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至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燕京神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基督教与和谐社会建设”国际论坛。中国基督教教会及高校的专家学者,海外教会的合作伙伴,国家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关注基督教与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同时也反思了基督教的“本色化”(或称“本土化”、“中国化”,即融入中国的政治、文化、社会传统)的历史进程。论坛以积极的、建设性的姿态将基督教的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对之展开全方位的研讨。
本次论坛的举办正值我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之际,按照全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精神,深入探讨基督教对世界和平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参与和贡献、基督教在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中的正能量和正功能、研讨基督教思想文化的历史积淀、理论发展及其精神资源及在中国思想文化的处境中实现本土化,以及基督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践。
说到基督教与社会和谐问题,香港圣公会大主教、神学及历史研究特别顾问魏克利认为,并不是所有形式的基督教都能促进社会的和谐。有一些基督教的传统旨在促进社会及宗教的和谐,但是也有一些在不断制造出不和谐或事件冲突。和谐社会并不一定需要基督教信仰的统一模式,而是应接受“不同”以及一些“无需和解”的差异性。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教授罗明嘉认为,传统上说,基督教在与其他宗教的关系中一直是排他的。但是,在社会、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实际问题上,基督教早在中世纪时期就已学会与犹太人、穆斯林合作,并与他们和谐共处。一种有效的宗教间对话的最好的模式也可应用于中国,那就是经文辩读的方法。
国家宗教事务局刘金光则认为,谈论中国基督教离不开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中国基督教的神学问题。神学思想的导向决定了基督教向自己的信徒传播教义的导向。神学思想能否与时代精神一致,直接影响到基督教能否与时代相合拍、相适应。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中国传播的神学仍然可以见到某些解放前神学思想的烙印。这种状况使基督教在中国社会内的异质性依然存在,甚至在某些条件下,出现矛盾乃至冲突的情况。因此,要倡导中国特色的和谐神学。
那么如何开展适应于和谐社会的神学建设?加拿大文化更新研究中心梁燕城教授说,中国基督教应走出西方神学的思维框架与理念,寻找和探讨中国哲学的思维方法特色,去消化《圣经》中的基督教基本信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华神学”。
神学建设的目标在于基督教的“中国化”,只有“中国化”,基督教在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中的正能量、正功能才能实现。清华大学教授王晓朝说,基督教的中国化开始虽早,但数次中断,仍旧需要进一步中国化、需要深度中国化,包括组织制度、神学思想建设等方面。武汉大学教授赵林指出,在“大国意识”觉醒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现实背景下,基督教必须与时俱进地调整自身姿态和文化特点,才能像佛教那样融入中国社会。
“深度中国化”,离不开与中华文化的对话。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游斌认为,基督教要参与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其中一个必需的内容就是与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对话。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燕京神学院副董事长蔡葵表示,中国基督教近年开展的神学思想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基督徒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不管是本土还是外来宗教,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都应探索与中国文化的合流。多宗教的传统决定了中国宗教文化的多样性,这也成为中国和谐文化的深厚底蕴,为探索实现基督教的中国化奠定了思想基础。他同时表示,一个具有“自我”的中国教会,才能对普世教会作出贡献,同时也才能更好地抵御海外宗教势力渗透。(文:蓝希峰)
(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