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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贵州省宗教局讯 近期,贵州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全票通过《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7月省9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新出台的《条例》分为总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涉外宗教事务、法律责任、附则等共9章52条,在加强宗教事务行政管理工作领导、队伍建设,解决宗教事务行政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监督管理,依法管理大型宗教活动、宗教培训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均有明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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