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位于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之首,其意义及作用的重大由此得以充分体现。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及党领导的军队创建以来,这一理论就不断得以贯彻并在革命实践中取得卓越成效,其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践行更是中国共产党理论与实践历史发展中的宝贵财富。在今天,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但民族宗教工作仍在延续,党的统战理论当然也仍应该继续坚持。回顾和展望党在宗教工作领域对统战理论的践行,对于我们今天正确看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启迪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宗教领域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是党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创新和有力举措。中国共产党一直主张与宗教界人士“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与宗教界建立了良好、和谐的合作关系,这一原则和实践至今未有任何改变。
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理论表述来看,毛泽东早就认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周恩来明确指出:“我们认为,唯物论者同唯心论者,在政治上可以合作,可以共存,应该相互尊重。”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的老一辈革命家是把宗教界人士作为社会积极力量来引导和对待的,使之在维护民族团结、吸引信教群众参加革命、取得革命成功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统战理论仍然得到贯彻执行,特别是在世界全球化发展、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人重申了与宗教界人士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邓小平强调,“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不同宗教的爱国人士有了很大的进步。”因此,“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江泽民说:“我们处理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互相尊重。这一点是永远不会变的。”可以说,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也是确保中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的核心要素和强大动力。
在革命时期,党的统战理论融入了革命历程,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和发展。毛泽东在红军时期同基督徒、福音医院院长傅连璋建立了非常友好的关系。傅连璋把福音医院改变为当时最大的红军医院,他本人也在毛泽东的介绍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统一战线实践的感染下参军入党的还有藏传佛教小喇嘛桑吉悦希。毛泽东还专门为他取名为“天宝”;1936年5月25日,毛泽东作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发布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指出“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毛泽东还在1940年9月专门为穆斯林题写了“清真寺”匾额。当时担任陕甘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的马和福也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红军长征期间,朱德9次与格达活佛见面谈话,使他成为红军和共产党的忠诚朋友。格达活佛在红军走后仍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保护上百名红军伤病员,最终为西藏的和平解放献出了宝贵生命。受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感召,在革命最艰难的时刻,基督教牧师董健吾毅然在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在上海不顾危险帮助抚养毛泽东的两个儿子毛岸英和毛岸青,并以“王牧师”之名帮助数以百计的共产党员从上海转移到江西。他还于1936年介绍并协助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到延安采访毛泽东和中共其他领导人,斯诺由此所写的《红星照耀中国》影响了整个西方社会,最早使西方民众非常正面、积极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冯玉祥的基督教牧师浦化人也是在1927年加入共产党的,此后他以牧师这一特殊身份吸引基督徒参加革命,积极践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据美国研究中国共产党史的著名学者斯特拉纳汗在其专著《地下:上海共产党及其生存政治,1927-1937》及其他文献记载,这一时期仅上海基督教圣约翰大学师生参加革命、加入共产党的就有几十位。在党的统战理论感染下,广大宗教信徒积极参加革命,壮大了革命队伍。在红军时期有由土家族和苗族组成的红军队伍,在抗战时期有由穆斯林组成的抗日回民支队,在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中也有由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组成的内蒙古骑兵师,这些队伍中也有不少同志加入了共产党,他们为新中国的成立流血牺牲、忘我贡献,建立了不朽丰碑。这种实例还非常之多,而党的统战理论及实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得以保持和弘扬。今天中国宗教界许多宗教领袖如赵朴初、丁光训、傅铁山等人和广大宗教信徒紧跟中国共产党,建立爱国宗教组织,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就是最好的明证。
统战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建设的传家宝,也是得到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检验的正确举措。研究、反思党的统战理论在今天有着非常及时的现实意义,起着“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这一重大作用,这也是检测我们今天宗教工作做得如何的基本依据,是对当前各种复杂问题的科学回答。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信教群众是基本群众,宗教组织的社会存在有着不可避免的政治功能,单靠任何行政力量或举措不可能根本削弱宗教的存在及其社会力量;而疏远宗教、激化矛盾,只会给社会添乱,甚至带来严重的负面后果。因此,对待宗教,我们的工作选择只能是积极引导,加强管理,将信教群众团结到党和政府的身边,使宗教组织成为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社会建构及政治力量。由此而言,党的统战理论对待宗教“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这一基本思想和原则就恰如长鸣的警钟带给我们及时的提醒和强大的忠告。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中深刻指出,“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和国际形象。”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的建构,当然要以一种大统战的积极思维来看待,协调好与宗教关联的各种关系。从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来看,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都具有特殊重要性,其工作的质量及成效会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到党群联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昌盛。对待宗教故而不可随意而为、不能掉以轻心。宗教关系包括宗教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国内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等。而要处理好这些多个层面、错综复杂的宗教关系,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则应该继续坚持并发扬好党的统战理论与实践。所以,做好今天的宗教工作,迫切需要重温党的统战理论,践行党的统战实践。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2017年8月15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