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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明:原始佛教的缘起观   中国宗教学术网 2016年7月8日

赵朴初居士在《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一文中写道:

佛法的基本内容可以用“四圣谛”来概括(谛的意思是真理):苦谛,指经验世界的现实;因谛(或集谛),指产生痛苦的原因;灭谛,是痛苦的消灭;道谛,指灭苦的方法。佛经所说的道理非常多,其实都是围绕四圣谛而展开讨论的。四圣谛所依据的根本原则是缘起论。佛教的所有教义都是从缘起论这个源泉流出来的。所谓“缘起”,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都是由相待(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决定的;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个事物和现象。因、缘一般地解释,就是关系和条件。在佛陀时代的各教派中,缘起论是佛教所特有的。

 

缘起观是原始佛教针对当时各种宗教哲学主张宇宙从大梵天造大自在天造,或从自性生宿因生偶然因生生类因说等理论而提出,用以解释世界、社会、人生和各种精神现象产生的根源。佛陀在菩提树下彻悟缘起法而成无上正觉。此后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开发、显示。如《杂阿含经》第299经载: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缘起法法说、义说。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缘起法法说?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集,是名缘起法说。

云何义说,谓缘无明行者。彼云何无明?……云何为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是名缘起义说。

 

《中阿含经》第四十七也载: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这是佛教最基本的理论与实践根据。依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前句开发显示为集谛的十二支缘起,精确地说明有情生命的生起(),变异(老、病)与死亡()的前因后果,以及死生、生死不绝流转的原理。后句此灭故彼灭显示:如洞明四谛正见,修习道谛(八正道),那末无明可破,生死流转可息灭,这是佛陀出世的本怀。

 

原始佛教敷演缘起法是依有情现实生命而展开的。所以十二支中的五蕴、六入处等都是一切有情(主要对象是人类)可以常识去认识体验,日常生活中又能如实感觉与体会到的。因此业感缘起与后来发展所施设的阿赖耶缘起如来藏缘起法界缘起等根本上有所不同。业感缘起依世俗谛而施设,所以学习佛法、依教修行可依世俗谛如实而观而行,不易患错误、入歧途或多所争辩。建立阿赖耶缘起非不深细,奈多异见。法界缘起非不广大,奈不是一辈人经验可及,势必成为哲理、玄论。原始佛教重实践,因此多用十二支缘起说明有情世间的开展与还灭,理论简明,深入浅出,容易被人们信解和接受。

 

十二支缘起古德每用三世两重因果来说明:(1)无明、(2)行,此二为过去世能引的因;(3)识、(4)名色、(5)六入、(6)触、(7)受为现在世所引的果;(8)爱、(9)取、(10)有为现在能生的因;(11)生、(12)老死为未来所生的果。这是依世间一般可了知的真实相——世俗谛而说的。我们如能对此深信不疑,才称得上一个有正信的佛教徒,才有希望信念逐步增上具足四不坏净,这是世间正见,也就是法住智。

 

现今一般信众都忽视十二支缘起的重要性,认为这是对二乘说的,而每自认为大乘利根,喜谈明心见性,欲直接求涅槃智,这是不正确的。《杂阿含经》第347经,佛陀宣称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法次法向,不得逾越。经中说:

佛告须深:“不问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后知涅。彼诸善男子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不放逸住,离于我见,心善解脱。”

 

根据《大智度论》解释:法住智可知晓一切世间因果道理。涅槃智可觉了涅槃寂灭的真理。在求解脱中,是不能没有慧解的法住智的。

 

《杂阿含经》第293经中,佛陀又说:

此处甚深!所谓缘起,倍复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

 

可见佛陀以大智大悲依缘起法此生故彼生显示无常生灭的世间流转因果律。又依此灭故彼灭显示不生不灭的还灭因果律,普令众生依闻、思、修,不离世俗谛而得悟入此远离二边的中道第一义。

 

原始佛教的缘起观亦译为因缘法。因是指事物的生起或坏灭的主要条件,缘是指事物生灭的辅助条件。说明事物间的生灭变化都有它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这是一个理法。它基本上对人生(生命、生死)、宇宙(佛经称为世间”)有一个重大启示:一切是动的(Dynamic),不是静止的。一切生命在生、老、病、死的过程中;一切世间在成、住、坏、空的过程(Process)中。因此,此故彼的缘起观与现代尖端科学的量子力学、相对论,以及宇宙物理学等在理论上可以会通,为科学家们所称道和接受。

 

十二支缘起除了说明生命连系的因果关系外,更重要的是由此故彼的缘起中,远离八执等一切邪见,如此方能断除根本无明,而得自在解脱。这里引《杂阿含经》所说经义分别归纳为下列的缘起观:

 

(1)离有离无的缘起观 《杂阿含经》第301经载:

世间有二种依,若有若无,为取所触。取所触故,或依有或依无,若无此取者,心境系着,使不取不住不计,我若生而生,若灭而灭。……所以者何?世间集,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无者不有;世间灭,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有者无有。是名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有自性执的众生,不是执有,就是执无;甚至有自性见的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同样地没有了解缘起的深义。依佛法说,一切法的有无,都是因缘和合、离散而已。有,不是自性的实有;无,并非自性的实无。众生因不了解这无自性的缘起观,因而起有、无倒见,而心生系着,起惑造业,流转生死。源于佛陀自己体证的此故彼缘起法则,能离却有、无二执,行乎不着二边的中道,而得解脱。

 

(2)离断离常的缘起观 《杂阿含经》第300经载:

佛告婆罗门:自作自觉则堕常见;他作他觉则堕断见。义说、法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

 

众生于法法相续中,不了解诸法的变化性,所以觉得它是。如古印度神教认为有一常住不变的神我,来作为生命的连系。又有些人则认为形灭则神灭,没有前世或后世,如古印度的顺世派就认为今生死了,什么都没有,这便是断灭论者。

 

部派佛教的说一切有部主张三世实有,法体恒存。谈诸法有生有灭,是就作用而言,它的法体是实有的,常住不灭的。但从佛陀显示原始佛教缘起观的正义来看,说一切有部将体、用分成两截是不对的。就法体恒存来说,执诸法实有,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仍然如此,那不是堕于常见了吗?谈生灭相续,应理解如幻缘起,否则即使引用燃木或种子的比喻,认为前木非后木,火火相续;前种灭已,后种才生,也难以解释。因为如果前种未灭而生,那不是同时有二个种子了吗?若已灭而生,既然灭了,还凭什么生后种?因此凡说先有后无的,实际上失去前后的连系性,没有离开断见的框框。

 

(3)离一离异的缘起观 《杂阿含经》第297经载:

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此则一义,而说有种种。若见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无所有;若复见言命异身异,梵行者无所有。于此二边,心所不随,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谓生缘老死,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识、行,缘无明故有行。

 

由于众生不了解一切法是因缘和合,而妄执它是独存的,不依他缘而有,这是执一。由独存的一,产生了相对的二(),认为此法是自性有,彼法也是自性有,彼此间没有关系,这是执异。不论执一或执异,都是源于独存的错觉,可以说同一错误的两个方式。佛陀时代,为了破斥外道的神我,常以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十二支缘起等来破独一的我,但并不意味着这五蕴等是各个实有,也就是说破一不着多,不会堕入多元的实在论。说一切有部却认为可以是假;但组成的蕴、处、界不能不实。这种三科实有的说法,不能了解佛陀所说的义理,因此被龙树《中论》所破斥。唯有在缘起法中,了知一一法自性本空,一既不执,异也不立,才不会产生即蕴、离蕴等的我执。

 

(4)离来离去的缘起观 《杂阿含经》第335经载:

佛告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

 

讲到来、去,必然要牵涉到时间的不同与空间的差异。如同在一时间里,物体没有移动,谈不上有来有去。但如物体有移动,就一定有时间的前后差异。然而在缘起法则下,就时间言,离常、离断,就空间言,非一、非异。因此,由根、境、识三和合触中,一切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没有一实在的来,也没有一实在的去,无明的起惑、造业、受苦也是缘起的相依相待,没有一实在的作者可执。而此作者与受者,必须在此故彼的条件下方能成立,所以缘起观应是离来离去的。

 

综上所述,可见原始佛教的缘起观是建立在离有无、离断常、离一异、离来去的基础上的,这是后来形成的龙树中观派的理论渊源。它是佛教基本教义的核心。

 

但正如佛陀在《杂阿含经》中所说:缘起甚深难知,要全面地理解缘起观的甚深法义,还须对原始佛教作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通俗地向广大佛教信众进行宣传和解释。缘起观概括约有四个重要论点:1.无造物主;2.无我;3.无常;4.因果相续。应当为佛教徒所了解掌握,成为正见的检验准则。

 

(作者系上海佛教居士林副林长兼总务长、上海佛教月刊总编辑,中国佛教学者

(来源:《法音》1990年第5期)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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