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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方田:当代中国大陆佛教的繁荣与发展    2009年12月28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一、新中国佛教的改革和发展
  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人民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一个崭新的时代开始了。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是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半个世纪以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佛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革除传统瘤疾,进行思想改造,清除封建主义残余,倡导佛教改革,推动佛教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现代化进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当代佛教发展之路。
  2003年9月24日,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常务副会长圣辉法师代表中国佛教协会作了《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的报告。报告将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划分为曲折发展、严重挫折、恢复振兴和平稳发展四个历史阶段[1],这种划分同样也适应于当代中国佛教的发展历程。
  (一)从1949年10月到1966年,是中国当代佛教在曲折中发展的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佛教界面临的首要问题是适应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形势,于是,革除痼疾,改造思想,清除封建残余,进行佛教改革,推动佛教的现代化进程,是当务之急。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体现在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1952年4月15日,作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委员的赵朴初,在上海佛教界举行的佛教徒思想改造座谈会上,作了关于思想改造的重大意义的报告[2]。1953年6月,中国佛教协会宣告成立,实现了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的大团结,是中国佛教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标志。其宗旨是“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3]。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后,首先致力于指导并推动全国佛教徒进行关于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的学习。在这一时期,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新的社会制度的确立,中国佛教界经历了思想上的改造、组织上的革新和行动上的转变,佛教发生了适应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深刻变化,成为新中国佛教徒自办的佛教事业。佛教弟子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经济生活得到改善,佛教活动受到尊重和照顾。佛教徒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涌现出许多劳动模范、造林英雄、先进教师等。面向现实人间,报国土恩,报众生恩,成为中国佛教的主旋律。
  (二)从1966年到1978年,是中国当代佛教遭受严重挫折的时期。
  “文革”期间,佛教界同其他社会各界一样,也经历了一场浩劫。佛教被列为封建迷信,寺院被关闭,佛像、佛塔等遭到破坏,僧侣遭受批斗,有的被迫还俗,佛教陷于濒临毁灭的境地。
  (三)从1978年到现在,是中国当代佛教的恢复振兴和平稳发展时期。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拨乱反正,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国当代佛教进入了全面恢复时期。
  1980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选举赵朴初居士任会长,修改了部分佛教协会章程,将中国佛教协会界定为“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强调了佛教的民族性和宪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使佛教活动成为有组织、有措施、管理得当的正当宗教活动。1983年,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年之际,赵朴初会长提出了“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发扬农禅并重、注重学术研究和国际友好交流”三大优良传统,标志着新时期中国佛教的全面恢复。1987年,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召开,会议报告指出,中国佛教已经开始走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协调的道路,中国佛教不仅必须而且能够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1993年,中国佛教协会召开了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提出了加强佛教的“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的历史任务,注重佛教的自身建设。
  这一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宗教工作十分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保证了佛教的平稳发展。
  与此同时,佛协还召开了汉传佛教重点寺院管理工作座谈会,制定了《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并同《关于汉传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一起颁布实施,为汉传佛教寺院的僧团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1997年3月,中国佛教协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决议又原则通过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关于在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实行僧尼度牒僧籍制度办法》和《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力图从根本上规范汉传佛教的僧制。同时,藏传佛教、上座部佛教寺院的恢复、维修、办学,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佛教界的联谊工作,同世界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流,参与国际宗教组织的活动,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等方面,也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二、新中国佛教的辉煌成就
  新中国成立55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佛教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一)佛教界人士与全国人民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政治地位得到明显提高。
  1949年9月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佛教界民主人士巨赞法师和赵朴初居士当选为代表,参加了会议。此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届人大和政协会议都有佛教界的代表参加。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生前担任全国人大的副委员长,赵朴初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
  (二)建立、健全了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系统。
  中国佛教协会是中国大陆的最高佛教组织。1953年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在北京广济寺正式成立,嗣后各省以及佛教徒较多的市县都相继成立了地区佛教协会。佛教协会的建立与健全,有利于佛教徒的管理和佛事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加强了佛教界自身建设和适应能力,从组织上保证了佛教徒的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施。
  (三)进行了僧制体制改革,颁行了新的丛林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针对过去寺院管理制度的混乱状况和佛教界的传统弊端,在中国佛教协会的领导下,佛教界的有识之士深刻认识到了佛教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从发扬僧团民主传统,改革寺院管理体制、经济制度入手,以消除寺院子孙私有制度和迷信营业为重点,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优良传统,号召僧尼参加劳动生产,自食其力。后来,中国佛教协会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对汉传佛教寺庙管理体制和寺庙组织、僧众修持和佛事活动、收徒传戒和僧团管理、僧才教育和学术研究、财务制度和物资管理、外事活动和海外联谊、文物保护和园林管理等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使寺院和僧伽管理逐渐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了佛教的现代化进程,保障了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发展僧伽教育,注重僧才培养。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发展佛教教育,培养佛教人才,一直是佛教界工作的重点之一。1956年,中国佛学院在北京法源寺正式创办,由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喜饶嘉措担任首任院长。该院强调学修一体,管理严格,从1956直到1966年的十年间内,共培养了5届不同层次的学员410人。“文革”期间,中国佛学院同全国人民一样,经历了一场浩劫,学院陷于瘫痪解散的状态。
  1980年9月,中国佛学院重新恢复,由法尊接任院长。其后,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和栖霞山分院也相继成立。与此同时,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和寺庙也先后恢复或成立了佛学院和培训班,到目前为止,全国初具规模的初、中级佛教院校达34所。藏传地区和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也开办了佛学院。中国佛教协会还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全面规划,适当调整,保证重点,协调发展”和“学修一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的办学方针,为新中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佛教僧才。
  (五)佛教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1950年9月,《现代佛学》创刊,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后,《现代佛学》成为中国佛教协会的机关刊物。至1964年第6期停刊时,共发行144期。改刊在宣传新中国的宗教自由政策,引导佛教徒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中国佛教徒的佛学水平,促进佛教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起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中国佛教协会还恢复了金陵刻经处,整理、翻译、出版流通各种重要佛教经论;于1956—1958年,1975—1993年间,组织实施了规模巨大的北京房山石经出土、拓印和研究工程,拓印经版14270块,出版《房山石经影印集》33册;撰写佛教百科全书文稿400多篇,约200万字,出版《中国佛教》四册;参与编写《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翻译藏文藏经和巴利文藏经名著等;成立佛教文化研究所,积极开展佛教文化研究,创办《佛教文化》和《佛学研究》;作为中国佛教协会会刊的《法音》,影响很大,发行至20多个国家。到目前为止,佛教界办的刊物达几十种之多。近十几年来,佛教界独立主办或与其他科研机构和大学联合举办了多次国内、国际佛教学术会议,提高了佛教界的学术品位,促进了佛教界与佛学界的学术交流。
  (六)修复寺院,古刹重光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对全国重点寺院、佛塔、佛教石窟等进行了保护和修缮。先后对雍和宫、五台山、福州鼓山涌泉寺、厦门南普陀、敦煌莫高窟、九华山、峨眉山、北京西山佛牙舍利塔等进行了全面整修或重建。改革开放后,国家又拨出巨款对房山云居寺、镇江金山寺、陕西法门寺、西藏甘丹寺等大批寺庙加以修建。1988年至1993年,政府投入巨资对藏传佛教圣地布达拉宫作了全面维修,使之重现辉煌。目前,中国佛教寺院大都焕然一新,殿宇庄严,有数百所寺院被列为国家重点寺院和文物保护单位,大大改善了寺院的弘法环境和僧人的居住生活条件。
  (七)促进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在56个民族中,有22个民族不同程度地信仰佛教。特别是在藏族、傣族、蒙族等少数民族中,佛教已经成为全民信仰的民族宗教,佛教在这些民族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改变了过去很长一个时期中国佛教界特别是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之间分割或隔绝的状态,历史性地实现了全国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的大团结。五十多年来,中国各民族的佛教徒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合作,和睦相处,互敬互助,共同发展,成为团结的典范。在同达赖喇嘛等极少数妄图利用宗教搞分裂祖国活动的人的斗争中,我国各民族的佛教徒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同时,我国大陆佛教界还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发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佛教界的联谊工作和宗教文化交流,为促进祖国统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八)加强同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往来,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2年9月圆瑛法师、喜饶嘉措大师和赵朴初居士等组团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开新中国佛教徒与国际佛教界友好往来之先河。1953年,日本佛教代表团来华送还中国烈士遗骨,刚刚成立的中国佛教协会回赠日本佛教界观音像,掀开了中日佛教界友好交流的新篇章。中国珍藏的佛舍利也先后多次被迎请到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受到万民瞻仰。1956年,中国佛教代表团参加了缅甸、印度、尼泊尔等国的庆祝佛陀涅槃2500周年活动和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第四届大会。60年代,中国佛教界同日本佛教界、文化界共同举办了纪念鉴真大师圆寂1300周年活动,纪念玄奘圆寂1300周年活动,召开了有亚洲11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佛教徒会议等。1980年,中日佛教界联合举办的奉迎鉴真大师像回国巡展,将中日佛教界的友好关系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根据赵朴初居士倡导的中、韩、日三国佛教“黄金纽带”关系的构想,1995年至1997年,分别在北京、汉城和京都举行了中国、韩国、日本佛教友好交流大会,发表了《北京宣言》、《汉城宣言》和《京都宣言》。从1995年到2004年,共举行了7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委员会会议,极大地促进了三国间的宗教、文化交流与合作。
  中国佛教协会还一直致力于世界和平事业,反对侵略,反对战争,定期举行祈祷世界和平法会,积极参加“世界宗教徒和平会议”、“亚洲宗教徒和平会议”,参与发起了“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赵朴初会长因为长期致力于世界和平事业,获得了日本庭野和平财团颁发的“庭野和平奖”。
   三、人间佛教理念的倡导与实践
  (一)人间佛教理念的提出
  从“建国至‘文革’爆发,是中国大陆佛教发展的十分关键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佛教经过改革适应了新社会,太虚大师所提出的人间佛教思想得以继承和弘扬,从而确立了中国大陆佛教发展的人间化导向,为80年代大陆人间佛教的倡导与实践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与实践基础。”。[4]
  中国大陆真正明确提出发扬人间佛教理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代表人物首推赵朴初。1981年赵朴初在其所著《佛教常识答问》第五章最后一节,以“发扬人间佛教的优越性”为题,首次提出应坚持人间佛教的思想,“以此净化人间,建设人间净土”。此书在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法音》上连载,揭开了新时期人间佛教弘扬倡导的序幕。1983年12月,赵朴初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以人间佛教作为中国佛教发展的基本方向,将弘扬人间佛教置于整个中国佛教发展的指导地位。“这次会议,将人间佛教思想确定为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思想,强调了人间佛教思想的普遍意义;将人间佛教放在整个中国佛教的指导地位,使人间佛教成为中国大陆佛教现代化的基本方向,极大地推动了人间佛教在大陆的发展与实践,于中国佛教传统之创造性转变,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5]
  (二)人间佛教的基本内涵
  赵朴初及其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在将人间佛教确立为中国佛教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的同时,对人间佛教的内涵作了阐述。他说:“人间佛教主要内容是五戒、十善。”[6]“它(指人间佛教思想——引者注)的基本内容包括五戒、十善、四摄、六度等自利利他的广大行愿。”[7]
  五戒、十善、四摄、六度是佛教所提倡的伦理道德的基本德目,赵朴初以此作为人间佛教的基本内容加以提倡,主要是为了强调佛教入世的一面,突出佛教道德教化的优势,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他特别重视“人”和“做人”,他说:“我国佛教界为发扬佛陀利生济世的精神,主张提倡以人为中心的‘人间佛教’思想。”[8]认为要成佛必须先做个好人,“要在做好人的基础上才能学佛成佛”。[9]赵朴初认为,人间佛教的理论基础就是大乘佛教的自利利他精神,他称之为“以救度众生为自救”。强调自利与利他的统一,也是与他所主张的人间佛教的基本内容相一致的。赵朴初特别强调“菩萨行”。人间佛教虽然重视现实的人生,但人间佛教依然是宗教,具有宗教的出离性特点,强调世间与出世间的统一,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所以人间佛教提倡做好人,但不能满足于做好人,而是要修学菩萨行,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人间佛教的最终目的和意义是利益国家和社会,实现人间净土。他说:“假使人人依照五戒十善的准则行事,那么,人民就会和平康乐,社会就会安定团结,国家就会繁荣昌盛,这样就会出现一种和平安乐的世界,一种具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世界,这就是人间佛教所要达到的目的。”[10]
  赵朴初认为,“人间佛教这一思想并非后人所创立”,而是原始佛教本来具有的内在精神,是佛陀之本怀,这种精神在大乘佛教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体现。他引用《增一阿含经》中“诸佛世尊,皆出人间”、“我身生于人间,长于人间,于人间得佛”等以为经典依据,“揭示了佛陀重视人间的根本精神”[11]。他还广引大乘经论证明人间佛教的思想是大乘佛教的基本理念,这种理念传到中国以后,与中国固有文化有机结合,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并广泛地落实到社会实践中。
  《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的报告还对人间佛教的思想作了精辟的概括:“我们提倡人间佛教的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就会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12]
  可以看出,中国大陆的人间佛教思想主要是在继承太虚、印顺所倡导的人间佛教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的社会形势和时代特点,所作的有针对性的重新诠释[13]。其主要贡献不在于单纯的理论创新,而是因势利导,将人间佛教的理念圆融于改革开放的中国社会,真正顺应了时代的潮流。“使‘人间佛教’的思想与现代人类文化和文明的新趋势、新水平相结合,力求为自己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14]也正因为如此,人间佛教才得以在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大陆被认可、接受和践行,并成为现代中国佛教的指导思想。
  赵朴初及其领导的中国佛教协会还非常重视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认为佛教与社会主义是能够相协调的,这种协调有两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个方面是党和国家从政策上、法律上尊重和保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是佛教徒爱国守法,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在倡导人间佛教的同时,赵朴初明确提出“应当发扬中国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即农禅并重的传统、注重学术研究的传统和国际友好交流的传统。在赵朴初看来,“提倡一种思想(即人间佛教思想——引者注),发扬三个传统”是关系到在当今时代中国佛教向何处去的大问题,两者是密切相关的,都是为了使佛教担当起新时期的神圣使命。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殊胜因缘下”,“对人间佛教思想进行了理论创造和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取得了重大成就”[15]。由于他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佛教协会的倡导和推动,确立了人间佛教在中国大陆佛教发展中的指导性地位,使人间佛教成为中国大陆佛教现代化的基本方向。
  四、与时俱进的新世纪中国佛教
  2002年,中国佛教协会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一诚法师为第四任会长。会议提出“继承赵朴初会长遗愿,同心协力,开创中国佛教事业新局面”的历史任务。2003年,中国佛教协会迎来了成立五十周年的大喜日子,全国佛教界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大会。回顾历史,总结经验,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展望未来。回良玉副总理、叶小文局长等在讲话中对五十年来中国佛教协会的工作作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佛教界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希望。一诚会长对未来中国佛教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他说:“本会将一如既往,继续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各民族佛教徒万众一心,同心同德,继承已故会长赵朴初居士的遗愿,爱国爱教,团结进步,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而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人民幸福做出新的贡献。”[16]
  圣辉法师的报告在回顾与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经验后,又提出了新世纪新时期中国佛教界的基本任务,即弘扬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培养合格的佛教人才、提高四众素质,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学习宪法和法律、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开展对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等。[17]
  有人预言,在政治经济改革和文化重建的过程中,佛教将是21世纪的第一显教[18]。不管这一预言是否准确,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只要有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有科学的管理,加上佛教界等的自身努力,古老而智慧的佛教将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1] 《佛教文化》,2003.5,第8页。
  [2] 张琪,《当代中国佛教史纲要》,《研究动态》,1998年第6期总第50期,第27页。
  [3]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现代佛学》,1953.6,第16页。
  [4] 陈兵等著,《人间佛教》,河北省佛教协会,2000.5,第277页。
  [5] 陈兵等著,《人间佛教》,河北省佛教协会,2000.5,第283页。
  [6]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中国佛教协会印行本。下同。
  [7] 《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赵朴初文稿》,第31页。
  [8] 《中国佛教的过去和现在》,《赵朴初文稿》,第130页。
  [9]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
  [10]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
  [11] 《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赵朴初文稿》,第31页。
  [12] 《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赵朴初文稿》,第31页。
  [13] 《二十世纪中国佛教智慧的结晶》,邓子美,《法音》1998.7;此文还对太虚、印顺、赵朴初关于人间佛教的共同点及分歧作了分析,认为赵朴初“实际上把太虚的不少提法作为自己人间佛教思想的理论前提”,“对太虚、印顺的整个人间佛教理论建构,原则上是肯定的,唯有些内容在那时阐发之机尚未成熟,有些内容尚不切于大陆最紧迫的需要而已”。
  [14] 《中国佛教的过云和现在》,《赵朴初文稿》,第131页。
  [15] 圣辉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报告摘要,《佛教文化》,2003.5.
  [16] 一诚会长在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摘要,《佛教文化》,2003.5.
  [17] 《佛教文化》,2003.5,第10页
  [18] 王雷泉《而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佛教》,见《中日第八次佛教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1999年11月。

(文章转自佛教文化(京)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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