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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太阳曾是早期宗教思想的核心对象(翻译)    2009年12月29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A·斯麦斯·帕勒美尔

 众所周知,麦克斯·缪勒是太阳神话理论的无畏的拥护者和阐述者,这个理论近些年来变得暗然失色了。……然而我相信,现在有一种相反的力量出现了,它有利于缪勒的观点。人们后来在巴比伦、埃及、西亚以及美洲对原始宗教起源的调查中,进一步证实了太阳神话理论的正确性,证明太阳十分肯定而又确切地作为自然体系中的核心对象,曾是早期宗教思想的核心对象。在此,简要评述某些证据或许不是多余的,它们有助于建树这个理论结论。
  毫无疑问,人们在物质世界里所知的最尊贵、最完善的力量与仁慈的象征,乃是全能者,“他的太阳”的不可思议的创造,他是光明的源泉,他赋予大地上所有的孩子们的生命、健康、温暖和慰藉,他是整个自然界的君主和统治者。廷德尔说,他是“终极的和唯一的力量源泉,其它所有的能无不来源于此”。他驾驭大气中所有的蒸汽,把它们引向高空,凝成雨雪。江河奔流入海的机械力,潮汐的涨落,风的威力,树木和植物的生长,动物生命的维持,无不源之于他。他是万物生机的原因,正如其名字“Sun”(生殖者)所意味的那样,他使麦浪滚滚、硕果累累,他使原野郁郁葱葱,他使苍天大地绚丽多彩,他把各种食物给予生物世界的每一种类,保持季节的交替循环,以及人事沧桑的精巧机制,从而使世界成为适宜其居民的家园。当他发出光芒时,便清洁净化了人们,而且通过其作用于感情和理智的种种亲切而又令人愉悦的影响,对人的身体和精神产生几乎同等的刺激。当沐浴在和熙的阳光里感到平静安祥、心旷神怡时,人们微闭双目,感到自己完全沉浸在伟大的“万有之处”的那种可感觉到的爱之中,并愉快地确信,上述一切,除了太阳之外,其它任何事物都不能做到。
  “最辉煌的太阳啊!在你创造成的神秘被揭示之前,你是唯一的崇拜!你是全能者最早的使者!卡尔底牧羊人站在高高的山顶上,在他们默默祈祷时,内心充满欢乐!你是自然的神明!你是未知者的代表,他选择你做他的影子!你是最重要的星!众星的中心!你使我们的世界地久天长,沐浴在你的光芒里,所有的人都感到心平气和!你是季节之父!气候之王!你是生活于其中的一切一切的帝王!”(拜伦:《曼夫里德》,第三场第二景)
  人们越是从科学的启示中了解到太阳这个天体,就会越加由于它令人惊异的力量和宏大而敬畏。创造物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东西会如此强烈地使我们惊异和赞叹。最了解其巨大意义的科学家,也首先向上帝(the Infinite)这个令人目眩的象征低首致意,“在你的面前深深鞠躬,你如神一般,在变化无穷的天空里,你永远如此,毫无变化”①。
  人类对他们所知道的最善良、最高尚的神圣荣耀必然怀有敬意,这是因为“凡人只有仰望才能看到那最神圣的物体”。这个物体就是慷慨大方的、“令人精神振奋的太阳”。可以先验地认为,虔诚的古代人在探寻上帝,力求对之形成一些有价值的概念时,总是抛弃各种偶像,而对这个最充分显示上帝的辉煌代表(一切都表明他是上帝的代表)欢呼致意。矢志不移地崇拜太阳,总是非基督教人口中最高尚的种族,如有例外,那倒是怪事。倘若我们象阿瑟·海尔普顿爵士一样遇到秘鲁印加人的情况,也会说“这是不可避免的”。用希伯来大卫王的话来说,创造者“在天上建起他的光轮”(《旧约·赞美诗》VIII,I),假如人类从未领悟到这类启示,肯定是闭目塞听的。这本身就是一个明证。
  “我们应相信太阳是整个世界的生命和灵魂(更坦率地说),不仅如此,他还是自然界的主宰,考虑到他的所作所为,毫不亚于某个神或神的力量。……无论是看到的、还是听到的,他都是最优秀最非凡的。因而在我看来,荷马(知识界的王子)的见解,不过是对他的赞颂罢了“(普林尼《自然史》1634年版,I,3)。
  “难道日出不是最先令人惊奇的事吗?难道日出不是全部反映、全部思想、全部哲学的最初起点吗?难道这不是对人最早的启示、成为所有思想,所有宗教的最初起点吗?对我们上帝来说,这种惊奇中的惊奇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几乎没有人敢象约翰·赫瑟尔那样,把太阳称作‘上帝的救济品分发员,不仅是引力的中心,而且授权分给我们光和热,同时还是我们所有的幸福和美满的直接源泉,是我们在地球上生存的保证’。”(《Chips》IV,178)
  但丁说:“世上没有一种可感知的物体,可以和太阳比美,有资格做上帝的证明,太阳用可见的光首先照亮了自己,尔后又照亮了所有天上的和地上的物体”(《康维托》第115 页)。
  神秘的通神学家杰克伯·鲍姆在评论“把太阳当作自然生命之核心”时说:
  “上帝专门捡选太阳做其仁慈的使者,它作为神圣爱心的真正形象,统治着整个可见世界,制服了黑暗世界的猖獗”。
  “神性、神光是所有生命的核心,因而在上帝的启示里,太阳是所有生命的核心”(《Signat》4,17)。
  “天父上帝从他内心产生了爱;而太阳便象征着他的心。它是外在的世界,是上帝永恒爱心的征象,它给所有存在物和生物以力量”(同上,4,39)。
  “这个世界有位特殊的自然神,即太阳。它从上帝之火中,尔后又从上帝之光中,获得(自己的存在。所以太阳能够把力量赋予地球上的各种自然力,各种生物及各种产物”了《Sechs Theos,Punkte》4,13)。
  正如我们所预料的,诗人是表达所有人类能够想到的最美好思想的先知,他们总是富于同情心地理解导致对白日神怀有宗教崇敬的思想态度。比如,索塞说:“啊,太阳,我毫不惊奇人们在崇拜中对你鞠躬下跪,倾诉其爱与畏惧混杂在一起的祈祷;因为你象一位神,在你的路上,光芒照耀,充满仁慈,所有的美、所有的生命、所有的欢乐,都从上而来”。与此相似,歌唱《季节》的诗人说:“啊,太阳!你是环抱世界的灵魂,你最美好地显示了你的创造者!我能为你歌唱吗?”(汤姆逊《夏天》)神秘的先知也说:“望着升起的太阳:那里是神居住的地方,他把神的光芒送给我们,他把神的温暖送给我们,花草、树木、野兽:人类,都在早晨得到安慰,在中午获得欢乐”(布莱克《第六个黑夜》)。而米尔顿则说、“啊,你充满非凡的光辉,从你身上看到了唯一的权能,你象这个新世界的神明”(《失乐园》Ⅳ,32-36)。
  在美国土著部落的万神殿里,太阳占有显著的位置。正象这个天体被达科塔人称作“白天的神秘者”一样,在神话里则经常称作人类之父,他是一位保护人类成长,给人类以帮助,并倾听其祈祷的神祇。阿尔贡魁(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族)语的Kesuk(太阳),来自意为“给以生命”的动词;在Zunian神话里,则用图象描述了“太阳构成世界的种子材料”。太阳是神性的象征,是“伟大精灵的小屋”,当问到他们是否祈祷它时,人们回答说“不是祈祷太阳,而是祈祷住在里面的天父”。①
  古代威尔士诗人曾以与此非常相似的方式赞颂太阳是“上帝的住所”或“天庭”。②
  威廉·沃斯顿先生具有神妙的诗才,他可能给出了某种从真正的原始观点出发的表达方式,他唱道:“啊,光明的,不可抗拒的君王,我们每个人都是大地母亲的孩子,同时也是你的孩子。啊太阳,你是万物之本,你是我们的父,我们向你鞠躬致意。而你的父却隐而不见,他比一切都更古老、更伟大,就象你比我们更古老更伟大”(《世界的希望及其它美好事物的希望》1898)。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些拜崇天体的古代民族,把天体看作某种神圣或精灵之物的唯一象征,这个神圣或精灵之物在激励和照耀着人们。举例来说,《巴比伦创世史诗》在讲到创造者玛尔杜克时说:“他为各位大神安排了位置,众星是他们的容貌,它们安身在他们安排的星座里”(Tap、V、Ⅱ、1,2.)。这也就是说,众星只有“一半”的东西,是众神的副本或星表,而非众神本身。
  与此相似,在最古老的阿卡德语中,太阳被叫做Kasseba(在闪族语系的巴比伦语中叫做tsa1am),意为象征,形象或容貌③——勿庸置疑,我们补充说这是“神性的”象征、形象或容貌,它的意思就完全了。在此意义上,最有思想的异教徒把自己的贡奉献给太阳,是极其可能的,甚至希伯来人的大卫王在寻找上帝的崇高形象,作为其臣民之光明与生命的源泉时,也愿意说“上帝的荣耀是太阳”(《赞美诗》84,11)。
  圣凯利斯特拉塔(生活于公元300-350年)曾好奇地询问某些异教徒怎样形成对上帝之手工作的崇拜的,人们回答说“太阳是众神之神,因为他放射光芒”,而“众星,则是众神的形象”。④
  上帝之不可见的方面——甚至其永恒的权能和神性——都可通过他创造的事物来理解(《罗马书》Ⅱ,20),而在他创造的一切事物中,无一能象他的这位使者如此伟大和光辉灿烂,所以上帝愿意把它作为自己的代表,使之成为物质世界生命的主宰和源泉。在亚述语中,太阳名为Shamash,意为天神的“仆役”或“代理”。
  从上述考察的某些方面看,希腊人的祖先宽容太阳崇拜仪式也是可能的,他们在佯装无知时,以神的名义暂时地和权宜地允许异教的东西,并往往把它作为由低向高之教育的一部分,把它作为达到较高境界的一块阶石。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杰斯丁·马特斯所说的“正如人们写道的那样,上帝早就使太阳成为一个崇拜对象了”(《申命记》IV、19;《同特里弗的对话》ch、cxxi)。同样,亚历山大的克勒门说:“上帝使太阳、月亮和众星受到崇拜(律法说),这是为那些完全不会变成无神的,因而会彻底毁灭的民族设立的”(《Stromateis》第4卷节14章)。“然而,之所以赋予这些民族如此一条道路,原是为了使之通过对天体的崇拜,达到对诸天体创造者的崇拜,可是有些人不肯转变。只有那些不再坚持这些物体支配自己的人们,才抛弃了树枝和石头”(同上)。以色列人被告诫说,不要退化到崇拜太阳、月亮和众星的异教徒水平,因为唯一的天主“耶和华、你们的父,一直支配着普天下的一切民族”。①
  甚至在德尔图良时代(正象他告诉我们的),据说某些基督徒面对升起的太阳开口祈祷(《对反异教的辩护》XV1)。更晚近的是在五世纪,利奥教皇还偶尔抱怨某些基督徒在走进圣彼得大教堂之前,习惯于先转身向初升的太阳鞠一躬(《Serma)viii,载于《Nata1.Dom.》),这种风格宽容地残存于大多数教会中。②M·埃利塞·雷克鲁斯说,法国农民常常脱去帽子,手指太阳,用庄重的口气说“这就是我的上帝”。③……
  的确,几乎太阳照耀的每个地方,他都创造出他的敬慕者。阿卡德人,巴比伦人,阿拉伯人,叙利亚人,迦南人,古印度人,埃及人,波斯人,鞑靼人,蒙古人,拉布兰人,芬兰人,撒摩耶人,斯堪的纳维亚人,阿兹特克人,墨西哥人,印度人,北美印第安人,事实上就总体而论,从中国到秘鲁的整个人类,都把他们的真挚热情,崇敬地献给宇宙中这个最宏大的物体,把它作为不可见的伟大精灵的最适宜的代表。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到埃及的法老、中国的帝王、印度的土王和秘鲁的印加人,以及其他强大的帝王,都喜欢认为自己的宗主权力来自至高无上的太阳的授命,他们是代表太阳在地上行使权力的。这些君主把王冠戴在头上,作为权力的象征,而这王冠只不过是原来代表太阳光彩四射的冠状头饰的残迹而已:Vareno即至上权威之光,曾置于波斯王的头上,它也来自同样的源泉。……
  古代埃及人给太阳冠以一个头衔,名之曰nebmaat,意为法定君主和宇宙之正确无误秩序的王。下面这首诗是献给阿吞或太阳之形的,由F·L1·格里弗斯先生翻译:“万物皆由你创造,你凭意志创造了大地;原先只有你,而后有了人,飞禽和走兽,每个在地面生活的都要靠脚行走,每个在空中生活的都要靠翅膀飞行,从塞利亚到库什的山山岭岭,以及埃及的大平原,你使万物各居其位,你使万物萌生,你使万物有其依附,你使万物有其时光的短长”(比锐特《埃及史》Ⅱ,215)。
  在古代波斯人中,Mihr(友好的太阳)被称为可爱的和仁慈的,因为他珍爱和滋养了整个世界,好象在用他的爱拥抱着世界。后来这种观念在密瑟拉教中的进一步扩展,只须提及一下便可。海德曾写了一部《Veterum Persarum宗教史》(我这里引用的是第105页),他指出虽然异教徒在初升的太阳面前也匍匐在地,但却不是偶像崇拜者。“他们只是把它当作上帝创造的最完美的创造物而崇敬它。他们说上帝的宝座就在里面,因而它灿烂辉煌的威严应受到最低程度的尊敬。所以,他们要对旭日表达敬意,甚至用右手在胸前划十字的美国基督徒也这样做”(第106页)。现代拜火教徒也抱有与此相似的观念。认为上帝在燃烧中最显明,而且还会在火中告诉人们,他现在做的和在古代摩西时所做的一样”。④
  C·L·布拉斯先生在其优雅的著作《未知的上帝》里,引用了袄教经典《Yesk》的一段话:“他把献祭送给永恒的、光芒四射的、快如骏马的太阳,用以抵御黑暗……把它献给无所不知的君主”(第195页)。
  当一位耶稣会传教士向摩拉施人讲道时,人们告诉他:“迄今为止,我们既不知道,也把握不到比太阳更伟大的东西”。北美的肖尼人也运用同样的逻辑,即太阳使万物有生气,所以它必然是生命的使者或伟大精灵的使者。谢福的格言有里些值得考虑的真理成份,他说“异教的每个神都只是太阳而已,并根据其作用的不同方式而定”(《Caelum Poeticun》,1646,第33页)。在麦克斯·缪勒论“太阳神话”的那一章(《断想集》第4卷第287-327页)里,他证明了“十分肯定,由于万物都依赖于太阳,所以它在古代人,甚至在现代人的思想里,成为最显要的、半自然半超自然的物体,太阳神话在语言、传说、以及整个人类的宗教中,都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还说泰勒先生也认为“凡是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有太阳神话”(同上,第198页)。这可参见泰勒的《原始文化》第1卷第209页和第2卷第285一296页。埃及宗教中的许多神,看来只是太阳神“拉”的不同方面而已,许多崇拜太阳的未开化人承认,他们穿越此界,达到一个更高的神性,是他给了太阳光明。
  值得注意的是,太阳的大多数崇拜者,都把他人格化为一位正义的法官,他证明人的言行,审查人的内心思想。作为法律和秩序的源泉,他传授给巴比伦汉漠拉比王(公元前2000 年)一部最早的法典,用来统治人们的言行。
  “古代诗人阿密斯不仅相信太阳有眼睛可以观察世界,而且相信它有一只耳朵,他好象在太阳里边找到了可以明了我们思想的上帝的代表”(J·B·莫雷斯《自然:一个寓言》第2卷Ⅱ,第429-433页)。
  阿柏支族印第安人指着太阳对白人说“你难道不相信这位神灵在观察我们的言行,并惩罚恶行吗”(弗罗贝尔)。一位休伦妇女在听了基督教牧师尽善尽美的颂扬之后说,“我一直是用你所归之于上帝的那些品质描述我们的阿雷斯基神(太阳和伟大的精灵)的”(I拉弗托《Moeurs des Sauvages Ameriquains》i,127I-O·庇齐尔《人类种族》第254页①)。
  对未开化人来说,太阳作为一个真实的有生命的人,和赫利俄斯对于荷马时代的希腊人是一样的。我们知道,后来的希腊人摒弃了某些哲学家亵读神明的唯物主义,这些哲学家否定了在他们看来只是物质的红色火球的神性和人格。希腊人和罗马人在有什么触犯神圣法律的恶行时,召唤太阳来作证是一致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希望并请人使自己面向阳光,以此作为自己的宗教职责;这恰好基督教诗人的晚歌:“我灵魂的太阳”(等于亚述语中的Shamash-napishtim)受到落日景象的激励。
  在古代埃及,“拉”及其崇拜者的对应关系,可追溯到将太阳拟人化为相似于自己的事物这种自然的结果。双方在生、死及复活方面的经历,都被看作完全一致的。
  “一旦埃及人开始思索,他立刻就觉察到太阳的经历和人的经历有极明显的相似之处。人也有自己的黎明和夕落。人从最早的幼年微光开始,逐渐长大,达到力量和智慧的顶点;随后走上下坡坡路,像壮观的落日,死后则深埋大地之中,结束了自己的生涯。在埃及,太阳每晚落到利比亚山脉后面;在那里他穿过阿蒙神的地下王国,走过在第二天拂晓前必须走完的路程。所以埃及人的坟墓置于尼罗河的左岸——即这个国家的西部。所有已知的金字塔也都建在西部,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切比较重要的‘死亡城’,有孟斐斯人的公共墓地,还有阿比多人和斯比人的公共墓地。‘到西方,到西方!’参加送葬的人们哭喊着。每天早上人们都看到太阳升起来,象以往的清晨一样年青和炽热,那么,人们为何不能在完成阴间的旅程,战胜阿蒙神的恐怖之后,摆脱坟墓的黑暗而重见光明呢!每个早晨都有新的征兆复活这种不死的希望,于是埃及人形成一种类推,并以此设置自己的坟墓。它们位于国家的西部,接近日落的地方,但坟墓的门却朝向东方,以便它的居住者有一天重见光明。在孟斐斯人的墓地里,几乎每座坟墓都朝向东方,就是一块独立的石碑,也无一不是面东而立。……因此,在死者居住的阴暗深渊里,死者得以将眼睛转向天空的确定方位,在此方位上,生命之火每日重新点燃,由此可以等待光明驱散黑暗,把他们从长眠中唤醒”。①
  有一切理由令人相信,人类关于复活、来世生活、不朽的最初希望,通过太阳的戏剧性事件的不同说法而表达出来,这或许还可以从东方(East)和复活节(Easter)这两个字及其具体化之概念间的、内在而非表面的联系得到说明。
  上述提及的考察表明:“金太阳象(所有自然物的)君王”,它使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独享人类的崇拜和宗教虔敬。既然如此,没有一个创造物可以完全和太阳相比,这个光辉灿烂的球体成为上帝的令人满意的象征,在它的美丽、仁慈、及卓绝无比的力量中,我们先验地期望成为极其可能的事实只能是:太阳在所有用眼可到、用思维可理解,用内心可成受其影响的各民族的神话里,以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扮演着引人注目的角色。
  本文是作者《比较神话学》一书的导言。1905年伦敦版。①但尼生《阿克巴的梦》,第一歌.
  ①D·G·布雷顿《新世界的神话》第3版,第163-164页。还可参见其更恰当的评论,第165-167页。
  ②杰沃恩·蒂尔·札勒《Bardds》I,267。
  ③R·布朗《原始人的星座》I,345或351.
  ④F·高尼比尔《早期基督教的纪念物》,第328页。
  ①弗雷德·德里兹齐《巴比尔塔和圣经》,约翰斯编辑,第2706页。
  ②E.B泰勤《原始文化》第3版,294-296页。
  ③《蒙塔湟的历史》,第247页。
  ④德拉帕《欧洲理智的发展》I,第97页。
  ①E.B泰勒《原始文化》I,第3版,第290页。
  ①贝罗特一齐比兹《古埃及艺术》第1卷,第156-157页.

(文章转自《世界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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