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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文史哲研究别再设“课题组”了   2013年1月11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不久前,一位朋友在评价人文学科集体研究方式时指出,中国的人文学科在过去很多年出了不少成绩,但作为综合性研究,中国在过去很多年做得很不够,我们的许多集体合作的大部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研究,而是分工写作。文史哲各个领域都有这类问题。我们过去在这些领域出版的许多综合性研究成果,其实都是从苏联人那里学来的“学术合作社”办法,你整一段,我整一段,找一个权威主编。主编也没有办法改,改多了,写作者不高兴;不改,主编不忍心。于是,“学术合作社”整出来的书,现在的信誉越来越低。

 

确实,刘大杰之后我们没有具有个人色彩的中国文学史;钱穆、范文澜、张荫麟、蒋廷黻之后,我们也没有具有个人见解的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胡适、冯友兰之后,中国就没有了具有个性的中国哲学史。过去六十年出版的大部头文史哲通史著作,其实只是水平很高的学术论文集,主持者或许设计了严密的编写体例,撰稿者或许按照体例去写作,但说到底,各人思想无论怎样一致,其细微差别在所难免。无论主编水平多高,都很难将这样的论文集重写成个性色彩浓郁的著作。人文学科,说到底,就是个体作坊,人文研究者就是个体劳动者。

 

这种情形不仅在中国出现,西方也是如此。我们看西方学者集体合作的《剑桥中国史》系列,他们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但如果仔细辨析各卷之间,一卷之中各章之间,相互冲突,或相互不协调的情形所在多有,不足为奇。

 

人文学科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职业,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史、思想史、学术史,一定是个人的作品,只有全盘打通古今,才能提出自己对这个学科的整体看法,才能自成体系、自圆其说。

 

当然,学术发展到现代,社会也需要一些大部头,需要合作,但过去的以及现在继续流行的中国式“学术合作社”即各种各样的课题组,都不是真正意义的学术合作社,中国式的课题组只是为了应付我们现在的财政体制、报销体制而衍生的组织,与学术的内在规律毫无关联。作为一个比较资深的课题组参加者,我觉得我们的课题组最大的问题是名义是个组,其实很少组织起来进行过问题研讨。

 

在这方面,日本学者比我们做的要好些。比如日本学者的梁启超研究组,他们可以用十几年二十年时间组织兴趣相关的朋友定期交流阅读梁启超著作的心得,集体讨论梁启超作品中不易理解的难点。他们没有我们那么强的目的性、功利心,没有三年、五年的时间限制,他们确实是在一起讨论学问。而我们的课题组,只是合作用一个上级能接受的课题名义申请经费、报销经费,至于合作的研究,在一些课题组基本都说不上。

 

由于我们的课题组没有很好地遵守学术自身规律进行研究,我们当代中国学术某些大型项目的最终成果可能都很值得怀疑,越是那些卷数多、出书快的项目,可能越不靠谱,写作者在很大程度上都在欺负现在人们不读书。即便个别作品取得了非常不得了的成就,将来的学术史也未必会对这个时代的学术给予很高的整体评价。

 

要扭转这样的趋势,必须转变对人文学科的要求,要有意识鼓励创新,鼓励学术上的个人英雄主义,鼓励不合作,鼓励长时段潜心研究不出成果,鼓励重建中国学术共同体,大家一起研究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合作写书。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201318日《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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