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奎
当下走红的山寨手机,属于科技层面、经济层面的山寨现象,主要涉及仿制、克隆或盗版范畴,一般需要足够的科技实力的支撑,笼统称为“盗亦有道”似乎也不为过。宏观上看,当某一领域的核心技术无法垄断或关键技术已非常成熟之后,就必然会出现专利技术或名牌产品的山寨化现象,必然会出现“利益均沾”、暴利衰减或微利化现象。这对于反垄断、阻遏垄断资本攫取超额垄断利润,应当是有积极意义的。总之,“与虎谋皮”存在正当性、必然性和可能性。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益驱动、“白猫黑猫”、对于投入产出比的理性考量并不能成为山寨产品肆无忌惮的天然理由。在尊重专利或知识产权与打破技术垄断之间,或许能够而且应当找到一个合适的“度”,即山寨产品的生存空间或合法区间。
山寨明星、山寨春晚、超女、个人博客发布新闻等,属于文化层面、政治层面的山寨现象,主要涉及非主流、另类、异端、叛逆范畴。例如,非主流对主流,另类对主导,异端对正统,“他者”对“我们”,边缘对中心,江湖对庙堂,草根对精英,山寨对官府,等等。中国晚近若干年的社会变迁造就高度分化的社会阶层,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大相径庭,其中穷人(最新称谓“待富者”)对富人、既损利益群体对既得利益集团、草根阶层对精英阶层的不满,体制外人群对现存秩序、既有垄断体制和游戏规则的不满,日甚一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现山寨明星、山寨春晚等凝聚草根智慧的山寨文化现象,完全可以视为多元化社会中“造反有理”、“敢于反潮流”的后现代景观或“我的地盘我作主”的行为艺术。一个日趋健全的社会为非主流山寨人群提供尽可能多的表现空间、利益表达空间,似乎也符合“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圣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的古训。
从国际范围来看,与山寨针锋相对的另一极无疑是帝国。2001年发生的“9·11”事件,无论是定义为恐怖主义袭击案例,还是定义为弱者反抗强者的超限战经典,其山寨色彩都意味深长。再如,中国在1960年代、印度和巴基斯坦在1990年代先后拥有核武器,朝鲜、伊朗等所谓“无赖国家”在核问题上近些年一直在与美国博弈,已经打破或正试图打破核垄断,或许都可以理解为国际核政治中的山寨现象。
深入思考不难发现,山寨与官府(或帝国)、江湖与庙堂、草根与精英、边缘与中心、“他者”与“我们”既矛盾对立,又共存共荣,常常处于一种既利益龃龉、又利益共谋的杂糅关系之中。例如,在正统的基督教神学之外,又衍生出解放神学、黑人神学、女性神学、甚至倡导“上帝是恨”的韩国民众神学,这些非正统神学“带着镣铐跳舞”,其存在价值自不待言,但其对于正统神学的依附性也不言而喻,甚至可以说更具欺骗性,堪称为虎作伥的山寨神学。
山寨现象的吊诡之处在于,非主流、反主流的行为艺术常常使既定利益格局更具弹性,使现存主流秩序更趋稳固。草根的抱怨、愤青的呐喊、江湖的“侠义”、山寨的“造反”,常常以杂音、噪音的形式成为主旋律的伴奏曲或背景音乐,以“小骂大帮忙”的方式成为既得利益集团表现雍容雅量的“托儿”或“帮凶”。对于山寨现象的默认、宽容,事实上正在成为精致的统治策略或柔性牧民术的一部分,因为“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道路以目”反而会日积月累“火山爆发”的危险。
2008年末,在“扔炸弹”“政治上正确”的帝国版霸权语境中,伊拉克记者“扔皮鞋”的山寨版反抗创举或另类行为艺术被美国总统布什“脑筋急转弯”地解读成伊拉克民主自由的表现,似乎是在暗示一种反讽式的黑色幽默——“山寨被招安”,在成王败寇、强权即公理的国际主流语境中很有可能是无法避免的宿命。
(原载《社会科学论坛》2009年2月上半月期学术评论卷《山寨文化纵横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