(六种生存处所,包括天神、人、修罗、地狱、饿鬼、畜生)中永无停息的生死轮回,他们都是“平等”的,称为“众生平等”。这种平等观不但包含了人与人的平等,也包括了人与神、人与其他生命体的平等。

每一种宗教平等思想都既有其神学核心信仰的支撑,也有其萌生时的特殊阶级、民族烙印。这两者都是不能完全忽略的。在神学信仰方面,如果否定了“因果报应”“道”“真主”“上帝”,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平等”观念就不能成立。在特殊阶级、民族烙印方面,如果纠缠于最初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五大宗教的“平等”观念就得不到广泛认同。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1876-1877)》中论述基督教时所说,基督教宣扬的“一切人——希腊人、罗马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本国人和外国人,公民和被保护民等等——的平等,在古希腊罗马人看来,不仅是发疯的,而且是犯罪的”[7]。中国五大宗教恰恰在淡化这两方面的内容,以求同存异的包容胸怀,针对现实中的问题弘扬“平等”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获得了积极社会效果,有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比如,十六国时期,佛教的“一切众生平等”为少数民族政权统治者提供了一种文化资源,有利于他们通过信奉、弘扬佛教的平等观扭转“华夷之辨”中的劣势,取得入主中原的理论支撑和舆论优势,消除民族矛盾,增进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南朝帝王可以利用信仰、弘扬佛教的平等观,为打破门阀等级制度提供理论根据。梁武帝作为帝王,通过大规模的佛教法会活动,将佛教平等观普及于社会,这对打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界限,促进社会内部的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五大宗教都针对当时社会存在的具体问题弘扬平等理念,对中国社会思想文化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涉及伦理观、价值观和政治观等许多方面。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民族平等、文化平等、宗教平等,更是五大宗教的共识,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添了新内容。

中国宗教思想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特点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更加鲜明、突出。这四个方面的特点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长期浸润的结果,由此使中华宗教与域外宗教之间有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正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对中华宗教思想进行符合时代进步的阐释,进一步做好中华宗教思想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国宗教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向世界讲好中国宗教思想故事。

 

注释:

[1]《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人民日报》2014年3月28日。

[2]以上论述吸收了魏道儒著《佛教思想融入中华文化基因》的观点,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第6版。

[3]魏道儒所著《旧课题与新理论:研究“佛教中国化”的脉络》介绍了学术界关于佛教中国化的研究状况,载《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1年第14期。

[5]《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一,《大正藏》第36册第3页下。

[6]以上吸收了魏道儒著《贵和思想及其共享文化价值》的观点,载《世界宗教文化》2021年第6期。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20卷第669页。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23年第9期,该编辑部已授权转载

 

(编辑:许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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