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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宗局推进依法治理民宗事务工作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3年09月11日

佛教在线新疆讯 新疆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已进入中期阶段。自该规划下发以来,新疆民宗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不断加大对民宗系统干部和宗教界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学用结合,突出法治实践,力促依法管理民宗事务迈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理民宗事务工作。自治区民宗局认真编制民宗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健全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规范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民宗局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制度,编印民宗系统《行政执法规范手册》。

二是加强对民宗系统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民宗干部培训内容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对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按照自治区普法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每年公职人员普法考试。

三是加强对宗教界法制宣传教育。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作为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重要内容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组织宗教界开展每年4月自治区确定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6月国宗局确定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敏感时段宗教领域稳定工作;加大对《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清真标志牌,治理乱打清真标志行为;适应宗教领域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快推进《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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