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检验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更好地推动广大澳门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澳门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澳门基金会、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举办“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一、评奖的对象和范围
国内外学者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版物上标示的日期为准)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关于澳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著述(包括专著、科普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译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均可参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著述不能参评。
二、评奖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的学科分四个组别: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新闻社会学、历史哲学文学、语言教育艺术。
三、奖项设置
1.奖项分著作和论文两大类。
2.每类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
上述奖项设置的比例可视申报情况再作调整,必要时可从缺处理。
四、奖励标准
获奖者可获奖励证书壹份及相应奖金:
1.著作类:一等奖每项50,000元(澳门币,下同)
二等奖每项30,000元
三等奖每项15,000元
优异奖每项10,000元
2.论文类:一等奖每项25,000元
二等奖每项15,000元
三等奖每项8,000元
优异奖每项5,000元
五、申报办法
1.申报人于每一评奖类别(著作类、论文类)中申报著述上限两份(合著著述以第一作者计入申报上限)。每项著述需提交申报表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并提交著述样本三份(含原件一份),相关申报表(见本文附件)可向评奖联络处索取,或可于澳门基金会网页(网址:http://www.fmac.org.mo)、或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页(网址:http://www.gdskl.com.cn)下载。
2.中国澳门、香港、台湾地区及国外学者需将申报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澳门评奖联络处(澳门南湾大马路619号时代商业中心13楼澳门基金会),中国内地学者需将申报资料递交或邮寄至广东评奖联络处(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省社科联7楼,邮编:510050)。
3.申报资料封面请注明“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4.申报时间: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四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4年12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