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省民宗厅设立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宗教院校在校学生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和文史、法律等基础学科教学,承担宗教教职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计划研究;协助开展与各宗教团体的联系服务、政策指导、法规培训工作,为宗教院校及宗教协会提供其他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服务。
(文章来源:福建省民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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