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你现在的位置:中国宗教学术网>>新闻
新的《中国道教协会章程》有哪些变化   2015年7月2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中国道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结合实际和未来5年的发展,讨论修改了《中国道教协会章程》。

 

新章程增加了“中国道协”这一简称,“中国道协”这一简称有了法律意义。原“中国道教协会”的英文名称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改为Tao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规范了英文缩写,原英文缩写名C.T.A改为TAC

 

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上,新章程增加了“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在涉及发挥道教积极作用的内容中,增加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积极作用”的文字。

 

为与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系列讲话精神相适应,新章程增加了“大力弘扬道教优秀文化,为传承中华文明和建设中华文明共有精神家园作贡献”的文字。

 

新章程突出教风建设,增加了“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和教制建设,严肃戒律,纯正道风”的内容。增加了“树立道教良好形象,促进道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文字。而原中国道教协会专门委员会“道教教务委员会”,变更为“道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中国民族报》记者:蓝希峰)

 

(来源:2015630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


免责声明
  • 1.来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场,其观点供读者参考。
  • 2.文章来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为本站写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权归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经我站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及营利性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出处及链接(URL)。
  • 3.除本站写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来自网上收集,均已注明来源,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处理,谢谢。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相关报道

主办: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内容与技术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人:许津然  电子邮箱: zjxsw@cass.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859房间    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