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有民族性,反过来民族也有宗教性;许多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而变得错综复杂,最普遍的现象是人们在表达世俗的利益诉求时,往往上升到民族或宗教领域,因此,宗教问题非常特殊而复杂。宗教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一直在影响着他们的生活,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之后,有些宗教现象甚至成为一个民族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因而,探究民族与宗教的本质,厘清两者的联系与区别,并实事求是地分析宗教的民族性,对于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民族分裂,把握好“五把钥匙”,扎实开展“去极端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宗教与风俗习惯关系的理论分析
宗教与风俗习惯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着多层次的交叉重叠,一些风俗习惯带有宗教的色彩,而一些节日既是宗教节日又是传统的民族节日,这就给我们分辨哪是宗教,哪是风俗习惯增加了难度。因此对宗教与风俗习惯的历史与现实考察对澄清宗教与风俗习惯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习惯一般具有个体性,某人具有某种习惯可以是一种个人行为。而风俗是一个群体历代相沿、久积而成的风尚,具有稳定性、群众性、社会性、民族性、地域性和敏感性等特点。从习惯到习俗,过程可能是漫长的。即使在同一民族内部,由于人们所处的地理环境以及生产方式的不同,习俗也有着较大的差异,所谓“三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就是这个道理。
宗教的民族性问题,是基于宗教问题往往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现实而提出的。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宗教对许多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都产生过程度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渗透到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影响到这些民族的心理素质。有些原来属于宗教的内容和形式,经过历史长期的发展,变成了某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风俗习惯是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生产和生活条件、文化环境以及宗教影响等逐渐形成的,它表现在饮食、服饰、居住、婚姻、生育、丧葬、节庆、娱乐、礼节、生产等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由于各民族所处的条件不同,在风俗习惯上就表现出很大的差别。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主要有民族性、延续性、变异性、敏感性的特点。我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各具特色的风俗习惯。
从理论上看,宗教与风俗习惯存在着多方面的关系。在宗教自上而下干预风俗习惯的同时,风俗习惯也在悄悄地自下而上渗入宗教。宗教在发展过程中把不少民间习俗、观念吸收到它的各种仪式和经典中,借助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广泛影响的风俗习惯即民俗,扩大它的影响。事实上,宗教的历史和风俗习惯的历史都向人们表明这二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共性。风俗习惯形成与宗教有密切关系,有的风俗习惯完全是由宗教教规演变而来的,有的习俗则是宗教教规的一部分,有的风俗与宗教交织在一起,使自身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风俗习惯比起宗教这种信仰意识来说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更和民众的生产、生活相贴近,它的很多传统材料被宗教吸收、同化、包含,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和渗透的关系。当今社会,我们可以从不同的风俗习惯分辨出不同的民族,即使是同一民族也可以从风俗习惯上分辨出他们所处的不同地域。不能把宗教活动当成风俗习惯看待,比如有些民族做“斋功”,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封斋,“斋功”是伊斯兰教规定的“五功”之一,这是一种宗教行为,绝不是普通的生活习俗,它是伊斯兰教徒表达自己宗教情感、强化宗教意识的一种方式,其内涵所指涉的是尽可能纯粹的宗教内核。这些是不能与一般的风俗习惯混为一谈的。同时,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风俗习惯与宗教活动兼而为一的现象。如古尔邦节和肉孜节,对于穆斯林群众来说,它就是宗教节日,而对一般群众来说,它就是风俗习惯,没有严格的宗教仪式和宗教庆典活动。总之,现实生活中许多民族的风俗习惯多有着宗教的烙印,其中不少还保留着较多的宗教色彩,特别是在新疆群众性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许多风俗习惯的宗教色彩十分浓厚。因此,对于在宗教影响下形成的风俗习惯我们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
宗教具有民族性和群众性,我国多种宗教并存,每种宗教都拥有相当多的教民,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宗教在民族内部具有很大的号召力。风俗习惯也具有民族性和群众性,每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它不是个人行为,对于一个民族来说,风俗习惯作为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当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共同的特性使宗教意识与民族意识、宗教行为与风俗习惯相互交错,相互渗透,使人们难以区分,有些事件看似宗教冲突,其实仅因为不尊重信教群众的传统风俗习惯引起的;同样,当发生不尊重某个民族风俗习惯的事件时,往往又会引起该民族信教群众产生异质感,导致将民俗、民族问题泛宗教化。宗教问题与风俗习惯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不处理好,就会发生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大事。民族分裂分子很会利用这一点制造事端,拿不尊重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做文章,制造民族对立、凸显宗教冲突。
二、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与宗教政策,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当前,由于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发展中所出现的多种矛盾问题的影响,新疆地区民族与宗教问题呈现显性与突出趋势。对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宗教与风俗习惯关系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等特点。风俗习惯在各民族人民的感情中地位十分重要,具有强烈的敏感性,忽视或不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会被视为对该民族的歧视与不尊重。当前,广大的干部、群众对宗教与风俗习惯的关系存在着模糊的认识,甚至存在着困惑。新疆多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浓厚,国内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力度也在加大。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农村渗透、拉拢和腐蚀广大农民,特别是中青年。“三股势力”也利用宗教与风俗习惯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煽动宗教狂热和非法宗教活动,破坏新疆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因此,搞清楚宗教与风俗习惯的关系,有利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文化观、民俗观理论也是一个丰富和有益的探索和补充。我们绝不能视各民族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是小事,它是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与宗教政策的大事。对一个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就是对一个民族的尊重。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新疆少数民族和汉族必须相互学习、掌握、尊重各自的风俗习惯,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社会风气。
第二,运用“五把钥匙”指导深入推动“去极端化”工作。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今天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有着深刻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是历史和现实、境内和境外、网上和网下等多种因素相互纠结、长期积累形成的,并且以民族隔阂、文化冲突、思想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等多种方式呈现,唯有坚持对症下药、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治区党委观大势、抓重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论方法,从当前新疆纷繁复杂的矛盾难题中梳理出头绪,全面准确地概括出了新疆地区“去极端化”的五个基本领域,即思想、文化、习俗、宗教、暴恐,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五把钥匙”新理念是在总结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长期实践过程中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思想方法上的一个创新,为自治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它充分考虑到了新疆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坚持从区情、社情、民情出发,为做好新疆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是对新疆特殊区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的准确把握,具有突破性的理论意义。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五把钥匙”坚持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强制改变;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固囿封闭;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不能简单粗暴;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规律去解决,不能急于求成;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失之过软。“五把钥匙”是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路径、基本原则和重要措施,是长久之计和长远之策。
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发挥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现代文化的强大精神作用,凝心聚力,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靠钱是买不来的,靠恩惠施舍也是换不来的。心病还需心药医。对新疆来说,这副“心药”就是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就是中华文化,就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用这味药扶正祛邪、健体强心。我们要大力发展现代文化,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引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现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应该在全社会特别是从学校开始加强民族观、宗教观的教育。应该在小学、中学、大学甚至研究生阶段普及民族学、宗教学基础知识的教育。要教育全社会懂民族与宗教,从而养成尊重包容各民族利益、民族风俗习惯、民族文化、民族信仰与民族感情和各种宗教信仰的基本素养。要使全社会养成一种多元包容、开放理性、相互接纳、互利合作的心态。要保持和养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条件下“美人之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共同精神导向与理想追求。
我们必须要牢记:加强新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最根本的目标就是教育引导群众、争取凝聚人心。无论过去、现在、将来,打击敌人和教育群众两手都要硬,一个不能缺。
(作者系新疆社科院研究员)
(来源:《新疆日报》,引自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