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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新平、龚学增、曾传辉、郑筱筠:对话: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2014年12月20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郑筱筠:进入21世纪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出现了新的繁荣和发展。《世界宗教文化》曾于2010年第6期对话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研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了更好地全面认识新形势下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问题,探讨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如何坚持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我们再次邀请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卓新平所长、中央党校龚学增教授、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曾传辉研究员来进行深度对话。我们应该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这需要我们先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龚学增: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含义可以概括为四点:一是哲学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实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二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共产党的宗教观,既表现为对宗教和宗教问题的规律性的科学认识,还包含着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方针和政策。三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狭义和广义的双重理解。狭义理解,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科学思想。广义理解则泛指作为一个不断发展过程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表现为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到列宁主义宗教观(俄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等。四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是指成熟意义上的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还有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教观。

 

曾传辉:学界曾有同仁非常精练地概括为一句简短话: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用马克思主义观宗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独立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并无相应的理论体系构建。但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发,对人类社会的宗教现象进行了分析批判,其论述散见于各个时期的作品之中。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尤其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主义政党及其领导下的学者,主要是苏联和中国的执政党和学者们,将这些分散的论述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加以勾连和贯穿,形成了理论体系。特别重要的是,各国工人阶级政党根据各自国家和所处时代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创造性的应用和发挥,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这一学说,形成了关于宗教的本质、起源、发展、根源、功能、作用、对策和方法等问题的整套理论。

 

郑筱筠: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包括宗教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既是一个社会政治实践的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认识与解决的理论问题。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我国学术界已经达成了共识。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它是无产阶级政党在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发展起来的、又对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由于人们所属的民族、阶级、阶层不同,信仰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各异,科学教育素质有高下,认识宗教的世界观、方法、角度有区别,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实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它是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的宗教观,具有鲜明的党性。同时,它又是与时俱进的宗教理论和政策的体系。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以后又经历了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宗教观,对它的涵义需要全面把握”。无论社会与时代怎么发展,我们对宗教的认识如何变化,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解首先应当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本论断出发。

 

卓新平: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该反本溯源,回到马克思主义本身关于宗教的论述、回到马克思等经典作家论述这些思想的社会文化背景、回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本人对这个问题的体验经历和思想发展中去。我们只有持守这样一种还原性、忠实其原初文本的科学态度,才能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到底具有哪些内容、表现出哪些基本观点。从这个基点出发,我们进而则应思考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方法是什么,以及这些方法在其理论与实践中的科学运用。然后,我们还需探究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意识及其现实意义。我们只是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当时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法或者答案、还必须学习这些经典作家研究宗教问题的科学方法、以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这一伟大思想体系的精神核心和真谛,后者乃是更加重要的。

 

客观上讲,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上是基于西方社会及其思想文化土壤产生的,当然其体现的是对西方社会的批判精神。马克思、恩格斯是在欧洲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语境中谈宗教,列宁也主要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东欧社会变革中论宗教,这是我们要看到的一个基本现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观察的主要是西方宗教,要解决的也是与之关联的欧洲社会的革命问题。因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认识及宗教研究上的具体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来对宗教现象及其社会关联的分析、评价。其重要启迪是为我们认识社会、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基本立场、思想武器和科学方法,并要求我们的观察研究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及观点体现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是在认识宗教问题的方法上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将之作为正确认识宗教问题的前提和指南。其特点是基于宗教存在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根据其具体的“历史时期”和“历史事实”来分析研究宗教的本质、起源和发展,即把宗教置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物质状况之中去分析,依据其产生和存在的具体历史条件来说明,而不是将之从社会时空中剥离出来加以抽象、一般性地评说。其对宗教的评价是从其“经济基础”、社会存在来分析其作为“上层建筑”的性质,强调存在决定意识,认为是其具体的社会历史存在决定了宗教这种社会意识,宗教是现实社会生活曲折、复杂的反映,但也会反作用于社会现实,产生相应的社会影响。

 

二是从人的社会本质来界说宗教的本质,指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故此要基于一个社会的性质来看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我们必须从人的本质即人的“社会性”来揭示宗教的本质。脱离人的社会存在即其“社会性”来空谈宗教本质只能滑向唯心论。

 

三是指出宗教存在有其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在分析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时突出一种“社会分析”和“社会批判”的立场,其立意和旨归均在社会,认为宗教的根源在于其信仰之人的社会,宗教的存在依附于信仰者的社会存在。在分析宗教存在的认识论根源时则承认宗教的根源也与人对自我和自然的认识相关,有其自然根源和认识根源。其典型特点就是将自然界“人格化”和“神圣化”,相信精神可与肉体相分离,认为灵魂不死,由此亦与人的心理及精神根源相关联。

 

四是认为宗教的发生与发展有着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因而高度重视宗教历史及其发展变化,指出宗教的起源与发展。“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极为复杂的人格化。……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会力量也起了作用”;其演变与自然和社会密不可分,由此也使宗教的发展与阶级、政治的发展有关。而宗教在未来的最终消亡却先要经历一个长期而自然的发展过程,“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

 

五是对宗教的社会作用有着一分为二的分析,指出其积极和消极的社会作用或正面和负面的社会功能,而这种社会作用及功能与社会发展变化相关,关键在其依靠、结合的社会力量,以及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对其产生的影响和引导。

 

六是提出对宗教与民族关系的基本认识、以及在处理宗教与民族关系上的基本策略,其认识乃从根本上指明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构成了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发展基础,而其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就是使认识和解决民族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仍需回到经济基础及其构成的社会形态这一本原,说明“发展是硬道理”。而处理宗教与民族关系的基本策略也是将这一关系与整个社会关系联系起来加以解决,通过社会关系的协调和社会问题的解决来实现宗教与民族关系的真正理顺及其相关问题的真正解决。

 

七是对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加以思考和探索,认为人类的精神创造表现为四种不同的方式--理论方式、艺术精神方式、宗教精神方式和实践精神方式。其中宗教精神方式是人类文化表达方式的一种,为人类文化形态的重要构成。而在人类文明发展的相关阶段也会有着宗教的普遍影响,人类文化中有着宗教因素,宗教会成为相关民族文化精神的代表或象征,也会超出其相关民族之限而具有更为普遍的文化意义。

 

八是在分析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上指出二者分属于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不可彼此替代或混淆,宗教信仰上的不同或对立并不必然导致其相关人群在政治上的不同或对立;但宗教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却与政治密切关联,不应回避其相互影响和作用,如宗教在社会中会用于某种政治目的、服务于相关政治利益,宗教在意识形态领域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不同,因此宗教信仰自由应基于法律,人们在法律面前应该一律平等。

 

九是对宗教与政权的关系有专门阐释,强调在“政教关系”上应当实行政教分离政策,使宗教真正成为“私人的事情”,而宗教团体也“应当是完全自由的、与政权无关的志同道合的公民联合会”。

 

十是在宗教与政党的关系上强调“不能认为宗教是私人的事情”,不过列宁也认为可以吸纳宗教信仰者加入无产阶级政党,其目的是使他们获得党纲精神的教育,但不能在党内宣传宗教观点,而无产阶级政党也不要在社会上公开向宗教宣战或禁止宗教。无神论宣传应服从党的基本任务,重视宗教问题,深入研究宗教,但不要将宗教问题提到其不应有的首要地位,更不要向宗教宣战。这些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内容,其原理、方法也是我们今天宗教工作和宗教研究的指导思想,应该关注和坚持的。

 

郑筱筠: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与俄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相结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列宁在不同时期对宗教的观点与对策有着不断的调整和变化,但始终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作为认识和解决宗教问题的基石,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龚学增:列宁主义宗教观无论在世界观的基础还是涉及宗教和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其基本精神都是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观一脉相承的。但是,列宁所处的时代特点和俄国的特殊国情又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特点与国情不同。列宁所处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代特点是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世界的各种社会矛盾空前加剧,特别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激烈的状况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形势。而列宁所处的俄国形成的深刻社会危机则使俄国成为欧洲革命的中心,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形势已经成熟。列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解决俄国革命中的宗教问题过程中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自己的特色。主要是:

 

一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已经成为列宁主义宗教观的直接理论来源,而俄国的宗教国情与欧洲的宗教状况又比较接近,因此列宁没有就宗教的本质、社会作用以及宗教产生、发展直至消亡的客观规律问题重新专门加以研究,主要是结合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俄国宗教问题的实际情况,深化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观。

 

二是在当时俄国阶级斗争十分激烈的条件下,列宁特别强调要用阶级、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对宗教意识形态和宗教界的反动上层维护旧的社会制度的社会作用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具有很强的战斗色彩。

 

三是由于20世纪初的俄国宗教问题同列宁领导的俄国革命关系十分密切,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相比,列宁主义宗教观则着重研究并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工人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政策,将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思想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四是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又经历了苏维埃政权的最初年代,从而又承担了为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定解决宗教问题的具体政策和法律的任务,并对无产阶级政党执政条件下如何解决宗教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实践。

 

五是列宁明确提出并比较具体地阐述了对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无神论教育的问题。

 

列宁主义宗教观的上述特点,表明了它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丰富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俄国发展的新阶段。列宁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当时推动俄国革命的胜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即使在列宁在世的时候,布尔什维克党关于解决宗教问题的具体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后来作为列宁缔造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在继续推进列宁所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也走过了曲折的路,在理论和实践上犯了许多错误。特别是苏联社会主义最终遭到了失败,使世界性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遭到重大挫折,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但是,上述情况的发生,并不是列宁主义包括列宁主义宗教观基本观点的真理性出现了什么问题,而恰恰是当时和以后的一些所谓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及其政党不能全面理解和根据新的实际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甚至背弃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的结果。

 

郑筱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全球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进入21世纪,世界格局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世界社会主义国家新一轮的改革也处于不断深化过程之中,世界左翼运动再次在欧美国家开展起来。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世界范围内也处于变化发展中。越南、古巴、老挝和朝鲜四国执政党先后总结和反思本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例如,古巴的天主教教徒约为630万,占人口的50%多,教堂有650多座。近年以来新教的发展很快,信徒超过了30万,教堂大约1600座,其中近50%1992年后新建的。原始宗教的信徒大约有300万。也存在极少数的东正教、伊斯兰教教徒。有学者认为“在古巴,注意调整宗教政策,为了让公民树立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品德,注意把公民的宗教信仰纳入到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范畴之中,本着‘外松内紧’的控制原则,修改了不允许宗教信仰者入党的规定,使这部分群体可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影响和带动公民牢固树立热爱社会主义的道德品质”。此外,越南、老挝、朝鲜等国都相应地调整了自己的相关政策。

 

曾传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是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的。迄今为止,它具有如下几种各具特色的理论形态:一是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的宗教观,其创作过程虽然已经完成,但人们对它的研究却方兴未艾,成果丰硕;二是苏联东欧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观,尤其是苏联时期的领导人及苏联党和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与方法,虽然它在历史上曾经对中国等第三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发生过直接的影响,但现在我们的研究并不算全面深入;三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这是我们的长项,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发展很快,但对现实的要求而言,仍然相差甚远;四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观,即现实仍然在坚持高举社会主义旗帜的朝鲜、越南、古巴、老挝等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与政策,与我们有很大的不同,我们近些年看到一些零星的报道和研究,感觉还是比较粗浅;五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进步分子,对认识宗教形成了一些适合其处境的理论观点,近年来也有人开始关注,这对认识现代化复杂社会中的宗教问题会起到他山之石的作用。

 

龚学增:从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队伍主要有二个方面:第一,作为共产党处理宗教问题指导思想的研究:这一类的研究主要是党政有关部门,如统战部、宗教局、党校等机构作为重点。高等学校、社会科学院等部门也有一些人员开展这方面的研究。侧重于世界观(强调共产党世界观的无神论性质)、社会政治层面(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事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明的关于宗教的基本原理等方面的研究。第二,作为宗教学理论重要内容的学术性研究。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的宗教观作为学术研究的对象,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现象,它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的百家争鸣和繁荣。这类研究,从纵向上,研究他们一生宗教思想的发展变化;从横向上,涉及宗教很多的具体方面;以此确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宗教观在宗教学说史上的地位。

 

郑筱筠: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地吸纳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的基础上,不断地突破,实现了宗教观理论的三次大飞跃:从有神论到无神论(唯心主义无神论)的飞跃,从唯心主义宗教观到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的飞跃,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对宗教观的重大发展,即由宗教批判向宗教文化研究的转变;并使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观具有了唯物性、辩证性和实践性三大显著特点。在这三次大的转变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形成了他们关于宗教的本质、功能、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基本观点,即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本质观、宗教功能观和宗教历史观。这三个大的转折说明,马克思主义本身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完善之中。问题在于,我们如何认识和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卓新平: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包括如下一些方面的继承、发展和开拓、创新:一是对宗教本质的认识及不同历史时期宗教问题性质的分析,尤其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及其性质的分析研究;我们时代、社会的变化使宗教存在的根基和氛围发生了变化,而反映这一变化了的社会之宗教也势必出现相应变化,因此就有根据中国国情和当代时情重新评价中国当代宗教的问题。二是突出了对宗教文化意义的强调,把宗教视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并从中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审视中国宗教、以及外来宗教在华的中国化。三是对宗教价值的重视和重新评价,看到宗教价值所反映的人类思想文化的重要和积极因素,在当今社会价值观的重建中发挥宗教价值的积极作用,使我们的主流价值能接地气,能在民众的日常生活及其精神追求中得到有效体现。四是正确对待和把握宗教的社会功能,在对之一分为二、客观对待的基础上尽量发挥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弘扬其正能量、正功能,避免其消极社会作用,减少其负能量、负面功能和效果。五是积极开展对宗教的统一战线工作,把我们党的这一重要法宝发扬好,有效运用在今天的宗教工作之中;而且还要从以往与宗教界重于“形”的社会统战工作进而深入到通于“心”的思想统战工作,让广大信教群众与我党同心同德,对我党心悦诚服,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民众与我党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使我国发展能确保长治久安。六是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视为“根本性”问题,认识到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会长期存在,因此应以一种平常心来看待我们社会的宗教现象,使宗教问题真正脱敏,把宗教存在作为当今社会的正常现象来看待,主要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来恰当处理宗教问题。七是依法管理宗教,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把宗教管理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把宗教“拉进来”管,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强调法律的尊严和宗教在社会范围的自觉、自律。八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办事,对宗教加以积极引导而不是消极防范或排拒。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的基本方针体现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因此,宗教在中国的存在与发展应该体现出爱国爱教的精神,应自觉抵制渗透,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和掌控。九是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思路上提出了“宗教和谐观”,使宗教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和谐,并使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促成世界和谐上发挥积极作用。十是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乃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让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文化发挥其积极价值,与我们的核心价值“求大同”,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包括宗教文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得以体现和弘扬。

 

龚学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在总结国内外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正确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理论。它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在整个90年代和21世纪初得到了重大发展,经历了邓小平理论的宗教观、三个代表思想的宗教观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宗教观三个阶段。它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在思想渊源上同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同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无论是苏联还是我国,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都经历了曲折的历程,都犯过处理宗教问题的错误。这就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即如何找到解决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实践呼唤着党和国家恢复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的本来面目,重新科学认识宗教,深刻反思教训,处理好社会主义与宗教的问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进程的新阶段——恢复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阶段,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阶段。在这一伟大进程中,也恢复、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宗教理论,真正开创了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道路,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这期间,也吸收了宗教学界的一些研究成果。首先,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研究。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编辑出版了30余万字的《马恩列论宗教》,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学者第一部全面展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丰富内容的学术资料性专著。这本书说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并非如“文化大革命”期间所宣传的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仅仅归结为宗教就是“鸦片”,是反动的错误论断。这一成果,为拨乱反正期间中国共产党全面系统提出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供了理论支持。其次,关于宗教是由“四个要素”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的研究。改革开放前,对于什么是宗教,基本上只是着眼于从唯心主义有神论世界观的角度为宗教下定义。这就忽视了宗教作为群众性的社会现象。改革开放后,宗教学界提出宗教是由宗教的观念、体验、行为、体制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的理论,并展开了宗教功能的多样性与积极消极的二重性的分析,成为科学认识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宗教的社会作用,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依据。第三,关于宗教是一种精神文化的研究。改革开放前,对于宗教还是一种精神文化的研究很不够,宗教问题往往着眼于世界观和政治的角度。改革开放后,学术界提出宗教还是一种精神文化,宗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宗教文化有许多积极的成分的理论,为党和国家所肯定。第四、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研究。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在总结国内外处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既不能人为地消灭宗教,也不能任宗教放任自流,通过党和国家有效的宗教工作以及宗教方面的努力配合,宗教可以走上同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道路。这一观点,为后来党中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论断做出了贡献。

 

郑筱筠: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也处于不断完善之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科学地认识宗教的本质,是构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奠基之作。这一文件总结了新中国宗教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阐明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纠正了附加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之上的错误观点,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些理论政策主张,并在新的实践中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继续发展。

 

龚学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已经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第一,主题是以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宗教问题为基本目标,通过科学认识宗教,做好宗教工作,妥善处理宗教关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和宗教问题的规律。一是关于什么是宗教。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关于宗教不仅仅是意识形态,还是一种社会文化历史现象的比较全面科学的认识。二是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长期存在的根源问题。宗教的长期存在是因为宗教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的长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三是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社会作用问题。中国共产党认为,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还会受到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和国际上一些复杂因素的影响。四是强调认识宗教问题要把握“三性”: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五是要善于体察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区别和联系。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四,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基本要求: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基本经验的理论升华,它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党和国家宗教工作的指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说明这一理论凝聚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设中对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宗教问题的不断探索积累的经验,是党中央对全体党员和人民意志和智慧的总结。

 

历史证明,对于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也没有照搬苏联的做法,而是走了中国自己的路。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中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不同历史时期的宗教问题,运用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思维习惯和表达方式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宗教问题的规律,使之成为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曾传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我国的开拓和发展,是与整个国家的革命和建设、改革和开放的历史使命相适应的。我们的事业总体上在曲折中发展壮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取得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回顾建党90余年、建国60余年的历史,应当有大局眼光,本着朝前看的态度,看主流,看发展趋势,而不要去纠缠于个别的事件和言论,以点代面,作出过急的评价。恩格斯说:“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克罗齐也曾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都说明历史虽然已经过去,但对今天有多么重要,历史和现实不可割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理论进展,总的来说是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即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呈现着越来越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的趋势。它是我党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结晶,也是我国宗教研究学术话语中,特别充满活力和时代气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魄和中国风骨的宝贵成分。没它中国宗教研究的学术色彩将会失色暗淡很多。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这个偏正词组中的两个分词之间有必要保持一种基本的理论平衡。首先它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它的理论论述必须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要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划清界线。简言之,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观宗教,而非以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否则就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了,而是别的什么主义的宗教观,没有必要再打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其次,我们主张的马克思主义也是坚决反对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的,不能用经典作家、革命领袖和某些领导人的个别字句进行胶柱鼓瑟、断章取义的理解发挥,以之来看待和处理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对经典作家的个别结论和词句,完全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胆的加以突破和超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任务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应用于分析、看待当今世界国际国内的宗教实际,回答历史给我们提出的挑战和问题,为我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大政方针提供理论支持,其中有在实践中检验成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理论和学说,就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郑筱筠: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在新世纪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实践的眼光、群众路线的眼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根据中国社会的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要求,提出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战略任务。在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中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2013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编辑出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中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分析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今天我们再次对话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要引起人们对建设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视和积极参与。

 

(来源:《世界宗教文化》2014年第2期)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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