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僧团生活方式的演变史上,如果说道信、弘忍的东山法门彻底改变了自达摩以来岩居穴处、游化为务的独处隐修方式,使聚众定居、共同修道成为禅林模式,中国禅僧的修道生活由此发生了划时代的根本性改变,那么,马祖、百丈的丛林清规就使这一制度走向规范,僧众行止有序,寺院道风井然,禅居方式成为中国佛教僧团之定式。
佛教在中国长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大传统: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国际友好交流。1983年,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特别指出,“从广义上理解,这里的‘农’系指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和服务性的劳动,‘禅’系指宗教学修。”这种注重劳动生产与学术研究的理念,在巨赞法师“新佛教运动”的构想中,被表达为“生产化”与“学术化”。可以说,“农禅并重”既是中国传统丛林的独特风范,也是佛教中国化的重要表征之一。
早期印度佛教重在解脱道的终极生命关怀,关注心灵的事业,不事世俗治生产业,并严格规定“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僧人通过托钵乞食接受信众“供养”,解决僧团的生存问题。佛教东传中国,因中印民俗风情之不同,许多行持习惯并不能顺畅演进,如乞食一法就因不事耕作而被轻视为不劳而食的社会蠹虫现象。在中土,除了贫而无告、沦为乞丐者,即使如隐士之流,也是靠自己躬耕畎亩而得衣食的。那种不事生产、以乞食为主的生活方式,不但不受以农立国、以勤俭持家的社会风气所欢迎,反而引起社会朝野的反感,《弘明集》《广弘明集》中就多有对此批评之声。
在早期的各种《僧传》中,可以看到出家人参加劳动的信息。如东晋法显“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东晋道安出家后,“驱役田舍,至于三年,执勤就劳,曾无怨色。”中国佛教并不排斥生产经营和体力劳动,东晋道恒在《释驳论》中就说,沙门“体无毛羽,不可袒而无衣;腹非匏瓜,不可系而不食。自未造极要有所资,年丰则取足于百姓,时俭则肆力以自供。诚非所宜,事不得已。”中国僧人在协调劳动与修行的关系时,创造性地将两者打通。天台智者大师说:“一切世间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这可看作僧众参与劳作的一种价值支撑。
魏晋以后,随着出家人人数的激增,寺院经济的发展,僧人参加劳动的事例更不在少数。但真正将其落实于实践,从根本上成为僧团一种固定的生存方式,是在禅宗山居以后。禅宗四祖道信在湖北蕲州黄梅西北双峰山安居传法时,倡导团体生活、经济上自给自足。五祖弘忍继承并发展了道信倡导的山林佛教的禅风,聚众定居,生产自足,把禅修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把“农禅并举”的精神贯穿于信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从此,中国佛教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山居独处、禁欲苦行的修行方式,禅宗的主要特色和基本组织形式也初步得以确立。《宋高僧传》记神秀至弘忍处“乃叹曰:此真吾真师也。决心苦节以樵汲,自役而求其道。”慧能至弘忍门下也曾踏碓舂米8个月。
农禅并举从源头上解决了禅僧流动不居的生活习性,推动了禅僧生活上的自给自足。佛教僧团不再单纯依赖社会资源,这在佛教历史上是一个大转变。
从道信提出“能作三五年,得一口食塞饥疮”,到百丈怀海号召“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禅众劳动作为一种制度开始固定下来。
佛教中国化的推进,在禅宗祖师的身上体现出高度的自觉。慧能门下怀让的再传弟子百丈怀海适应新的寺院管理需求,遂创立丛林清规。“百丈大智禅师,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来,多居律寺,虽列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度。”于是,百丈怀海创意别立禅居,制定规约来规范禅宗僧团的生活实践。他所注重的是适合于禅僧修行生活的制度,强调规约的应机性与实用性。“禅门独行,由海之始。”清规的确立,使中国僧团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僧伽生活。
百丈清规在制度管理层面多有创新,“行普请法”是一重要举措,即集体从事生产劳动,自给自足。当时,百丈怀海以身作则,下田耕作,直到年老仍然劳作不辍,遂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佳话,成为后世佛教典范。
在中国社会里,禅宗丛林像一个和睦相处的大家族,在一个“家长”的带领下,全体家庭成员筑房种地,集体生活、集体生产、集体修行,寓修禅于劳动之中,经济统一支配,不得有私人财产,把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紧密地结合到僧众的生产方式上来,从而获得生命力。百丈清规建立了合理的寺院管理制度,寺院经济不再是依赖性的,而是独立性的。当唐武宗灭佛、会昌法难时,义学宗派因无法得到社会经济支持而分崩离析,遭灭顶之灾;而自食其力、农禅并重的禅宗一系却借此异军突起,成为后起之秀。禅宗也因此被认为是佛教中国化最具代表性者。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教授)
(来源:2019年6月21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