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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筠:“成长的烦恼”——转型时期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之困境[1]   2015年9月23日 中国宗教学术网

[内容提要]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南传佛教展示出很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发展中的南传佛教也有“成长的烦恼”,目前它面临的不是简单的生存问题,而是以何种形式更好地存在以及发展的困境。具体反映在管理模式方面,就表现为在管理层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话,将会引起整个中国南传佛教内部的混乱,其“蝴蝶效应”将会波及东南亚南传佛教文化圈和我国佛教分布格局的稳定以及中国南传佛教信仰区域社会的稳定。笔者认为,正确处理南传佛教传统的管理模式、佛教协会管理系统和波章管理系统三者之间的对接是解决这一困境的关键。积极疏导这三种管理系统的发展脉络,使得管理磁场力量均衡发展,是对治转型时期南传佛教“成长的烦恼”的良药。

 

[关键词]南传佛教;管理;困境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佛教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近年来信仰南传佛教地区的一系列重大活动,例如西双版纳总佛寺的重建开光、橄榄坝曼听佛塔寺举办的禅修活动、德宏州勐焕大金塔的建成等无不在向人们展示着当代中国南传佛教迅猛的发展态势。但是发展中的南传佛教也有“成长的烦恼”,目前它面临的不是简单的生存问题,而是以何种形式更好地存在以及发展的问题。具体反映在管理模式方面,就表现为在管理层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话,将会引起整个中国南传佛教内部的混乱,其“蝴蝶效应”将会波及东南亚南传佛教文化圈和我国佛教分布格局的稳定以及中国南传佛教信仰区域社会的稳定。笔者拟从中国南传佛教管理现状、困境及其对策建议三个层面进行详细论证。

 

一、当代中国南传佛教管理现状

 

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与汉传佛教、藏传佛教管理体系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其实行双线管理模式,即佛教界内部自身的管理模式和佛教界外部的波章管理模式同时存在、共同管理的模式。[2]正是由于这一模式运行有效,使得它对于世俗社会的影响不是去通过控制性地介入和管理,而是以富有地方特征的建设性介入方式去影响世俗社会。这是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体系的一大特色,也是其至今仍然在宗教生活与社会生活产生很大影响的原因。但是如果仔细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佛教团体,尤其是佛教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南传佛教管理格局的影响较大,以至于形成了目前中国南传佛教多线管理的现状。

 

(一)中国南传佛教固有的传统管理模式

 

1.以世俗社会组织制度为范本形成的金字塔型佛教管理系统

 

就佛教界内部自身的管理而言,与世俗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相对应,它形成了金字塔型的佛寺、佛塔管理模式,但它不是一个简单的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而是由很多小金字塔型管理模式层层累加,最终组合成一个稳固的大金字塔型模式。

 

所谓金字塔型模式是这样分布的:在金字塔尖是总佛寺,总佛寺下面是勐级佛寺,勐级佛寺下面是中心佛寺,中心佛寺下面是各个村寨佛寺。体现在管理方面就是:总佛寺负责管理勐级佛寺,勐级佛寺负责管理中心佛寺,中心佛寺又负责管理其下面的各个村寨佛寺,层层管理,分工明确,逐步形成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管理模式。塔尖是整个西双版纳地区最大的总佛寺——“洼龙”,位于原景洪宣慰街,统辖着整个西双版纳的佛寺。各个勐级佛寺设在各个勐的土司所在地,相互之间没有管辖权,它们之间是平等的,相互不能参与、干预对方的佛教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各个勐级佛寺又在其辖区内形成了以此为金字塔尖的小金字塔型管理模式:每个勐的“洼龙”佛寺处于金字塔型管理模式的塔尖,相当于每一个勐的总佛寺,其下又设中心佛寺,中心佛寺下面就是各个村寨的佛寺,又逐步形成了一个总佛寺负责管理中心佛寺,中心佛寺负责管辖各个村寨的佛寺的小金字塔型管理模式。这些小金字塔型管理模式形成后就属于整个西双版纳地区最大的总佛寺金字塔型管理模式中的一员,共同构成其基础,相互之间地位平等,互不干涉。

 

在佛塔管理体系方面,与此寺院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相对应,西双版纳地区的南传上座部佛教在塔的组织管理系统方面也是具有严格的金字塔型的管理特征。但是只有中心佛寺才能建有佛塔。

 

2.中国南传佛教的波章管理体系

 

除了佛教界内部的管理模式外,中国南传佛教还形成了一个波章管理体系。其中波章角色的设立对于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发展标志[3]

 

波章是曾经在佛教寺院内修行并达到“佛爷”这一级别,后来又还俗的世俗之人,在民间,他被称为“康朗”(傣语为“知识分子”),只有具备“康朗”身份后,他才有可能被选为“波章”,但并不是所有的“康朗”都可以成为波章的,他要修行达到一定僧阶[4]后才可能成为波章。

 

波章在管理层面上可以同时与佛教界和世俗社会进行沟通和融合,这是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不同于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管理体系之处。就佛教事务管理的角度来看,波章是佛教仪式的主持者,是神圣世界和世俗世界的沟通者。在举行佛事活动仪式时,他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如德宏的阿昌族和德昂族地区,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具有神圣的权威性。他负责组织信众进行佛事活动,在寺院经济的管理方面,他要参与佛教寺院、佛塔的管理工作,对佛寺、佛塔的建立、维修以及相关事项负责,对寺院的经济负责或参与管理,在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寺院经济管理体系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可以代表寺院与世俗世界进行经济事务活动。但是,他却属于世俗之人,在平时他们不脱离生产,未享有任何宗教特权,参加宗教活动时也无报酬。他可以管理信众,却不得管理佛教内部事务,不得干涉管理僧团。出于对佛教的执著,他无私地参与佛教事务的管理。

 

与中国南传佛教金字塔型管理模式相对应,在民间的波章们也存在一个金字塔型管理模式,即以总佛寺波章为顶层,逐渐向下分布,形成总佛寺——中心佛教——村寨佛寺的管理结构,其中由于村寨佛寺波章由中心佛寺波章负责管理,而中心佛寺的波章就由总佛寺的波章管理。另外,在数量方面,由于基层的村寨佛寺数量较多,故各个村寨佛寺的波章数量总和较多,逐级向上递减,到总佛寺时为最少。应该说,正是这样的世俗性的波章管理制度的存在才使得南传佛教管理触角深入到基层,使佛事活动有序地开展。

 

(二)佛教协会的组织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党和政府就把宗教工作放在了重要的地位,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中国佛教事业的建设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20世纪50年代初期,云南傣族地区的“和平协商土地改革”解除了南传佛教与封建土司制度的依附关系,中国南传佛教的发展步入了一个新时代。

 

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的空前团结,中国南传佛教的发展也呈现出新变化。195363日,一个代表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成立,确定其宗旨为“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中国南传佛教长老祜巴勐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这是南传佛教和汉传佛教、藏传佛教的第一次携手,是中国佛教史上空前的大事。从此,南传佛教与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开始交往,中国三大语系佛教的关系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折。1957225日,德宏地区汉传、南传佛教界各派160名代表共同在芒市菩提寺召开会议,成立中国佛教协会云南省德宏州分会,会长为伍古腊,副会长为伍末利亚(傣)、召过铁(傣)、佛耀(汉)、幻光(汉)、龚缦(傣)、思鸿升(傣)等,中国佛教协会特致电祝贺。1957621日至24日,临沧地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佛教界朗德哥、英刀片、英德戛等大长老召集临沧地区佛教代表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临沧专区分会筹备委员会。同年12月,正式成立中国佛教协会临沧专区分会。[5]1963321日至31日,在景洪召开由93名傣族、布朗族代表参加的中国佛教协会西双版纳分会成立大会,选举松列·阿戛牟尼为会长,通过了有建设性的《关于西双版纳佛教内部若干问题的协议》和《中国佛教协会西双版分会章程》,并报送中国佛教协会。

 

19636月,来自云南各地的傣、汉、藏、布朗、德昂、纳西、佤等民族佛教代表参加了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佛教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云南省佛教徒的联合组织——中国佛教协会云南省分会。会议选举南传佛教长老松列·阿戛牟尼为会长,藏传佛教松谋·昂旺洛桑丹增嘉措、汉传佛教长老自性等八人为副会长,这是云南佛教汉传、南传、藏传三大部派共同管理佛教事务,也是现代云南佛教教派和睦、民族团结的真实体现。

 

云南省佛教协会自1981年恢复以来,如期换届,正常运转,全面指导云南佛教工作。规章制度健全,主要负责管理宗教活动,培养僧侣,管理信众,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指导县佛协工作等等。西双版纳州现有州佛教协会1个,县佛教协会2个。德宏州现有1个州佛教协会,5个县佛教协会。20051228日,临沧市佛教协会成立。

 

目前,除了云南省佛教协会之外,在南传佛教流传的地州(市)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设立了州佛教协会,有22个市(县)成立了市(县)佛教协会。现在南传佛教的管理工作常常是以云南省佛教协会为龙头,以地县(市)级佛教协会为辅翼开展工作。[6]

 

二、当代中国南传佛教管理的困境

 

就南传佛教的管理层面而言,存在一些困境,主要表现如下:

 

(一)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世俗政治组织制度的变化使得中国南传佛教管理磁场力量有所改变,但仍继续运行

 

20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南传佛教一直实行佛教界内部的佛寺佛塔管理模式和佛教界外部的波章管理制度,这两条管理主线是并行的,但也是交叉的,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良性互动型的管理磁场。

 

首先,金字塔型的佛寺佛塔管理制度有效地嵌入到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形成了整个社会、政治运转的“阶序”[7]逻辑。而波章管理系统可以说是南传佛教管理有序运转的生命线,除了要完成波章角色的职责外,还要对整个区域内的佛教事务进行总的协调和分配,尤其是对辖区内佛事活动(尤其是一年中重要的几个大节庆活动)按照金字塔型的模型进行时间上的分配和协调等,其金字塔型管理模式与佛寺佛塔的管理模式已经形成了良性的管理磁场。但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信仰南传佛教的少数民族地区原先的世俗政治组织制度不复存在,这样就导致以世俗组织制度为范本而形成的佛寺佛塔管理模式失去了依托,没有了范本。尤其是随着西双版纳地区不再举行祭“勐”活动,勐级管理体系逐渐退出政治组织制度,对于佛教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在具体的佛事活动中,由于有波章系统的存在,其在民间仍然按照传统的旧制组织活动。虽然世俗组织制度的勐级级别消失,使得南传佛教原有的管理磁场出现一些混乱,但是由于其磁场早已循环,故仍然继续运行。

 

(二)三条管理主线同时运作,民间自组织管理磁场力量发生变化

 

目前在云南南传佛教信仰区域内,存在云南各级佛教协会组织、传统的僧团、佛寺管理制度以及波章管理制度三条管理主线同时运行,已经出现了民间自组织的管理磁场发生变化局面。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于1953年,其宗旨是“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围绕这一宗旨,云南省佛教协会在中国佛教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带领地州(市)-县各级佛教协会组织开展活动,随着与内地的交往增多,僧人们的交往也相对较多,南传佛教僧人开始向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在活动中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威望。

 

从管理模式而言,云南省佛教协会——各个地州成立州(市)——县这样三级佛教协会组织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优势在于可以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是在全国佛教界的大格局中进行活动,有助于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但由于各级佛教协会之间原先是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彼此之间关系较为松散。另外,中国南传佛教区域内的佛教协会管理模式是一种新型的管理系统,是直接在各个南传佛教信仰本区域内的管理模型上再叠加。这样叠加的管理系统到目前为止,仅仅建立到县一级组织,还未深入到基层农村,故而在开展活动时,反过来又需要依托原先的管理系统安排活动,形成交叉管理的磁场。

 

在中国南传佛教区域,波章管理系统可以说是民间自组织的管理体系,是整个社会与佛教界进行内在协调的重要系统,但由于目前各级政府对此重视不足,这一管理力量呈现“衰弱”态势,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没有人当波章,乃至于聘请境外村寨的人当波章的现象。这无疑会使中国南传佛教管理磁场发生变化。

 

此外,20世纪80年代以后,南传佛教寺院开始成立寺院管理小组或寺院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不是单纯由波章构成。虽然也有波章参加,但在有的地方,波章在寺院管理委员会的影响力减弱。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间社会早已形成的波章管理系统的运作。另外,寺院管理委员会仅负责本寺的工作,缺乏与其他区域的联系,逐渐形成与其他佛教管理系统衔接不当的断层现象,这也造成了南传佛教管理磁场的变化。

 

三、对策建议

 

中国南传佛教信仰区域几乎全部与东南亚国家接壤,是我国重要的“边境守护卫士”,国外很多国家已经在我国边境沿线设立了一些重点发展地带,而中国南传佛教分布区域带由于其经济发展能力较弱,尚未形成强大的文化防护网,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较弱,因此必须要抓好中国南传佛教管理工作,使之有良好的自我循环机制,这是中国南传佛教良性发展的基石,也是我国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一)首先要保证各级佛教协会的有效运转,有序发挥作用

 

就中国南传佛教管理层面出现的问题而言,这属于“成长的烦恼”,是中国的制度性宗教在现代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因此,对之进行妥善地疏导和解决是必要的。

 

中国南传佛教协会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建立的,超越了原有管理模式的民间团体管理的模式。在现有的体制下,应该积极发挥佛教协会的作用。目前各级佛教协会的管理脉络凸显了管理线上的权威控制能力,它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打破固有的管理传统,得到了放大。现在各级佛教协会基本能够处理好与政府、与当地佛教界、僧团和信徒的关系,在以佛教协会为单位组织的一系列活动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此外,从各级佛教协会的组织机构成员来看,大部分都是当地较有影响力的僧人,可以继续发挥宗教权威的影响力。很多佛教协会的领导大部分都成为当地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和社会治理事务的讨论。在平时当地一些佛事活动中,能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因此,为了保持南传佛教地区发展的稳定,还应该继续发挥佛教协会的管理作用。

 

(二)继续发挥波章管理系统的作用

 

波章系统是南传佛教信仰地区的民间组织对南传佛教界的制约机制,是管理基层佛教的世俗层面触角,是维系中国南传佛教稳定与否的基石。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国南传佛教的工作重点只放在佛教界,却忽略了中国南传佛教管理体系中的波章管理系统。

 

笔者认为云南南传佛教的波章管理体系不容忽视,认真研究南传佛教管理体系的特殊性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前提和基本保证。但目前我们对波章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作用重视不足,波章在各级佛教协会担任要职的并不多,同时由于波章的社会地位未得到充分重视,甚至有的村寨出现没有人当波章的现象。

 

因此,在目前南传佛教僧才明显不足的情况下,要多发挥基层村寨佛寺波章的作用。因为调研数据显示,在数量巨大的基层村寨中,波章作用尤其凸显。波章在很多“有寺无僧”的村寨里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基层村寨佛寺中,由于僧才匮乏,平时很多佛事活动直接由波章来主持,如果该村寨没有佛爷主持活动,也是由波章们商量决定,是否到外村去请。甚至一些境外僧人来我国境内佛寺主持活动也是由波章去请的,但如果该外籍僧人的行为或言谈出现问题时,也是波章将之遣送出境。在此层面上可以说,波章是边境沿线村寨佛寺的核心人物,其政治导向和言论以及对宗教活动的控制能力影响着信众,是影响边境稳定的一个重要人物。因此,要逐渐建立波章档案制度的登记和管理,适当予以补助和待遇,同时也积极对之进行培训,提高波章的素质,以期进一步发挥其作用。

 

目前中央统战部在组织佛教界人士到全国各地参观学习交流活动时,已经适当照顾和考虑南传佛教的波章人数比例。这一经验值得推广,不但使波章增长了见识,也是使波章走入其他文化视野的好机会,同时也凸显了政府各级部门对波章系统的重视。应使波章培训、学习体制化,这是推动波章系统有序转型、与现代管理制度对接的动力。

 

此外,积极推动寺院管理小组(或寺院管理委员会)与波章系统的对接。由于波章管理系统是历史发展过程中,民间社会形成的自组织管理机制,故应依托现有的寺院管理小组内的波章或村寨权威去努力与传统的波章管理系统对接,共同推动村寨佛教的有序管理,巩固基石,从而全面推动波章金字塔型的管理系统与现代社会机制的对接。

 

(三)积极促使中国南传佛教固有的佛寺佛塔管理模式转型,与现代社会组织制度接轨

 

就中国南传佛教的佛寺佛塔组织管理体系而言,其主要是以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世俗社会组织制度为范本来建立的,但其中“勐”作为一级世俗社会组织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就不存在了。那么中国南传佛教寺院管理体系是否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同区域的情况不同。在社会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捷的区域内,其管理体系已经开始转型,即开始形成总佛寺——各中心佛寺——村寨佛寺这一管理模型。但有的相对落后的区域,还沿袭旧制,在活动过程中,尤其是在泼水节、开门节和关门节这三大节庆活动时,还以原有的管理方式安排活动。因此,目前各地都在积极申请重新恢复建立中心佛寺,甚至建立“人造景观式”的大佛寺或大佛塔,对此,一定要慎重,既要考虑其传统管理建制,又要考虑现代社会发展的信仰需求。

 

总之,处理好南传佛教管理模式、佛教协会管理系统、波章管理系统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三种管理脉络形成了中国南传佛教管理磁场内部力量的张力,要进行正确疏导,使磁场力量平衡,从而保障中国南传佛教信仰区域社会的稳定,积极促进我国佛教分布格局的稳定,也是中国南传佛教的民族文化体系稳定的重要保障。

 

注释:

 

[1]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基地项目“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下云南跨境民族宗教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周边国家宗教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的影响”项目子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2015年度创新工程“东南亚宗教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2]关于南传佛教管理模式,详参郑筱筠:《中国南传佛教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0月版,第三章。

[3]波章是南传佛教管理日常社会事务及组织宗教活动的在家众,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被称为“波章”,在临沧地区被称为“安章”,在德宏地区被称为“贺路”。关于波章的角色问题,详参郑筱筠:《中国南传上座部佛教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互动——以安章的双重身份为例》,200810月“当代社会中的宗教”会议论文(北京)。

[4]关于中国南传佛教僧阶,详参郑筱筠:《中国南传佛教研究》第三章。

[5]19636月,中国佛教协会云南省分会成立之后,中国佛教协会西双版纳、德宏、临沧分会改为地区性佛教组织,在中国佛教协会云南省分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6]详参郑筱筠、梁晓芬:《中国南传佛教团体发展五十年》,《中国佛学》2014年总第36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1月。

[7]有关南传佛教社会的“阶序”逻辑,详参郑筱筠:《南传佛教与佤族社会生活的“阶序”逻辑——以云南临沧佤族为例》,《世界宗教文化》2013年第1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5年第4期)

                                                          (编辑:霍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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