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发展历程中,对于基督教实现中国化的目的,已经获得了广泛共识,这种努力也正成为中国广大基督徒的自觉行为。不过,鉴于基督教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远的国际影响,人们对于我国的基督教究竟应该如何坚持中国化方向仍然存有异议,时有争论,甚至有人对基督教中国化本身都持质疑态度。在这一认知中,特别典型的有两种比较偏激的看法:一是认为基督教作为“普世”宗教不需要中国化,二是认为基督教的“有神”“唯心”性质使之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氛围中不可能中国化。这两种明显错误的思潮从两个极端角度来否定基督教的中国化努力,已经成为阻挠基督教中国化顺利发展的巨大障碍,因此有必要对之解疑驳谬,从理论及实践等层面上加以分析和评断,在一些关键认知上意识到基督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现实必要,以便能够排除干扰,积极推动我国基督教在坚持中国化方向上稳步前行。
关于基督教作为“普世”宗教需不需要中国化的问题,已有很多讨论。那种认为“不需要”的见解,强调的是基督教作为“普世”宗教的“超越性”“跨国度性”“普遍性”,已经跨越了其作为民族宗教的阶段而成为世界宗教,故没有必要再回头来突出其“地域性”“民族性”和“特殊性”。从抽象性认识来看,这种观点貌似合理,容易使人对之认同。然而在现实社会处境中,却根本不可能找到这种抽象的“普世基督教”之存在,真实呈现的基督教都是非常具体的宗教团体及其活动,有着鲜明的地域、民族、社会、甚至政治色彩。
回溯历史,最初的基督宗教以亚洲宗教为特色,受到犹太文化的深度熏染。而在成为古罗马帝国国教之后,西方文化的色彩加重;在古代欧洲向中世纪西方转型过程中,则成为西方文化的主要载体及象征。此后对外扩展的基督宗教遂有着典型的西方社会文化的印痕,所谓“普世”表达的其实也是西方文化元素,不可能代表整个世界。由此可见。基督宗教上承古希伯来、古希腊罗马文化,下导西方文化,在罗马帝国解体和中世纪欧洲重建过程中成为西方文化的源头及核心内容,随之在整个西方以及世界文化的发展中形成了巨大影响。但中世纪的基督宗教“大一统”也没有根本维护、坚持好其“普世”共在。新教(基督教)自欧洲宗教改革而诞生以来,就处于不断的分化之中,尽管有20世纪的“普世教会”运动,迄今也只是形成一种松散的联盟,并没有实现其真正的“普世”“一体”。新教(基督教)的特点一是随宗教改革运动而形成了“教随国主”的传统,有着对世俗政权的依属或依附,实际上即其宗教的权力在减少,而世俗政权的权力在加大,所谓“政教分离”只是针对此前的“政教合一”关系而言,其宗教已不可能与其政权根本分离、分开。而当西方基督宗教参与近代西方帝国主义侵略、殖民主义扩张而走向世界之后,其输出的“普世”观念仍然基本上是“西方世界”的思想,对其世俗政权的服从、跟随亦十分明显,这种政教一致、文教一体乃不言而喻。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有近现代以来世界各地基督教摆脱西方观念影响、立于本民族之位的“本土化”“在地化”“本色化”“处境化”等努力。而且,在这些民族解放、独立的进程中,西方基督教作为整体维系的主要还是西方的利益,持守的也是西方的政治立场。面对这种对峙、博弈,“普世”观念则往往失效,其“跨国度性”也基本上是“跨越”到其他国家而干涉这些国家的内政,起着帮助其西方国家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渗透作用。
仅从基督教在近现代中国的传播历史来看,其传教主流乃是站在西方利益一边,鲜有真正的“普世”情怀和作为。尤其是在中国人民推翻在西方支持下而形成的半殖民、半封建的旧社会、建立新中国的过程中,西方基督教同情中国革命、拥护新中国建立的人士如凤毛麟角,其大部分都是追随当时西方反华政治的立场,站在了新中国的对立面。在这种中国社会政治的巨变中,西方基督教的“普世”关怀则显得软弱无力、基本上集体失声。可以说,在20世纪、21世纪的国际社会发展中,世界各地基督教的存在与发展都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与时称“第三世界”国家或地区的基督教迥异,并没有形成“普世教会”的一体景观。甚至在今天国际关系、全球化关联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西方基督教在对待其他国家态度时对本国利益的坚持和维护,基本缺乏为了其宗教“普世”存在的换位思考和积极努力。所以,中国的基督教不可能等同于西方基督教,二者之间的“普世”关联在涉及到各自的民族、国家利益时则微乎其微、几乎难见,但各自的选边站位则是极为明显、有目共睹的。当今天仍有人以基督教的“普世性”来宣称或坚持对其所在国度的“跨越”或“超越”时,我们希望其好好学习过去百年的历史,听见并记住“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警训。
今天基督教中国化的主要社会政治原因,就在于西方主流政治仍在反华,境外渗透犹在,而西方基督教会对之或是与西方国家保持一致,或是对华态度暧昧,但支持中国却基本上“稀声”或“无声”。基于这一现实,中国基督教找不到这种“普世”的梦想,而严酷的国际政治形势则使中国教会必须摆脱对西方基督教的依属。为此,中国基督教必须积极适应这一现实境遇,完成其华丽转身,即融入中华文化传统,实现其文化转型,从而形成其中华民族意识,确立中国国民身份,建设好中国人自己的本土教会、自立教会。根据如上分析,我们不可被貌似公平、看似抽象的“普世”话语所忽悠,而必须以坚持“三自爱国”的原则立场来坚定不移地推动我国基督教的中国化发展。
而第二种认为基督教因其“有神”“唯心”性质使之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氛围中不可能中国化的错误观点亦危害极大,我们对之也必须持有高度警惕。这种观点实质上是把西方“二元分殊”的立场全盘接受,对包括基督教在内的所有宗教都持根本排拒、反对的态度,认为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核心价值观与宗教意识形态及价值取向之间乃鸿沟相隔,没有任何调和或沟通的余地。这种错误观点“形左实右”,表面看来是以一种“左”的立场,把具有“有神”“唯心”性质的宗教加以基本否定,强调批判宗教、根本否定其教义神学、突出宗教消极作用而无视其积极作用,甚至在内心里并不认同对宗教的“积极引导”,而主张推行对宗教的全面防范和坚决打压;其结果,实质上是在实行把宗教推出去、推到我们的对立面即敌对势力一边的“右”的作为。基督教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则可能退回到一种与我们社会隔阂、隔断、隔离的另类存在、边缘化存在、“飞地”存在,从而导致与我们的社会主体、主流格格不入、异化生分,根本动摇或消除了其坚持中国化方向的根基。如果这种错误认知占据了社会舆论的主流,那么基督教就可能不得不“外求”“外化”,即在所谓“有神”“唯心”的境外宗教话语世界寻求自身的存在,在境外基督教社会氛围中找到自己的“归属”和“依属”,而这种选项则与我们所强调的坚持中国化方向相距甚远、甚至背道而驰。实际上,值得高度警惕的是,我国基督教界正在形成与之相关的分化,一部分转入地下的所谓“家庭教会”就呼应这种错误观点。
这种观点貌似“正确”,其实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并且直接阻扰了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负面作用。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所强调的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绝不是消极防范或把宗教推出去,对其贯彻落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有力推动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这对于基督教尤其必要。为此,我们的思想理论、舆论宣传就应该围绕这一中心思想来做工作、造舆论,是积极推动引导而不是反向而为。对此,当前社会上还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和一些错误看法,故有必要加以从理论及实践两个方面的澄清和纠正。
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现状来看,中国当代宗教乃依存于此,社会主义社会是其存在基础,这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宗教的社会存在是完全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产生宗教,对宗教的批判正是针对其得以产生的社会,为此公开宣称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已经直接转入对其社会及其政治、法律等的批判。当前中国宗教的社会存在与人民群众的一致性,使我们不能再对宗教加以其社会存在的批判,而共有社会存在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在“有神”“无神”“唯心”“唯物”之认识论上的分歧。所以,从社会存在意义上,不可再负面评价和否定中国当今社会存在的基督教乃至其他合法宗教。
从理论认知来看,我党统一战线对宗教的基本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并不是要对宗教信仰的教义精神全盘否定,而是强调积极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理解非常重要。当前落实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一项具体举措,就是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进宗教活动场所,体现爱国爱教的精神,加强信众的国家公民意识。同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指示精神也进入了宗教活动场所,其必要性就在于爱社会主义中国当然也应该爱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宗教活动场所也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管理的范围,既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排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飞地”。在此,我们必须最大范围地“求同”“认同”,而没有必要过于凸显其认识层面之异。
我们所强调的对宗教之积极引导已经涉及到宗教信仰核心的教义层面。这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显而易见,党和政府把宗教信众视为社会的基本群众,对宗教界明确要求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还特别说明“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并非常清晰地表示“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所以说,党和政府已经充分肯定了中国宗教的积极方面,承认宗教教义中存在“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因而可以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解释。
坚持并推进基督教的中国化进程,必须排除以“有神”“唯心”来分殊的错误见解。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是对列宁关于“这些团体应当是完全自由的、与政权无关的志同道合的公民联合体”之认识的突破性、创新性发展,是对中国宗教团体与我们党政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之后做出的科学论断。这类宗教团体当然也包括中国基督教会,因此要支持、帮助其发挥这一“桥梁”“纽带”作用,而不可因信仰上的缘由使之成为“断桥”“飘带”。基督教的中国化曾在20世纪形成实质性发展,先后经历了20世纪初的“自立教会”、20世纪上半叶的“本色教会”、以及1949年以后“三自爱国教会”运动,但其中国化的努力在社会政治层面要大于教会思想文化层面,因此并不彻底。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基督教开始了教义思想上中国化的进程,丁光训等人所倡导的“中国神学建设”就是其典型标志。应该说,在当今多元世界现状的影响下,基督教的中国化仍存在一定困难,其较为成功的政治层面的中国化主要是因为曾得到周恩来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倡导和支持,阻力相对较小,而其神学、教义、礼仪及教会生活、文化等方面的中国化则处于方兴未艾之状;这一领域要想取得根本性突破,根本否定基督教等宗教因其“有神”“唯心”定性而不可能中国化的错误观点。
(作者:卓新平系中国宗教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
(来源:《中国宗教》2019年第10期)
(编辑:许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