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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发布倡议书   2012年06月11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佛教在线西藏讯 2012年6月7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发布倡议书,原文内容如下:

在我区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寺庙日益和谐稳定的形势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藏传佛教寺庙僧尼中集中深入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当前我区寺庙僧尼的思想实际和反分裂斗争形势,认真研究,审时度势作出的又一重大决定,是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广大僧尼综合素质,大力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了巩固和扩大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五省区藏传佛教领域大局稳定的工作成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央统战部作出了关于在五省区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的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佛协西藏分会以及全体理事,参与活动,办好活动,大家责无旁贷。为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向全区佛协组织和各位理事提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在率先垂范、提高自我中发挥引导作用。学习是食粮,学习是做一名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僧尼的必要途径。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大政策举措,寺庙“六建”、“六个一”、“九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僧尼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利于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正常宗教秩序,有利于寺庙和谐稳定,有利于寺庙管理规范化。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上来,利用自己在寺庙僧众中的威望与影响,及时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广大僧尼,让他们全面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切实提高参与活动、办好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认真学习,严格对照,努力提高,使自己无愧于宗教职业人员的身份。

二、爱国爱教,在反分裂斗争中发挥表率作用。藏传佛教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延续和发展了佛教护国利民、知恩报恩、利乐有情等教规教义,形成和弘扬了优良的爱国主义传统,积淀和蕴含了丰富的护国利民思想、引人向善哲理、和谐社会理念。虽然藏传佛教的教派众多、教义各有所不同,但“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历来是藏传佛教的基本内容,是各个教派的共有教义。在全区藏传佛教寺庙中深入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藏传佛教优良的爱国主义传统,是藏传佛教自身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党和政府对藏传佛教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寺庙僧尼的共同愿望。带头以爱国爱教为根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反分裂斗争这个关系国家安全、祖国统一、边疆稳定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带头认清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肃清十四世达赖在藏传佛教中的反动影响,坚定不移地与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

三、团结稳定,在创建和谐模范寺庙中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带头实践佛教无我、和合、和谐、慈悲理念,做到寺管会成员内部团结融洽、教派和谐平等、僧众和合无诤,以寺庙和谐带动僧众和谐,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所在寺庙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个人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四、服务社会,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中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发扬佛教入世、利生、利他精神,扶贫济困、救灾捐献,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大众,造福人类。认真对照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和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第三条教职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中明确的标准,对照检查自身言行,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努力提升自身素养,大力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无愧于藏传佛教历代高僧大德创立倡导的优良传统。

五、增进修养,在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发挥主动作用。增进修养,在为期半年多的集中主题教育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主题,辨是非、找差距、明方向,把作为宗教职业者和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义务统一起来,自觉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自觉与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做爱国守法的先进僧尼。教风端正,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以戒为师,严正道风;精进经典,提高僧尼素质,以德修身,展示良好风貌;活动规范,寺庙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文明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先进文化教育要求、符合教义教规、符合正信正行要求,对推动社会和谐产生积极影响;教义阐释,践行“人间佛教”的思想,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要在继承藏传佛教文化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创新、发扬光大,把佛教传统的、优秀的、创新的文化提供给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响应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倡议的“护国利民、共创和谐”的号召,遵照藏传佛教“身要做好事、口要说好话、心要存善念”的教义,在争创和谐寺庙、争当爱国先进僧尼、集中学习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紧紧抓住爱国进步与分裂倒退这一藏传佛教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解决藏传佛教领域深层次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为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以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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