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以田野调研和个案分析为主要依据或研究方法,对西藏自治区境内部分具有典型意义的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作了纵向考述。主要对寺院传统体制的基础、当代寺院的民主管理,以及新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详细描述和多层分析,不仅梳理了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化过程,而且阐述了当前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体制同藏区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主客观因素。
关键词:西藏 寺院 体制 研究
一、传统体制
根据有关历史资料,寺院内部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在藏传佛教格鲁派尤其是五世达赖(1617-1682)在清王朝和蒙古人的扶持下取得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领导权后建立并逐步完善起来的。其中藏传佛教格鲁派九大寺院[1]最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
在此以哲蚌寺为例,大略介绍一下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寺院内部的机构体制,这样有助于从历史的角度考究今日藏传佛教寺院内部机制演进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哲蚌寺在历史上曾享有格鲁派六大寺院或九大寺院之一、拉萨三大寺之一、藏传佛教第一大僧院等多种富丽堂皇的桂冠,从这些称谓中我们可以领略到昔日的哲蚌寺曾在藏区社会中占据的崇高宗教地位以及它所发挥的深广的社会功能。当时哲蚌寺的内部机构主要由噶丹颇章(dgav ldan pho brang)、措钦(tshogs chen)和罗赛林(blo gsal gling)、德阳(bde yangs)、郭芒(sgo mang)、阿巴(sngags pa)四大扎仓(gra tshang)[2],以及许多康参(khams tshan)和众多弥参(mi tshan)组成。
其中噶丹颇章是五世达赖在哲蚌寺建立起来的由格鲁派主持的西藏地方政权,即是西藏噶夏政府的前身,后来迁址到布达拉宫。由于这一历史渊源,后来哲蚌寺一直在西藏政教事务中享有一定的特权。正如藏文史书中记载:
尤其是哲蚌寺的噶丹颇章,是帕主第司阿旺扎西札巴于藏历第九绕迥的土虎年(1518)将自己建在哲蚌寺里的一座名为“青色石屋”(rdo mkhar sngon po)的别墅赠送给第二世达赖根敦嘉措,其后该别墅更名为“噶丹颇章”,并成为第二世达赖开始的历代达赖喇嘛在哲蚌寺的府邸;藏历第十一绕迥的水马年(1642),固始汗用武力推翻第司藏巴噶玛丹迥旺布政权,将西藏地方权力奉献给第五世达赖喇嘛,新的政权就以宫殿的名称“噶丹颇章”命名。因此,哲蚌寺在政治上享有不同于其他寺院的特权。[3]
以上引言说明了噶丹颇章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建立起来的西藏地方政权,它最初依附于哲蚌寺并在那里逐步巩固发展起来的。所以,从这一角度看,哲蚌寺显然成为孕育西藏地方政权的摇篮,在西藏政教事务中享有特权便顺理成章。
而措钦是哲蚌寺机构中的一级部门,也是寺院最高权力中心,以“拉吉会议”(lha spyi tshogs chen)的组织形式来集中或行使寺院权力,其中奉行“赤巴”(khri pa)负责制,同时设立“措钦吉瓦”(tshogs chen spyi ba)、“措钦夏奥”(tshogs chen zhal ngo)、“措钦翁则”(tshogschen dbu mdzad)四个不同级别或不同分管的僧官来共同管理整个寺院的内外政教事务。
“赤巴”即“法台”或称“总法台”,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和内外事务的总负责人,其宝座设在寺院大经堂之内,他主要在大经堂举行的重大法会上显示自己的至上宗教权利。而“赤巴”这一僧官是在全寺主要扎仓(学院)堪布中推举具有渊博佛学知识、德高望重的高僧来担任。任期没有严格的规定,甚至在历史上出现由寺院大活佛长期担任“赤巴”职位的现象。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达赖喇嘛曾出任哲蚌寺“赤巴”,历代嘉木样活佛常任拉卜楞寺的赤巴,等等。
措钦吉瓦,主要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他在寺院内充当大管家的角色。因此,担任这一职位的僧官堪称寺院内部机构中的后勤部长。
措钦夏奥,是负责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执法僧官。也就是说,“措钦夏奥”要全面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同时,这一僧官还有特权审理寺院所属百姓的纠纷案件等。
措钦翁则,这一僧官主要负责管理以寺院大经堂为中心举行的各类宗教活动。比如,从日常性僧众诵经等宗教仪式到举办大型法会等宗教活动,均由“措钦翁则”来组织、安排和主持。实际上,“措钦翁则”在寺院里扮演如同大专院校里的教务长的角色。
四大扎仓是哲蚌寺机构中相对独立的二级部门,实行“堪布”负责制。而“堪布”(mkhan po)一词在宗教术语中又有师傅、大师、亲教师等多种含义。担任这一僧官职位的高僧是藏传佛教各个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个扎仓(学院)的权威主持人,相当于汉传佛教寺院中的方丈或大和尚。由于担任堪布这一僧官应具备渊博的佛学知识,因而必须是寺院或扎仓中最有学问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传佛教寺院中担任“堪布”这一僧官的僧人大都是获得宗教格西学位的高僧大德。
格贵(dge skos),主要掌管各个扎仓僧众的名册和纪律。所以又名为纠察僧官、掌堂师。实际上,“格贵”是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院执事,历史上藏传佛教各大寺院的纠察僧官巡视僧纪时,常随身携带铁杖,故有“铁棒喇嘛”之俗称。“格贵”的职责与上述“措钦夏奥”基本相同,只是在级别上有差异。
翁则(dbu mdzad),是掌管各个扎仓经堂内的诵经功课和宗教仪轨的僧官。由于“翁则”常要在法会上指导僧众诵经或亲自领诵经文,一般由熟悉各类经文且声音宏亮的僧人来担任这一僧官。“翁则”的职责也与上述“措钦翁则”相一致,只是两者之间的级别不同而已。
郭聂(dkor gnyer),是掌管各个扎仓的所有财物的僧官。因而在汉文译文中常出现寺院管理员、扎仓管家等不少异名。“郭聂”的工作性质类同于上述“措钦吉瓦”,只是两者在级别上有高低之分而已。
哲蚌寺机构中的三级部门,被称为“康参”,这一机构设在各个扎仓之中而成为扎仓的下属单位。所以,每个扎仓下属又有许多“康参”。正如史料记载:
扎西郭芒扎仓下属有16个康参,分别是哈东康参、桑罗康参、贡日康参、巴德康参、恰热康参、扎聂康参、日扎康参、曲桑康参、切巴康参、阿里康参、松曲康参、泰布康参、达布那康参、嘎新康参、鲁本康参、雄巴康参。
罗赛林札仓合并夏果日扎仓、杰巴扎仓和杜瓦扎仓后,其下属有24个康参,分别是擦瓦康参、社霍康参、工布康参、普冈康参、年日康参、藏巴康参、弥雅康参、邦布康参、泽当康参、措康康参、洛巴康参、乌堆康参、嘉绒康参、帕热康参、绒布康参、杰巴康参、扎巴康参、丹巴康参、白土康参、果乌康参、聂果康参、郎康参、古格康参、嘉康参。[4]
以上是哲蚌寺郭芒扎仓和罗赛林扎仓两大扎仓下属的康参,总共40个康参,如此众多的康参,在藏区一般寺院中极为罕见。特别是从以上众多康参的称谓中可以了解到“康参”的机构组织以同乡僧人为基础,也就是说,将同一地区的僧人为单位在一起建立康参,以不同故乡的地名为各自“康参”的称谓。因而各个“康参”具有不同区域性的特征,其管理体制则类似于各个扎仓,采取堪布负责制,故在此不必赘述。
在“康参”中又设有许多“弥参”,这既是康参的下属单位,又是哲蚌寺机构中最基层的组织单位。也可以将其界定为寺院机构体制中的四级部门。正如:
哈东康参下属有9个弥参,分别为赞布弥参、霍弥参、居切弥参、土尔扈特弥参、措帕弥参、郭隆弥参,以及瓦叙弥参内部又包括3个弥参。
桑罗康参下属有兰巴弥参、年布弥参、喀尔喀弥参和鹏都弥参4个弥参。此外,又有博巴府弥参和嘎东弥参2个弥参是没有归属任何康参的独立弥参。[5]
以上是哲蚌寺郭芒扎仓下属哈东康参和桑罗康参两大康参所属的各个弥参,从中可以了解到除了13个弥参分别归属两大康参外,还有2个弥参作为相对独立的弥参直属郭芒扎仓。
从管理体制上看,各个“弥参”作为哲蚌寺的基层组织单位,其内部实行“格干”(dge rgan,意指师傅或老师)责任制。哲蚌寺假设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那么每个“弥参”就是其中充当社会细胞的家庭,而“格干”则是负责管理这个家庭的一家之长。
特别是各个扎仓作为哲蚌寺的职能部门,不但在寺院内部机构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还享有对外向各个地区寺院(子寺)派遣“堪布”的特权,通过派遣“堪布”的机制,在下属寺院实行“堪布”负责制,从而在各个寺院之间建立隶属关系,直接服务于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对于如何实施“堪布”负责制的过程,笔者在田野调研中获得第一手资料或具体实例,如位于日喀则拉孜县境内的拉孜曲德寺正好原来是一座实行“堪布”负责制的寺院,该寺过去由扎什伦布寺的阿巴扎仓(sngags pa gra tshang)派遣“堪布”主持,其“堪布”每三年换届或轮换一次;另外,江孜县境内的白居寺也是一座实行“堪布”负责制的寺院,该寺过去由色拉寺藏巴康参(gtsang pa khang tshang)派遣“堪布”主持;甚至远在阿里的托林寺和云南迪庆的松赞林寺也实行“堪布”负责制,从拉萨三大寺的扎仓中派遣“堪布”去主持,如托林寺的堪布由色拉寺的杰巴扎仓(byes gra tshang)派遣,任期三年。
简言之,哲蚌寺等藏传佛教大型寺院,通过以上系统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在西藏各个地区有条不紊地运行拥有成千上万名僧众的庞大宗教机构。比如,哲蚌寺在历史上曾拥有僧侣定额为七千七百名,实际人数最盛时达上万名,附属子寺达640座,[6]从而成为藏族地区规模最大、僧侣最多、级别最高的一大佛教僧院,直接参与西藏政教合一制度。
二、民主管理
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等非宗教领域,并取消了西藏各个寺院之间的上下隶属关系,每座寺院内部采取独立自主的民主管理。在藏族地区实现政教分离的社会政治制度之后,不仅使藏区众多寺院脱离政治影响,从事纯宗教性活动,而且使宗教信仰完全成为藏族老百姓的个人私事,这是藏传佛教史上发生的一次历史性转机。
民主改革前,西藏自治区境内共有2,711座藏传佛教寺院和114,103名僧尼。经过民主改革,无论寺院还是僧尼均在其数量上出现大幅度的减少。根据1965年的统计,当时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只保留了553座寺院和6,913名僧尼。[7]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西藏的第一次历史性实践,它基本上符合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仅裁减大批僧尼从而解放了藏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而且保留下来的寺院数量也基本上能够满足广大藏族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信仰需求。
1978年以后,藏传佛教正处在一个健康发展的历史新时期。目前,西藏自治区境内已有1,700多座寺院和大约46,000名僧尼。这一数字分别同西藏民主改革前后的寺院和僧尼数相比较,它能够充分显示出新世纪西藏宗教的规模、特征和走向。可以说,新世纪的藏传佛教无论在寺院组织、僧尼戒律,还是在宗教活动等方面均趋于成熟或平稳。尤其是各个寺院普遍推行民主管理制度,实际上,这一制度是对西藏民主改革前寺院实行“堪布”或“活佛”负责制的一次改革,也是对寺院内部旧体制的一次革新,它具有诸多新时代的管理模式或文化特征。
以笔者2003年8月对西藏日喀则拉孜县藏传佛教寺院所作的个案分析为例,对当前寺院民主管理制度的运作、特征等现况作具体阐述:
拉孜县位于日喀则地区的西部,故有日喀则西部地区之称,在历史上被称为日喀则上部地区,藏语称“堆巴”(Stod Pa)。从目前的经济状况来看,日喀则的西部地区落后于东部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东部地区比较富足,而西部地区处于贫穷。然而,拉孜县在西部各县中又可列入中等水平线,算不上经济条件最差的贫困县。所以,这一地区的经济状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寺院和僧尼的兴衰以及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态势。
拉孜县现有30座寺院,僧尼共218人,其中尼僧21人、居士28人、民主改革前老僧6人。西藏自治区有关宗教管理部门下达的拉孜县僧尼定编数为320人,实际空缺102人。据拉孜县统战部和民宗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打算在今后两年内将拉孜县的僧尼人数逐步增补到270-280名之间,基本接近编制名额。至于拉孜县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的管理体制,在僧尼人数达15人以上的寺院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民管会;僧尼人数在15人以下的寺院建立民主管理小组,简称民管小组。目前,拉孜县30座寺院中有11座寺院设立民管会,其余19座寺院建立民管小组。
个案描述:拉孜曲德寺的民主管理[8]
拉孜曲德寺(lha rtse chos sde dgon)是日喀则地区拉孜县境内历史悠久、影响深远、规模最大的一座具有典型性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该寺据说是在第五世达赖喇嘛时期创建,后属扎什伦布寺子寺,并由扎什伦布寺阿巴扎仓派遣堪布主持寺院工作,是一座实行堪布制的典型寺院。堪布每三年轮换一次,分管宗教活动的翁则也是每三年换届一次,翁则助理翁琼和分管寺规纪律的格贵每年换届一次,“吉萨”(spyi sa,意为‘总管家’,又称郭聂或聂巴)分管财务,由8人组成。
拉孜曲德寺过去有两个扎仓,即阿巴扎仓(密宗学院)和才尼(mtshan nyid)扎仓(闻思学院)。阿巴扎仓的主持由寺院堪布兼任,该扎仓大约有60多名僧人。才尼扎仓的主持叫才尼格干(学院老师),共有两名格干,学僧达300多人。学僧在才尼扎仓主要学习藏传佛教五部大论,考试毕业后有资格去拉萨参加在大昭寺举办的一年一度的拉热巴格西学位的考试。在历史上拉孜曲德寺最盛时其住寺僧人达500多人。
拉孜曲德寺在“文革”时期遭到全面破坏,有幸的是寺院主要建筑大经堂在文革期间用作县粮仓而被保留下来。该寺于1985年3月1日开始恢复,当年在寺内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并向广大信教群众开放。寺院在恢复期间得到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如1985年政府拨款8万元作为修复寺院的启动经费,后来落实宗教政策向寺院拨专款20万元,2000年政府又向寺院捐赠1万元。由于拉孜曲德寺在经济上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资助,现在寺院的各项修复工程基本完成,而且由寺院统一盖建了僧舍,每位正式僧人可以分到一套僧舍,每套三间房,一间作为佛龛室,一间作为伙房,一间作为起居室(卧室)。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去了僧人最大的个人经济负担。
1996年拉孜曲德寺作为拉孜县重点教育对象,地区和县两级部门的干部在该寺蹲点3个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寺教前后的僧人人数略有变化,在寺院爱国主义教育中主要劝退18岁以下的僧尼,当时劝退拉孜曲德寺僧人9名,劝退后的僧人中50%在家里至今没有还俗,有望将来再次进寺院成为一名合格的僧人;其中很少部分僧人离开寺院后到外地去念经化缘,虽然在当地不敢穿袈裟从事宗教活动,但是到外地后重新穿上袈裟在信教群众中化缘,甚至在拉萨城内也有化缘的现象;其中也有极个别僧人离开寺院后经过定日县逃亡尼泊尔或印度的达兰萨拉等流传藏传佛教的地区。
1996年拉孜曲德寺重新选举产生了新的一届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共五人:
主任:喜饶嘉措,68岁,拉孜县查务乡人,总管寺院内外一切事务。
副主任:崔臣平措,36岁,拉孜县切玛乡人,分管保安、后勤、宗教活动等。
委员:金巴嘉措,31岁,拉孜县查务乡人,分管财经、宗教活动等。
崔臣达杰,42岁,拉孜县拉孜镇人,兼任寺院出纳。
钦饶嘉措,32岁,拉孜县拉孜镇人,兼任会计。
目前,拉孜曲德寺的僧人编制为58名,实有42名僧人,其中持证者31人,其余11人为预备僧人,即将可拿到僧人证成为正式的住寺僧人。僧人中有3位原老僧,即寺管会主任喜饶嘉措、堪布罗桑尼玛(82岁),经师丹增曲培(69岁)。其余绝大多数僧人为1985年寺院恢复之后陆续出家的新僧,其中最大的42岁,最小的19岁,大多处在26、27岁之年龄段。
拉孜曲德寺过去有密宗和显宗两个扎仓,1985年寺院恢复之后将两个扎仓合而为一,在此基础上于1986年创办学经班,开始学习藏传佛教的佛学基础知识,即五部大论,其中10名学僧已经完成四部大论的系统学习,只剩下俱舍论,由于拉孜曲德寺的两位老师都曾未学过俱舍论而不能胜任俱舍论的教学工作。目前,拉孜曲德寺的学经班的老师有两位老僧担任,即原阿巴扎仓的翁则罗桑尼玛和丹增曲培,其中丹增曲培主要教授律学和般若学。
除了新设立的民主管理委员会之外,寺内还保留过去的堪布、翁则、翁琼和格贵等僧职。如堪布负责密宗殿和教戒(gso sbyong)仪轨;翁则负责经堂诵经;翁琼协助翁则的工作;格贵负责僧人的教戒和安排僧人外出念经等教务。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了解到藏传佛教各个寺院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发生巨大变革,首先在管理制度上废除了过去具有上下隶属关系的旧体制,即“堪布负责制”,设立了新的民主管理制度,即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其次,在寺院内部精简机构,如合并寺院扎仓(学院)和定编僧人数量,以及制定18岁以下不能出家为僧尼的政策,从而扭转了过去寺院无限发展僧人的局面;其三,在新的寺院机制中保留了过去比较合理的组织形式,如在寺院里依然保留了堪布、翁则和格贵等传统僧职,并在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寺院教育和宗教仪轨方面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或积极作用。可以说,这一系列重大制度变革不仅为各个寺院尽快适应藏区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体制基础,而且为藏传佛教开辟了在新世纪的发展路径。
三、新的模式
藏传佛教各个不同类型的寺院在自己所处的不同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下,正在因地制宜选择最佳的生存模式或发展路径。在此以西藏日喀则地区亚东县境内的一座称噶举寺的藏传佛教寺院为例,阐述这一新的寺院管理模式。
个案描述:亚东噶举寺的管理模式[9]
噶举寺(bkav brgyud dgon pa)位于亚东县下亚东乡切玛村南部、乃堆拉山北侧的半山森林之中,其东、西、南三面与锡金、不丹、尼泊尔、印度交界,距离亚东县城只有10公里左右,而且寺院所处自然地理环境十分优美。噶举寺属于藏传佛教周巴噶举派(vbrug pa bkav brgyud),最初由周巴噶举派高僧丹增尼达于1747年创建。该寺规模不大、僧人又少,在藏传佛教寺院中甚至可列入微型寺院范畴,可它在亚东县却享有第二大寺院之称号。同时,噶举寺在“文革”期间因寺内驻军将两层大殿保留下来,其中一层原是寺院大经堂,二层是噶举颇章(bkav brgyud pho brang),寺内仍保存着几幅清代时期的珍贵旧唐卡和清代驻藏大臣升泰题赠的一块“大放光明”的木匾,已被西藏自治区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尤其是噶举寺所独有的文化风格,使它在藏族地区赢得一定的知名度。2003年8月笔者在亚东县进行田野调研期间专门采访了噶举寺。
1959年前噶举寺拥有74名僧人或居士,平日住寺僧人只有10多位。当时噶举寺有两名活佛,一名叫朱古仁布切(sprul sku rin po che),已转世到第十一世活佛,现住在锡金;另一名叫阿觉仁布切(Aa jo rin po che),他是一位在家居士活佛,在西藏民主改革时期携带家眷前往锡金定居,后来在锡金去世。目前,亚东县帕里镇的现年24岁的丹增俄珠(bstan vdzin dngos grub)被民间信教群众认定为其转世。
1985年噶举寺得到重新恢复,现有7名僧人,其中4位是老僧,即白玛坚赞(pad ma rgyal msthan),85岁,是下司马镇冲培村人,任寺院的洛本(slob dpon)兼翁则,由于年岁已高,一般住在家里;扎西东主(bkr shes don grub),81岁,下亚东乡仁青岗村人,平时在家居住;丹增曲达(bstan vdzin chos dar),76岁,仁青岗村人,平时在家居住;强曲桑布(byang chub bzang po),74岁,下亚东乡切玛村人,现任寺院民主管理小组组长,平时在家居住。
其余3名年轻新僧分别是丹增俄珠、赤列多杰(vphrin las rdo rje)和喜饶多杰(shes rab rdo rje)。其中喜饶多杰俗名叫塔庆(thar chen),22岁,于2000年同一名村民女子结婚,并生有一个孩子。之后,他主要忙于家庭生计,而无暇顾及寺院宗教活动。
从藏传佛教戒律学的角度看,噶举寺僧人没有接受佛教最高戒律即比丘戒,而只受了佛教最低基础戒律即沙弥戒。因此,噶举寺僧人的宗教戒律较宽松、言谈举止较自由、生活方式接近世俗社会。诸如,噶举寺僧人不但可以结婚生儿育女,而且外出念经作法事时尚有饮酒惯例。当然,无论结婚还是饮酒,自有其道理,就拿饮酒一事来说,亚东地区有酿造优良青稞酒的传统,这种酒当地人叫布热(BodRag),即藏酒,相传莲花生大师曾对这一带酿造的青稞酒加持而如同甘露,具有一定的法力功效,故噶举寺僧人以喝甘露酒来提升各自的宗教特异功能。据说噶举寺已故阿觉仁布切也是一位既结婚又饮酒的居士活佛。不难看出,结婚和饮酒则是噶举寺僧人所特有的一种传统文化习俗,而且不断相继传承延续迄今。简而言之,噶举寺僧人属于藏传佛教居士僧类型,藏语称其为“赛钦”(ser khyim),意为佛教在家居士僧;同样,噶举寺本身也是一座典型的藏传佛教居士寺院。
目前,由于噶举寺未达到设立民管会的法定人数,便建立了寺院民主管理小组,由5人组成:
组长:强曲桑布,民改前出家的老居士僧;
副组长:赤列多杰(25岁,下亚东乡仁青岗村人),寺院恢复后出家的新僧;
成员:丹增俄珠,民间新认定的噶举寺活佛;
洛桑(乡干部),现任下亚东乡人大主席;
南杰(村干部),现任下亚东乡仁青岗村党支部书记。
噶举寺常住寺僧只有两人,即民管组副组长赤列多杰和小组成员丹增俄珠活佛,而赤列多杰白天又忙于在外念经,只有晚上才回到寺院住宿,同丹增俄珠活佛一起看守或管理寺院。因此,平时白天在噶举寺里只有一名僧人在值班或接待信教群众。比如,当笔者于2003年8月19日采访噶举寺时,年轻的丹增俄珠活佛一人在大殿二层正在向8、9名信教群众讲解释迦牟尼生平事迹的壁画图,活佛非常平易近人,据说寺内只有活佛一人,实际上成为寺院的管理人员。由于一人管理一座寺院,实在忙得不可开交。所以,丹增俄珠活佛将家中的父亲接到寺院给他做饭烧茶等做些协助性的琐碎事务,使他有更多的时间用于管理寺院和学习佛学知识。特别是丹增俄珠活佛满怀信心地对笔者讲道:他已在拉萨色拉寺受了比丘戒,今后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或模范表率作用,逐步完善或扭转噶举寺僧人戒律比较松散的局面,争取改变噶举寺僧人可以结婚和饮酒的传统居士生活习俗。
以上噶举寺的寺院内部管理模式在藏区众多藏传佛教寺院中比较少见,正可谓它代表着正在尝试的一种新的寺院管理模式。当然,这是主要根据噶举寺自身的特点和亚东县的宗教现况而采取的管理模式。因为亚东县相对来说是一个经济较为发达而宗教信仰趋向淡化或退步的地区。比如,亚东县1959年前,有53座寺院、拉康(lha khang)或日卓(ri khrod),僧尼523人,其中僧侣480人,尼僧43人。现在只恢复9座寺院和拉康,其中6座寺院、3座拉康。目前,亚东县僧尼定编人数为55名,实际只有37名僧人,而且至今没有尼僧。特别是亚东县仅有的几座寺院不仅规模小而且其住寺僧人更少,如东嘎寺(dung dkar dgon)是亚东县赫赫有名的最大寺院,现只有10名僧人;另外,全县3座拉康中的2座拉康内已经没有僧人,实际处于一种名存实亡的状况。甚至在亚东县还出现过寺院“倒闭”的特殊现象,比如,位于康布乡上康布村的拉岗寺(lha sgang dgon),于1986年恢复开放,当时只有一位主持人,没有其它任何僧人,后来寺院主持人从事经商而放弃寺院管理,寺院便不得不自动关闭,现只剩一个院落和几间房子,即将成为一片废墟。鉴此,有关宗教部门将拉岗寺在亚东县寺院档案中被取消。可以说,拉岗寺已成为亚东地区改革开放后第一座自然消亡的寺院。
根据田野调研,亚东地区的藏族居民依然具有一定的宗教信仰需求,他们在一年之内还保持着一、二次去寺院烧香朝佛的传统宗教信仰习俗。在这种供需矛盾日益凸现的情况下,噶举寺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寺院内部管理上独辟蹊径建立了新的模式。比如,寺院管理层中既有乡干部又有村干部,而且都是两级部门的领导干部,他们既有在广大百姓中发号施令的一定权威,又有在各级政府和宗教信徒之间协调关系的政策水准和实际能力。不难看出,通过采取这种新的寺院管理模式,使噶举寺始终处于正常的运转之中,不至于落入“拉岗寺”的后尘,走向关闭的结局。从理论的高度去分析或总结噶举寺的这种寺院内部管理上的新模式,它实际上是寺院与现实社会相适应的一种新的比较成功的尝试,也是开辟宗教世俗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路径。
总而言之,寺院作为藏传佛教的三大支柱之一[10],历来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寺院的监管力度,使其成为政府同信教群众之间取得联系的纽带或世俗政权与宗教实体之间对话的一个平台,从而达成一种互助互利、和谐相处的良好政教关系。而且藏传佛教寺院在特定的历史人文背景下还同藏区经济社会之间产生一定的互动关系。因此,寺院内部管理体制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时代潮流下发生不同程度的革新或演进则成为必然。
注释:
[1]拉萨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昌都的强巴林寺,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四川的甘孜寺,云南的松赞林寺。
[2]哲蚌寺最初有七大扎仓,即罗赛林札仓、德阳札仓、郭芒札仓、阿巴札仓、夏果日扎仓、杰巴扎仓和杜瓦扎仓,后来夏果日扎仓、杰巴扎仓和杜瓦扎仓合并到罗赛林札仓成为四大扎仓。
[3]《西藏简明通史》(中册)第380页,西藏古籍出版社,1990年藏文版。
[4]同上,第378页。
[5]同上,第379页。
[6]《西藏的寺庙和僧侣》第13页,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该书记载:色拉寺属寺340座,甘丹寺属寺18座。
[7]尕藏加:《西藏宗教》第72页,五洲传播出版社,2002年。
[8]根据笔者2003年8月9日采访拉孜曲德寺记录整理。
[9]根据笔者2003年8月19日采访亚东噶举寺记录整理。
[10]藏传佛教三大支柱分别指寺院、僧尼和信教群众。笔者认为,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社会,寺院、僧尼、信教群众始终是支撑藏传佛教在藏区社会中得以存在的三大基石或依托,而且三者相辅相成,成为藏传佛教中缺一不可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信教群众是藏传佛教得以存在的基础,而僧尼是藏传佛教得以延续的支撑力量或组织保障,而寺院是藏传佛教得以发挥宗教功能的中枢或客观条件。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2期,引自佛学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