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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太虚大师与民国“维持佛教同盟会”研究    2015年6月5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内容提要]民国之初太虚大师成立“维持佛教同盟会”,这个佛教组织仅存一年余。但它的成立却很好地反映出太虚的佛教改革思想,即整顿宿弊,加强僧伽教育,提高修养,倡导佛教慈悲博爱精神,担起社会责任。它的消亡也是当时教界沉疾的必然结果。

 

[主题词]太虚;维持佛教同盟会;民国佛教

 

一、“维持佛教同盟会”成立背景

 

1900年,中国社会正处在动荡不安的时代。1895年甲午战争发生,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重。以保守顽固的慈禧太后的后党与主张改良新政的光绪皇帝新党之间的斗争日益激烈,光绪皇帝受维新思潮推动,深知“非变法不能立国”,决心改革,于1898611日,颁布“明定国是上谕”,开始变法维新。9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皇帝,屠杀维新党人,戊戌变法失败。紧接着社会上宣传革命思想,推翻清朝统治的呼声此起彼伏,全国各地反清起义不断,同盟会等组织积极活动,影响社会各个阶层。特别是义和团的斗争,使清政府大伤元气,被迫做一些政策调整。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满清政府,取而代之的是民国政府。佛教也在这个社会动荡的时期,面临变法维新新政对佛教的冲击。“因为在光绪的庚子年后,有所谓变法维新的新政,国家对于一切都实行改革,尤以办学校为急进;教育当局往往藉经费无出为名,不特占庙宇作校址,且有提僧产充经费的举动。这种占僧寺、提僧产、逐僧人的趋势,曾为一般教育家热烈地进行着;故当时章太炎先生有《告佛子书》之作,一方面叫僧众们认清时代,快些起来自己办学;一方面劝告士大夫们,不应该有这种不当的妄举,应该对佛教加以发扬。”[1]

 

民国佛教组织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以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的僧教育会开始,到民国十八年(1929)中国佛教会成立时为止;第二个时期从中国佛教会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止,这两个时期,太虚大师都经历过,但是在第二时期,由于太虚于1947年过早圆寂而未能相始终。

 

成立佛教组织是民国佛教界的一项重要活动,在中国佛教会成立前已经有过一些在当时很有影响的重要的佛教组织,当时著名僧人亚髡就说过:“近以教中派别攸分互相角立,北方则有中央佛教公会,东震旦佛教鼎会,千叶莲花佛教会,南方则有佛教公会,佛教联合会,上海佛教机关种种缘因,无从揣测。”[2]而这些佛教组织也多少与太虚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近代中国佛教史上早期的各种佛教组织,都有太虚的参与或策划,有的则是由他本人来组织实施的。

 

二、太虚改革思想在“维持佛教同盟会”中的体现

 

19133月,24岁的太虚因办“佛教协进会”失败,继以八指头陀的逝世,对于佛教的前途颇抱悲观。加以种种世缘的牵扯,于佛教大有离心的趋势,于是他泛滥于各种新旧译著的小说文学书籍之中以自消遣,这时谛闲法师接任宁波观宗寺,太虚受邀到观宗寺挂单。一个月后,太虚离开观宗寺,应师父奘老之命住宁波西河沿观音寺。他在观音寺发起“维持佛教同盟会”,亲自撰写章程及宣言。

 

由太虚“维持佛教同盟会”的“宣言”可知,“维持佛教同盟会”与“中国佛教总会”的性质不同,“总会”是联络佛教界各种力量而组成的广泛性的组织,“同盟会”则是由一些志同道合的人“方能以亲爱之感情相联络”为目的另组的佛教组织。这个组织的成立,实为代表了太虚的一些想法,因为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佛教总会”并不能将佛教界的人彻底团结起来,而且这个组织对“乃冶开、熊希龄的挂名会长既全然不问,实权及经济全操持和仰赖于静波——即清海、应乾二人。中枢没有领导计划的人才”[3],“而佛教根本之计划,尚未有人提议者”[4],仅仅是为了保护寺产而做了一些工作,这与太虚要求对佛教进行“整顿”与“改革”的根本思想是有距离的,因此他在“维持佛教同盟会”的“宣言”里面强调了五点“维持佛教”的理由,认为“维持佛教,不可无自由组合之团体”;“维持佛教,不可无勇猛牺牲之精神”;“维持佛教,不可无受教求学之志愿”;“维持佛教,不可无实行博爱之筹备”和“维持佛教,不可无安心立命之修证”。这五点理由实际上委婉地表达了太虚对佛教团体的要求与想法。太虚首先提出的“无群策群力之团体”的现状,这是针对僧伽内部团结问题而提出的,因为当时僧伽面对的是“团体涣散,不相援救,以弱门自居,为俗凌侮,而公理莫彰,任人诋诬”的弱势局面,既使是佛教总会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他申述的五个理由,其第一个理由“不可无自由组合之团体”,则正是太虚想组织“维持佛教同盟会”的想法所在,因为任何革命与改变现实的活动,必须要“有一定之宗旨”,拥有共同信仰,且有共同目标的人在一起,才能成事。其第二个理由,“不可无勇猛牺牲之精神”,表现了太虚为首的一群激进的革新勇气,当时的佛教若想生存下来,只能以“我佛大雄大力大威猛大精进”的力量来战胜怯懦,使佛教的财产得以保存。因之太虚特别强调“虽牺牲生命财产作孤注一掷以争之,当亦莫之遑恤”之护教精神。其第三个理由,“不可无受教求学之志愿”,提出要求改变现实出路,在太虚等人看来,只能以教育与学问两个根本措施,作为改变佛教现实的唯一出路,僧人的自由与平等思想都系之于此点之上,所以“吾佛教徒一日未能达到自由平等之境域,即一日未能脱离劣败受侮之地位”。其第四个理由“不可无实行博爱之筹备”,强调了要发扬佛教慈世的佛陀本怀传统,这是佛教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也是佛教信仰的所在与社会责任,如果佛教缺少了这个“第一法门”,则“又何凌侮诋诬之有乎”,又何以取信于广大群众呢?其第五个理由,“不可无安心立命之修证”,指的是僧伽人格养成,这是佛教人士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僧人在社会上的形象表现,更是佛教信仰所在。佛教是因修心而修行的法门,僧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整个社会承认,最根本的就在于他们有高超修行,养成了超然于世俗的性格,因此才有“选官不如选佛”的说法,在社会上受到人们的尊敬。作为一名僧人,“不可不于佛法中自觅安心立命之地,以绍佛之心灯于不绝”,这就是佛教颠之不破的真理。

 

以上五个理由,从佛教界的团结与僧人的修养等五方面作了阐述,表达了太虚等人的想法,与已有的佛教革命想法相比,这个“宣言”已经做了很多修正,其思想也不是那样激进,比过去的改革更加稳妥,提法上也更加适度。太虚自认为“吾佛教徒固能以是五者为祈向,而定为一致之方针以步趋焉,则佛教不独可维持其现状,固将日即昌明光大于无穷也。”[5]

 

当时“维持佛教同盟会”的成立,是在“金山寺事件”已经结束,“中国佛教总会”之后而成立的。虽然太虚强调“维持佛教同盟会”的成立,“非欲表示其抵抗力,与佛教总会对垒也”,以及参照他自说当时“对于佛教的前途颇抱悲观。加以种种世缘的牵扯,于佛教大有离心的趋势”[6]的心境,似乎他建立“维持佛教同盟会”只是代表了自己的想法,但是考虑到太虚一生志向和“佛教协进会”的失败对他的影响,太虚是不可能放弃改革或整顿佛教这个目标的,因为那种刻骨铭心的记忆在他内心深处一直不能抹去。他刚刚出师,就大败而还,这对他来说真是心上有剜肉之痛,令他久久不能释怀,以至于他一生都没有忘却“金山寺事件”给他带来的心理阴影,在他的著述与谈话中,屡屡提及,并不断地对之予以总结与评价。太虚自诩“然而悲天悯人之念,梗于胸次,尝思抉伪披真,必有一根本解决之道,期有以一洗现社会之伪习,促人类黄金时代之实现”[7]。“故吾人立身行事,莫若以真。真何所凭?亦自凭之良心而已。”[8]太虚取名“佛教同盟会”这个名字,应该说寓意深长。众所周知,在反对清王朝的活动中,中国的革命志士就依靠当时孙中山组织成立的“同盟会”,不懈地进行斗争,最终推翻了清王朝的腐朽统治,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太虚本人虽然没有参加革命“同盟会”组织,但是他与革命党人有很多的接触,参加过革命党人的活动,曾经参与解救同盟会成员栖云和尚[9],因此他是非常赞同“同盟会”的主张与活动的。他的佛教革命思想,不仅来自于对佛门种种弊端的不满和要救改变现实的要求,同时也与他受到“同盟会”革命党的思想影响有着重要的关系。在经历了佛教协进会的失败之后,他的思想日趋成熟,为了“维持佛教”而取名“同盟会”的名字,应该与当时的形势与历史的经验,以及寄托未来有着重要的联系。佛教协进会的“至其功又毕世不可磨灭者”之影响,也激励着太虚不断地为实现佛教革命的理想而终生奋斗。太虚不是那种碰到失败就偃旗息鼓的人,相反,失败只会给他带来更大的斗志,让他去更好地加以总结,并以饱满的热情再去面对新的一轮挑战。他的理想始终未忘,特别是“则佛教不独可维持其现状”包含了他又将进行新的斗争信息。面对佛教协进会的失败与中国佛教总会内部存在的种种不满意情况,太虚吸取了往日的教训,“善刀而藏”[10],不再去急功近利,大张旗鼓地去做,进行无准备的战斗,而是选择了先做一些准备工作,尽可能地去更好地完善先期的工作,与一些志同道合的同仁商量,以期能更好的去取得圆满成功。

 

三、“维持佛教同盟会”的消亡原因

 

“维持佛教同盟会”组建之时,太虚做了一些联络工作,与曾经和他在一起战斗过的仁山,及有同样理想的亚髡等人互通消息,往复讨论。然而他的一片苦心并没有得到当年曾经与他合作过的人的赞同与喝彩,反而受到了大家的劝告与反对。佛教总会总部在上海,在北京设有办事处,亚髡就是住北京办事处的代表。代替太虚与亚髡联络的人是陈醇蘖,亦名醇伯,身世不详,曾经在佛教总会做事,与很多僧人相熟悉。宗仰上人曾经专门写诗给醇蘖,曰:“不与元龙接,偏将法象参。手提无尽炬,心住太平庵。入世醇堪饮,游空蘖亦甘。殷殷阐宗教,义务一肩担。”[11]对他评价很高。陈醇蘖是太虚改革事业的坚定支持者和引针穿线者,他对“维持佛教盟会”的支持很大。他利用到北京办事机会,与亚髡见面,向他介绍上海佛教界情况,同时也谈到成立“维持佛教同盟会”事情。亚髡不赞同太虚的做法,在《致太虚函》中劝说:“佛说因缘,盖时机尚未成熟也。……南中情形,北地杳无消息,究竟如何办法,恐非出家人得握全权。……江西仁山来函,嘱为逗机,此次或收效果,亦未可知。……适醇公返沪,谅得接谭,不妨一为研究。醇公此行,所关匪浅,总会存亡,在此一举。有志之士,贵在自立。当此群策群力,优胜劣败,宜乎合同而化。为是此言,望三复思之。”[12]亚髡反对的理由是“时机尚未成熟”,但他的落脚点还在于“宜乎合同而化”,看来他主张汰劣择优的进化观点,幻想通过选举来改变中国佛教总会的领导人,在佛教界“合”的过程中,来改变佛教的面貌。因此他在上海召开佛教总会选举大会时,托陈醇蘖带回专信,强调“要皆寄公殁后所发生个人之存亡关系,若此以云统一,不嘎嘎乎,其难之。然会不厌多,无人之长,不显己短,苟本会一秉至公,步寄公之后尘,萧规曹随,合群策群力,以谋合并,亦甚易易”[13]。选举投票的“诸会以佛教前提举贤自代,勿存权利思想,置大局于不顾。须分会长一席乃有德者居之,既为全国僧界代表,即不得不加意审慎,最好先提出足(厌+女)人望者,数人先行,公认后投票,庶票数整齐,省却许多手续,诸公明察,谅能鉴及”[14]。正是在这个思路下,他才劝太虚要“三复思之”。

 

仁山则因为与佛教总会的静波有矛盾,离开上海前往江西赣州。太虚曾专门寄书于仁山,附有《维持佛教同盟会宣言》与《简章》。陈醇蘖认为,此事“故仍由仁山起头较为切当”[15],希望仁山能够以“凡作大事者,眼光必远”[16],不计眼前利益的心态,到清凉桥佛教总会办事处亲自商谈,因为“信中不能明了之处甚多,非面谈不可”[17],而且“愈速愈妙,千万勿以琐琐屑屑事误。此时机要紧,把晤匪遥”[18]。“我等皆在此间,随到即可随见”[19]。陈醇蘖虽然把此事看得很重,并且希望仁山能够发挥过去的战斗精神,将此事做成。但是仁山并不这样看,自从经历了金山寺事件的挫败,到佛教总会的争权,他已经厌倦了这种权力之争,不想处在斗争旋涡之中,加之他在江西发展佛教总会分部的工作也不理想,“而同志殊稀”[20],因此他虽然“誓回佛日”的心志未改,但是也看到佛教界内“顽固辈”势力太大,只好“惟束身一节,每多不谨”[21],不想给“顽固辈”留下授人之柄。他承认太虚的《维持佛教同盟会宣言》并《简章》“均善”,但是不能同意太虚成立组织的想法,有意将“同盟会”删去,只留下“维持佛教”四个字,其这样做的目的,表面看是不想“另立无谓新名词”[22],实际上还是不想“再挑动顽固辈恶感也”[23]。仁山这种做法,表明了他不得已之为。

 

亚髡、仁山均是与太虚志同道合的“战友”,但二人在此事上都不予支持,仅举两证足以说明当时佛教内部的守旧势力确实非常强大,对年轻僧人来说,图治革命是顶着很大压力的,革命的难度可想而知。

 

太虚成立这一组织,说明太虚在金山寺事件以后,并没有灰心丧气,仍然在继续努力从事组织佛教的改革活动,并且在做法和提法上也有了进一步的稳妥措施,再一次得到人生历练。故在太虚圆寂后,印顺法师在编纂《太虚大师年谱》时谈到此事,特意指出:“在太虚撰写的《维持同盟会宣言》里则更进一步强调:‘思为自由信仰,感情联系,精神一致之自由组合以建设理想僧团’。这是太虚由佛教协进会、佛教弘誓会之精神而来的继承。”但仅一己之力面对积习深重、顽疾重重的教界现实难免势单力薄,“维持会”成立后没有开展多少活动,影响不大,创立目的没有达到,加之佛教总会的影响力日益扩大,“维持会”仅存一年便自动停止活动,偃息无声了。这也许或是太虚的“善刀而藏”,不得不牺牲自己的部分主张的组成部分吧。“维持佛教同盟会”的消失正是太虚佛教改革失败的一个缩影。

 

注释:

 

[1]转引自明旸主编,照诚校订:《重订圆瑛大师年谱》,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2页。

[2]亚髡:《忠告会员选举》,《佛教月报》1913年第2期,上海。

[3]印顺:《太虚大师全书》精第29册,台湾财团法人印顺文教基金会,1980,207页。

[4]仁山;《佛教总会进行策》,《佛教月报》第1期,1913年,上海。

[5][6]印顺:《太虚大师年谱》,台湾正闻出版社,2000年,第62页。

[7][8]印顺:《太虚大师全书》精第27册,台湾财团法人印顺文教基金会,1980年,第13页。

[9]太虚回忆:“栖云姓李,湖南人,似闻曾赴考中秀才。弱冠出家,尝从八指头陀等参学,历五六年,又舍而去日本留学速成师范,加盟孙中山先生的同盟会,与徐锡麟、秋瑾等回国潜图革命。曾充教员于秋瑾在绍兴所设学校,时以僧装隐僧寺,亦时短发、西装、革履、招致人猜忌。我初遇于平望小九华,而大受其革命思想的掀动。传阅《民报》与《新民丛报》的辩论,及孙先生所讲三民主义,邹容革命军等。但我初不稍移我以佛法救世的立场,只觉中国政治革命后,中国的佛教亦须经过革命而已。入秋后,我因圆瑛已得八指头陀救释,八指对我亦已谅解,即仍回甬上。而栖云已于此时被捕吴江县,转解苏抚,苏抚湘人,与八指头陀为诗友,我因力请八指向苏抚保释栖云。”(《太虚大师全书》精第29册,台湾财团法人印顺文教基金会,1980年,第192页)

[10]太虚说:“及佛教总会成立,余即善刀而藏。盖彼时嫉余者既众,又以佛教团体宜合一不宜歧异,理应服从多数之公意,牺牲一部分之主张也。”参见《太虚大师全书》精第29册,台湾财团法人印顺文教基金会,1980年,第132页。

[11]乌目山僧:《赠陈醇蘖居士》,《佛学丛报》1911年第7期,上海。

[12]《佛教月报》1913年第1期,上海。

[13][14]亚髡:《忠告会员选举》,《佛教月刊》1913年第1期,上海。

[15][16][17][18][19]醇蘖:《致太虚书》,《佛教月刊》1913年第1期,上海。

[20][21][22][23]仁山:《致太虚书》,《佛教月刊》1913年第1期,上海。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编审)

(来源:《宗教学研究》2015年第1期)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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