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民族的互动系列文章中的大量事实说明,当代社会的民族宗教冲突,已经构成了对全人类生存的严重威胁,但这种冲突绝对不可能通过武力获得解决。“文明冲突论”的首倡者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指出:“我所期望的是,我唤起人们对文明冲突的危险性的注意,将有助于促进整个世界上‘文明对话’。”毫无疑问,倡导、促进、推动各文明体系之间的对话,是解决当代日趋尖锐的民族宗教矛盾的唯一可行方式。而在文明对话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构成各文明体系核心要素的宗教体系之间的对话。
1993年,就在亨廷顿提出“文明冲突论”的时候,西方另一位著名学者孔汉思,在瑞典发起召开了世界宗教大会,提倡宗教对话,共同寻找适应各个宗教的“全球伦理”。世界各地的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佛教、印度教等宗教的领袖在会后发表的《全球伦理——世界宗教大会宣言》中指出:“各宗教都有些领导人物和普通成员在煽动侵略、狂热、仇恨和对异己者的恐惧,甚至在鼓动暴力和流血的冲突并为之辩护。宗教常常被滥用,服务于纯粹权力——政治的目标,其中包括战争。我们对此满怀厌恶。”孔汉思及与会的世界各国宗教领袖已经认识到,虽然世界各种宗教的主旨都是教人向善、重生戒杀、主张和平的,但是宗教理想与社会现实是存在差异的。在全球化日益推进的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的空间有限,相对匮乏的物质资源必然会引起各民族的争夺。而一些宗教领袖,不是利用自己在信徒心目中的崇高威信去劝阻信徒理性地对待民族之间的矛盾,而是利用宗教的热情,煽动信徒盲目地追求自身的利益,甚至不惜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
冷战结束后,由宗教意识引起的民族冲突上升为世界和平的主要威胁,所以孔汉思得出结论:“没有宗教的和平就没有世界的和平”,在全球化时代调整民族间的利益关系,关键就是要进行“宗教对话”。孔汉思的提议得到了西方一些自由派基督教思想家的积极响应,如保罗·尼特、约翰·希克等人,纷纷写专著论证宗教对话与世界和平的关系。他们认为,民族宗教问题在当代社会极其重要,宗教对话是解决由宗教引起的民族冲突的唯一渠道。
尼特、希克等人指出:宗教对话必须有一种正确的态度,即要承认对方也是与自己一样的平等主体。如果仍然坚持只有自己的宗教才是可以得到拯救的宗教,其他宗教都是异端,那么宗教对话或者是一种试图说服对方的变相宣教,或者只能是自说自话、无的放矢。尼特还指出:“仅当基督徒真正向这样一种可能性开放,即存在许多真实的、拯救性的宗教,基督教是上帝接触和转变我们的世界的诸多方式之一,只有那时才能发生真正的对话。”
基督教新教中保守的福音派,天主教中的教会中心主义是排他主义的主要代表,排他主义者认为承认其他宗教的任何真理或者其他宗教任何的拯救性力量都是对上帝的侮辱。虽然他们可能会赞成与其他宗教进行对话,但是他们心目中的对话是劝说其他宗教的信仰者皈依基督宗教的必要工具。
欧美世界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中的开明派,对其他宗教持包容主义立场。包容主义者在与其他民族的广泛交往中发现,其他民族没有基督宗教的上帝,但是他们仍然能够在自己的宗教中获得精神生活的安宁。但是,为了保持基督宗教一神信仰的完整性,包容主义者将这种现象解释成上帝在其他宗教或学说中的“临在”。也就是说,其他宗教不过是上帝的变形的表达,分有基督宗教真理而已。不仅宗教徒,就是无神论者,只要他们跟从良知,即跟从上帝的声音,也能获救。可以说,包容主义者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信仰其他宗教的民族的平等身份,但是这种承认是不彻底的,因为他们仍然坚持,要想最终获救,还必须皈依基督宗教。所以在根本上,他们还是坚定的一神论者。
以希克、尼特、孔汉思等人为代表的宗教多元主义,尽管目前在欧美基督宗教世界中尚属少数,但是受到了越来越多信徒的支持。为了说服基督宗教内的排他主义和包容主义,多元主义建立了一个假设,即世界上诸多宗教都是世界各地的各个民族对同一个“终极实体”的不同理解。也就是说,无论将其称为耶和华、安拉、毗湿奴、佛或是其他什么名称,他们都是各族人民心目中决定宇宙和人类命运的最高主宰,都是一个不可言说、不可接触、用人类的智慧无法确切把握的终极实体。
在宗教多元主义的视野中,宗教对话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接触而发现其他宗教中存在的真理性,然后回到自己的宗教,反省自己对终极实体的理解是否存在偏差。希克指出:“我们必须把世界宗教看作是巨大而复杂的宗教——文化体系。每一个宗教都是种种善恶的复合体。”宗教对话的结果应当是发现对方宗教的真理性,扩大自己的视野,以便能够反思自己宗教的不足,通过对宗教的多元认可,达到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尊重,从承认其他民族宗教信仰的合理性开始,树立一种多民族和睦共生的信念。
通过多元宗教对话,最终达到使各个民族的文化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的目的,人类就有可能在未来超越民族宗教的冲突,实现文明的更高飞跃。我国著名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一句名言,可以说是从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中为世界文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敬录于此,以志我们研究民族宗教学的终极理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中国民族报,引自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