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明代汉传佛教的制度性文献有比较强的个体色彩,在文献数量上,也较宋元时期多,目前能找到的明代寺院制度文献有34部,且许多是收在寺志或某些语录中。这些文献是了解明代寺院制度及僧众社会生活的重要文本,对当时寺院的组织和运行来说,有象征和规范意义。与宋元清规相比,明代制度性文献愈发的具体化、法律化,实际也体现出明代汉传佛教在寺院制度建设方面,正逐渐放弃“清规”所带有的道德教化属性,更倾向于它们能更直观的发挥其法律意义上的威慑和制度性功能。
主题词:明代;清规文献;寺院职事制度
作者:王大伟,哲学博士,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期刊:《宗教学研究》2019年第3期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汉传佛教自我管理制度研究”(15XZJ007)及四川大学青年杰出人才培育项目(SKSYL201804)之阶段性成果。
附件:明代汉传佛教的制度文献与寺院职事制度*.pdf
(编辑:许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