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你现在的位置:中国宗教学术网>>新闻
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01月11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来,各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积极推动宗教界发挥主体作用,认真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在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寺观教堂、先进宗教团体和先进个人,他们是宗教界促进社会和谐的先进典型。为表彰他们的突出业绩,弘扬和谐理念,进一步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激励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授予北京市雍和宫等674 个宗教活动场所“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佛教协会等151 个宗教团体“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怡学等323 名宗教界人士“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在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希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以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坚定立场;学习他们和谐包容、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优良品质;学习他们脚踏实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各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主动服务社会,更加自觉地践行和谐理念,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二○一○年十二月

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

【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

【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性宗教团体】


免责声明
  • 1.来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 2.文章来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相关报道

主办: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内容与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人:许津然  电子邮箱: zjxsw@cass.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859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