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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伦:正确认识中国本土宗教文化对世界和平的价值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6年5月5日

中国本土宗教具有与亚伯拉罕宗教(指信仰亚伯拉罕为始祖的三个世界性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迥然相异的模式,这一点常被现代国人所忽视。与此相应,数十年来,我国本土宗教已习惯于以亚伯拉罕宗教的模式定义、塑造自己,模糊了其原有的特点,其中包括某些独特的优点。由于缺乏对中国本土宗教文化特点的深刻认识,自然难以发挥这份文化遗产对全球化人类社会弥足珍贵的潜在作用。这对面临全球化重大挑战的人类来说,无疑是一大损失。如果不甘愿坐视这份文化遗产被埋没荒废,唯有对中国本土宗教文化重新认识、深入发掘。而成就此举的最佳途径,可能是摘掉西方中心论宗教观的有色眼镜,还中国本土宗教以本来面目,客观研讨,评估其优缺点,并据以改进发展,以发挥其潜在的积极作用。

 

中国本土宗教文化模式的特点

 

所谓本土宗教,系指以儒、道、佛为主体的本土宗教,与历史上融入中国的其他宗教元素的混合体。其中,佛教虽然起源于印度,但经过在中华大地约2000年的演化发展,已经充分本土化,有足够理由被称为中国本土宗教。

 

人类各民族都有其自身的宗教。此外,还有基督宗教和伊斯兰教等世界性宗教,但为什么中国本土宗教文化却特别可能对世界和平作出重大贡献?原因在于中国本土宗教与亚伯拉罕宗教的一元化排他体系不同,是以儒、道、佛为主体的多元包容体系。这个体系从形成伊始,就不得不应对多元社会、多元宗教文化共存的问题,以致其在近2000年的历史长河中,演进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多元宗教共生模式,能够有效维护多元宗教间的关系和谐和多元社会的和平稳定。因此,要了解中国本土宗教何以特别能对世界和平作出重大贡献,首先必须认识中国本土宗教有别于世界其他主要宗教的特点。

 

中国本土宗教模式与亚伯拉罕宗教模式大相径庭的现象,从上世纪60年代起开始被一些宗教社会学者觉察。美籍华人、社会学家杨庆堃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中,就将中国本土宗教归类于弥漫性宗教,以别于基督宗教那种有自己的神学、仪式和组织体系,独立于其他世俗社会组织之外的建制性宗教。他指出,中国本土宗教虽然在多数情况下没有独立于世俗社会的建制性结构,但却无所不在地弥漫于包括政治、社区、家庭、文化、思想意识在内的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其神学、仪式、组织与世俗制度和社会秩序其他方面的观念和结构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宗教学是从19世纪末以来,在以基督宗教为背景的西方社会强盛时期发展起来的学科,故而不可避免地印有基督教的深刻烙印,带有西方中心论的色彩。建制性的亚伯拉罕宗教仅是人类各种宗教信仰的一种特殊形式,与人类大多数宗教信仰模式并不相同。但源自西方的宗教学借助西方文明当时所处的强势地位,使得以亚伯拉罕宗教为模式定义的宗教成为界定、研究和认识宗教的唯一标准和话语体系。当这种以偏概全的定义和学术体系被运用到亚伯拉罕宗教盛行区域以外时,就造成严重的认识混乱。例如,清末民初,我国一些主流知识分子不加甄别地全盘接受西方文化体系,全面否定本民族传统文化体系,以致视而不见我国庙宇、神坛星罗棋布,宗教现象无处不在的事实。以西方中心论为主导的观念。在后续政治运动的推动下,塑造了中国现代社会最初的宗教观;经过数代人潜移默化,在中国社会已被视为理所当然,其结果是对中国宗教信仰状况产生严重误解。

 

如果摘掉西方宗教观的有色眼镜,客观考察研究,就会发现中国宗教绝非不存在,而是以完全不同于基督宗教的形态存在。西方宗教学通常认为,构成一种宗教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教义、教规、仪式、建构性组织和教徒。而中国本土宗教既没有完整和独立于世俗体系的神学教义,也没有西方宗教那种信众的建制性教会组织,甚至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教徒。如果以西方中心论的宗教定义衡量,确实构不成宗教。无怪乎盲目全盘接受西方宗教观的学者们或声称中国没有宗教,或致力于按亚伯拉罕宗教模式诠释和塑造中国宗教。本土宗教有与亚伯拉罕宗教截然不同的存在形式和特点,绝非以建制性基督宗教为范式的西方宗教学所能正确诠释。为了客观深入研究认识本土宗教及其内在价值,必须放弃植根于西方中心论的宗教观,纠正其所造成的偏差和误导,而代之以全面客观的宗教观和研究体系。

 

本土宗教较之西方宗教更能促进世界和平的原因

 

由于受西方中心论宗教观的压倒性影响,近百年来,本土宗教要么被否认其宗教身份,要么被视为低等宗教,其优点和价值因此难以得到充分认识和发掘。一种宗教文化模式能在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历经近2000年不衰,而且被周边国家广泛采纳和继承,必有其内在的价值和生命力。对中国本土宗教文化的价值和功能深入研究、认识和发掘,使之服务于全球化时代的人类社会,是中国宗教界和学术界一项长期而有意义的使命。

 

人类多元民族和社会快速挤入狭小的地球村,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多重碰撞、冲突和融合。人类既有顺利融合实现大同世界美好愿望的机会,也有因不能妥善处理文明冲突而毁灭的风险。美国学者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无疑是对人类尚无法解决的宗教文明冲突风险的沉重警示。如何避免战争威胁,如何维护世界和平,是对人类最大的挑战。应对这项人类尚束手无策、但又生死攸关的挑战,中国本土宗教可能提供一种最有效的借鉴模式。

 

与全球化多元人类社会相似,数千年来的中国社会始终是多元融合的社会,其间不仅有数百个民族融入其中,而且有大量不同的宗教信仰随之融入;不仅有儒、道、佛和本土原生宗教的相互融合,而且有世界大多数主要宗教的融入。其结果是发展演化出多元通和、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包容性信仰模式和理念。历史反复证明,这种信仰模式不仅能有效化解多元社会的矛盾冲突,而且可以为多元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平提供精神和价值基础。全球化的人类社会是一个扩大的多元融合社会,与中国多元社会有着相似的需求和挑战。因此,中国本土宗教这种不重建制、多元包容、求同存异、与社会融为一体的信仰模式经过改良,可能正是有效化解全球文明冲突,使人类得以和合共生的优秀信仰模式。

 

以云南宗教为例,云南省不仅有26个民族长期和平共存,而且有包括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伊斯兰教和本地民间宗教在内的几乎所有主要宗教相互交融,可以说是中国社会民族多元、宗教多元和文化多元的一个缩影。这样一个多元社会能够长期维持相对和谐稳定,没有发生过像亚伯拉罕宗教占主导地位国家那样的宗教冲突和战争,本土宗教的模式和理念在其中起着重大作用。

 

云南省信仰者众多、影响力最大的宗教是南传上座部佛教。该教不仅与同存在于云南的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能和谐共处,而且与其他所有宗教相安无事,相互交融。究其原因,南传佛教教义主张的慈悲、平和、与人为善、和谐包容固然起到很大作用,但本土宗教共有的多元包容、和合共生的模式和理念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甚至基督宗教受到当地本土宗教的影响,也吸收和采纳了本土宗教的理念和模式,成功融入云南社会,与其他宗教保持了和谐共融的关系。

 

人类共同体的成功形成,不仅需要在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形成共同体,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信仰、价值、伦理、文化等领域形成共同体。否则,就会因缺乏精神信仰的引导、价值伦理的支撑和文化的粘合而屡建屡败。维护人类社会的和平,也不仅需要在战略、策略和反战方法等浅层次谋求,更应该从信仰、价值、伦理、文化等意识形态的深层次筑基和巩固。

 

中国本土宗教缺少建制性组织,在许多人看来是一大缺憾,但从人类和合共生角度来看,也许是一大优点。据W.C.史密斯等西方著名宗教学者的考证,建制性宗教是近代以来基督宗教为了辩论护教而派生的产物,导致了概念混乱、对立排他等不良后果。亚伯拉罕宗教由此而来的建制性是宗教对立、排他和冲突的主要根源,未必值得其他宗教羡慕和效仿。宗教的核心是信仰,因此,宗教的外在形式应当为信仰服务,而非相反。当一种宗教形式不利于信仰真谛的实现、危害人类生存时,对其放弃或改革是正道。否则,就会本末倒置。对人类共同生存发展的最大威胁是人类各种组织或群体之间的隔阂、对立和冲突,其中,最重要的是宗教文化间的隔阂、对立和冲突,亦即亨廷顿所谓文明冲突。多数情况下,隔阂、对立和冲突随建制性组织实体的加强而加强,因此,非建制性宗教可能是消除宗教文明间隔阂、对立和冲突的最有效途径。纵观人类历史,非建制性宗教,如本土宗教更可能是人类宗教信仰存在的自然、合理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可以避免或消除宗教对立排他和文明冲突。所以,应被视为一种优等模式,而非低等模式。近年来,欧美社会建制性宗教信徒不断大幅衰减,而无归属信仰者持续上升,也许预示宗教信仰模式向自然状态的趋势性回归。

 

毋庸讳言,中国本土宗教虽然有以上重大优点和价值,但与亚伯拉罕宗教相比,也有其缺点和改进发展的空间,不能因对其优点的肯定而被认为尽善尽美。中国本土宗教要走向世界,被国际社会接受为构建人类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的重大资源,其本身尚需要经历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学习借鉴其他宗教文化等改进过程。在如何对待中国本土宗教问题上,国人曾有过全面肯定、不容置疑改变和全面否定、一无是处这两种极端的态度。如果不抱成见,而是本着建设性态度对待这份民族精神文化遗产,则应该摈弃这两种极端态度,而代之以理性、客观的研究探讨和改进、完善的努力,使其在全球化时代充分发挥其优点和效用,为人类和平生存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复旦大学中华文明国际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2016419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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