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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化:列强的国家利益与罗文藻的坎坷祝圣路   2019年4月12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内容提要]15831922年,罗文藻是中国人中唯一的天主教主教。他从被教廷任命到接受祝圣,经历了11年多的坎坷路程。之所以出现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历史现象,是葡萄牙、西班牙、法国等列强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争夺、维护对华保教权或传教权,阻挠了罗文藻的祝圣。本文叙述罗文藻的祝圣过程,阐述保教权与列强国家利益的关系,论述列强间的保教权之争,分析为何彼此勾心斗角的列强会一致阻挠罗文藻受祝圣,探寻这段历史给我们的启示:第一,教廷为了争取更好的传教效果,只能依靠当时厚待天主教的强国。第二,当教廷和世俗国家的利益矛盾,教廷下达的命令与传教士所属国家的利益针锋相对时,传教士会因为国家公民和修会成员的双重身份,陷于两难,且往往倾向于保护和资助传教活动的世俗国家。第三,列强对国家利益的考虑一定优先于传教效果和当地教会利益。

 

[关键词]罗文藻;国家利益;保教权;代牧制;本土化

 

1583年天主教再传中国大陆至1922年的340年间,罗文藻是中国人中唯一的天主教主教。他从被教廷任命到接受祝圣,经历了11年多的坎坷路程。教廷任命的主教怎会难以接受祝圣?罗文藻去世前曾做过总结:“我时加观察,直到今日,是人人皆为自己打算,人人专求己国的利益。正为此,方有如此众多的纷争与不幸!”[1]仔细研究这段历史,会发现罗文藻所言属实,确是葡萄牙、西班牙、法国等列强为了各自的国家利益,争夺、维护对华保教权或传教权,阻挠了罗文藻的祝圣。

 

本文将叙述罗文藻的坎坷祝圣路,阐述保教权与列强的国家利益的关系,论述列强间的保教权之争,分析为何彼此勾心斗角的列强会一致阻挠罗文藻受祝圣,探寻这段历史给我们的启示。

  

一、罗文藻的坎坷祝圣路

 

罗文藻(1617-1691[2]字汝鼎,号我存,洗名额我略,西班牙名Gregory Lopez,福建省福安县罗家巷村[3]人。少年家贫,为教堂佣工。1633年,由利安当[4]神父付洗入教。受洗后即跟随、辅助利安当传教。后赴菲律宾马尼拉的多玛斯学院半工半读,1650年入多明我会,1654年圣神父。次年受派回国传教。因杨光先教案,1665-1671年,在华外国传教士被囚禁广州、北京,个别隐藏僻处。罗文藻是中国人,行动未受限制,各修会不得不都委托他巡视教务,慰问和接济被囚会士。他的足迹遍及闽、浙、赣、粤、晋、鲁、湘、川、江南(苏、皖)、直隶(冀),付洗2500多人,比以往30年中所有传教士付洗总数还多。经教廷传信部推荐,167414日,教廷发布《在座堂上》谕令,任命他为巴西利衔主教、南京宗座代牧,掌管直隶、晋、鲁、豫、陕和高丽(朝鲜半岛)教务。

 

罗文藻3年后才获知这一任命。他一度准备到暹罗[5]接受法国主教的祝圣,后坚辞不就。理由是不能当此重任;其实是因为葡萄牙在远东享有保教权,非经葡国同意,必遭澳门教会当局反对;在华的多明我会士们也劝他不要接受。16791012日,教廷发布《最近与尔》谕令,重申对罗文藻的任命;并命多明我会总会长劝他接受。但是,直到168112月,他才接到这个谕令。多明我会总会长写信告诉他,并令他接受任命。同时写信给马尼拉省会长,命他在罗文藻受祝圣后,派一名神学顾问协助罗文藻。这时,在华的多明我会士们也劝罗文藻服从。罗文藻这才接受任命。16835月初,他到达马尼拉,准备接受祝圣。出人意料的是,菲律宾多明我会省会长竟公然违背教廷的谕令和总会长的命令,坚决反对;称如果罗文藻敢接受任命,将开除其会籍,召回所有在华西班牙传教士,断绝一切经济资助。他把罗文藻软禁在多明我会设在涧内[6]的会院约一年。事后,罗文藻诉说:“谓终不准余回至中国。彼等又明言将远送余至别处而监视之。”[7]这时,马尼拉发生政教冲突,省会长被皇家法院逮捕。16845月,罗文藻得到皇家法官保护,逃出会院,先匿居于同情其处境的奥斯定会修道院,同年9月逃回福建福安。

 

此时,法国人也开始阻挠罗文藻的祝圣。罗文藻一到福安居处,[8]即发函给法国籍陆方济[9]主教,请陆为他行祝圣礼。陆平时驻吴安县属的穆洋镇,912起,在福安城接受当地教徒的盛大庆祝。9月底感觉不适,1012日回到穆洋。让罗文藻到穆洋接受祝圣。但罗文藻1031日赶到穆洋,陆已于29日去世。[10]次年3月,罗文藻收到在广州的、在华唯一代牧伊大任[11]来信,表示愿意祝圣罗文藻。罗文藻由在福建的阎珰[12]陪同前往。阎是陆方济指定的接班人,又是罗文藻的顾问和神学老师。阎知道罗文藻没有收到教宗任命他的通谕鉴证本。对罗文藻说,他担心伊因此而不愿祝圣罗文藻,但他会援引多项法律迫使伊祝圣。对此,罗文藻充满感激。在伊面前,罗文藻只出示了通谕的简单翻译文本。伊非常吃惊。因为这份通谕在168010月由伊从罗马带来;来华途中,于次年12月在苏拉特[13]遇到陆方济,[14]伊将装有通谕的信袋交给陆,委托陆带到暹罗,从暹罗就近寄往马尼拉,他则直接赴中国。因船只失事,伊于168210月也辗转到了暹罗,见该信袋仍未寄出,即亲手寄出。但是,罗文藻只收到了信袋,里面没有通谕鉴证本。尽管如此,伊因亲眼见过通谕,仍愿为罗文藻祝圣。阎见计谋落空,又设置其它障碍,遭伊和方济各会传教士反对。终于,168548日,罗文藻由伊祝圣为主教。阎拒绝出席祝圣仪式。[15]这时,距罗文藻被任命为主教已过去了十一年零三个月。他已从盛年进入暮年,5年多后去世。

 

为何出现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现象?保教权有何效力?澳门教会当局有怎样的势力,令罗文藻不敢接受教廷的任命?

 

二、保教权与列强国家利益的关系

 

16世纪,西班牙、葡萄牙同时崛起,争雄世界。争雄的基础是新航线和新大陆的发现。1492年,西班牙航海家越过大西洋到达美洲,1521年从美洲越太平洋抵菲律宾。1498年,葡萄牙航海家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后经马六甲抵中国。世界双雄认定:谁发现,谁占有。但分别发现一地则带来争执。为此双雄承认:教廷有权分配任何不为基督教统治者所拥有的世俗专有权。1493年,教廷划分“教皇子午线”,大体上美洲归西班牙,亚洲和非洲归葡萄牙。两国争雄的目的是扩大殖民地、开展贸易。西班牙占有美洲后,长期倾力开采当地银矿和金矿,葡萄牙则属意于东方贸易。东方贸易包括东西方贸易和东方各国间的贸易,利润十分可观,生丝利润可达150%,瓷器达100-200%。后来,西班牙发现采矿获利不及贸易丰厚,便竭力染指东方,谋分贸易之利。法国崛起后,更是将发展海外贸易列为重要国策。

 

教廷用神权肯定和支持双雄对世界的征服,也赋予他们在征服区域传教的义务和特权。葡萄牙称此为保教权(Patronado),西班牙称之为代理权(Viariato)。双雄均用国家力量狂热传教,葡萄牙的口号是“种族与灵魂”,西班牙的口号是“黄金、荣耀和福音”。[16]国家行为一定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双雄除了因宗教热情而传教,亦谋求以天主教信仰统一被征服者的精神世界,便于统治。所以,每每将新获土地交给教会管理。在殖民地,他们用火与剑强迫当地人信教。西班牙人曾强迫菲律宾酋长交出偶像,改信天主教,否则没收财产,烧毁房屋,处死居民。1534年,教廷宣布葡萄牙享有远东保教权。葡萄牙国王成为远东教会的保护者和赞助人,同时享有任命主教、派遣传教士,要求传教士效忠、服务葡国之权。为达此目的,葡萄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凡到远东的传教士,须向葡国王宣誓效忠,持葡国所发船只通行证,从里斯本出发,经葡萄牙航线前往。随着对华保教权争夺的升级,甚至要求传教士加入葡萄牙国籍,非葡传教士即使到了澳门,也不能进中国。[17]这些措施一度保证了葡国保教权的效力。

 

中国是有独立主权的文明古国,列强无法用对待殖民地的办法在华传教。传教士们徘徊在中国国门外多年不得入境。1583年,受葡萄牙保护的耶稣会士利玛窦[18]侥幸获准在广东肇庆建堂,将天主教成功再传中国。从总体上看,明、清政府基本不允许外国人传教,绝不容百姓因为信教,在皇权之外承认另一种权威,自成组织体系。因此,1701年,教廷派铎罗[19]出使北京,希望能派驻教宗代表,统辖中国天主教,被断然拒绝。事实上,明、清政府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传教士,用其技艺,不信其教,不时逐人、禁教;只是当传教士有功时,作为奖赏,有限度地允许传教士存在和“行走”。对西学最有好感的康熙,晚年曾一语道破天机:“予所以好待他者,不过是用其技艺耳。”[20]在华耶稣会士经艰难摸索,逐步形成一套“利玛窦规矩”:传教士,千方百计融入中国社会,顺从朝廷,取悦士绅;西学,竭尽全力为朝廷所用,以增护教资本;教义教规,殚思极虑融入中国文化;传教态度,极其谨慎小心;传教路径,利用千丝万缕的宗族和社会关系。1671年,经修历有功的南怀仁[21]请求,康熙准许被囚广州的传教士返回各传教区。当年即有2万多人受洗。[22]因澳门贸易日趋衰落,南怀仁于16701684年两次请求康熙,获准贸易优惠政策。为此,葡萄牙国王彼得罗三世专门写信给南表示感谢。[23]可见,面对强势政府和半合法、因人而异的传教环境,保教权应负责任中,保护很难,仅剩赞助;所得利益却显而易见。事实上,不是葡萄牙国王保护了传教士,而是传教士忍辱负重建立事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葡萄牙势力的在华“行走”。

 

列强梦寐以求能在中国合法、哪怕半合法“行走”。但当时中国实行海禁,列强船只游弋于中国近海却无法入境,只能通过朝贡或走私通道进行贸易。朝贡贸易有限制和限度,走私风险很大。1545-1549年,走私葡商被明朝政府杀1270人、囚30人,商船尽焚。[24]1557年,因葡萄牙人帮助中国剿灭海盗有功,广东总督允许他们在澳门居留。1578年起,获准春秋两季在广州进行贸易。1614年,明朝廷正式允准葡人在澳居留并维持自治,还获准开展贸易。清初又行海禁,片板不许下水,“夷人”几无潜入中国可能。澳门成为对华贸易的重要通道,很多时候是唯一通道,渐成重要国际商埠,也成为列强激烈争夺的对象。1555年,耶稣会进入澳门。因葡国派驻远东的世俗人员很少,而且,大部分军人和商人是文盲;传教士成为澳门维持自治的重要力量,更成为拓展和巩固葡萄牙势力范围的重要力量。他们像剑一样插入中国社会,用合法或不合法的手段,参与建立和维系在华关系网、提供信息、将有经商奢望的他国传教士排斥出去、甚至直接经商。一些入教华人,须学西方语言、起西方名,[25]俨然成为他们的社会基础。1584年,西班牙传教士甚至命令澳门葡萄牙传教士配合西班牙军队进攻中国。[26]1631年,西班牙传教士科齐[27]任西班牙菲律宾总督特使,到中国与福建总督商谈西班牙与中国通商事宜。因谈判破裂,干脆潜留福建传教。[28]17世纪,法国传教士更像是尖而韧的楔子,突破层层障碍,直插清朝廷,成为中法两国事实上的外交使者,建立起中法贸易体系。可见,在这一历史时期,保教权所承担的“赞助”责任与贸易利益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传教士对保护国的忠诚和服务,却是列强编织势力范围的重要支撑。保教权的重要性不在划分和保护对华传教专权,而是划分和保护对华贸易的垄断权!

 

面对珍贵的保教权,列强经历了怎样的争夺和妥协?保教权的实际效力又如何转移和变化?

 

三、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的保教权之争

 

1571年,西班牙经过30年的反复试探,终于占领马尼拉,迅速将之建成统治菲律宾的中心和联通美洲和中国的港口,菲律宾的西班牙总督跃跃欲试,寻求对华贸易途径。葡萄牙认为西班牙侵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又无力进行军事抗争,转请教廷授予宗教上的合法性。1576年,葡国王请教廷设立了澳门教区,隶属于其掌控的印度果阿大主教区,管理包括中国在内的远东教务,以阻止西班牙传教士渗入中国。1579年,教廷又同意西班牙的请求,设立马尼拉教区,隶属于由西班牙掌控的墨西哥城总教区,重要职能是管理西班牙在亚洲殖民地的教务。西班牙合法拥有了对菲律宾和亚洲的保教权,破解了葡萄牙独霸远东的格局。在菲律宾的修会主要有奥古斯丁会、多明我会、方济各会等托钵修会,主要由西班牙传教士组成。1580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通过婚姻关系兼了葡萄牙国王位。经葡萄牙议会斗争,他保证:葡、西殖民地各自分开,中菲贸易由葡人垄断。1582年,经西班牙耶稣会士桑切斯[29]劝说, 澳葡当局宣誓效忠西班牙国王。西班牙人一度试图将澳门教区隶属自己,派大批西班牙传教士到澳门。然好景不长。葡人害怕西人会扰乱他们好不容易同广东政府建立起来的定居和贸易约定,危及葡萄牙在华根本利益,想方设法借中国政府之手驱逐西人。1585年,经耶稣会强烈请求,教廷宣布禁止耶稣会以外的修会进入中国。1589年,菲利浦二世也明令禁止菲律宾传教士进入中国,禁止澳门与马尼拉之间的任何直接商务联系,必须经葡属马六甲办理手续,[30]让葡国分利。西班牙人为利益所趋,又逞强,不理禁令,摆脱澳门,想方设法从马尼拉直接与中国来往。在马尼拉的托钵修会也千方百计进入中国,却受到耶稣会的阻挠和暗中破坏。西班牙也向教廷提出强烈抗议。教廷迫于压力,于1608年宣布托钵修士前往远东可自由选择路线,不必经里斯本。也就是说,可以自由进入远东。此后,西、葡对中国保教权之争呈白热化。1623年,为争夺澳门主教职权,耶稣会士开炮轰击多明我会的修道院;40年代初,双方竟开展激烈的巷战,[31]1644年,留居澳门的西班牙传教士多为葡萄牙人所杀。[32]

 

1633年,受西属菲律宾总督派遣,利安当和一名多明我会神父潜入福建传教。罗文藻即由利安当付洗入教。年底,利由罗文藻陪同去江西的建昌和南昌,拟长驻南昌传教。耶稣会副会长阳玛诺[33]劝他另辟传教点,并礼送至南京。南京教友接待他一段时间后,再次劝他离开。他不肯。阳玛诺即令南京教友把他捆上船,锁进船舱,押回福建。[34]尽管如此,西班牙托钵修会历尽艰难,至1672年,在中国还是形成了以广州为总部,拥有广东、山东、福建和浙江四个教区的局面。

 

特兰托会议之后,天主教浴火重生,教宗被公认为教会最高权威,各修会大力推进海外传教。教廷亟需摆脱保教权的束缚,更多实现自身监管权。1622年,教廷接受法国教士的建议,改革教会体制,成立传信部,推行宗座代牧制。规定在传教教区,设立代牧区,隶属教廷传信部,由宗座代牧代教宗管理。宗座代牧被祝圣为欧洲历史上存在过,因合并或改制而不复存在教区的主教,以主教身份管理传教区。从此,世界天主教的“教区”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常法教区,隶属教廷会议部,由本教区的主教直接管理;另一种即代牧区。1678年,教廷进而采纳陆方济的建议,规定:各国传教士必须向代牧宣誓效忠,否则不得履行圣职。[35]代牧区制度实际上是对保教权的否定。在两种性质教会体制并存的背景中,教廷不时重新划分中国传教区域,命令时常模糊或矛盾,当时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甚至失真;前一个命令尚未落实,后一个命令又下;同一个人被反复任命为两种性质教会体制的职务;在华教区和代牧区的区划不清、重叠。各国传教士往往抓住对自己有利的命令抗辩、争夺。这使中国天主教的局面更为复杂和混乱,保教权之争更为激烈和纷繁。

 

葡萄牙政府始终坚决反对代牧制,教廷则强行推进。十七世纪四十年代,教廷甚至与葡萄牙断绝了关系。[36]葡萄牙因国力衰退,虽不甘,却无奈,只能以效力一再被教廷稀释的远东保教权为武器,和教廷、列强做一些毫无胜算、不讲章法的抗争:果阿葡国总督下令逮捕传信部派到中国的任何一位代牧;1688年,命令所有去东方的传教士必须经葡萄牙出发并宣誓尊重保教权,私人船只不许赴东方,不发通行证给他国政府的船只。因为政府船只是非葡萄牙传教士,特别是法国传教士赴远东的唯一交通工具。

 

17世纪,法国崛起,与诸国争雄。法国在经济上实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出口贸易。为拓商路,开展全球地理测绘,以完善航海图和地图。1681年,路易十四拟由政府资助,派传教使团到中国测绘。受葡萄牙保教权阻挠,加之教廷要求赴华传教士必须宣誓服从传信部所派代牧,缺少往远东的法国船只等原因,行动搁浅。1684年,中国开放海禁,在广州设洋货行(后发展为十三行),专营进出口贸易,成为各国对华贸易基本渠道。法国开始强力干涉教廷事务,力争成为教会在东方的新代表。1685年,再组传教使团,归属海军部,路易十四亲自签署任命状,任命使团6名成员为中国政府最欢迎的“皇家数学家”。[37]借法国公使回访暹罗之机,将6人带到暹罗。澳门葡人得讯,准备加以阻止。他们搭中国帆船从浙江偷偷上岸,险遭不幸。[38]他们遵路易十四之令,既不宣誓服从葡萄牙保教权,也不向非法国籍的代牧宣誓,因此不能融入耶稣会中国区会,也无权在华传教。澳门葡人甚至扣留、监禁了携带他们经费、书籍、仪器的另一个从澳门入境的法国人,使他们陷入困境,一度不得不离开传教岗位去谋生。因中国急需补充传教力量,濒临死亡的南怀仁未遵守澳门当局所下全力阻止他们进入中国的命令,反而请求康熙恩准他们留居。[39]罗文藻主教在16882月底也变通行事,没有要求他们宣誓,赋予他们在华传教权。[40]法国传教士从此扎根中国。同年11月,教宗撤销宣誓要求。[41]这批法国人中的张诚[42]、白晋[43]被朝廷留用,屡建事功,深得康熙器重。1692年,康熙发布上谕,因传教士“诚心效力,克成其事,劳绩甚多”,且“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又并非左道惑众,异端生事。”所以“将各处天主堂俱照旧存留,凡进香供奉之人,仍许照常行走,不必禁止。”[44]这道空前宽松的上谕,让葡属传教士也分享了在华传教权。法国人更获得在华传教的主动权。

 

法国政府又活动耶稣会总会长。1699年,总会长任命6人中的洪若翰[45]为具有行使副省会长权力的法国人传教区会长。这标志着独立的在华法国耶稣会士传教区的创建并得到总会承认,也标志着法国获得在华独立传教权。次年,张诚出任在华法国耶稣会传教区第一任会长。洪若翰又在广州建立了法国传教团的会院,法国来的传教士和经费不必经澳门而迳达中国。此后,在北京宫廷中一直活跃着法国耶稣会士和葡属耶稣会士两支队伍。他们时而合作,时而冲突,甚至把康熙牵扯进来。当法国耶稣会士得康熙赏赐京城住宅、以及在此宅基建北堂时,都遭到葡属耶稣会士的强烈反对,均由康熙出面调停才压下战火。[46]八十年代起,来华传教士中,葡萄牙所派渐少,法国所派渐多,法国势力逐渐取代了葡萄牙。1693年,获得康熙青睐和信任的白晋,以朝廷钦差的身份赴法国,与法国东印度公司建立起联系。1698年,白晋搭乘该公司船只回到广州,被中国官员看作法国国王所派,颇受重视。这也标志法国正式开启直接对华贸易。

 

教廷在对华传教事务方面,所依靠的国家本来不定,先游走于葡萄牙和西班牙之间。法国兴起后,逐渐改靠法国。1658-1660年,教廷任命3个法国人高依纳爵[47]、陆方济、郎伯铎[48]为南京、东京(安南)、交趾的宗座代牧。葡、西公开对抗,不承认这一任命。结果,高依纳爵途中病故。陆方济努力了3次未能进入中国:1662年走到暹罗,因其它原因返回罗马;1670年走到印度,险遭葡人暗杀;1674年设法再行,航船遇险,漂至马尼拉,被西班牙人拿获,先监禁,后经美洲解送回欧洲。[49]朗主教到达了安南,由法国赞助,果阿总主教给他绝罚处分。[50]面对如此局势,1677年,教廷又将中国分成中国南部、中国北部两个代牧区,任命陆方济为南部宗座代牧,罗文藻为北部宗座代牧。1684年,陆方济再次来华。澳门葡人仍不准他进入,在澳门为他准备好了监狱。[51]他从厦门潜入福建。

 

由罗文藻被任命的背景,已可预见其多舛的命运。为什么互斗的列强却一致阻挠罗文藻受祝圣,特别是提议他当主教的法国,后期也加以阻挠?

 

四、列强一致阻挠罗文藻受祝圣

 

从长远看,罗文藻出任主教,将导致中国天主教的本土化。1659年,教廷在任命首批中国代牧时,就要求代牧们“造就一批土著教士”。[52]果然如此,将波及保教权存在必要性、甚至是否必须派传教士的问题。对教廷任命罗文藻,葡萄牙声称侵犯了自己的“法定”保教权,数次反对。菲律宾省会长抗命的理由包括:西班牙历来享有任命主教的特权,并有权对未经西班牙同意任命的主教提出异议,特别是在有葡萄牙和法国竞争的地区;教廷对罗文藻的任命未经西班牙同意,任命书未经西属墨西哥城总教区送达马尼拉;在华教士历来由西方各国提供经济资助和政治保护,理所当然应由外籍教士任主教,不能将主教职位授予中国人。[53]

 

具体来看,列强最关心的是罗文藻成为主教后,将效忠于哪国,为哪国利益服务。哪国都没有把握罗文藻会效忠自己。按理,罗文藻是属西班牙的多明我会士,应该效忠于西班牙。但是,当葡、西之争以礼仪之争形式出现时,罗文藻基于对中国社会的了解,从有利于传教出发,站在了葡属耶稣会一边。这也是菲律宾省会长抗命不祝圣罗文藻的重要原因。[54]罗文藻在软禁于马尼拉涧内期间,为求批准,一再给西班牙国王写信,表示忠诚:声明自己是国王的公民;表明他以前和现在均反对法国主教进入中国管辖所有教士;请求西班牙国王声明自己是中国传教区的保护人。[55]他还写信给教廷,请求让赴华传教士从西班牙出发。然而,多明我会并不相信他在这种处境中的表白。罗文藻逃回国接受祝圣后,多明我会声明将不再照顾罗文藻,因为罗文藻已成为多明我会的敌人。[56]事实上,罗文藻并未彻底背叛多明我会,临终遗言以多明我会会衣入殓。

 

罗文藻是否会效忠葡萄牙?也不会。尽管他赞成葡属耶稣会的传教主张;他祝圣的3个中国神父都是耶稣会士;他和基层耶稣会士关系良好,他受祝圣后主要在南京、上海一带传教,没有经费造主教公署,长期驻耶稣会住院。但他的代牧身份本身就是消解葡萄牙保教权的产物。这成为他与葡人不可调和的矛盾。葡人准备逮捕所有赴华代牧,包括罗文藻。罗文藻前往马尼拉接受祝圣时,为免遭逮捕,穿华人便服潜往。1690年,教廷有求于葡萄牙派舰队援助威尼斯公国,作出让步,在葡国保教权下设澳门、北京和南京三个主教区。葡萄牙借机对代牧制实行釜底抽薪策略,将两位代牧收归麾下,任命伊大任为北京主教、罗文藻为南京主教。事实上,伊终身未能进入北京;直到罗文藻去世,该任命书尚未送达。

 

法国是代牧制的提倡者和推动者,目的是借教廷神权,谋求替代葡、西。在首批3名法国代牧均不得进入中国时,陆方济等人推荐了罗文藻。数年后,形势发生变化,法国传教士已不再那么需要罗文藻:第一,得到了法国政府的有力支持。法国政府强力干预教廷和远东教务,拟派大量传教士入华,势不可挡。第二,得到了教廷授予的神权。1678年,由教廷授权,陆方济获得各国传教士必须向代牧宣誓效忠的尚方宝剑,可以用神权强压在华葡、西传教士服从。他们用此两招在暹罗已经站住了脚。第三,这时,中国的宗教政策相对宽松。1671年,被囚广州的传教士返回各地。欧洲盛传康熙已允自由传教,各国传教士跃跃欲试,以为可以自由进入中国。不久,陆方济确实潜入了中国。也就是说,法国传教士获得政权、神权支撑,中国传教环境改善,可以赴华传教。罗文藻的价值已不大。更令法国人担心的是,罗文藻并不忠诚于法国。因此,陆等人改变主意,不再积极祝圣罗文藻。1684920日,在罗文藻逃回福安前夕,陆去世前一个月之际,陆去信传信部,称罗文藻已70岁了,做主教所需条件,他大多缺乏。陆强调,罗文藻需要助手。[57]因此,陆扣发了教宗任命罗文藻的通谕鉴证本;不仅自己没有祝圣罗文藻,还让阎珰设计阻挠罗文藻受祝圣。

 

罗文藻最愿意效忠的是中国。他希望天主教能在中国传播和扎根。但在他历尽磨难时,并未得到中国政府的支持。由于禁教或半禁教政策,政府绝不会支持中国人成为“夷人”的帮手;因为惧怕,罗文藻也躲避政府。1637年,他以翻译身份随两名西班牙方济会士私自进入北京,曾被明朝廷收押。私下通夷即罪在不赦,何况带入京城?罗文藻因此倍受折磨。此后,他再不敢进北京,怕引起教难。[58]此后,他又因传教,两次被中国和越南地方官关押。

 

无依无靠的罗文藻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他接受了意大利人的祝圣,选择意大利传教士余宜阁[59]为自己的副主教、神学顾问。临终前,他选余宜阁为继承人。中间道路决定了没有列强帮他。他受祝圣后,西、葡、法都不许本国传教士向他宣誓,也就是不承认、不服从罗文藻的教会权威。传教经费没有保障,西、葡不给,教廷保证给他的每年数百银元经费,时常被沿途扣发。他以为,主要是葡、西、法争保教权,选择一名意大利人,或许可以相安无事。其实,意大利的伊大任和法、葡传教士之间早已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从近期看,罗文藻是否祝圣,由谁祝圣,罗文藻信任和依靠谁,涉及陆方济身后中国传教区的权力分配问题。当时,中国有4位主教:葡属澳门主教、陆方济、伊大任和罗文藻。澳门主教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主教。陆方济认为他有教廷所颁中国“司教总代理”职位,可以掌控全中国教务。伊大任原是陆的辅理主教,后与陆产生矛盾,驻入广州的方济各会院。陆方济没想到自己来华数月、58岁即去世。去世前,他未祝圣罗文藻,也没有撕破与罗文藻的“友情”。他想让阎珰接任他的代牧和司教总代理,或许罗文藻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傀儡。因为阎毕竟才32岁,尚未得到教廷的代牧任命,事实上15年后才被祝圣为主教。[60]自己不是代牧,如何管理其他代牧?罗文藻祝圣前,阎讨好罗文藻,是为了得到罗文藻的好感和以后的支持。陆方济去世后,持有教廷正式任命的伊大任不承认陆对阎的授权。阎向伊出示了陆方济手写“司教总代理”授权书的副本。该副本由多明我会神父特利盖洛斯[61]抄写,罗文藻签署了“与原件及签字相符”几个字。伊却当着罗文藻的面与阎对质。罗文藻在明了陆扣发其通谕鉴证本真相、由伊祝圣后,如实说他不熟悉欧洲文字,不知原件出于谁之手,只是熟悉那文字的人都说是出自陆之手。也就是说,罗文藻否定了自己的签署。伊有了不承认副本真实性的充分理由。阎则抓住教廷任命伊为代牧,却没有明确他管辖的代牧区的漏洞,不承认伊有合法管辖权。两人争论了几天。最后均同意将管辖权全部交给罗文藻。阎以为罗文藻会继续让他当顾问,他就可以让罗文藻按他的意志办事。但伊已与罗文藻商定,让余宜阁跟随罗文藻,罗文藻也更多根据伊的意见分配了辖区。阎气急败坏,与罗文藻闹得不可开交,被罗文藻数落了一顿。伊和阎都不懂中文,寸步难离中国人。阎后来低声下气请罗文藻派一位翻译陪他返回福建。罗文藻未答应,只顺路把他带到赣州,让他自己返回。

 

不仅罗文藻祝圣受阻,培育本地神父的计划也未能实现。教会举行宗教仪式用拉丁文,拉丁文作为一种曾经被人们日常使用的口语,公元10世纪左右在欧洲已经不再广泛使用。中国候选人多是三四十岁的成年人,学习拉丁文非常困难。1615年,教廷特准中国教士用中文翻译经典,神父用中文举行圣祭、圣事、日课。这是促进神职人员本土化的重要举措。因教廷人事变更,这一特准未能落实。1685年,罗文藻上书教廷,希望祝圣12位不谙拉丁文,却愿意传教的中国人为神父。1688年,罗文藻祝圣了能勉强用拉丁文背诵经文的吴渔山等3人为神父。同年,教廷审查委员会拒绝了罗文藻的请求,且质问罗文藻是否祝圣过不懂拉丁文的人,如果祝圣了,要暂停使用职权,直到他们学会拉丁文为止。还表示:拒绝再受理同类申请。[62]彻底切断了中国天主教本土化的进程。

 

此后,清政府严禁天主教并再次实行闭关政策,保教权失去实际意义。

 

五、罗文藻的坎坷祝圣路给我们的启示

 

罗文藻的这段经历耐人寻味,引发诸多思考,得到三点启示。

 

第一,教廷不是一般的世俗国家,没有政治、军事、经济实力做后盾,为了争取更好的传教效果,只能依靠当时厚待天主教的强国。随着列强国势的盛衰和宗教政策的变化,必须更换依靠力量。换马必然导致新老列强间的争斗。罗文藻受祝圣前后,正值萄、西、法三国交替称雄、激烈争夺对华保教权和传教权时期。数任教宗先后、交叉甚至反复依靠不同国家推进对华传教,亦属情有可原。只是,数任教宗在中国问题上发表了前后矛盾的意见,采取了自相矛盾的举措;激化了列强间的矛盾,加剧了争夺的激烈程度。教廷又是圣座的政府机构,协助教宗处理教会事务。为适于圣座的社会存在,以世俗国家“教皇国”的形态出现。作为世俗国家,就有与其他世俗国家的国家关系,就有亲疏、矛盾、建交、断交,更加剧了世俗国家间的矛盾。概言之,争夺激烈,裁决失衡,导致大乱,殃及罗文藻。

 

第二,当教廷和世俗国家的利益矛盾,教廷下达的命令与传教士所属国家的利益针锋相对时,传教士会因为国家公民和修会成员的双重身份,陷于两难。按修会宗旨,会士应该突破国界,以教宗为唯一最高领袖。史实却告诉我们,结果往往倾向于保护和资助他们传教活动的世俗国家。因此,菲律宾多明我会省会长违背教廷的谕命和总会长的命令,并以断绝西班牙的人力、财力支援相威胁,阻挠罗文藻受祝圣;在北京的耶稣会士会按所属国籍分裂。

 

第三,列强对国家利益的考虑一定优先于传教效果和当地教会利益。教廷任命罗文藻为代牧是出于无奈,却是推进中国天主教本土化的最初尝试。按教廷计划,再“造就一批土著教士”,将有力推进本土化进程。这是天主教扎根中国、适应中国社会的有效途径。然而,本土化也标志着中国人可以自己传播天主教、管辖教会,将动摇保教权的必要性和权威性,涉及所有列强的国家利益。这是列强当时的共同利益。因此,出现列强间互斗,却一致阻挡、拖延罗文藻祝圣的现象,罗文藻关于用中文做弥撒、祝圣更多中国籍神父的提议也遭扼杀。以罗文藻为代表的中国人对本土化的追求最为真诚和迫切,可惜不掌握教会管理权,又未得国家支持,很难实现。列强获得了一时的国家利益,却使中国天主教失去了第一次实现本土化的历史机遇而历经坎坷:18世纪,清政府严禁天主教,外国传教士被逐,中国天主教徒经历了几乎无人牧养的漫长寒冬,教会也差一点全军覆没。

 

注释:

 

[1]罗文藻致传信部枢机团信(1690828日),转引自刘建:《罗文藻传》,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上海市宗教学会内部出版:《宗教问题探索(一九八五年文集)》,第113页。

[2]罗文藻生卒年有各种记载和探讨,本文引方豪:《中国天主教人物传》之说。

[3]今福建省福安市罗江街道罗江村。该村至今仍有罗江天主教堂,有文藻修院旧址。

[4]Antonio de Santa Maria Caballero,中文又作李安堂、栗安党,1618-1669,西班牙人,方济各会士,1633年经台湾秘密进入福建福安。为中国天主教礼仪之争重要人物。

[5]今泰国。

[6]即西班牙文所称Parian,又译为巴利安、帕利安;在马尼拉东北角,1582年在荒地上所建华侨聚居区。

[7]张奉箴:《罗公文藻晋牧三百周年纪念》,台湾:闻道出版社,1992年版,第25页。

[8]徐宗泽未说明罗“居处”的具体地址。有几种可能:1、罗家巷,今福安市罗江街道;2、韩阳城关,今福安市区; 3、城阳溪东,今福安市区北大门外5公里处;4、下白石镇顶头村。这几处离穆阳的公里数分别是25.822.426.358.8

[9]Mgr François Pallu,又作巴吕、巴録等,16261684.10.29,法国人,巴黎外方传教会创始人之一,1684114日经台湾到厦门。

[10]徐宗泽:《祝圣吴渔山司铎之罗文藻主教》,载《圣教杂志》1937年第8期,第485页。

[11]Mgr Pallu della Chiesa,又作伊大仁、康和之(1643-1721),意大利人,方济各会士,陆方济的辅理主教。1684827日到广州。

[12] Mgr. Maigrot de Crissey,阎又作严或颜,珰又作裆或当(1652-1730),法国人,巴黎外方传教会传教士,1687年教廷任命为福建宗座代牧。

[13]原注Surate。今为印度古吉拉特邦苏拉特县,位于孟买北250公里,近阿拉伯海。

[14]崔维孝:《明清之际西班牙方济会在华传教研究(1579-1732)》,中华书局,2006年,第297页。

[15]SINICA FRANCISCANA Vol. III, P. Fr.Augsutinus A S. Paschale, Epistola ad Provincialem, Canton, 19 Diciembre.1685, p.582-584。转引自崔维孝:《明清之际西班牙方济会在华传教研究(1579-1732)》,中华书局,2006年,第299页。

[16][]柯毅霖著,王志成等译《晚明基督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9页。

[17]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50页。

[18]Matthieu Ricci,字西泰,1552-1610,意大利人,耶稣会中国省区首任会长。

[19]Carlo Tommaso Maillard de Tournon,又作多罗(?-1710),意大利人,后被康熙押送澳门,卒于澳门,教廷封为枢机主教。

[20]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异端》,中华书局,1995年,第643页;转引自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09页。

[21]Ferdinandus Verbiest,字敦伯,一字勋卿,谥勤敏,1623-1688,比利时人,耶稣会中国省区副会长,1674年任清政府钦天监监正。

[22][]费赖之著,梅乘骐、梅乘骏译:《明清间在华耶稣会士列传(1552-1773)》,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1997年,第390页。

[23][]费赖之著,梅乘骐、梅乘骏译:《明清间在华耶稣会士列传(1552-1773)》,天主教上海教区光启社,1997年,第389394页。

[24]徐宗泽:《中国天主教传教史概论》,上海书店,1990年,第361页。

[25]罗文澡有西班牙名,吴渔山神父的葡萄牙姓名为Simon Xavier Cunha,刘蕴德为Blaise Verbiest,龚尚实为Pierre Thomas a Cruz

[26]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2页。

[27]Angelus Cocchi,西班牙人,多明我会会士。首先将天主教传入福建福安。

[28]崔维孝:《明清之际西班牙方济会在华传教研究(1579-1732)》,中华书局,2006年,第113页。

[29]Alonso Sanchez,西班牙人,耶稣会士。

[30][]裴化行著、沈毓元译:《明代闭关政策与西班牙天主教传教士》,载《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268页。

[31]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20-122页。

[32]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第139页。

[33]Manuel Diaz Junior,字演西,1574-1644,葡萄牙人。

[34]SINICA FRANCISCANA Vol. II, Cantonius A S. Maria Caballero:Epistola ad P. Provincial m, nov.a 1653. p.413. (《方济会士中国书简汇编》第2卷,利安当:1653年写给省会长的信,第413页。) 转引自崔维孝:《明清之际西班牙方济会在华传教研究(1579-1732)》,中华书局,2006年,第115页。

[35]方豪:《中国天主教人物传》下,中华书局,1988年,第7页。

[36]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95页。

[37]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73页。

[38]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75页。

[39]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75页。

[40]张国刚、吴莉苇:《中西文化关系史》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57页。

[41][]荣振华等著,耿昇译:《16-20世纪入华天主教传教士列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09页。

[42]Joannes Franciscus Gerbillon,字实斋,1654-1707,法国人,耶稣会士。

[43]Joachim Bouvet,又作白进,字明远,1656-1730,法国人,耶稣会士。

[44]黄伯禄:《正教奉传》,上海慈母堂续增排印,光绪戊申(1908年),第5页。

[45]Jean de Fontaney,字时登,1643-1710,法国人。

[46]张国刚、吴莉苇:《中西文化关系史》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58页。

[47]Mgr Ignace Cotolendi

[48]或作穆伯铎,即Mgr Pierre Lambert de la Motte

[49]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62页。

[50]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66页。

[51]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67页。。

[52][]沙百里著,耿昇等译:《中国基督徒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63页。

[53]刘建:《罗文藻传》,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上海市宗教学会内部出版:《宗教问题探索(一九八五年文集)》,第112页。

[54]刘建:《罗文藻传》,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上海市宗教学会内部出版:《宗教问题探索(一九八五年文集)》,第112页。

[55]佚名:《首位国籍主教——道明会士罗文藻主教生平》,http://books.chinacath.org/files/article/fulltext/0/261.html2015118日查阅。

[56]1690812日罗文藻给传信部枢机团的信。转引自方豪:《中国天主教人物传》中,中华书局,1988年,第155页。

[57]佚名:《首位国籍主教——道明会士罗文藻主教生平》,http://books.chinacath.org/files/article/fulltext/0/261.html2015118日查阅。

[58]高龙鞶著、周士良译:《江南传教史·第二册》,台湾:辅大书坊2013年,第263页。

[59]Juan Francisco Nicolai de Leonissa,圣名方济,又作余方济,意大利人。

[60]方豪:《中国天主教人物传》下,中华书局,1988年,第9页。

[61]原注:Trigueros

[62]罗国辉著、翟凤玲译《利类思〈弥撒经典〉翻译始末》,辅仁大学编:《神学论集》,第120号。

 

(作者系上海大学宗教与中国社会中心兼职研究员)

(来源:《世界宗教文化》2016年第2期,经作者同意,本网站刊载时略有改动)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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