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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2010年专辑)》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1年7月14日

 

 

主编:曾传辉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7月版

 

 

目 录

 

序一 /李慎明

序二 /卓新平

前言 /曾传辉

 

理论思考

关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若干问题的讨论 /陈麟书

以理性的态度认识和对待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 /吕大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成果解读 /牟钟鉴

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思考 /龚学增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裴飚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中的六个关系问题 /宫玉宽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发展形态与中国化的当代趋向 /牛苏林

试论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深化与发展 /晏可佳

系统论视野中的宗教存在原因、本质和作用观 /李建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沈桂萍

关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思考 /加润国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其当代中国语境 /黄奎

 

政策探讨

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几点体会 /朱晓明

深化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 /任杰

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认识和处理我国的宗教关系 /王爱国

论江泽民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方法 /毛胜

建立和谐宗教关系,实现宗教和谐应注意的几个关系 /何虎生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党员干部信教问题的思考 /习五一

 

文化语境

民间信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韩秉芳

试论天道教化、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中华民族文化的新整合 /程恭让

宗教与当前我国文化建设的一点思考 /王珍

马克思主义人论与基督教人论的一个比较研究 /杨华明

20世纪50年代我国党政高层关于宗教和共产主义关系的讨论及评析 /曾传辉

 

他山之石

苏联的宗教理论与实践及其反思 /张雅平

 

 

序 一
李慎明

近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做出了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正在顺利实施。为深入地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下属相关研究所成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冠名的研究室。世界宗教研究所党委和所务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及院里相关要求,成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这对于进一步加强世界宗教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是时代的需要。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徒占总人口的比例虽然不大,但这个比例正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而且绝对数字也不小。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群体和思想出现多元化的特点,各种宗教的信徒普遍有所增长,个别宗教的信徒出现了超常规增长的现象。国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离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与我们进行“软实力”上的较量。宗教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的热点问题。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包括宗教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这既是一个社会政治实践的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认识与解决的理论问题。我们如果回答不好有关问题,或者人云亦云,就会给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认识,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更是建立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体系的需要。西方宗教学创立已经近一个半世纪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成长要晚一些。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以来,也走过了半个世纪,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离党和国家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我们的宗教学要在世界上站得住脚,就必须根据我国的国情,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问题意识,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有自己独特的叙述话语。但要想把个性研究的透彻,离不开对共性的认识和把握。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学,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

世界宗教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成立后,要做的事情很多,要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很多。比如:什么是宗教学?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宗教学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区别和联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本质,宗教产生、存在的社会条件,宗教的社会作用及其两重性,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和最终消亡的必然性,宗教与民族的关联和区别,宗教与文化的关联与区别,为什么说宗教对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对无产阶级政党就不是私事,如何正确认识本教与外教的关系,各种宗教之间的比较研究,如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弄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丰富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条式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名下的错误观点。我个人认为,上述种种问题,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需要研究,世界宗教所的领导也应带头研究,其它研究室的同志也应十分关注这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研究。只有把一些重大的基本理论弄清楚了,才能在各学科的研究中,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进一步搞好各自学科的研究。以上开列的相关理论问题不一定准确、科学,仅供你们在研究中参酌。需要我们研究的重大实践问题则更多。

要把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理论与宗教实践研究透彻,一是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决不能搞教条主义。二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三是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相统一。这三条,缺一不可。如何认识其中的教条主义?1945年5月31日毛主席在党的七大上就说过:“教条主义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从马、恩、列、斯那里来的?不是的。他们经常在著作里提醒我们,说他们的学说是行动的指南,是武器,不是教条。人家讲的不是教条,我们读后变成了教条,这是因为我们没有读通,不会读,我们能责备他们吗?”[1]在录入上述这段话时,我想从谷歌和百度里找到挖过来,但没有,只好一字一字输入。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如何正确认识教条主义,还没有引起更多人的重视。我认为,毛主席的这段话十分重要。有的人对经典作家的书没能读懂弄通,搞教条,自己的工作出了问题,不从自己身上找责任,反过来指责经典作家,说是被经典作家的理论坑苦了,转过来又动摇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信仰。这样认识问题,就打错了板子。实际上,该挨板子的是自己,不是经典作家。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它是无产阶级政党在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发展起来的、又对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由于人们所属的民族、阶级、阶层不同,信仰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各异,科学教育素质有高下,认识宗教的世界观、方法、角度有区别,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实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它是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的宗教观,具有鲜明的党性。同时,它又是与时俱进的宗教理论和政策的体系。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以后又经历了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宗教观,对它的涵义需要全面把握。毋庸置疑,我们必须科学地看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观,理解和感悟其中蕴含的深刻哲学内涵,从而指导我们在宗教工作和宗教学研究中实现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和全面可持续的进步。它要求无产阶级政党既要牢固地树立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又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发挥宗教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必须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中的宗教理论,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经典著作摘编和基本观点研究,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面推进学科体系建设,着力回答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继续保持和加强我院宗教学研究在全国的领军地位和世界上的知名地位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党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界限,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在宗教学领域,也要自觉地划清是不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条界线。划不清这条界线,我们就会迷失研究方向。宗教学研究中,老祖宗不能丢。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学研究中,应当采取辩证扬弃的态度,既要深入挖掘、总结和发挥博大精深宗教文化的合理内涵,又要时刻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其唯心主义的实质内核。要看到宗教在一定条件下有积极的社会作用,但也不能否认其唯心主义世界观所必然产生的负面作用。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立场和方法,去分析和研究古今中外的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既要加强对中国宗教热点问题的研究,也要加强对前苏联东欧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研究,还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宗教现象有正确的认识和评估,不能雾里看花,被表面的现象牵着鼻子走。尤其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对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和宗教学术对我国实行“西化”、“分化”战略的各种图谋,要保持应有的防范心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宗教信仰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思想精神活动,是在不同社会形态中不能回避的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在社会主义特别是初级阶段时期,宗教信仰仍然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存在于各种意识形态之中,存在于民族传统和习俗中,对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着持久的影响。一方面我们一定要承认这种客观现实性与合理性,决不能犯“左”的错误;另一方面,也一定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来科学地认识宗教、看待宗教。正确处理承认存在与正确引导的关系,这至少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和争取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恩格斯指出:“只是由于一切宗教的内容是以人为本源,所以这些宗教在某一点上还有某些理由受到人的尊重;只有意识到,即使是最荒谬的迷信,其根基也是反映了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尽管反映得很不完备,有些歪曲;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才能使宗教的历史,特别是中世纪宗教的历史,不致被全盘否定,永远忘记。”[2]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批判宗教的目的就是要把人的本质还给人自身。宗教作为人的本质的异化,使人丧失在神圣存在之中。宗教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人的本质在现实世界中没有真实的现实性,所以,宗教才能用这种幻想作为人的精神慰藉。但是,宗教的慰藉犹如虚幻的花朵,并不能使人真正地获得自身的本质。马克思宗教批判的意义就在于使人摆脱幻想,使人能够作为理性的人来思想、行动。这就是我们要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现实意义。

总而言之,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取之不尽的活水源头。我们要坚持、研究、宣传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让理论来源于实践又要高于实践,这样才能不辜负中央对我们的期待,扮演好思想库、智囊团的角色,为改革开放提供理论学术支持。

 

      2010年6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本文是根据作者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2010]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成立庆典开幕式上的讲稿整理形成的。)

 

 

 

 

序 二
卓新平

为了响应和落实党中央关于把中国社会科学院办成“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的号召,有效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我们世界宗教研究所今年正式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召开了颇具规模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在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关心和指导下,世界宗教研究所自1964年成立以来就坚持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思想来引导我们的宗教研究,推动当代中国宗教学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研究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促进和推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的科学发展,先后编辑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论宗教的言论及著述集,开展了不同规模、不同侧重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项目及重大工程,并且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指导我们对世界宗教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些研究中,我们一方面得力于我们研究所老一代学者的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和对年轻学者的言传身教,另一方面也得到本院领导、科研局、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以及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

经过在中国当代国情中长达数十年的理论及实践工作,我们已深深体会到以科学态度及方法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真正领悟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和“与时俱进”的独特意义。在“全球化”的世界氛围中,在中国走向世界、积极促进其和谐发展的时代大潮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也正面临着新形势,遇到了不少新问题。为此,我们理论工作者必须要挺身而出,面对挑战,并以科学态度来解答、解决各种问题。目前中国理论界、学术界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解、研究上也存有分歧,出现了认知上的不同。因此,如何准确地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究竟是什么,如何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解释宗教的历史发展及社会意义,以及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协调、指导我国当前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真正起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作用,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化”进程中必须认真考虑、科学解答的基本问题。当然,对于不同看法,我们应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原则来展开研讨和商榷,在探求真理的道路上共同努力。这里,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当代研究必须关注并解答如下三个层面的问题,探究与之相关的发展走向和理论思考:

第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首先应是“还原”性研究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在相关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中形成、发展的。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应该具有科学的态度和辩证发展的认识。因此,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也应该“还原”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社会和历史时空中究竟是“怎样说”的,对之力争有原原本本的了解。例如,我们现在应用的、由中央编译局重新根据德文翻译出版的Mega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就是一种“还原性”回归和展示。这一新版又称“历史考证”版,其特点就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手稿来研究经典作家最初究竟是怎么说的,又是如何调整、改动的。在这一“还原”的探究中,我们会发现马克思自己的思考和修改,恩格斯对马克思文稿的修改,变动和他自己的发挥性阐释,这在《资本论》第二、三卷中尤为典型。同样,在重新整理、翻译《列宁全集》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列宁思想的变化,以及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文稿理解上的添加、变动;列宁在阅读马恩经典时有时根据俄文译本,有时则根据德文原版自己翻译,其中有一些就是其发挥性的意译。以这种“还原”性研究的方式,我们才能真正弄清马克思主义的脉络神髓,克服片面性、教条式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是“伟人”,但也毕竟是“人”,有其生活及思想的社会历史环境。因此,我们绝对不应该将之“神化”。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但不能将之教条化、神学化。如果我们在强调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却将其经典作家“偶像化”、“神明化”,则大错特错了。此前社会上在批评某种错误思潮时曾流行一句批评语,指责一些人“不信马列信鬼神”。我个人认为这二者之间本来就没有可比性,怎么可能将“马列”与“鬼神”相对比呢?我们敬仰的经典作家和政治领袖与宗教信仰的神明不在同一个认知层面上,二者根本就不应该如此来相比!如果把马列如此理解地加以“神化”,则势必影响、破坏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生命力和科学性。如果我们要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运用马克思主义,那么这种“还原”性阅读和研究就是我们真正能够“坚持”和“运用”的理论前提和方法论保证。

第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应该是“分析”性研究
在研究、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时,必须防止的两种错误:一是断章取义,把马克思主义的论断加以肢解,随心所欲地为己所用,根本不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表述的整体关联和上下文呼应;二是抽象理解,不考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论述的时空背景、社会处境,不去关注其表述、批评等的“专指”、社会关联性,而对其相关论断加以滥用、滥套。例如,对马克思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理解和解读,在今天中国理论界仍充满着“鸦片战争”的火药味。一些人以这句话来批判宗教,并将之随意套用到我们今天的中国社会,其根本原因就是不去仔细研讨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整体结构、上下文关联和对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强调。如果仅从“鸦片”的性质和功效来看,自然可以从“镇痛”和“麻醉”这两方面来说,这种比喻似乎有其道理。然而,一方面这种理解的“鸦片”并不是马克思的原创,而是19世纪欧洲已经流行的说法,此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不再继续如此言说;另一方面中国人理解的“鸦片”因近代历史上的两次“鸦片战争”而基本只有负面意义,因而是非常敏感的提法。但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在此的宗教批判有其社会结合及关联,旨在结束宗教批判而关注社会批判。这样,人们在以这句经典表述来批判当今中国的宗教时,却“忘了”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的核心本质在此是“社会批判”,即根本目的是要批判“产生”这种“宗教”的“社会”。无论对“鸦片”怎样理解,马克思在此肯定是讲宗教的负面作用、消极意义,尽管其表述中仍然充满着对宗教信仰者的同情、理解。但这种对宗教的负面评价,的确是与对其社会的负面评价甚至否定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不过,马克思在这里所强调的是这种“宗教批判”已经结束,而应该直接转入“社会批判”、“法的批判”、“政治批判”。其社会指向是非常清楚的,而对社会本身的否定也是非常明确的。所以说,如果有人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名强调“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而对今天中国社会的宗教加以批判时,其实质已在批判我们今天存在的社会。我们对这种针对当代中国的“社会批判”能答应、赞同和支持吗?仍然纠缠在“鸦片”论的表述,显然就没有对“破坏一个旧世界”与“建设一个新世界”在不同社会中的宗教性质加以区分,仍在以对待“旧世界”中存在的宗教之态度来审视、评价甚至想处理“新世界”的宗教问题,而没有考虑马克思所主张的根本处理办法是“社会”的,不是“宗教”的。必须看到,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也应该是“分析”性的、辩证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宗教的论述,就应该具体分析这些经典作家是在什么处境中说的,所针对的是什么情况,而要解决的又是什么问题。这种“分析”的实质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相关理论与其言述的社会实际相关联,从中分析出其基本精神、科学理论和具有规律性、方法论的内容,由此用以指导我们科学运用、继承发展的理论和实践。

第三,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加以“中国化”和“与时俱进”的运用
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是“经院”式的研究,也不能限于其章句之考,而是为了在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之需。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应有开放眼光、开阔胸襟、体现其科学性、发展性、前瞻性。我们既要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础上“跟着说”,更要结合中国实际“接着说”,有所开拓、不断创新。这样,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就必须把握其基本精神、领悟其核心本质,由此结合中国实际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体现出“中国化”的科学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体系。从这一立足出发,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定位应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一直强调宗教信仰自由,对之加以保护,并在我们的宪法中以法律的形式来规定这种保护。然而,在过去对这种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现实执行的过程中,则必须承认我们曾走过弯路,偏离了党的政策要求,对宗教确实有过分批评、甚至斗争的现象。如果不正视这一事实,则无总结经验教训之说或其必要,更谈不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宗教理解及宗教工作上的“拨乱反正”,也就没有必要“落实”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根据当代中国社会的“国情”、“社情”,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点不再是强调斗争、注重对宗教的“批判”,而应该是以上述“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来“更多地从积极方面来看待宗教,肯定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积极作用”,“积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从而“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我国当前的“宗教关系”,“带领信教群众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应该说,党的十七大确定的这些基本原则和理论构想,是我们今天在中国研究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中之重。因此,促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的科学发展不仅要继承、保留,更必须开拓、创新。

最后,祝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越办越好,祝我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2010年6月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学部委员;本文是根据作者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2010]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成立庆典开幕式上的讲稿整理形成的。)

 

 

前   言
曾传辉

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和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世界宗教研究所领导的带领和直接参与下,本所有关人员经过长达半年的精心筹划,终于在2010年6月5日迎来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2010)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成立庆典顺利召开和举行。这次会议是我所举办的第二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去年已经召开过一届,会后结集出版了论文集《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以后,如果条件允许,我们计划每年开一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出版一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论文集。

去年底,为了切实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大战略决策,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部门的批准,世界宗教研究所拨出专门的人员编制,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现在已经在人财物各方面条件上,具备了一个小型研究部门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或称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Marxist theories of religion),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对一定时空条件下宗教实际的认识及其应用,内容包括关于宗教现象的理论、态度和政策。这里所谓的基本理论应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拘泥于个别结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是根据一定的原则或范式对现实的反映、分析和预见;态度是个人或非政府组织的价值取向和对待方式;政策是政党或政府组织的价值评判和管理准则。

由于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中基督教占据着欧洲文化的统治地位,他认为对宗教的批判是其它一切批判的前提。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马克思主义诞生那一天起就产生了,并随着它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和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因此形成了具有不同理论特色的理论板块。这些不同的理论板块就是我们细划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学科的基本标准,包括:①马克思、恩格斯原典研究,②苏联、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③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④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和⑤西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因此,虽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干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教观,具有鲜明的党性,但自觉应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理论的西方思想家,作为工人阶级的思想同盟军其理论成果同样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当然我们研究的重心应该放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上面。

尽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在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才正式提出,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从它传入中国那天起就开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发展阶段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笔者认为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为准备阶段,从1919年“五·四”前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开始,到1949年中国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的武装斗争在中国大陆全面胜利为止。在这一历史阶段中,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革命实践的需要,尤其是在抗日战争暴发以后,为了建立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出了与苏联共产党有明显区别的应用和发挥。由于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中宗教意识形态与欧洲不同,并不占统治地位。中国革命虽然有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却没有向宗教全面开战的必要。因此毛泽东虽然1927年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将政权、族权、神权(宗教特权)和夫权列为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四条绳索”,但在涉及具体对象的考察和分析时,他对宗教又作出了很多积极的评价。1930年他在《寻乌调查》中将写道:“神坛是地主需要的,社坛是农民需要的,庙是地主、农民共同需要的。庙的田产很少,租入不够香纸费及庙老用,所以不是严重剥削所在。‘寺’则完全不同,它是和尚的巢穴,是剥削厉害的地方。寺产都是大地主‘施’出的,施了田的大地主,叫做‘施主’。大地主为什么施田地给和尚呢?因为佛教是大地主阶级利用的宗教,大地主为了‘修子孙修自己’,所以施田给和尚。”[3]同年,他更在《兴国调查》中,列出了农村社会中的9种游民,其中有5种都是佛道教及民间信仰的基层宗教职业人员,包括和尚、道士、打卦的、挑观音的与算命的,并认为他们“一般都是欢迎革命(的),不但没有一个反革命的,并且有十个参加区乡政府的指导工作,一个当了游击队的指挥员。这是可以注意的。”[4]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读李达《社会学大纲》一书的批注中曾指出:“宗教的本质是崇拜超自然力,认为超自然力支配个人、社会及世界。”[5]他没有采用马恩经典中“颠倒的”、“幻想的”等带有批判色彩的字眼,更没有像列宁那样将“鸦片隐喻”当成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毛泽东更在1947年参观陕北白云寺时,提出了“宗教是文化”的命题。这些观点充分体现了“中国化”的理论特色,但还不全面系统,为建国以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铺垫了基础。

第二为形成阶段,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第五条)算起,到1963年第十三次也是“文革”前最后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宣布统一战线是“投降路线”为止,前后共14年。从今天来看,这一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形成时期,奠定了改革开放后恢复落实相关理论和政策的基础,其影响是塑造性的。这首先表现在《共同纲领》和1954年第一部宪法确立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国策。其次,对宗教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虽然还没有形成理论共识,但采用枚举外延的方式界定以“五大宗教”为主的我国宗教的基本格局至今未有发生根本转变。第三,强调宗教作为社会上层建筑必须随经济基础的变革而演变,对宗教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在佛道教和伊斯兰教中,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和封建特权;在天主教和基督教中,割断与帝国主义势力的政治经济联系,并且确立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第四,在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国情的认识上,总结形成了著名的“五性论”。第五,在政教关系方面,强调宗教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形成了以“五大协会”联系各教信徒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

第三是停滞阶段,从1963年第十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算起,到1978年10月《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当前宗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两个政策性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即中发[1978]65号文件)发布为止,为时15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破坏与恢复之间持续的时间比“文革”更长一些。在这个期间内,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全面破坏,在实际工作中甚至出现了消灭宗教的群众运动,一些学者和媒体中也发表了一些敌视宗教、消灭宗教的言论,但在能代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中央领导人物的言论和中央文件中,几乎找不到类似的言论,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停滞时期。

第四是恢复和深化阶段,从1978年到目前为止。在中央“65号文件”发布后两个月,第八次也是文革后第一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相继召开,会议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和贯彻上述通知,号召“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次年8月召开恢复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工作拨乱反正,落实政策,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阻力还不小。1981年底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耀邦总书记在讲话中没有讲宗教问题,说宗教问题很复杂,书记处要专门研究一下。次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就是著名的“19号文件”,成为新时期中共关于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体系形成的标志。此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又提出了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四句话”,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号召要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与促进经济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新方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局面,“五性论”特别突出了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文化论”、“适应论”、“和谐论”和“生态论”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热门话语,理论和学术水准越来越深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学术研究作为宗教学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虽然在最近才从体制上建立起来,但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早在1953年我国就翻译出版了苏联学者柯洛尼茨基等著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论宗教》[6],次年又翻译出版了苏联的德文本《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7]。五六十年代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系统研究还没有开始,还处在对国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引进和借鉴阶段。在“文革”末期,1975年世界宗教研究所恢复运转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举全所之力,编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宗教》,1976年印刷了试编本,1979年正式出版。这本中国学者编纂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文选,其历史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的编选提纲设计展现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框架,是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计划地展开系统学术研究的标志性事件。以此基础上,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大陆学术界陆续出版了几种“宗教学原理”的专著。“宗教学原理”作为宗教学的分支学科虽然没有冠以“马克思主义”之名,但实际上构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体系。世纪之交,世界宗教研究所的宗教学原理研究室更名为宗教学理论研究室;从事宗教学原理研究的老一代学者陆续退休;接替这一学科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中青年学者寥寥无几;在世界宗教研究所内,实际上由当代宗教研究室接过了“原理”研究的部分任务。现在新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成员分别来自于当代室和原理室,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学科沿袭继承的脉络。单独成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一方面表明了各级组织对执政党指导思想在宗教学中贯彻和应用的重视,另一方面却并未将其冠以“原理”[8]之名,也反映了宗教学研究方法多样化的现实。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在中国宗教学的发展历程中,是优先成长和率先成熟起来的,它与宗教学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首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同于一般宗教学分支学科,它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宗教学研究方法可以百花齐放,博采众长,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却不能抛弃不顾。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学的思想方法和理论基础。没有这一强大的理论武器,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学。其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同于一般的宗教学分支学科,还在于它既追求事实判断,也追求价值判断。其他分支学科为了保持客观和中立,会尽可能地回避价值判断。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鲜明的党性,它不回避价值判断。虽然它和其他分支学科一样,首要任务就是要认识宗教的本质和客观规律,但认识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更好地对待宗教、处理好宗教问题。凡是违背这一目的的研究,至少它的发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再次,在处理“政—教—学”之间的三角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主要处理“政—学”这一边的关系,同时兼顾“教—学”关系,而其它分支主要处理后者的关系。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首要的研究对象是执政党的理论和政策;在研究宗教现象时,也不去研究具体的宗教思想和个别的宗教事件,而是研究带有一般和普遍意义的宗教思想和宗教现象。

马克思主义是辩证的、唯物的,在哲学观上,其逻辑结论自然就是科学无神论。从科学哲学来看,有神论和无神论都是本体论的假设,不能用科学实验证明或证伪,均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对有神论和无神论研究在科学方法上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三个组成部分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内容更多地属于科学社会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层面,它与哲学层面的科学无神论呈现出有所区别的辩证关系。哲学上的无神论,在社会经济政治层面,不必然是反宗教的。宗教除了有神论的思想内核以外,还是广泛存在的社会群众现象,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实际,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在根本的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一致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在有神论和无神论上的差异是次要的。马克思主义者要在社会政治经济领域里将辩证唯物主义贯彻到底,就不能简单地以意识形态的标准来划分阵线,而是要在很大程度上超越有神-无神的分歧,通过统一战线的工作,将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为共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与科学无神论研究的宗旨、任务、对象和方法都是有区别的,二者属于不同的学科分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中没有宣传科学无神论的必修课,但必须关注科学无神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社会效应。科学无神论只有当其与社会政治发生关系时,如在它作为公共政策的时候,才会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科的研究对象。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取得执政党指导思想的地位,在中国文化史上是一场空前的革命,是亘古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主流文化的宗教观也因此产生了质的变化,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的文化土壤是无法全盘否定的,是要受既有文化传统的影响与限制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形式到内容、从理论到实践都与这个传统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在理论层面,它一方面是政教分离、理性务实,另一方面又是政权至上、一主数辅、一体多元的;在事务管理层面,我们多少可以看到理藩院、道录司、太常寺等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子。在主流文化的大传统与民间信仰小传统的关系中,表现出追求迎拒、疏堵之间微妙平衡的一贯趋向,表现出开放又不失自持、包容而不离法度的民族气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对象,包括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层面。中央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三个定位”,既关涉学术层面,又关涉到意识形态和应用研究层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宗教问题越来越成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如何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来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为改革开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是宗教学研究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仅靠本单位的微薄力量,还是十分有限的。因此,除了我们全体同仁勤奋工作,刻苦研究,多出成果以外,更要将马克思主义观研究室办成一个学术促进和理论推广的平台,组织和团结国内外各界人士、世界友人,共同推进这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收入这本论文集中的27篇文章绝大部分是这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或讲话。按其主题思想的相似性,分为5组。列在最前面的3篇文章是指导性和介绍性文章。“理论思考”栏目共12篇文章,围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内涵、特色、历程和趋势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前3篇文章出自3位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前辈学人之手笔,他们用切身体会和渊博学识,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学科的发展进行了反思、总结和前瞻。

“政策探讨”栏目共6篇文章,围绕我国宗教政策进行了分析和反思。他们中有学者,还有长期在党政部门从事实际工作的领导干部,分别就宗教政策的概念、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理解和应用,以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原则等问题表达了真知卓见。

“文化语境”栏目共5篇文章,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传统文化的联系与区别,从中看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如何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又如何改变和塑造着中国的传统文化。

最后一篇长达3万多字的长文本不是参会论文,虽然表面看来在本文集“中国化”主题范围之外,但对苏联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简要的评价,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参照,故在在全文刊出,以补受篇幅限制普通学术刊物不大可能同期全文刊出之不足。

 

       2010年12月25日于通州德衍书斋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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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418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

[2]恩格斯:《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51页。

[3]《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10页。

[4]《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33页。()中“的”字为引者所加。

[5]《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

[6]柯洛尼茨基等著:《马克思列宁主义论宗教》,孙亚明等译,北京:时代出版社,1953年。

[7]《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武剑西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本书各篇系根据苏联外国工人出版社1934年出版的德文版Religion ist das Opium des Volks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一书译出。

[8]原理者,理论之理论也。“宗教学原理”乃是指导宗教学各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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