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国爱教,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幸福安康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是党和人民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在“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下,我们应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做到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要爱国爱教,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并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对宗教教义作出与时俱进的新阐释,建立符合宗教基本教义、继承宗教优良传统、适应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反对偏执狂热,自觉抵制各种歪理邪说,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促进和谐,做和谐广东的积极建设者。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是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广东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期待,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广东省宗教界要服从和服务于实现“两个率先”这一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宗教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做和谐广东的积极建设者。要秉承宗教和谐的理念,积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开展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要根据本宗教特点,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教情与国情的关系,正确对待宗教团体内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处理与信仰其他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群众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团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作用。
三、发挥优势,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在新的历史时期,广东省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省宗教界要团结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要发扬勤劳勇敢、吃苦耐劳、勤俭创业的美德,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爱岗敬业、诚实劳动,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添砖加瓦。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和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用爱心和行动回报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做出应有贡献。
广东省佛教协会
广东省道教协会
广东省伊斯兰教协会
广东省天主教爱国会
广东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
广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
广东省基督教协会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