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政协主办的“民族和宗教文化在践行北京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专题研讨会2012年10月23日在京举行。与会人员认为,民族和宗教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根基、来源,在践行北京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中,不论是从文化内涵、教义本身还是从具体的实践中都发挥着文化传播、行为规范、道德教化补充、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研讨会上,7位委员分别作了专题发言,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民族和宗教独特作用的发挥。委员们认为,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有我国五大宗教和睦相处的大好局面。宗教要发挥更积极独特的社会作用,必须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民族宗教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历来都十分重视民族和宗教工作。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民族宗教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从理论研究上、从具体的实践中、从人才队伍的建设中深入思考研究,积极探索努力,为维护首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为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邓宗良,北京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民委等有关领导及北京市民族和宗教文化方面的专家学者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