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后的近20年是中国天主教的恢复期。恢复期的主要任务集中在重建教堂,培养神职及修会人员。现在,中国天主教逐步进入到修和与融入期。“修和”是指教会内部间的接纳与共融。“融入”特别指天主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关系而言,而且这种融入是在现代社会模式下产生的。这种“融入”的突出层面之一就是天主教的社会服务。虽然教会的这种服务起步时间不长,但已经初具规模,而且在不断摸索继续成长壮大。
一、中国天主教的社会服务模式
藉着恢复期所准备好的人才与团体,中国天主教开始了自己的社会服务。最早开始的服务模式是慈善救济。慈善救济的主要方法是赈灾义诊。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且并不富裕的国家。洪水、干旱、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几率相当频繁。中国文化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也体现在中国天主教会身上。每当此类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时,中国教会都会积极站出来号召教友捐钱捐物。例如1990年中国南方遭受水灾,北京仅教区就捐款数万元,捐衣物数千件。[2]1994年北京门头沟遭遇干旱,北京教区募集10万元支援那里的乡村打井抗旱。[3]这种救济捐助甚至在中国教会仍处于恢复期时就已经开始了。那时,并不富裕的教友更多的是捐助衣物。时至今日,这种赈灾方法依然是中国教会社会服务的主要方法之一。另外一类方法就是义诊。教会(或教区、堂区)组织有某种医术特长的热心教友在既定时间为教友或非教友义务诊断。这种方法最初限于在教堂内举行,后来逐步发展到送诊下乡,为更贫穷的乡村义务出诊。中国传统在服务他人上常讲“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并不富裕的教友或教堂就号召教友义务“出力”。这种方法很是有效,众多有此类特长的教友踊跃参加,为那些因贫穷无法享受到基本医疗的人解决了部分问题。同时,由义诊发展出成立诊所和医院。现在,教会开办的各类诊所医院至少有100多家。
第二个服务模式是照顾贫弱。照顾贫弱的方法主要是扶贫助学,救助安老。中国天主教积极为贫困地区学生募集资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许多堂区都自发为当地贫困学生捐款。此类活动特别受到学生家长的感激。[4]一些神父用自己不多的一点生活费用资助困难小学生。[5]此外,另一类方法是救助与安老。救助对象包括山区小学、特殊病患、残疾人等。例如1991年的“助残日”北京教区“天爱”合唱团为助残日义演。[6]安老活动所采取的方式主要是设立安老院和慰问鳏寡孤独。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天主教至今已开办至少50多家安老院,10多家残婴院。[7]当然,这些救助也包括近来颇受关注的艾滋病患者。[8]照顾贫弱模式上,各种方法日新又新,中国教会做了大量工作。非常重要的不仅是这类工作,而且教会能够跟上社会发展,用新的方法开展新的救助工作。
第三个模式是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开始于上面提及的义诊活动。此后,随着与社会接触面的加大以及年轻教友的活力再现,这种志愿服务出现了多种形式。主要形式有义务培训外语、义务堂区服务、义务参加环保宣传日[9]、义务支教[10]等活动。过往的义诊服务参加者主要是年老的教友。现在这类志愿服务则以年轻人为主。年轻教友对此类志愿服务热情很高,参加的积极性也很强。
第四个模式是文化交流。鉴于中国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许多年轻人对宗教文化兴趣浓厚。针对这个特点,教会组织合唱团在社会音乐厅演出教会的某些传统音乐。例如北京的天爱合唱团就曾多次举办圣诞节音乐会,社会反应强烈。例如北京北堂的老年圣乐合唱团曾于1998年参加全国“98夕阳红”全国老年合唱比赛并以《爱来路亚》一曲获得优秀奖。[11]此外,北京天主教于1999年与大恒音像出版社公开出版《圣母颂》音乐VCD。2000年北京上智编译馆又与同一音像出版社公开出版了《圣经与教会艺术欣赏》电脑光盘。此类工作都以服务社会为直接目的,并且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另外,许多青年人对教会婚礼形式非常渴望,许多教区经过审慎研究出台了专为双方都是非教友的婚礼仪式。2006年上半年,仅北京教区南堂就举行了160多对非教友婚礼。毫无疑问,这类社会服务为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素质,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社会服务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服务,文化精神层面服务同样重要,也需要发现多种方法,为多元化的社会提供宗教文化的服务。从目前来看,此类文化交流性社会服务处于方法少、人员少、资金少的“三少”境地。着眼于社会的精神服务,教会的文化社会服务上需要下大力量来提升。
第五个模式是理论研究。就社会服务而言,教会的重点基本上都放在了上述几种模式的实践工作上。目前,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理论研究严重匮乏。2004年10月25日,天主教公布了人们期待已久的《天主教社会教义纲要》(Compendium of 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如何结合中国现代社会来实践这个纲要的期望,需要从理论上进行研讨。2005年12月北京天主教与文化研究所召开了“天主教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术研讨会。两个月前的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基督教研究中心与德国Misereor共同举办了“基督宗教社会学说及社会责任”国际学术研讨会,笔者应邀参加。显然,社会服务理论研究仅靠两次研讨会是远远不够的。今天,人们普遍认同的是,中国社会正处于现代转型期,教会只有开阔视野,深入社会并结合社会转型的特点才能提供周全的社会服务。因此,中国教会应该加强社会服务的理论研究。这种研究是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的坚强理论基础。没有这种理论指导,中国教会的社会服务就只能是“胡子眉毛一把抓”,服务效果就会大大弱化。
二、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的组织结构
就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机构从属关系而论,目前主要有四种类型。第一类是从属教区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社会服务的管理机构以及教区成立的直接服务机构。例如,天主教西安社会服务中心,辽宁教区社会服务中心,河北衡水教区社会服务中心等都是教区性的社会服务工作机构,而北京教区天颐安老院,北京教区天爱诊所则是教区性的直接服务机构。这类机构所占社会服务机构比率较大。第二类是从属修女会的社会服务机构。例如,河北边村德兰修女会1988年创办的残婴院黎明之家。虽然这些修女会大部分也属于某个教区,但社会服务机构直接管理者是修女会。第三类是从属省级教会牧灵服务组织的机构。这类机构不是很多。例如,河北进德公益就由从属河北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指导。第四类属于教友个人主办的社会服务机构。这类机构很少。例如,河北固安县的王平安教友创办的安老院。
就笔者所知,这些机构一部分属于教会内部的社会服务机构,一部分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取得了合法NGO工作许可证。例如2006年4月注册的河北进德公益,王平安创办的安老院等。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有些机构未经注册是不得开办的。例如诊所和医院。教会的此类社会服务机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获得一定资格后才可以注册开办。某些社会服务机构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金数额才能够注册。例如,安老院和公益服务NGO组织。注册公益服务中心类NGO就需要2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教会的社会服务机构一般很难募集到如此巨额的注册资金。也因此教会的某些社会服务机构无法获得注册许可。
三、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的资金来源
这些社会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国外相关机构的捐助。笔者没有详细统计这些捐助所占中国教会社会服务资金的比例。但相信比例不会很小。国外相关机构对中国教会社会服务方面的捐助慷慨大方。中国教会实在应感谢这些国外友人和机构。但是,鉴于“中国社会对过去历史上基督宗教在华的慈善事业和社会服务亦抱有某种怀疑态度,甚至不少人认为此乃一种‘利用’或‘诱惑’”,[12]中国教会的这些社会服务机构在与国外相关机构合作上不得不小心翼翼,以免触发社会的这种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相关机构的捐助大都采取由中国教会的社会服务机构直接出面,而自己则仅仅是资金支持。当然,也有个别国外相关机构试图以自己名义或与国内教会机构双方合作名义来进行社会服务,但往往使整个社会服务计划不果而终。当然,这也并非绝对没有成功先例。有些方面的社会服务则能够以双方合作名义来进行。例如,澳门的天主教社会服务社(Catholic Social Services)就与进德公益以双方名义开展过某些社会服务项目。就此而言,非教会的社会服务机构因为没有上述的历史包袱,在与国外相关机构的合作上就显得较为开放。因此,为了能更好地进行社会服务,国内天主教的某些机构,例如河北进德公益(从其名称来看,毫无教会标志或特色),在社会服务上教会特色就会比较淡化。此外,国外相关机构的捐助也是临时性和项目性的。仅仅针对某个申请项目进行资助。国外相关机构基本上没有对国内教会社会服务机构的年金性资助。第二,国内信友的捐助。国内信友对教会社会服务的资金支持也是相当踊跃的。此类捐助主要靠教会所办报纸、网络、教堂公告等形式获得。中国教友特别对慈善类社会服务捐助还是相当慷慨的。总体而言,这类捐助都是临时性和项目性的。信友会就某个特殊项目临时给予资助。这类方式相当普遍。至于那种长期性的按照自己工资收入比例对某个教会社会服务机构的捐助则非常鲜见。国内社会服务机构基本上没有长期性的成员性捐助方式。第三,教区的资助。除了上述两种形式外,某些教区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是自己的教区。教区对自己所成立的社会服务机构给予定额资助。教区的这些资助基本上是对机构本身的基础性工作的支持。当然,有时也会是项目性。第四,教会社会服务机构的某种收益。有些社会服务机构通过社会服务可以获得某种收益。例如,诊所、医院或安老院。此类社会服务机构基本上可以通过其社会服务收益来维持自身正常运转。
四、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的反思
由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教会社会服务虽然蓬勃发展,但也不乏困难。中国教会的社会服务起步不久,与国外教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非教会的社会服务,不论在服务形式上、途径上和质量上都有着相当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提高。
1.教会社会服务理论研究滞后
前文已经提及,教会社会服务理论发展迅速。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对基于福音精神和教会社会训导的中国教会社会服务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中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到现代的社会转型期,教会社会服务如何应对这种转型并在这种转型中加大教会社会服务力度,需要理论研究进行指导。教会社会服务理论的本地化对教会所处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如何把握这种时代机遇,充分发挥教会社会服务优势值得深入探讨。就目前情势而言,中国教会的社会服务缺乏适合中国现代社会的理论性指导。教会热心人士靠着满腔热忱在进行社会服务。针对中国教会社会服务的统计分析、存在问题、未来方向、原则宗旨以及与中国现代社会与法律的联系等学术文章少而又少。针对这种状况,需要大力加强教会社会服务的理论研究。
2.教会社会服务意识亟待加强
过去中国天主教的社会服务模式比较单一,教会社会服务意识普遍而言较为弱化。这里所言服务意识弱化并非指教会社会服务意识的缺乏。这种弱化首先体现在服务模式的单一上。基本而言,这种单一模式主要是慈善救济。这与过去中国社会经济状况不无关联。那时的中国社会经济非常贫穷落后,教会的社会服务充当着“舍粥”式的慈善家角色。当然,今天的中国社会某些地方仍然需要这类的慈善救济。但是,模式的单一显然是服务意识弱化的一种体现。此外服务意识的弱化也体现在对如何服务现代社会思想模糊方法不利上。现代社会有许多新问题出现,教会的社会服务必须跟上时代。强化服务现代社会的意识才能让教会开拓视野把握住未来。
3.教会社会服务模式有待发掘
没有极强的教会服务现代社会的意识,也就很难发掘到新的教会社会服务模式。现代社会出现的新问题,需要新的服务方式。慈善、医院、孤儿院等过往模式虽然并未过时,但必须同时着眼于诸如工人问题、妇女儿童问题、现代奴役、商业伦理、环境保护等现代模式的社会服务。随着中国社会城市化、工业化、商业化的发展,教会社会服务新模式大有潜力可挖。此外,文化精神层面社会服务模式也前景无量。诸如牧灵心理(Pastoral Counseling)、人格尊严、社会正义、人生意义、人性修养等模式有待进一步发掘出具体实践方法与途径。转型中的中国现代社会对此类层面上的宗教社会服务非常需要。例如,河北省的佛教柏林寺每年的夏令营都有几百的青年为其坐禅素斋式修养方法所吸引。中国天主教也需要发掘出适合自己教义的此类现代社会服务模式来进一步服务社会。
4.教会社会服务机构需要统划
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不断成长。教会的各类社会机构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各类服务机构呈现出欣欣向荣景象。现代社会对教会社会服务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再加之教会的现代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教会社会服务活力再现。另一方面,国内教会社会服务各类机构彼此间缺乏必要沟通渠道,造成各机构单独发展无法形成整个教会的社会服务气势。因此,国内教会社会服务机构需要统筹策划,至少应该建立一种经常性沟通机制。藉此机制,各服务机构可以互通有无博采众长,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5.教会社会服务人员专业培训
教会社会服务人员专业培训也是目前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除了某些需要政府相关机构批准(如诊所或医院),因而其服务人员不得不具备相当专业资格外,许多教会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需要在所服务专业技能上有所提高。例如在教区或修会主办的安老院,其服务人员都是一般修女。她们的热诚和服务精神无可置疑,但也需要有安老与医护知识的培训。再如修女会主办的残婴院,修女们任劳任怨体贴入微照顾残婴的精神实在令人钦佩感动。如果这种精神之外再加上必要的医护和儿童心理培训显然会更为有益。因此,按照服务类型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非常必要。有些纯粹专业技术上的培训(如医护)完全可以委托社会上的某些机构来进行。
6.教会社会服务资金来源发掘
毫无疑问,社会服务需要大量资金来保证其正常运转。教会社会服务机构目前基本上都是靠国内外捐助来维持其运转的。当然,这种资金渠道今后仍然会是教会社会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然而,为了保证教会社会服务机构的年度计划,应该开发资金来源的其他渠道。这些方式可以包括长期性的成员捐助、某种合法投资获益等方式。自然,这也需要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来保证。无论如何,根据教会各类社会服务的不同特色,发掘资金来源的其他渠道,克服目前单纯靠临时项目性资金捐助的募集方式,让教会社会服务走向计划性服务形式,从而保证教会社会服务的长效性。
诚如《现代牧职》宪章所言“大公会议依照教会真理而陈述的,目的在使我们这时代的人们��无论是信仰天主者,或是不明白承认天主者,更清楚地认识其完整使命,而建造一个符合人性尊严的世界,追求一个根深蒂固的、世界性的友爱团结,并在爱德的激发下,慷慨豪爽,通力合作,以响应我们这时代的迫切要求。”面对现代中国社会,中国天主教社会服务正在不断成长。唯有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才能“响应我们这时代的迫切要求”,与整个人类共同建设一个“爱的文明”的世界。
注释:
[1]赵建敏神父,北京天主教与文化研究所所长。
[2][5][6]石衡潭等:《改革开放以来天主教北京教区社会服务与实践》,见卓新平、萨耶尔主编:《基督宗教与当代社会》,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286页。
[3]同上,291页。
[4]http://www.csscln.org/news.asp?action=info&id=47.
[7]周辉:《天主教女修会对中国社会的意义》,见赵建敏主编,《天主教研究论辑》第3辑,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422页。
[8]http://www.csscln.org/news.asp?action=info&id=46.
[9]http://www.csscln.org/news.asp?action=info&id=51.
[10]http://www.csscln.org/news.asp?action=info&id=29.
[11]石衡潭等,改革开放以来天主教北京教区社会服务与实践,见:卓新平,萨耶尔主编,《基督宗教与当代社会》,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295页。
[12]卓新平:《中国教会与中国社会》,见卓新平、萨耶尔主编:《基督宗教与当代社会》,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252页。
(本文为作者在“转型社会中的法律与宗教”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引自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