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线安徽讯 近日,安徽省宗教局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小组召开第四次工作会议,讨论各地对《安徽省两类宗教活动场所区分标准》(修订稿)和《安徽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下一步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换发登记证工作进行了部署。
安徽省宗教局办公室《关于对(修订稿)和《安徽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下发至16市2直管试点县及五大全省性宗教团体后,各市有的专门召开了县区宗教局长会议进行讨论,有的转发至各县区进行意见收集。各地就两类场所名称、区分标准、功能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编号等共提出了22条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小组在对各地修改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充分讨论并审查合法性的基础上,对原区分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将修改稿上报国家宗教局政法司进行审改。8月15日,国家宗教局下达了审改意见。下一步,安徽省宗教局将以滁州市为试点,以修改完善后的《安徽省两类宗教活动场所区分标准》和新制定的《安徽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为依据,启动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
省宗教局局长孙丽芳指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换发登记证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各相关处室都要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完成。各工作小组副组长要分头负责几个工作组,深入部分市进行培训指导。各地要以此次换证工作为契机,结合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统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原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相关信息进行逐一核实、修改,依据新区分标准进行重新区分归类,按照新出台的登记证管理规定对已核实区分的场所进行规范编号、统一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