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31日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普遍认为,面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新形势,制定慈善法很有必要也很紧迫,对于规范、促进和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委员和人大代表对补充宗教慈善等内容,以及完善互联网慈善等相关规定提出建议。
乌日图、沈春耀等委员指出,慈善法草案中对宗教慈善没有涉及。他们表示,虽然慈善活动不限于宗教,但宗教的慈善活动大量存在。国外慈善事业很发达,相当程度上是和宗教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出台慈善法,要处理好慈善与宗教的关系。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洪长有说,多年来,我国宗教界积极参与和开展赈灾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扶老助残等慈善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好评。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也是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新华社)
(来源:2015年11月3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