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宗教是怎样形成的?未来的命运如何?中外思想史上,存在着各种理论和观点,其中最有影响的有三:一是宗教永恒论,二是文化主义的宗教消亡论,三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的科学阐述。弄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宗教这一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做好宗教工作,有着重要意义。不久前,在福州举行的“吕大吉、牟钟鉴学术报告会”上,我国宗教学著名学者吕大吉教授就此做了专题发言。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既有它的历史,也有它的未来。宗教寄托着广大信仰者对命运的期望和对人生的关注,因此,宗教信仰者也像关心自己的命运一样关注着宗教的未来。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究竟如何理解宗教的未来,自然也就成了宗教学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在中外的思想史上,已经有很多的思想家、哲学家、宗教家、神学家、宗教学者和社会学家围绕这个问题发表过许多意见,进行过长期的讨论。在这个长期的讨论中,围绕的一个中心问题就是:宗教到底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呢,还是会随着历史的消亡而走向消亡?这是问题的中心所在,我相信也是我们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对于我们党和政府制定和执行宗教政策的干部来讲,我想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所以我想对历史上的有关争论做一个大致的说明。
关于宗教永恒论
在历史上,主张宗教是永恒的论点是很多的,直到现在仍然坚持这种观点的势力还不小:很多宗教家都主张,宗教是由神的直接启示而形成的。神是一个永恒的存在,因此宗教也是永恒的存在。这是宗教家的讲法。
后来,学者(包括哲学家、思想家)也参加进来了,说法就更进一步了。他们从学理上和哲学上来证明宗教是永恒的。这里有很多大家都比较熟悉的看法。比方说,人作为一个生命体,作为一个生物体的存在,他的本能就是谋求生存。他本能上有一种对生的追求、对死的恐惧。因此,他们总是希望能够得到永生。由于这样一种人的天性、人的本能,他就求助于宗教。因为只有宗教才能许诺他们以永生。只要有人存在,他们就有这种追求,就必然走向宗教。因此,宗教必然是永恒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从知识论这个角度出发。因为世界是广大的、是无限的,而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因此,总是有很多东西我们认识不了,而那些认识不了的东西,就会使人们相信那是一种神灵的、神圣的境界。这样一种认识论,决定了我们对宗教是有着永远追求的,而宗教在这种人生的追求中是永恒存在的。这是比较流行的一种讲法,还有其他很多哲学上的讲法,我不能一一列举。
在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最有影响的一种说法,是以休谟和康德为代表的不可知哲学。不可知哲学认为,人的认识是起源于经验而且也限于经验的,我们所能认识到的东西只能是经验的东西。凡是经验不到的东西我们是认识不到的,是得不到确定的知识的。宗教追求的神圣境界是超乎人的经验和理性之外的,是我们经验和理性所达不到的,因此对这个境界我们既不能确定也不能否定。那个境界你可以信仰,你就可以说那就是神、那就是上帝、那就是我们宗教的源头。如果按照我的看法,这种不可知论的哲学,在休谟和康德身上,本意是对传统神学的批判,因为他从理性上否定了基督教超人性、超理性、超经验上帝的真实存在,认为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不能证明的。这实际上是对传统神学关于基督教上帝的理论证明作了否定。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它既然是超经验、超理性的,既不能用理性去肯定它,也不能用理性去否定它,那人们就可以信仰它,宗教的基础就在这种信仰之上,而人类的认识弱点就保证了这个信仰是不能被我们理性所推翻的。这个理论是调和宗教与哲学、宗教与科学的矛盾的理论。
还有一种论证的方法就是说,宗教是一个社会维持其存在、维持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东西,只要有社会就必须有个宗教来维持它,因此,宗教和社会的存在一样,是永恒的。如果没有宗教的话,社会中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了,谁也不害怕上帝、谁也不害怕来世的审判、谁也不害怕因果的报应,那这个社会就必然是道德沦丧、人欲横流的社会,社会就不成为一个社会了,所以说这个社会必须有个宗教来维持。这种论点是相当普遍地被承认的,甚至有些理论上的无神论者也承认,我国的荀子是先秦时期最伟大的无神论者,他不相信天是神,他甚至提出“致天命而用之”这样一个积极的无神论思想,但是同时他却主张“神道设教”。他主张,必须通过宗教祭祀活动来加强道德教化、维持社会秩序。荀子在那时候就提出这样的主张,认为宗教是社会所必需的,对社会道德教化是有好处的。西方最大的一个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对传统的宗教作过最激烈的斗争,反对传统宗教。但是他最后的思想是什么呢,他认为宗教对于维持社会的道德,特别是维持普通老百姓的道德是必需的。他最后的结论就是说,即使没有上帝,我们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大致上,宗教永恒论有这三种类型,一个就是神学家的讲法,神性永恒所以宗教永恒;第二种类型是,宗教的基础在于人性的本能;第三种类型是,宗教的基础是社会所必需。
关于文化主义的宗教消亡论
与宗教永恒论相对立的,就是宗教消亡论。这种论点是历史上无神论者所主张的,特别是从18世纪法国的百科全书派为代表的那一批无神论的大师们,他们提出过战斗无神论的口号,认为宗教在历史上造成的祸害太重(但他们着眼的是西方的基督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大,必须废除。他们从理论上证明了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按照自然规律而运转的一个体系,因此一切超自然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从理论上否定了任何神圣、超自然的存在,当然也否定了宗教的基础。他们认为,在一个由无神论者组成的社会中,建立一个道德的社会是可能的,那才是一个健全的社会。
19世纪的德国出现了批判宗教的运动,首先是青年黑格尔派,大卫·施特劳斯、布鲁诺·鲍威尔,后来的费尔巴哈,以及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都是这个学派的,他们认为,传统的宗教是人类精神和理性的一个最大桎梏,也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工具,要改造国家和社会,首先必须批判宗教,因此他们发动了批判宗教的运动。施特劳斯和鲍威尔运用历史学和语言学的方法来考证《圣经》,认为《圣经》里面所讲的那些神话都不是事实,而是一种人为的构造、是人为编造出来的。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社会、创造了人。这就把过去颠倒的世界观做了一次再颠倒。费尔巴哈进一步认为,人不是什么绝对精神的体现,不是绝对观念或自我意识的那种纯精神性的东西,而是一个感性的、世俗的、自然的人。人正是因为有他感性和生存的需要,才创造了神,以维持他自己的生存。他把宗教建立在世俗的人的基础之上。他认为,神是没有的,宗教也应该消亡。过去我们在宗教的影响下,只爱上帝。现在我们就不应该把爱放在根本没有的上帝身上,而应该加强人类相互之间的爱。他提出了“爱的宗教”概念,主张建立“爱的宗教”,使人与人之间互相爱,建立一个爱的社会。这实际上是一个伦理社会,所以他的基本思想是,想用伦理来代替宗教。他主张我们的目标不是以宗教去代替文化,而是以文化来代替宗教,因为“文化”不仅仅包括伦理和爱,还包括哲学、文学、科学等各个方面。费尔巴哈提出了“以文化代替宗教”这个口号。
西学东渐以来,我国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一直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我国先进的知识分子都引进了西方启蒙思想的这种宗教观,走上西方启蒙思想家的路子,一个一个提出了要以文化代替宗教的学说。比方说,蔡元培提出了以美育、哲学来代替宗教;胡适和陈独秀提出了以科学来代替宗教,胡适还提出了以哲学代替宗教;梁漱溟则认为,我国从周孔以来,就是以宗法来组织社会、以伦理来代替宗教。实际上,这也是以文化代替宗教。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主张用马克思主义代替宗教,而且曾经使用政治的强力做过两次消灭宗教的短暂试验,后来都失败了。这就是一系列思想家主张的宗教消亡论。列宁把上述这种类型的“宗教消亡论”叫做“文化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的长期性
马克思、恩格斯是历史上最彻底的无神论者。如果说过去的一些启蒙思想家虽然都想废除宗教,但还有许多保留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是没有任何保留的。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了宗教的人本主义理论,但是他进一步追问:人为什么要创造宗教呢?人为什么要信仰一个神呢?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里面,而这个社会环境是不合理的,他把它叫作颠倒的世界。这个颠倒的世界就产生了颠倒的世界观,那就是宗教。因此,如果要废除宗教的话,必须首先把这个颠倒的世界观进行改造,把它进行再颠倒,变成一个合理的社会。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宗教才会走向消亡。在这个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了这个社会为什么不合理?根源在什么地方?他和恩格斯找到一条:私有财产制度。私有财产制度是一切社会不平等、颠倒世界之所以颠倒的最后的根源。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法年鉴”时期得出的一个结论。他们在1848年发表了《共产党宣言》,又继承了这个结论。在《共产党宣言》里面,他们提出了两个口号:第一要和传统的观念进行彻底的决裂,第二要和传统的所有制实行彻底的决裂。传统的所有制就是指私有财产制度,传统观念就是指旧的文化,最主要的是指传统宗教。
马克思还发展了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理论,认为宗教是一种异化。什么叫异化呢?异化就是人把自己的人性对象化,变成一个对象。这个对象本来是人把它创造出来的,但是这个创造出来的对象却不为人类服务,反而成为和人作对的一个力量。那就不是一个为己的力量,而是一个异己的力量,产生这个异己力量的过程就叫作异化。神是人创造出来的,可是在创造出了神以后,人却把神当成一个至高无上、支配和主宰我们命运以至于整个人类命运的这么一种存在,因此,宗教是一种典型的异化。宗教的异化为什么会产生呢,那就是劳动的异化的结果。劳动的异化就是因为劳动者通过劳动生产出了的产品,可是在私有财产制度下,这个产品却不能回归到劳动者自己身上,反而变成了资本家的资本,成为剥削的工具。这样一来,在私有制的社会里面,劳动异化变成一切社会异化的根源,也成为宗教异化的根源。因此,要想使人成为一个人,首先就必须使创造出来的对象不成为和自己作对的一个异己力量,要使它回到人的自身,使人成为享受自己产品的主人;这个时候的人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这个时候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社会,人才有自己的尊严。所以他主张通过消灭私有制来消灭劳动异化,最后消灭宗教异化。
那么怎么消灭私有财产制度?那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所以说,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理论论证了宗教产生的根源,也提出了宗教消亡的途径。马克思通过宗教批判得出了这个革命结论之后,当时就提出了一个口号:我们不要去跟传统宗教作斗争,而是应该把我们的力量去跟不合理的社会做斗争。宗教批判结束了,我们当前的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发动无产阶级建立一个新的社会。这个结论很重要,这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的。后来从前苏联到东欧、到我国文化大革命以前的那个时代,不断地批判宗教,实际上是违反马克思、恩格斯早期的结论的。
还要指出一点:马克思这个结论,到他的后期,他自己也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在马克思写《资本论》的时候,他对宗教消亡的看法发生了改变。他认为,宗教的消亡并不是随着私有制财产的灭亡而消亡的,他说,“只有当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一个极明白、极合理的过程的时候,宗教才会消亡。”这个地方和他早期的讲法是有些不一样的。他早期认为,只要消灭私有财产制度,宗教就可以消亡,但现在他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光是私有财产制度的消亡,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见得就合理、就明白。这里就牵涉到对理想社会的构想,必须建立一个非常明白、合理的社会,而不仅仅是消灭私有制,因此,他的这个思想已经超出了他的《共产党宣言》时代。
在恩格斯生活的晚期,他集中讨论宗教根源和消亡问题的著作是《反杜林论》。恩格斯在这里提及的宗教异己力量消亡的条件至少有三条:一是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实行社会占有制;二是社会对生产资料实行有计划的使用;三是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除了第一条比较明确具体以外,后两条的内涵很抽象,很模糊,可以做弹性很大的多种解释。但是,无论如何,有一点还是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来的,后两个条件并不等同于第一个条件,因而,即使实现了第一个条件,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占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占有制,并不就自动实现了社会对生产资料的有计划使用,更不等于实现了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大体上,恩格斯的宗教观里,已经比较清楚地意识到,从私有财产制度产生出来的支配力量,并不是社会中惟一的异己力量,因而也不是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惟一根源。即使在消灭了资本主义,把私有制改造为社会所有制之后,如果社会还不能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消除经济关系中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使人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宗教反映的根源仍将存在。
前苏联70余年,我国50余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一再证明,要实现社会对生产资料的有计划使用,消除经济生活中的盲目性和异己力量,并不是消灭私有制之后自动实现的。不顾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现实的社会条件,从某种平均主义的道德理念出发而采取立即消灭一切私有制这种激进行动本身,就是一种更大的盲目性,人民并未因此而成为经济关系和社会的主人,人的命运仍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种异己力量所支配。人民仍将“长期的、痛苦的”和各种异己力量作斗争,甚至在“痛苦”之余跑到宗教幻想的天国里去寻找精神上的安慰。
总而言之,从《资本论》和《反杜林论》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意识到宗教的根源和消亡问题的复杂性,逐渐认识到不能把私有制度当作宗教的唯一根源。他们已提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明白、不合理;社会物质基础的不充分;社会未能实现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社会条件的缺乏……这些也可能构成宗教的根源。这些想法是极富教益的。
沿着这条思路,人们对一个未来的理想社会可以产生许多构想:究竟什么样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算是极为明白而且合理?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形态才算是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的准确含意是什么?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为什么这些条件未能实现的时候,宗教就不可能自然消亡?……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宗教观的范围,涉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理论基础。
遗憾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生前似乎并没有对这一系列问题作出非常具体准确的回答。他们的后继人常常从那些相对模糊的前提推出错误的结论。他们一般总是认为,在消灭了资本主义所有制之后,颠倒的世界就颠倒过来了;劳动者阶级就因此成了生产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因此而极为明白合理了;私有制的结束也就意味着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结束,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法则已经实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人已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了;……于是,在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先先后后不止一次地采取过用行政手段消灭宗教的措施。其结果也是众所周知的:毫无例外地以失败告终。
如果我们今天以一种客观的、理性的态度来分析这个问题,那么,应该说,马克思、恩格斯本人除了主张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一切私有制的途径来消灭宗教以外,他们是反对用行政手段来消灭宗教的。在他们生活的后期,更意识到了宗教消亡的其他社会条件,他们不能承担其后继人在这个问题上所犯错误的责任。问题只是在于,他们的有关论述有相当的模糊性,存在着错误解释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者应该吸取的历史教训是,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的个别论述当成绝对完善的教条,而应该深入具体地研究现实生活中的宗教问题,把宗教研究推向前进。
现在对宗教的长期性讲得很多,但是我觉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讲到马克思、恩格斯那个程度,认识得那样深刻。为什么要讲这个题目,我是想为我们党的宗教政策、宗教理论的基础性理论提供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据。
下面,我就前面述评的几种理论和观点谈几点认识:
第一,由永恒的神和上帝推断出宗教的永恒,在理论上是一种神学,没有科学的根据,也经不起哲学的批判分析。人类生存在惟一也是无限的自然宇宙之中,除了作为整体的自然宇宙本身以外,其中的一切存在都是有限之物,它既有开端也有终止,生命体更是一个生死流转的过程,人类自身的存在尚处于有限,信神的宗教不可能永恒。如果宗教成了一个没有人信仰的存在,那怎么谈得上永恒呢?所以,宗教永恒论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宗教为人性的天赋论和宗教为社会所必需论,这两种观点与信仰主义的神学是不一样的,它是一种学术性的理论。它所主张的宗教永恒性,不是与神的永恒性相联系的绝对永恒,而是和人类、和社会的存在相联系的相对永恒,因为它所讲的人性必然信宗教、社会必然需要宗教,是相对于人和社会而言的,而从科学角度来看,人和社会都不是永恒的,所以说,从这里来导出宗教的永恒,在理论上也是不能成立的。
有人说,人类天赋就有宗教性,有人就有宗教,这不符合人类考古学的事实。如果这种说法能成立的话,那么,从地球上出现人的第一天开始,它就应该相应地伴生人类对宗教的信仰和崇拜;可是考古学和人类学的事实告诉我们,最原始的宗教并不是伴随着第一个人的产生而产生的,它的出现是非常之晚的。
现代的考古学证明,人类出现于地球之上的时间特别长。过去说150万年,后来说300万年,后来又说到500万年、700万年,甚至4500万年。而能够从考古学可以证明的那种宗教文化的遗迹,是在人的“智人”时代,人的“智人”时代大体上是距今1万至28万年。宗教的第一个萌芽,从现在拥有的实证材料来证明,它至今不超过15万年,将来是不是会有新的发现,将来再说,现在的材料只能证明到这个程度。15万年相对于500万年、700万年是个什么概念呢,大体上也就是一天中黄昏的那一个瞬间。所以说,宗教的产生不能说成是人有天赋的宗教性。有人就有宗教,这种观点不能成立。
宗教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文化创造,目前的实证材料证明的第一个创造,离现在不超过15万年。至于我国最早的宗教距离现在有多少年?现在能确认的是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山顶洞人原来的考古定年是1.8万年。没有比它更早的了,也许有,但现在还没有找到。现在的考古定年又有所改变,把山顶洞人定在2.5万年左右,甚至也有说3万年的。就是说,我国宗教的第一个萌芽,最多不超过3万年。所以说,人类有天赋的宗教性这种说法不科学。
人的天赋性这个学说,还有一个不科学的地方。如果人类天赋就有宗教的话,那么,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是人,就应该有宗教信仰,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概莫能外。可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在人类中间,就逐渐出现了一批一批的哲学家和科学家,他们中间有许多人都不相信超人间、超自然的境界和神,也不信仰宗教,甚至还提出过各种批判和否定宗教的无神论理论,这该怎么解释?如果说每个人天赋就有宗教之性,这是无法解释的,既然天赋有,就应该每个人都相信,那就不应该有无神论者,不应该有反对宗教者。所以说把宗教性说成天赋的本性,不科学。
从社会必需来论证宗教永恒,也将面临考古学和人类学的反对,它解答不了在“智人”之前的人类社会为什么没有宗教的问题。既然宗教为人类社会所必需,“智人”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但那个时候并没有宗教,这种理论解释不了这个问题。至于人类未来社会是不是像过去那样,必须有一个宗教来维持社会的秩序、来规范社会的道德呢,这是一个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的、未知的问题。一个有理智的人,特别是一个学者,对这个问题是不能下一个断然的判断的。
人类的历史还很短,特别是人类的文明史更短。我国是文明古国,一般说我国文明史是5000年,最近几年的发现,又把这个时间推到了1万年。因为江南的文化遗址,发现我们1万年前的时候已经开始种粮食了。但是,就是1万年还是很短。宗教的存在,从几千年到1万年,在历史上是短暂的过程,相对于过去人类历史是短暂的,相对于未来的历史更是短暂的。地球至少还可以生存几十亿年,我相信只要地球不灭亡,人还是会生存下去,人类的宗教史也就那么长,几万年之后到底是什么样的状况,这里面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不能下一个断然的结论,说什么今天存在的事情将来就一定是要存在;今天所必需的,历史上所必需的将来一定必需。在哲学上,这个推断是不符合逻辑的,是没有理论基础的。休谟就曾经讲过,太阳每天从东方出来,昨天从东方出来,今天从东方出来,但是不能保证它明天一定从东方出来,从昨天不能推断到明天。它不是一个像几何学那样,从公理出发的一个必然推论。哲学家不能这样讲,因为这中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一个经验性的推理。经验性的推理都不是必然的,只有理性的推理,如3+2=5,三角形的3个内角的和等于180度等,才是必然的推理。从今天这个样推论到明天,只是个经验性的推理,这样得出的结论不是必然的。
第三,宗教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它的产生有其文化上的原因,它在未来的演变也会遵循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从文化这一角度来讨论宗教的性质、起源、基础及其未来,这种讨论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马克思主义以外的人文学者主张以文化来代替宗教。列宁就反对这种主张。列宁主张通过社会改造来消除宗教,他认为其他的主张是“文化主义”,是“狭隘的资产阶级文化主义”。我认为这个讲法不确切。
文化主义的宗教消亡论与唯物史观的宗教消亡论本质上并不相排斥,而是互补的,是可以兼容的。宗教的产生、存在及其发展,既有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文化方面的原因。辩证地看,宗教和任何自然物、社会现象一样,都不是永恒的,它终将要走向自身的终结。如果在不确定的未来,宗教自然地走向消亡,那必然是既有社会经济变革的原因,也有文化包括科学和哲学方面的原因。这必然是整个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综合演变的结果。
历史的经验已经给了我们有益的教训,单纯强调其中任何一个方面,最后总是失于片面。像列宁那样,用否定一切文化的发展来解决宗教问题,只通过社会的改变来解决宗教问题,结果怎么样,失败了。文化主义的任何一种主张,用无神论消除宗教的愚昧也好,用科学、哲学、道德、美育去代替宗教也好,想法是美好的,目的是崇高的,但是始终壮志难酬。根本的原因在于,以文化代替宗教的那些思想家们不了解,社会经济结构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必然形成社会大众享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不均等;同时,人类天赋的智力也是不平衡的。因此,能够用高雅深奥的文化,用科学、哲学、道德、技术、美感、文化的整体去代替宗教信仰,能够做到这样的,只是社会中的少数精英,而芸芸众生只能在通俗的信仰体系中去寻找精神的慰藉,这是社会的需要,是不能否定的。
另一方面,利用政治的强制力,通过取消私有财产的制度来消灭宗教的根源,实现废除宗教的存在,这种想法也已经被历史证明为不切实际的幻想。从前苏联到我国,多次进行过这种实验,最后都是壮志难酬。因为宗教赖以存在的文化和精神方面的原因是非常深刻的,它并不因为私有财产制度的废除而自动消除。
因此,马克思在后期关于宗教存在的根源以及消灭宗教条件的研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大大地深化了。他克服了上面这两方面的局限性,又包含了它们的合理内容。他认为,宗教消亡的条件,既存在于物质和社会制度建设的层面,也存在于精神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层面。他要求我们建立一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文明社会,人要成为不受任何异己力量支配的、“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真正自由的人,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这样一个完美的社会虽然不是高不可及,却也是难以攀登的。只要尚未建成一个高度完美的社会,宗教就有它自己存在的根基。
宗教的未来,在理论上、在哲学上不是永恒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将是长期的。宗教将在未来的社会中长期存在,我认为,这个长期非常非常之长,现在是讲不清楚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宗教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基于这样一个认识,人类在宗教工作中的努力方向,与其致力于宗教的消亡,毋宁全力以赴地致力于一个完美的理想社会的建设。
既然宗教是长期的,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力量集中到去消灭宗教呢?在未来的漫长的历史过程当中,对于黑暗势力、邪恶势力利用传统宗教进行危害社会的非法活动,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当然要保持必要的警惕;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做的事情是,必须以更大的努力发扬传统宗教当中所包含的那些正面的、积极的、有益的文化因素,这才是我们当前更需要做的事情。我认为,我们将来的努力方向,是要把宗教建设成一种文化宗教。
总之,我们要发挥传统宗教中的那些积极因素,使之有助于社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既往的历史也许尚未提供完善的经验,有待社会在未来的历史中去创造,但是,如果不这样做,历史已经积累了许多教训,值得人类在未来社会永远记取。
(来源:2004年2月24日《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