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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学家:西藏“政教合一”的确立与废除均顺应历史发展潮流   2013年10月21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31010日至11日,乾隆皇帝与六世班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西黄寺举行。众多国内藏学专家学者就相关课题进行了探讨交流。藏学家们表示,清朝这段历史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关系在历史上就是牢固存在的,同时,宗教的社会意义更在于庄严国土,维护祖国的统一与人民的安定团结。

 

在谈及旧西藏实行的政教合一地方管理模式在1959年废除的问题时,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李德成说:清乾隆年间,清政府对西藏实行‘政教合一’模式,是由当时的历史情况决定的,出发点是为了加强中央对西藏的管理,确保边疆人民生活安定。而1959年中央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模式,依然是为了维护与巩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这是历史发展潮流,也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必然要求。

 

清政府施行政教合一旨在约束西藏地方势力

 

李德成介绍,根据克珠群佩所著《西藏佛教史》记载,在清乾隆帝(1711-1799)执政早期30年内,西藏发生了一系列事件,使他认识到西藏世俗贵族势力盘根错节,动辄为乱,西藏政事不可令一人专擅,遂决定改革西藏地方行政体制。乾隆帝希望利用宗教势力来制约西藏地方官员,而此时七世达赖喇嘛与噶伦公班第达将久美朗杰恰好平息了西藏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叛乱并上报朝廷。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藏学家周润年介绍道,因此,“1751年,清朝正式决定让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权,成为政教二制的共主。噶厦由达赖喇嘛领导,管理西藏地方宗教、政治事务;并通过中央派驻西藏的代表驻藏大臣,接受中央的领导和监督,行使一级地方政权组织的职权,承担中央依法规定的义务

 

1751328日,清政府批准颁布了关于西藏政策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酌定西藏善后章程》。该章程共计13条,对西藏地方政体做了较大改革,对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的权限也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章程确定设立噶厦,规定了四个噶伦的职权,限制了一些大农奴主的势力,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保持了和平与安定的局面,中央政府与西藏的关系也不断密切。这种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由达赖喇嘛领导噶厦、实行政教合一地方管理的模式,在西藏存在了208年,持续至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撤销噶厦为止。

 

中央政府废除政教合一是巨大历史进步

 

李德成说:到了20世纪50年代,封建农奴制发展到那个程度,必须进行改革了,这是历史的必然。他说,政体的改变与社会变革,是在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历史潮流下必然发生的。这种变革除去了旧的社会制度的弊端与黑暗。宗教本身是纯洁的东西。但政教合一发展到那个时代,宗教官员跟农奴主同流合污,成为领主阶层,有的甚至像农奴主一样占有大面积的土地、压迫剥削普通农民、农奴和奴隶,这与宗教的清净纯洁教义是相违背的。

 

李德成说,旧西藏政教合一地方管理模式的革除是在西藏受压迫人民的期望与中国大范围内开始进行民主改革的浪潮中,在全世界反殖民、反侵略、反压迫解放运动的潮流下,应运而生的。这不仅符合人民的意愿,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重要的是,废除封建农奴制与政教合一模式巩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稳定,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政治管辖,而这恰恰是乾隆帝创立政教合一模式的初衷,也是最重要的部分。

 

李德成还指出,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贯彻,宗教界人士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僧人既是出家人也是公民,他们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包括参政议政,比如十一世班禅大师、嘉木样活佛、热振活佛与两会僧尼代表等等,均能体现。同时,他们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出家修行、念经拜佛等等,这些权益并没有在当前制度下受到威胁和损害。

 

李德成认为,西藏人民在民主改革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已经过上了丰衣足食、精神文化生活充裕的日子。西藏经济与文化旅游产业繁荣发展,宗教与传统文化习俗、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中央政府与各界人士的大力保护,这些现实最好地说明了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政策的正确性。(文:郭明慧)

 

(来源:中国西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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