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北京市基督教“两会”对北京市18个教堂(聚会点)进行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检查工作。检查分为两组,一组由“两会”会长于新粒牧师、总干事杜凤英牧师带队,另一组由“两会”主席蔡葵、秘书长尹慧慈带队。检查组成员由副主席、秘书处工作人员、监事长等组成。北京市宗教局相关领导以及各区、县民宗办负责同志,分别出席了这次检查工作。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背景:2007年,经原全国人大常委傅铁山副委员长提议,我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负责人共同向全国宗教界发出倡议:发挥宗教优势,共建中国和谐宗教;五教同光,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各地宗教界积极响应,创建活动普遍展开。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国家宗教局正式在全国宗教活动场所范围内发起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
基督教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内容:
一、 标准:
1,爱国爱教;
3,团结稳定;
5,教风端正;
7,安全整洁;
2,知法守法;
4,活动有序;
6,管理规范;
8,服务社会。
二、 四清一明确:
宗教活动场所人员队伍清,活动特点清,制度建设清,财产底数清,对照标准查找出的差距明确。
三、 作用:
1,各宗教活动场所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场所负责人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在全区活动方案指导下,制定创建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周密安排,组织达标,争优创先。
2,宗教团体作为信教群众的代表是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重要力量,指导和参与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组织和调动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四、意义:
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各宗教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宗教服务社会、密切与信教群众联系的有效形式。
国家宗教局齐晓飞副局长认为,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是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宗教工作实际的;是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宗教工作的实际举措;也是宗教界为加强自身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具体行动。开展创建活动,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认识是一致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分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任务。
此次活动中,北京“两会”检查组视察了各堂点的硬件设施,听取了堂点负责人汇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完成情况,并计划于六月份举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检查评比交流大会。
北京“两会”会长于新粒牧师、总干事杜凤英牧师
在听取堂点负责人汇报创建工作
(朱丹、朱卫国提供资料,王潇楠编文及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