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活动总体平稳有序。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
一 宗教中国化的路径
宗教中国化的路径在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而言,就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更高更全面的视野深刻理解我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宗教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统一,关系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中国佛教的兴衰是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的,国事兴则佛教兴。在任何时代,如果没有国家作后盾,佛教要想存在,要开展佛事活动,要弘法利乐众生,要想修行传教都是不可能的。因此,爱国爱教是佛教信众修学佛法、弘法利生、继承佛教事业的重要保证。也就是说,爱国爱教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爱国是前提,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准则,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爱教是广大佛教徒的职责,正如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先生所说:“正确认识爱国与爱教的关系。我们佛教徒自然爱自己信奉的佛教。不爱佛教,那说明你不信仰它,就不成其为一个佛教徒。对于我们来说,爱教同爱国是统一的,是和谐一致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国,哪有教?”所以,佛教主张知恩报恩,报答国家恩即爱国,报答三宝恩即爱教。历史上,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高僧活佛层出不穷,他们大公无私、利益众生,谱写了可歌可泣的、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壮美画卷,为今天的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树立了楷模。
显而易见,爱国爱教是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藏传佛教当一如既往地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发挥藏传佛教界人士的作用,引领广大信教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努力营造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氛围。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一切服从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携手奔小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当今藏传佛教僧众要继承爱国守法、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特别在传承历史的同时更要结合时代特点不断创新,做出无愧于时代要求的伟大贡献。正如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所讲:传承藏传佛教,一靠宗教传统,二要适应社会,与时俱进地阐释宗教教义教规。藏传佛教以“爱国爱教,护国利民”为庄严承诺,以“显密兼容,见行并重”为教义特征,以“弘法利生,饶益有情”为普世情怀。说起来很简单,但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却很需要时间。没有对佛经的认真学习,没有对佛法的深刻理解,要“与时俱进地阐释宗教教义教规”是不可能的。如果对佛教本身的理解不够,就无法通过自身的优势深入到信教群众当中,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广大老百姓能够正确理解各项政策,维护社会团结和谐稳定的局面,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当下首要任务就是加强藏传佛教自身建设,完善寺院教育机制,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能起作用的爱国爱教僧众。同时,秉承和光大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和前辈高僧大德的高尚风范,激励藏传佛教僧众在服务社会、践行信仰中健康成长,正确处理政治与信仰、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在法制轨道上推进藏传佛教事业发展,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 宗教中国化的内涵
宗教中国化的内涵在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说,既要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又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各宗教要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深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自身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大力弘扬多元包容、和谐共荣的优良传统。譬如,藏传佛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它要适应当代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需求。因为文化建设就是人的建设,要发挥藏传佛教文化在人的建设中的作用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培育人们的身心健康,推动当今社会的道德建设。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藏传佛教的积极因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藏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先生曾提出:“在中国现今的条件下,在中国宗教的社会政治状况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宗教不再是旧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上层建筑的残余,而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不仅宗教实体、宗教文化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而且宗教思想信仰体系中的积极精神也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当前,藏传佛教积极顺应国家政通人和的美好前景,大力发掘和阐扬佛经中蕴含的慈悲、平等、和谐、安康等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的精神思想。譬如,藏传佛教中因果报应思想主要劝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并告诫人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就是说,每个人如在社会上做些有益于人民大众的好事,必然会有一个好的回报;而在社会上干些不道德的坏事,将来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处。这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所以,要倡导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倡导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倡导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团结和引导亿万人民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从更广阔的视角审视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着三大基本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自我的矛盾,而藏传佛教中蕴含着丰富的、可协调这三大基本矛盾的文化资源。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譬如,藏传佛教历史悠久,文化影响深远,既是藏族人民的信仰对象,又是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它滋养着藏族地区的思想理念、建筑艺术、语言文学、科学技术、礼仪习俗等,在各个文化领域都占有一席之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是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需要同宗教界的爱国爱教知名人士长期合作,特别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爱教知名人士的社会角色作用。
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僧大德不断涌现,他们爱国爱教,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弘扬藏传佛教,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薪火慧命。也就是说,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人士在藏族地区是一支不可忽略的社会力量,他们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各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譬如,甘肃拉卜楞寺第五世嘉木样活佛(1916—1947),在抗战时期积极投身于爱国抗战运动,充分体现了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精神,如文献记载:“水羊年(1943)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形势仍然严峻;蒋介石出任国民政府主席,在全国发起抗战捐献运动。嘉木样响应国家号召,不辞辛劳,是年6月起远赴玛曲、阿坝、红原、果洛康萨等地宣化,散发由他自己撰写的藏汉两文《为宣传抗战告蒙藏同胞书》,宣传抗战建国之伟业,以及蒙藏同胞应有之认识,发动广大信众,募集支前资金。约11月,大师任命长兄洛桑泽旺为团长,以胞弟阿莽活佛及努格活佛、保安司令部骑兵团长嘉央、姐夫康萨土官等为主要成员,组成四五十人的‘拉卜楞致敬团’,派往重庆向蒋介石致敬,赠献土特产品,并以募化的巨款为抗战捐献战机30架(以款代之,每架飞机价值银元3万元)。……次年春季,代表团返抵拉卜楞。蒋介石为表彰安多藏族同胞忠诚的爱国抗战精神,委任嘉木样为蒙藏委员会委员,委任洛桑泽旺为军事参议院少将参议,还为拉卜楞颁赠一面‘输财卫国’匾额。”第五世嘉木样活佛将念佛与抗日救国统一起来,表现了爱国之心与民族气节。可以说,藏传佛教高僧大德在历史上绘制的爱国爱教的历史画卷,是时代赐予我们的最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我们理应很好地守护和传扬。
大家知道,中国佛教文化是塑造民族精神、启迪民族智慧、铸就中华民族文化的主要元素;同时,中国佛教文化又是我们实现世界文化多样性,实现沟通世界各个民族心灵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藏传佛教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优秀文化内涵,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思想资源和精神涵养,为丰富广大信众的精神生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供人文精神和道德理念,为营造和谐社会、良好风气提供正能量和助推力。同时,我们以历史上的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僧大德为榜样,致力于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国佛教的对外交流能力,扩大中国佛教在全球文明交流互鉴中的影响力。
三 结语
综上所述,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民族文化相融合,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必须坚持政教分离,政府以法律而不是行政化手段来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广大信教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出家僧众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进一步提高爱国爱教的思想觉悟。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僧大德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宝贵财富。当今藏传佛教广大僧众,应以史为鉴,不负使命,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光荣传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不移地走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作者:尕藏加,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期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2019年
(编辑:许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