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孙艳燕:试论社会关怀与恪守福音之间的张力——以当代英国基督教会为例    2012年2月15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摘要:本文以历史上针对基督教会与社会关系两种相反的态度倾向为依据,分析了在世俗化的背景下,主张顺应或对抗世俗社会发展趋势的英国自由派和保守派教会在强调社会关怀或恪守福音问题上进退两难的处境,以及它们如何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凸显了自由派教会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与保守派教会坚持履行宣扬上帝福音的使命和基督教传统道德理念、与国家政权机构保持距离之间的张力,并指出二者都在经历着某种意义上的创新和变革,只是所采取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它们也都为当代教会发展所必需。

 

关键词:社会关怀 恪守福音 英国基督教会 自由派 保守派

 

一、基督教会与社会的关系模式及其原则依据

 

神圣的宗教与世俗的政治、经济世界纵横交叉,密不可分,基督教会必然要参与世俗世界的社区、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各项事务。而掌握何种参与模式,即教会以何种方式进行与社会的互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二者关系的走向。如果为其分类,则可观察到历史上教会与社会的关系大致可归为三种模式:第一,强制模式,即教会采取高压手段强制民众纳入其组织范围,对与之不相一致的思想观念进行打压,强迫世俗社会为其所谓的宗教真理服务;第二,分离模式,即教会高高在上,待在象牙塔顶,与社会保持距离,不屑参与到社会活动之中;第三,融入模式,教会运用类似西方近现代社会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理念以循循善诱的劝说将宗教思想注入大众心田,与多元社会进行广泛、宽容的对话。在现代民主社会当中,主要的关系模式为后面两种。

 

事实上,基督教会对于教会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一直存有两种相反的态度倾向,而每一种倾向都可在《圣经》中找到其依据。在《新约圣经》当中存在着两条相反的原则,即“本土化”(indigenizing)原则和“朝圣”(pilgrim)原则[1]。一方面,根据《使徒行传》第15章的记述,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大会上经过讨论所形成的结论是,外邦人不必按照犹太人的律法规定行割礼也可信仰上帝而获得拯救。上帝按照人类本来的面目接受处于不同时代,来自不同地区和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人们,人无法脱离其自身所处的社会。由此导致了基督教历史上的“本土化”原则,基督徒是社会的一分子,教会要使人感觉“像在自己家里一样”[2]。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内容“道成肉身”即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上帝的道化为人类的肉身,深入到社会现实之中。人们的日常生活福祉是上帝的首要关切。耶稣予人饱食,医治疾病,扶助贫困,展示了慈爱的上帝形象,让人们明了天国来临之时将会是何种情形。并且,神圣在人类社会当中予以展现,它根据人们所处的各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环境使用不同的语言来显明其自身,以共同的信仰将人们联结起来;另一方面,在教会历史上还存在着与上述原则相反的一股力量,即认为上帝不仅按照人类的本来面目接受了他们,而且要使人类转变成为他所期望的样子。人类需要悔改,投入上帝的怀抱。上帝不仅是仁慈的,他更是最高的审判者。耶稣作为先知劝诫人们为自己的罪过而忏悔,人们坚信耶稣是人类的拯救者。人世间没有永恒的城,信仰上帝的基督徒要进入恒久的天国之城。基督徒与此世的世俗社会有别,“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3]基督徒拥有双重“国籍”,他们来自于世俗的国度但却不属于它,因此遭致世界的憎恶,但他们要忠于神圣的信仰国度,不断地在朝圣天国的道路上前行。

 

这两条原则互相关联,它们一直处于一定的张力之中,也保持着相对的平衡。在日趋世俗化的社会中,这两条原则引申出了基督教会对社会发展的顺应或是对抗或是游移于二者之间的不同回应态度。主张顺应世俗社会发展的自由派教会认为,上帝之道像一湾流动不息的清泉,其本身是动态而具有创造力的,它总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而产生新的意义,永远不会拘泥于过去而显得陈腐。在此过程中,教会更强调的是其社会关怀。而主张对抗世俗化社会的保守派教会认为此世并非基督徒的家园,教会应当坚守信仰堡垒,保持其独特性和对基督的忠诚,不向世俗社会妥协。他们侧重于强调恪守福音的重要性。在处理教会与社会关系的实际应用当中,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究竟遵循哪条原则,基督教会内部产生了诸多争论,意见难以统一。

 

二、英国基督教会的两难处境

 

英国基督教会正经受着世俗化的冲击,意识到世俗化对教会价值和地位的严峻挑战。它们认为应该认真反思教会在国家社会中的位置和它的使命等问题。任何教会都是特定历史时期和地域文化的产物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不断调整自己,以适应时代的变迁。如若不然,它将面临着被历史淘汰的危险。关键是采取何种策略,以应对瞬息万变的社会。

 

英国各派教会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出明显的立场分歧。不仅是各宗派之间,即使是同一宗派内部都无法取得统一的意见而导致冲突和分裂。英国各主流教会(主要包括圣公会及其它新教教会)中的大部分表现出浓厚的自由派倾向,而福音派和五旬节派等教会的保守倾向比较明显,这些宗派活跃于各主流教会之中,具有超宗派性质。在现实当中,两派教会的界限有时并不十分清晰,它们在处理许多实际问题时的态度是游移于二者之间的。

 

例如,近年来教会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过程中发挥了不可小视的作用,这一点毋庸质疑。然而,在世俗潮流盛行的当代社会,教会每向前走一步都会遇到这样那样或大或小的障碍,常常陷于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他们对待许多问题的态度也游移不定,中庸骑墙。对于教会是否应该以及以何种姿态参与公共生活的问题,教会内部呈现出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强调教会的特殊“身份”(identity)和地位,认为教会应专注于其内部事务,进行神学、教义和礼仪等方面的思索,不应纠缠于世俗的政治经济纷争。但这种观点有时被批评为固守象牙宝塔,教会因此会有失去发言权而被世俗社会遗忘的危险。由于它们拥有其成员极高的忠诚度,因而构筑了坚固的神圣堡垒。但如果世俗化进程得不到抑制而继续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它们将失去一个温暖的基督教文化环境,而被彻底暴露于极度冷漠的世俗世界当中。基督教会将如1500年前那样再次沦为一个与当前社会不相协调的小宗派[4];另一种赞成教会参与公共活动的观点认为,教会只有改变孤芳自赏的态度而融入社会,顺应世俗化的时代潮流,才能生存下来并为世人所认可。这派观点有时则被指责为屈从于世俗社会,甚至与世俗社会同流合污,教会将有失去自我而被社会吞噬的危险,而英国社会则将面临被彻底“异教化”的危险[5]。他们在实践中的表现曾被批评为在很多问题上处在妥协的“中间立场”而与政府过于保持一致。教会原本可以深入到包括福利和教育等社会的各个领域,利用自身的强大势力使其神圣化,而当代教会被迫必须依靠世俗机构和组织来发挥一定的功效以博得大众的支持,教会本身便被淹没于世俗社会之中了。面临宗教“市场”的激烈竞争和越来越多挑剔的“消费者”,教会在无意之中染上了其周围世俗的社会环境的颜色。神圣与世俗之间的重重壁垒过多地被打破,神圣被遗弃在极易受到攻击的处境之中。长此以往,教会有可能在精神层面上逐渐退化,直至不再具有神圣的意义。

 

现实状况是,教会无论采取何种策略,都面临着各种阻力和来自各方的批评。但英国各派基督教会依然在努力地探索各自与世俗社会的最佳互动模式,在社会关怀与恪守福音之间进行取舍,在理想与现实、神圣与世俗的夹缝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三、自由派和保守派的侧重与取舍

 

(一)自由派教会

 

基督教会并非孤立存在,从它建立之日起便身处社会当中,总是要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息息相关并保持错综复杂的关系。基督教会对社会的参与活动同样历史悠久,而并不是当代的新创意。西方主流基督教会认为,基督宗教的社会关怀是其最为基本的使命之一,关心社会是基督徒的责任。它有着丰富的神学依据。耶稣基督教导基督徒要“爱人如己”,教会因而感到应响应上帝的召唤关爱他人,教会传讲福音为的是使所有人都得救。其宗教信仰和伦理教诲针对的不仅是基督徒,而是整个世界。教会还是基督的身体,是一个制度化的团体,因此有义务在社会上为基督作见证,作为整体开展活动,针对各种问题向所有社会成员发表自己的看法。基督信仰的个人层面和社会经济政治层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6]

 

而当西方现代化进程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并对教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之时,教会才更加明确地意识到应该采取措施应对当前所处的困境。西方主流教会逐渐走出神圣的象牙塔,步入茫茫尘世。“传统宗教的神圣性在现代社会中日益淡化”,教会“由注重对天国的描绘,转为更加关注人间的世俗生活,对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等社会问题的关注与阐释占据了当代宗教宣传的主要内容。”[7]

 

当代英国自由派教会努力表达自身对现实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密切关注社会和大众的日常生活。教会不仅强调人的属灵性和对彼岸世界的向往,而且号召基督徒“参与生活、关心社会、投身历史,以先知训世的洞见和牺牲之爱的表率来为其信仰真理在世上作光作盐。”[8]英国基督教会的领导层多次传达出积极参与社会的思想讯息。1924年在威廉·汤朴(William Temple)的主持下在伯明翰召开的关于基督教政治、经济和公民身份的会议表现出教会对社会的特别关注。19616月,迈克尔·拉姆齐(Michael Ramsey)在其就任第100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布道中,将教会对社会的参与、教会联合以及礼仪改革共同列为教会三项应予以优先考虑的事宜。他指出:“我们应当努力深入于工业、科学、文学艺术……的社会当中,我们在这一深入的过程中必须既以导师又以倾听者的身份看待社会。”[9]拉姆齐不仅表达了教会参与社会的重要性,而且还表现出对社会参与灵活开放的姿态。而当普世教会运动中英国各宗派之间由于神学教义分歧导致对话搁浅的时候,它们仍可以在开展社会关怀事业的合作方面取得共识。1988年召开的第12届兰伯斯会议除了将妇女能否被授任为主教的问题列为其核心议题外,还讨论了政治压迫、贫穷和国际债务等问题,并决定号召发起“传福音十年”活动,把19912000年定为“传福音运动的十年”,以促进圣公会在当代社会文化背景之下的发展,变教会被动的维持现状为主动的对外宣教。[10]经过1984年、1989年和1990年圣公会两次协商会议和圣公会首主教会议的讨论结果,圣公会的对外宣教主要基于五点,而其中的第三点“通过爱的服务来回应人类的需求”和第四点“寻求改变社会的非正义结构”都直接涉及到教会参与社会的行动纲领。

 

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后,英国基督教会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不断升级,圣公会也不再是“做祷告的托利党”(the Tory party at prayer[11]。教会对政府的批评日益增多。

 

在社会经济政策方面,撒切尔夫人领导的保守党在70年代末期开始执政后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抛弃“福利国家”政策,转而实行私有化,控制货币,削减福利开支,打击工会力量[12]。这样的政策虽然帮助英国摆脱了经济危机,但其中的“扶富抑贫”倾向显然有损于社会公正,也极大地违反了基督教的基本道德准则,从而激起了教会针对政府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的批评。例如,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授权的一个特别委员会经过两年对英国一些重要城市地区的考察之后,于1985年发表了一份引人注目的报告《城市中的信仰——对教会和政府采取行动的倡议》[13],在英国社会引起极大反响,此后又于1990年出版了类似的《乡村中的信仰》[14]。这两份务实的报告尖锐地指出当时英国社会所面临的经济、政治、社会和道德等各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质疑政府以市场为导向之经济政策的道德基础,呼吁教会和政府采取积极的行动迎接挑战,并分别针对教会和政府提出一系列明确的建议,力求改善现状,缓解危机。报告的内容及其犀利的语风使政府大为不悦,甚至因此而被谴责为“马克思主义”。在《城市中的信仰》发表10年之后,教会关于城市发展的另一份报告认为城市的境况改善甚微,而政府却认为它低估了政府按照10年前报告中所提供的建议所做的努力[15]。于2006年出版的最新报告《虔信的城市:对赞美,洞见和公义的倡议》[16],是由各基督教会以及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经过两年考察后发布的,它分析了《城市中的信仰》发表20年来英国社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指出政府对城市的巨额投资和经济增长并没有矫正显著的社会不公,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种族偏见使邻人形同陌路,人们远离政府的决策程序。同时,物质财富没能使人们更幸福,人们的精神贫困甚于物质匮乏。报告认为宗教信仰是使城市希望重生的最丰富和持久的资源之一,呼吁政府和教会以及各宗教信仰团体进行合作,应对整个国家经历的共同挑战。[17]

 

在社会伦理道德方面,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俗化造成了“道德真空”,许多年轻人抛弃了教会传统的道德教化。在社会“宽容”潮流的推动下,英国政府于6070年代出台了一系列与性、婚姻和家庭相关的自由化倾向明显的立法。教会内部对相关道德伦理问题产生了争议和意见分歧,部分教会人士表现出比较宽容的态度,认可社会潮流的发展趋向,认为这也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我们应该享受这样的生活。但另一方主张教会维护正统伦理准则,反对纵容有悖于基督教道德规范的立法,并联合其它一些具有相似意向的宗教和世俗群体以及议会外的压力集团,提议废除或修改相关法律条文。这些努力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80年代早期,由于失业和贫困等社会问题而引发的英国布里斯托、利物浦、伦敦、曼彻斯特和伯明翰等几个大城市的街头暴乱,使教会领导和政府之间的冲突达到高潮。教会将其归因于几十年来家庭、学校和教会中不充分的引导而造成的“道德疲软”(moral weakness[18],呼吁教会和政府为此承担起更大责任。

 

种族问题是近几十年来英国社会所面临的热点问题之一。教会自20世纪60年代起对此保持高度关注,号召全社会为创立一个多种族的和谐社会而努力。1965年在“基督教行动”组织(Christian Action)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教会代表被敦促其采取的各种政策都应反对种族偏见,教会领导们发起的教育活动应促使教会成为种族和谐的一支积极力量,“不列颠基督教会联合会移民委员会”(Migration Committee of the British Council of Churches)应与罗马天主教会合作,在移民群体中安排数量更多的教牧人员。当受到新纳粹团体煽动的排犹主义抬头之时,坎特伯雷主教会议(Canterbury Convocation)于19601月召开全体会议,圣公会主教安布罗斯·里弗(Ambrose Reeve)提出动议对排犹主义表示痛惜,并指出基督徒有责任使各种族之间实现尽可能良好的关系。牛津副主教附和了这项动议,强烈要求主教会议的全体成员对“基督徒和犹太教徒理事会”(Council of Christians and Jews)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工作予以支持。1964年,坎特伯雷大主教拉姆齐担任“英联邦移民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for Commonwealth ImmigrantsNCCI)主席,希望能够尽其所能为英国社会各种族的和谐做出贡献。在现实当中,政府因种种经济和社会原因限制移民数量,并在其1968年的移民法案中为白人和有色人种移民分别设置了不同条款,受到拉姆齐等教会人士强烈批评。主教罗宾逊因其对政府政策的反对而退出工党,许多成员离开了NCCI的中央委员会或附属委员会。拉姆齐批评政府的政策“彻底排除了英国社会实现种族和谐与融合的任何可能性。我们需要……实践众人平等这一基本的基督教信仰,以此履行国家支持人权以及联合国宪章的誓言。”[19]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英国基督教会从未停止反对种族歧视,争取实现社会公义的活动。在2005年举行的大选中,各教会虽然奉行不干涉民众之政党倾向的原则,但都呼吁本教会的选民不要投票给具有明显种族主义特征的英国国家党(British National Party),体现了教会的鲜明立场。

 

教会针对政府各项立法、以及对政府社会政策的参与和批评,比起教会内部的神学争论和礼拜仪式更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同时,教会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和政治地位,成为反对政府的政治力量之一,也成为官方政策受害者即弱势群体的主要依靠力量之一。

 

总之,当代英国基督教会除了通过间接方式,如讲道和礼拜活动培养基督徒作为国家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之外,还直接涉入到政府的决策过程当中,或发挥对政府政策批评监督的功能,并主动采取行动,密切与普通信徒和广大民众的联系,在广阔的社会中尽力发挥自己的能量。当然,教会的社会参与还存在着一些局限性,但从总体上说,英国基督教会仍然受到民众的高度尊重。教会的社会参与是教会对社会施加影响最直接的领域。教会加强社会参与有利于抵制当代社会将基督信仰和实践私人化的意识形态,提高教会整体的社会地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教会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提高,教牧人员重新受到公众重视,许多身处困境的人们首先想到求助于基督教会,通过教牧人员寻求精神关怀和体贴入微的生活指导。[20]

 

(二)以福音派为代表的保守派教会

 

根据《圣经》的说法,人们应当既爱上帝又爱邻人,耶稣曾谈及他的门徒“出世”又“入世”。这牵涉到福音传道与社会行动二者的关系问题。英国著名福音派领袖约翰·斯托特(John R.W.Stott)认为福音传道和社会政治参与都是基督徒责任和义务的一部分,对天国的需要没有丧失社会的维度。在斯托特看来,教会应如基督一样作世界的盐、光和酵母,对社会进行深入持久而且具有根本转变性的渗透,体现《圣经》中“拯救”的基本思想,当然这要比世俗层面上将人们从各种形式的压迫中拯救出来的意义更为深广。[21]斯托特同意基督教宣教具有社会和福音传道两个维度,若将福音传道与社会行动相结合,则基督教在社会上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而困难在于如何使二者相关但不混淆。斯托特重申教会与社会的清晰界限。教会在世界中但不属于它,虽沉浸于它的生活,但由上帝给予的生命所超越。天国与不敬神的社会应保持不同,进入天国依赖于灵性的复生,由此解决人们的灵性饥渴。按照耶稣基督的要求传播福音是教会的第一要务。[22]他批评自由派教会偏重于社会转变而忽视了对福音传道的关切是不正确的。

 

斯托特主张基督徒应深入世俗社会,在其中服务基督。但基督徒的职责之一是在社会中特别是在道德标准方面保持诚实、正直和高尚廉正的气节。属于天国的人必须表现出他们所宣告的内容,彼此相爱,在他们自己的社区生活中证明其对于正义与和平的高标准,以其自身良好的行为使他们所声明的福音具体化,证明上帝的真实性。有时天国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与社会的道德纵容、社会不公正或上层人士中的腐败相抵触。这时教会有福音传道的责任,谴责邪恶,赞扬良善,要求统治者悔改,为上帝的律法和福音作见证。基督徒应如耶稣基督一样生活,哪怕在一个反对他们,甚至不再接受他们的社会中仍一如既往地保持操守。[23]从斯托特的思想中体现出的福音派教会虽然参与社会但并非顺应社会大众,坚决维护自身信仰原则而不与世俗社会道德标准相妥协的立场,与自由派教会形成了鲜明对照。

 

另一位英国当代福音派神学家阿利斯特·麦格拉斯(Alister E. McGrath)亦主张福音派应当重视社会参与,福音派是“通过信奉福音讯息的社会运用的方式来坚定维护正统的基督教信仰的”。福音派既要信仰《圣经》,又不能将自己屏蔽于社会生活的范围之外,应“力图使基督教同社会、政府和文化的现行需要发挥有效的接触。……将人们引向救世主基督但同时又力图在文化中作盐作光……。”[24]他认为若要忠实于《圣经》,则必须意识到福音既是个体的、同时也是社会的好消息。麦格拉斯希望当代的福音派承认信仰的社会维度,“以一种神学上的坚韧性、巨大的能量,以及对以《圣经》为依据的基督教在面对今日的社会痼疾有许多话要说的信念来参与到社会中去”[25]。而另一方面,麦格拉斯反对通过获取权力的途径实现社会参与,因为这使得福音派在对抗世俗社会之时却仿效了世俗社会的方法,本能够击败世俗世界的福音派便会“被其想要击败的对象所征服”[26]。因此,福音派需要超越世俗权力,“被看作是高于政治之上的”,将教会的道德见证“建立在它的教牧关怀和对人的怜悯之上”,不与政治党派保持任何“恒久的联盟”,否则将会“导致教会丧失它的公众信任度”。[27]麦格拉斯的社会参与思想体现出的是强调基督徒与世俗社会有别,来自于世俗国度但却不属于它的出世的一面。福音派面对当今的“社会痼疾”拥有欲以自身坚定的信仰对其进行诊疗、影响并改变社会的强烈愿望,同时也表现出他们欲与世俗权力保持距离之出污泥而不染的气质。

 

英国福音派教会在20世纪中期之前的公众形象是消极的,其原因之一是它们往往表现出对政治、社会问题和慈善事业的漠不关心。福音派似乎只是强调福音对个人的拯救和个人内心的虔信,将基督徒的责任局限于个人生活的范围里,自命清高地远离世俗的“邪恶”社会。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动荡,世俗化犹如洪水猛兽一般吞噬着人们的灵魂。自由派教会对此做出积极回应,对参与公共领域的各项事务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这样的处境下,福音派教会被迫走出自己狭窄的战壕,反思《圣经》中固有的与基督徒社会责任相关的讯息,寻求改造世俗社会的方法,在社会生活当中发挥更加广远的影响。

 

一些福音派教会领袖和神学家(如上文提到的斯托特和麦格拉斯等)以《圣经》为基准,深入分析了教会和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劝导人们不仅要重视传播福音的使命,同时也不应贬低基督徒在尘世中的生活,应当将二者相结合,促使福音派教会转变旧有观念而达成更新。圣公会福音派人士布鲁斯·里德(Bruce Reed)也对福音派的社会伦理观进行了阐释。他指出,上帝存在于所有的包括与道德问题相关的各种境遇中,为人类设计他的目的,为道德问题寻找公正的出路。耶稣基督关怀世上所有人的福祉和命运。对基督来说,社会伦理产生于具体情景之中,而福音书汇集了这些情景。因此,当代基督徒应当以基督为榜样,在圣灵的指引下明辨上帝的作为,通过《圣经》和耶稣的事迹诠释今天所遇到的问题,引申出适合于当代的社会伦理和行动指导,并学习对其加以实践。[28]

 

世界福音派领袖于1974年在瑞士洛桑召开大会,探讨了包括教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伦理在内的一系列问题,英国福音派人士是其中重要的参与力量。大会认为在爱上帝与爱邻人之间并不存在对立和冲突,福音是为全人类和全世界的。基督徒应效仿耶稣,既宣讲上帝之国,又站在被压迫者一边,履行基督徒的道德责任,在获得精神自由的同时也关怀俗世的自由。福音布道必然与公共生活相关,改变非正义的社会结构是福音派应做的工作。[29]在英国圣公会福音派领袖斯托特的领导下,洛桑会议通过《洛桑盟约》,其中的第五条以《圣经》为依据,表达了福音派对教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指明了福音派社会伦理的发展方向:“我们承认上帝是造物主,是所有人的审判者。因此,我们应该分担上帝对人类社会公正与和解的关注,分担上帝对人类摆脱各种形式的压迫的关注。……我们也在此为我们忽视传福音和社会关怀,为我们有时认为传福音和社会关怀是相互排斥的而表示忏悔。虽然与人和解并不等于与神和解,社会行动并不是布道,政治解放并不是救赎,但是我们承认,布道和参与社会政治都是基督徒的责任。……我们拥有的救赎应该改变我们,使我们能够履行对个人和社会的全部责任。没有作为的信仰是毫无活力的。”[30]在此之前的1967年英国福音派基尔全国代表大会上,也发出了类似强调福音派需要加强其社会责任的声明。

 

如今许多福音派信徒认为基督徒不仅要作世界的光,也要作尘世的盐。他们已经认识到应当进入到公众领域中去。同时,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的实践过程中仍然突出表现了高水准的伦理道德原则立场,对各种他们认为是邪恶、异化和非正义的现象予以严厉谴责。比如对于婚姻家庭和生命伦理等这类福音派比较关注的问题,当自由派教会内部为此出现意见分歧而争议重重之时,福音派教会则鲜明地表达了一致的强硬态度,坚决反对诸如堕胎、离婚、同性恋、安乐死、基因工程和克隆等行为和社会现象,恪守基督教传统道德理念。在政治领域,与一些和国家政权机构具有天然联系的自由派教会不同,福音派坚持教会与国家分离的传统原则。他们并不寻求成立一个政党或者期望有一个代表基督宗教的政党来统治社会,使整个社会按照基督宗教的规范行事。福音派对“此世”怀有相当大的猜忌,他们建立起信仰团体以作为与俗世分割开的“正义的飞地”,在政治事务的参与中“至多欲组成一个有效的压力群体,推动形成制度上的共同利益以及广泛的道德原则,并一般性地要求在公共论坛中拥有发言权。”[31]他们有时会通过与地方权力机构谈判磋商,或通过在建制政党中的候选人身份来行使他们的发言权,作社会道德状况的强有力的评论者。除此之外,福音派的许多信徒会投票支持那些最为赞同福音派观点的候选人或政党。[32]

 

在对社会生活的参与过程中,福音派始终如一地履行着宣扬上帝的福音这一根本使命。他们力图将福音传播到社会每一个角落,并努力探索使福音为当代世俗社会的人们易于接受的途径和方式,希望重新点燃人们内心的信仰火花和宗教热情。福音派坚信,使基督教信仰同现代世界保持相关性的最佳方式只能在于完全忠实于以《圣经》为基础的基督教正统信仰,并以世俗世界所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恪守与宣扬福音,体现其内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彰显《圣经》所见证的上帝在耶稣基督中的救赎启示。

 

四、结语

 

神圣与世俗自古便有所区分,基督教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注定要生存在二者的夹缝当中。世俗化趋势使得教会的倾向性成为异常敏感的问题而突显出来。关于如何在社会关怀与恪守福音之间进行取舍,英国基督教会内部的巨大分歧和激烈争论仍将长期存在,多方面因素决定了同一种信仰会导致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立场。

 

面对世俗化给英国基督宗教造成的冲击,自由派和保守派教会以其立场分野对之做出了不同的回应。那么,究竟哪种策略取得了更好的效果呢?依照目前的情况看来,保守派的发展态势似乎强于自由派教会。相对于自由派教会的萎缩,保守派教会成员人数逐步上升,宗教热情高涨,其社会文化影响力也持续走高。我们仅以圣公会和五旬节派教会在1975年至1995年这20年间的数据变化作一对比。从教会成员人数来看,圣公会在第一个10年和第二个10年中每年的下降率分别为2.6%3.1%,而五旬节派教会在这两个10年中每年的上升率分别为5.7%5.9%;从牧师数量来看,圣公会在两个时间段的下降率分别为2.4%1.3%,五旬节派教会的上升率为10%7.9%;从教堂的数目来看,圣公会的下降率为0.9%0.8%,五旬节派教会的上升率为4.3%2.8%[33]一位知名度不高的福音派主教乔治·凯里(George Carey)于1991年当选为第103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当时曾被英国主流新闻界看作是“福音派在英国国教会内新的自信和力量的象征”。[34]一些福音派教会人士认为,主流自由派教会在21世纪很难生存,而保守派教会则最有可能决定基督宗教的未来。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如历史学家加伦·布朗(Callum G. Brown)指出,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情况已发生改变,保守派教会也呈现出衰落的迹象,而且其衰落趋势愈发明显,只不过它们的衰落比自由派教会要晚两个年代。布朗认为,没有哪个教会看来是具有免疫力的,保守派教会反对自由派改革压力的时间越长,就越无法避免其最终急转直下的衰落。[35]

 

若讨论10年以后、50年以后甚至更长远的历史发展趋势,自由派与保守派教会哪一方会更加兴旺,人们很难预料,我们也无权妄加评断。另外,如果只是将所有基督教会简单化地以一刀切的方式划入或是自由派或是保守派这两个阵营当中,也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现实的全貌。仍有大量教会和信徒处于中间地带,在面对不同的问题时会有不同的立场倾向,甚至在同一阵营内部也存在政策倾向层次上的差异。事实上,无论是自由派还是保守派教会,无论它们侧重的是社会关怀还是恪守福音,其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基督宗教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当代社会中继续得以弘扬,在世俗中继续保有神圣的领地。同时,双方的侧重也并非绝对,而是有限的。自由派并未丢弃福音传播的使命,丧失基督教的本真;保守派也并非与世隔绝,视世俗世界为势不两立的敌人。它们的行动说明,二者都正在经历着某种意义上的反思和变革,只不过所采取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二者也都有很多可取之处,为当代教会发展所必需。

 

在将英国基督教会划分为自由派与保守派两大阵营时我们还应注意到,“自由”与“保守”只是针对其神学思想倾向来说,在其它方面则不可一概而论。根据我们在实地调研中所观察到的情景,各派教会外在的宗教实践形式与其内在的神学思想之间经常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比如很多在神学倾向上属于自由派的教会却仍然保持着传统严明的等级体制并固守程序规范的崇拜礼仪,而一些保守派教会在组织制度和礼仪方面却极为开放,它们充分利用通俗文化艺术形式和现代高科技手段向世俗社会传播福音。可见,所谓的“自由”与“保守”只是相对而言。在教会现实的思想内涵与实践外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这也反映出教会对宗教传统的保留与扬弃、对世俗化的顺应与对抗之间的张力。

 

在当代世俗社会中,基督宗教这一千年古教与历史发展的潮流发生了激烈的碰撞。面对世俗化对教会造成的现实威胁,二者都依靠自身优势,承担着一定的风险,经历着创新和变革的艰难历程。就像任何新生事物往往要招致怀疑与批评,教会无论实施何种策略,也总是会引发来自不同方面的责难。在社会关怀与恪守福音的张力下,自由与保守两大阵营也多有相互指责和批评。比较理想化的状况是二者能够化敌为友,互相借鉴成功经验。正如约翰·希克所感叹的:“展望未来,有一种可能是整个教会一分为二,变成可见的两个基督教。……两者日益分道扬镳——各自视对方为宗教患害。但这一发展结果将是十分令人遗憾的。……基督教信仰的发展,还是让这两种基督教在同一个教会体内继续并存更可取些,尽管不时有摩擦;因为那样还有对话和相互影响的可能,还有可能让更令人信服的思想占上风。”[36]

 

英国圣公会的一份报告明确指出教会的五项使命:“宣告天国之福音;教导、施洗和培育新信徒;通过仁爱的礼拜仪式回应人类需求;寻求改造社会不公正的结构体系;努力捍卫世界之完善,使人类得以维持和更新。”[37]事实上,这五项内容可以分别归入恪守福音和社会关怀这两个方面。教会确实希望能够做到二者兼顾,达成平衡,而大多数基督徒亦希望教会能够直面但不屈从于世俗社会,在坚守自身的基督宗教立场和教义基本准则的同时不失关怀大众的热情和务实精神,以实现灵性与理性、神界与人界的和谐共融。

 

20101

 

注释:

 

[1]参见Andrew F. Walls, The Missionary Movement in Christian History: Studies in the Transmission of Faith, Orbis Books and T&T Clark, 1996, pp.7-9.

[2]Andrew F. Walls, ibid, p.7.

[3]《新约全书》之《约翰福音》15,英文新国际版·中文和合本版,International Bible Society1984

[4]参见Alan D. Gilbert, The Making of Post-Christian Britain: A History of the Secularization of Modern Society, Longman Group Limited, 1980, p.104, p.130.

[5]Alan D. Gilbert, ibid, p.104.

[6]参见王美秀:《当代基督宗教社会关怀——理论与实践》,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2页。

[7]刘晓宝:《世俗化:当代宗教的发展趋势》,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宗教》,1995年第5期,第18页。

[8]卓新平:《基督教文化百问》,今日中国出版社,1995年,198页。

[9]Sheridan Gilley and W. J. Sheils, ed., A History of Religion in Britain: Practice and Belief from Pre-Roman Times to the Present,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4, p.478.

[10]参见卓新平:《当代基督宗教教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第318页。

[11]Gerald Parsons, ed., The Growth of Religious Diversity: Britain from 1945, Volume 2: Issues, Routledge in association with the Open University, 1994, p.126.

[12]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345页。

[13]The Report of 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s Commission on Urban Priority Areas, Faith in the City: A Call for Action by Church and Nation, Church House Publishing, 1985.

[14]Report of 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s Commission on Rural Areas, Faith in the Countryside, Churchman Publishing, 1990.

[15]G. I. T. Machin, Churches and Social Issues in Twentieth-Century Britain, Clarendon Press, 1998, p.230.

[16]The Commission on Urban Life and Faith, Faithful Cities: A Call for Celebration, Vision and Justice, jointly published by Methodist Publishing House and Church House Publishing, 2006. www.chbookshop.co.uk.

[17]参见Maev Kennedy, “Government Accused of Draconian Treatment of Asylum Seekers”, The Guardian, 23 May, 2006, www.guardian.co.uk.

[18]G. I. T. Machin, ibid, p.227.

[19]参见G. I. T. Machin, ibid, pp.205-209.

[20]参见Grace Davie, Religion in Britain since 1945: Believing without Belonging,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4, pp.175-176.

[21]John R. W. Stott, Christian Mission in the Modern World, InterVarsity Press, 1975, p.101.

[22]参见Christina Baxter, ed., Stepping Stones, Consultant editors: John Stott and Roger Greenacre, Hodder & Stoughton, 1987, p.198John R. W. Stott, ibid, pp.18-19.

[23]参见John R. W. Stott, ibid, p.108Christina Baxter, ed., ibid, pp.189-192.

[24]参见[]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福音派与基督教的未来》,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第29-30页。

[25][]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前引书,第178页。

[26]参见[]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前引书,第182-183页。

[27][]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前引书,第187页。

[28]参见王美秀:前引书,第98-100页。

[29]参见王美秀:前引书,第101-104页。

[30]Klaus Bockmuehl, Evangelicals and Social Ethic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75, pp.13-14, 转引自王美秀:前引书,第105页。

[31]David Martin, “The Evangelical Upsurge and Its Political Implications”, in Peter L. Berger, ed., The Desecularization of the World: Resurgent Religion and World Politics, Ethics and Public Policy Center and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p.39.

[32]参见David Martin, “The Evangelical Upsurge and Its Political Implications”, in Peter L. Berger, ed., ibid, p.39, p.49.

[33]参见Grace Davie, ibid, p.49.

[34][]阿利斯特·麦格拉斯著,董江阳译:前引书,导言第3页。

[35]参见Callum G. Brown, Religion and Society in Twentieth-Century Britain, Pearson/Longman, 2006, p.315.

[36][]约翰·希克著,王志成、思竹译:《信仰的彩虹——与宗教多元主义批评者的对话》,第165-166页。

[37]Church of England’s Mission and Public Affairs Council, Mission-shaped Church: Church Planting and Fresh Expressions of Church in a Changing Context, Church House Publishing, London, 2004, p.156, note 62.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哲学博士)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0第1


免责声明
  • 1.来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 2.文章来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收藏本页 】 【 打印 】 【 关闭

主办: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内容与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人:许津然  电子邮箱: zjxsw@cass.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859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